肩负人民重托 彰显代表风采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出议案建议
2019-04-04□杨芳
□杨 芳
代表们利用会前时间商讨完善议案建议
代表们向代表团议案组提交议案建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山东团全国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建议。
截至3月11日中午12时(大会提交议案截止时间),山东团代表共提出议案18件,比去年增加了3件。其中,监察和司法方面的5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1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3件,社会建设方面的1件;关于制定法律的7件,占38.89%,修改法律的10件,占55.56%,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1件,占5.55%。
截至3月12日中午12时(大会提交建议截止时间),山东团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38件,比去年增加了97件。其中,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综合经济方面的53件,农林牧渔和水利方面的44件,工交、能源和邮电方面的51件,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的43件,流通、旅游和服务方面的10件,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方面的38件,科教文卫和体育方面的130件,社会和公共事务方面的95件,行政法制、法院检察院及廉政建设方面的40件,人大工作方面的25件,党群方面的5件,其他方面的4件。
今年山东团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符合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议案建议内容比较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其中,有关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海洋发展战略等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议案建议占较大比例。有关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保护等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呼声的议案建议数量最多,其中,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有39件,占7.25%;关于增加学前教育、农村贫困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职业教育等投入方面有33件,占6.13%;关于全面推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有24件,占4.46%;关于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有19件,占3.53%;关于放开养老市场,完善养老护理体系,解决城市养老难问题方面有16件,占2.97%。其他诸如减税降费、互联网监管、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议案建议也占一定比例。这些代表议案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推动高质量发展,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强烈期盼。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集中视察、履职学习、列席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在会议期间广泛征求意见,力求提出的议案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这些代表议案案由详实、案据充分、方案切实可行,法律案大都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如王修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渤海环境保护特别措施法的议案》、马传先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家事诉讼立法的议案》,都是在广泛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形成的,附有万余字的法律草案文本和说明。张惠、张志勇、莫照兰、于安玲、李长青等代表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的议案,都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修改建议,有的还附有对照稿。代表所提建议明确具体,有情况、有分析,有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通过调研、视察、座谈、走访等形式形成的建议占比较大,其中,代表通过专题调研形成的有204件,通过视察形成的有8件,通过座谈走访等其他方式形成的有117件,分别占37.92%、1.49%、21.75%。结合本职工作形成的建议数量也比较多,有173件,占32.16%。代表提出希望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其联系沟通的有207件,占38.48%。新老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热情都很高,连任代表体现了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发挥教传帮带作用。在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中,6名新任代表领衔提出6件,9名连任代表领衔提出12件。在代表提出的建议中,71名新任代表领衔提出220件,49名连任代表领衔提出300件。
据了解,代表提出的18件议案将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闭会期间审议。代表提出的538件建议根据建议内容和各承办单位的职权范围,拟交由90个机关、组织办理,其中,单独办理的93件,分别办理的19件,会同办理的343件,参阅办理的83件。
会议期间,山东代表团议案组工作人员在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和团领导的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在时间紧、议案建议数量大、提交时间集中的情况下,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尽责,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和团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