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有“问题”的人
2019-04-01新作文
新作文
如何看待語文考试阅读题让原文作者都答不出的现象?
张佳玮答:从作品解读角度讲,这也没问题。一个作品被创作出来后,就不属于作者了。他们爱怎么解读,作者都无法干涉。纳博科夫在康奈尔讲课时还说过一个论调,许多时候,作者写作的某个细节也许只是潜意识,但读者却能够从中提炼出作者自己当时没意识到的意图;这时作者就未必掌握发言权了,因为写作过程中,人的念头也起灭无常,稍纵即逝嘛;许多技巧运用或想法也许是无意识的,但也可能是作者内心写照——作者自己都未必知道。我遇到过一个读者,能够把我某两篇文章倒背如流——我自己都做不到。他还就此提出了几个问题:“您当时写这个时,是不是想到了XXX?”我愣了愣,回想起来,确实如此——的确有可能,是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
但语文考试,是另一回事。语文考试并非审美训练,而是在考验阅读与写作的技巧:遣词造句、辨析语义之类——这其实更像是规定动作训练。被选进考卷的考试范文,不一定是什么好文章,但比较典型,比较符合技巧规范。用体育举例,出一篇文章让你做阅读理解,好比是找一场特别规矩的比赛录像带,让你做球赛技术分析,针对某几个规定动作提问:他当时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投篮方式?他当时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传球?——其实可能当事人自己都没想那么多,而是个瞬间反应;实际上,大多数熟极而流的工作都来自于瞬间机械反应,而不是深思熟虑。一个运动员做动作时多半来不及细想,只是恰好做出了规范的动作,恰好适合用来做范本描述而已。文章段落使用的技巧,就像球员的某个动作一样,是录像里拿来做分解示范的版本。作为教学用具时,作者自己的意见并不重要;一个作者所写的文字,可以作为范例来考验学生的规定动作,才有意义。
寒云答:很多人会说,中学考试中,现代文阅读还是不要拿在世作者的文章做考题了吧,尤其当题目是“作者想要表达怎样的心情”时,同学们是有可能通过网络找到作者本人的,已经翻车很多次了。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从当年韩寒批判应试教育的时候就甚嚣尘上,所有人都觉得为自己不会做题找到了一杆大旗,纷纷摇旗呐喊。可是,作者做不出来就代表这个问题是蠢问题吗?毕飞宇说过,如果文学研究只是为了证明作者是怎么想的,那么文学研究应该移交给刑警大队,警察可以通过审讯作者来替代文学批评,他们全会审讯出来。阅读和研究小说从来不是为了印证作者。好作品的价值在激励想象,在激励认知。杰出的文本是大于作家的。所以说,如果一个文本只是局限于作者自身的想法,那它就是平庸的文本。而让作者本人去回答题目的做法,无疑也是愚蠢的。
文学评论厉害的地方,就是可能知道作家自己不知道的东西。文学是最能泄露人内心秘密的东西,而这种泄露,很多时候,作家是不自知的。这,就是文学评论的魅力和价值所在。而我们所做的阅读题,其实,就是初始阶段的文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