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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研究

2019-04-02

金融经济 2019年4期
关键词:中尼尼泊尔西藏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第五年。大多数学者认为,尼泊尔国内支持“一带一路”的呼声比较高,期待通过参与“一带一路”,促进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长期、全面发展。虽然中尼两国在政府、企业、学术界、民间等层面的合作交流日益密切,但相对其他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尼两国合作却进展缓慢。政府层面,中尼两国政府仅于2017年5月签署了两国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同时,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定位,西藏要积极发挥推进“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的作用,并成为我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

因此,本文运用合作机制理论的分析框架,通过分析我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的运行现状、特点,找出当前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的建议思路。

二、合作机制理论

(一)合作机制的内涵

“机制”(mechanism或regimes)一词在《牛津英语词典》中释义为“方式、方法或规则、管理,或指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体系或机构”。机制一词被广泛延伸到很多其他领域。从经济社会与制度领域看,机制指调节行为的规章制度框架等,旨在利用合作各方根据成员作出准确明晰的判断,便于承诺的遵守与执行。机制被延伸到人类群体合作行为领域时称为“合作机制”,指合作主体提出、决策、达成、执行、实现合作目标、行为的规则、制度。

中尼之间的经贸合作机制,即是需要在中尼经贸合作领域建立规则、形成制度,有效提高双方的合作效能。

(二)合作机制的典型理论

新现实主义国际机制理论认为,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状态的,国家是自私理性的行为体,而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机会主义倾向、市场行为自身的盲目性、滞后性和自发性等往往导致恶性竞争、交易成本高、零和博弈、秩序失灵等现象广泛存在,从而妨碍合作集体实现一些相互有利的理性合作。而国际合作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国际政治市场的制度缺陷,使国家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加便捷,处理议题的边际成本更低。

因此,建立、完善中尼(藏尼)经贸合作机制,为国际合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有利于避免出现上述无序、浪费、失控等不良现象,有利于保障双边合作稳定、有序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中尼两国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美好愿望。

(三)合作机制的内容与类型

合作机制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包括不同的内容:

从合作机制涉及的领域划分,国际合作机制可以分为贸易机制、投资机制、金融机制、交通机制、文化机制、安全机制等多个领域。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可用从贸易、投资、金融、交通、文化等领域相互配合,全面展开。

从合作范围划分,国际合作机制可以分为双边机制与多边机制、区域性机制与全球性机制等。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适宜采用双边与多边合作相结合,区域性与全球性的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从机制正式化程度划分,国际合作机制可以分为正式机制与非正式机制。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可以实现正式与非正式合作兼顾,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实现整体合作效益更大化。

从机制的约束程度划分,国际合作机制可以分为硬机制与软机制。中尼(藏尼)经贸合作机制,既可以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的正式国际条约与协定基础上开展合作硬约束合作,也可以以政府官员会晤为主渠道,以政府合作论坛、智库论坛、民间沟通协调为基础,提出双边或多边行动规则、合作备忘录、框架协议,并适时细化、升级为契约性的硬性合作机制。

三、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的现状与特点

(一)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现有的经贸合作机制

中尼(藏尼)现有的经贸合作机制,主要涉及外交磋商、经贸联委会、民间合作论坛、经贸协调委员会、国际博览会等形式,以政府推动为主,民间交流合作为基础。具体合作形式包括中尼经贸联委会、中尼民间合作论坛、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洽谈会、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协调委员会、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尼泊尔国际贸易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

(二)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现有经贸合作机制的特征

1.以贸易、金融、投资合作为主,合作涉及多个领域。目前,中国是尼泊尔第二大贸易和投资伙伴,第二大外国游客来源地,最主要的发展合作伙伴之一。中尼现有的经贸合作机制以贸易、金融、投资合作为主,涉及贸易、金融、投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旅游文化等多个领域。

1955年中尼建交以来,两国政府已在贸易、交通运输、政府援助、文化合作、边民放牧、经济技术合作、投资等领域发表联合声明或签署相关协定,并据此开展积极合作。2017年5月,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形成5大类、270多项有代表性的具体成果,包括中尼双方签署的关于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沙拉公路修复改善项目换文,中尼商业部门与其它60多个国家相关部门和国际组织共同发布了《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双方企业还签订了中尼友谊工业园、尼泊尔·中国西藏文化旅游产业园的合作协议。

(1)双边贸易。中国入世以来,中尼双边贸易高速增长(2008年除外,图1)。2015年,中国成为尼泊尔第二大贸易伙伴。2016年,中国向尼泊尔出口的主要商品有电话和电机电气设备及零附件、非针织服装、针织服装、鞋类、机械设备及零件、苹果、羊毛及羊毛纱线、其他纺织品、光学及医疗器具、皮革制品、车辆及零附件、化学短纤维、家具等;中国自尼泊尔进口的主要商品有贱金属雕塑像及其他装饰、地毯、医疗器具及零附件、生皮及皮革、披肩和围巾、仿首饰、其它纺织制品、有机化学品、铜器、木装饰品、羊毛机织物等。

图1 中尼双边贸易额及增速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商务部网站整理。

(2)金融合作。自2010年6月西藏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区以来,西藏对尼泊尔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333.67亿元,占全国对尼业务量的97.03%。2002年和2014年,中尼两国央行先后签署了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效促进了两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3)投资合作。近年来,中资企业在尼投资增长迅速。目前,在尼泊尔投资规模较大的中资企业有30余家,包括葛洲坝集团、中国水电建设集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华为、中兴通讯等大型企业,主要集中在水电开发、航空、餐饮、宾馆、矿产、中医诊所、食品加工等行业。

2.多边、区域、双边合作兼而有之。中尼两国的合作在多边、区域、双边等不同范围兼而有之,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合作,在南亚国家联盟、上海合作组织等的区域合作,以及中尼(藏尼)双边合作。

3.合作机制涉及多个层面。在国际组织层面,通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机构,开展多领域多边、区域合作;在政府层面,通过定期举行国家级或省部级外交磋商(中尼经贸联委会、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协调委员会)、洽谈会或博览会(中国西藏—尼泊尔经贸洽谈会、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等方式,不断推动各领域经贸合作深入开展;在企业或行业协会层面,通过合作论坛(如中尼民间合作论坛)或博览会(尼泊尔国际贸易博览会等)等平台,加强经贸合作、交流;在学术层面,“一带一路”倡议发布以来两国各种智库论坛(仅2017年在尼泊尔举办的就有十多次)、学者跨国交流访问等数量显著增加。

四、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贸合作规模相对较小

藏尼合作属于“弱—弱”合作模式,中国弱地区与弱国家的合作,中国西藏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而尼泊尔尚处于农业经济时代,急需引进发展资金、先进技术和适用人才,仅仅依靠西藏自身力量很难实现互助双赢。再加上自然条件等限制,双边合作空间局限,贸易规模相对较小。

(二)双边合作相对薄弱

由于政治、经济、自然条件、历史等各方面原因,中尼经贸合作虽然双边、区域、多边合作兼顾,但双边合作属于相对薄弱环节。相对于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孟加拉国等南亚、中亚或东南亚等国家,中尼两国虽然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机构框架下的合作历史较久,但合作力度和范围有限;中国西藏和尼泊尔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经济合作中也处于边缘地位;而两国的双边跨境经济合作、贸易自由化发展尤其相对落后,进展缓慢。

(三)合作机制层次较低

目前,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仅仅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尼自由贸易区建设也才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

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2017年5月9日,中国与尼泊尔正式签署《中国商务部与尼泊尔工业部关于建设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谅解备忘录》(简称《备忘录》),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之一。《备忘录》的签署是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开创了中尼两国经贸合作新途径与边境合作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尼经贸合作,推动两国边境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共同发展。

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按照一体化程度划分,区域经济合作包括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或政治一体化)等由低级到高级六个阶段。藏尼跨境经济合作仅仅属于最低级别的优惠贸易安排,合作范围窄,取得的成就少。

(四)合作机制尚不完整和健全

目前的藏尼合作整体上相对松散,合作机制涉及的范围和深度严重不足。我国发展相对成熟的自由贸易区(FTA)合作模式无法施展,双边经贸合作进展缓慢。虽然双方政府已经发布的联合声明或谅解备忘录,但其约束力弱,并且缺乏严格、可操作的时间表。

五、完善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的建议思路

(一)中国西藏与尼泊尔应该更加发挥积极作用,成为中国-南亚合作的绿色通道

针对藏尼合作“弱—弱”合作的特点和区域合作边缘化的危险,中国西藏应该充分利用与尼泊尔铁路、陆路、空运紧邻联通的地理交通优势,积极筹建藏尼跨境经济合作区、工业园区甚至航空港区、物流园区,充分发挥沟通中国与南亚经贸合作的绿色通道作用。

(二)借助“一带一路”等平台适时推进中尼印三方合作

依据印度对尼泊尔政治经贸活动的影响力大的客观现实,中尼经贸关系绕不开印度因素,解决三方关系僵局的出路在于通过“一带一路”平台开展中尼印三方合作,通过尼泊尔将中国和印度连接起来,实现共商、共建、共赢。同时,也可以借助“金砖+”、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合作机制,推进中尼印三国在贸易、金融、投资等领域的三方深度合作。

(三)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加强双边合作,并实现藏尼合作层次的提升

自由贸易区(FTA)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都是以促进周边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为重点的国家战略,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表1)。自由贸易区(FTA)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形式,也是比较容易达成的合作形式。“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西藏与尼泊尔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战略机遇。中国西藏与尼泊尔应该充分抓住“一带一路”的合作机遇,早日落实跨境经济合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实现从跨境经济合作到自由贸易区(FTA)的提升。

表1 自由贸易区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的比较

针对藏尼经贸合作双边合作环节薄弱和合作层次低的情况,解决的途径是抓住“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机遇,首先早日落实中尼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各项合作,其次推动完成中尼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研究,开始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最终实现双边合作层级的提升。

(四)加强藏尼互联互通,打造立体化经贸合作机制

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通”领域出发,打造藏尼经贸合作的立体化机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国西藏与尼泊尔陆路、空路相接的地理优势,早日打通两国之间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运输网络的南亚大通道;以中国西藏和尼泊尔共同的宗教、文化为基础,加强政府、企业、学术界、民间等各个层次的民心相通;在道路联通、民心相通的基础上,配合实现双边、区域和多边的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不断实现两国经贸合作的新高度。

总之,尼泊尔是中国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和通道,构建和完善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经贸合作机制具有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有利于促进双边关系有序、高效发展,早日实现中国西藏与尼泊尔社会经济长期、全面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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