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或备孕女性为流感疫苗优先接种对象
2019-04-02王磊
文·王磊
为更好地指导我国流感预防控制和疫苗应用工作,日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19—2020)》(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披露,在全球每年有29万~65万人死于流感。国内一项最新研究显示,在2010—2014年期间,全国每年平均有8.8万人死于流感。
《指南》称,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及其严重并发症的最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现已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有三价灭活流感疫苗(IIV3)和四价灭活流感疫苗(IIV4)。三价流感疫苗里包括了甲型H1N1、甲型H3N2和乙型Victoria三种流感病毒的类型,可以预防这三种流感病毒感染;四价流感疫苗比三价流感疫苗多包括了乙型Yamagata流感病毒。《指南》推荐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为优先接种对象。
作为罹患流感高危人群,孕妇接种流感疫苗,既可保护孕妇,降低孕期患流感、孕期发热、子痫前期、胎膜早破的风险,也可通过胎传抗体保护6月龄内无法接种流感疫苗的新生儿免于罹患流感。《指南》特别说明,孕妇在孕期的任一阶段均可接种流感疫苗,只要本年度的流感疫苗开始供应,就可尽早接种。
临床发现,40%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儿童在发病前没有任何潜在疾病。要降低重症流感和死亡的发生率,关键在于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重视疫苗接种。《指南》建议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两剂次,间隔≥4周;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药物也能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药物预防可作为接种疫苗或接种疫苗后尚未获得免疫能力的重症流感高危人群的紧急临时预防措施。目前,奥司他韦、扎那米韦、帕拉米韦是甲型和乙型流感的有效治疗药物,早期尤其是发病48小时之内应用抗流感病毒药物能显著降低流感重症和死亡的发生率。
据了解,目前,流感疫苗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属于第二类疫苗,公民自费、自愿接种。但对于医务人员是免费的,同时也鼓励有条件地区为60岁及以上老人、托幼机构幼儿、在校中小学生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免费接种流感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