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策略分析
2019-04-01周炜韩哲祁贺
周炜 韩哲 祁贺
【摘要】随着我国国防力量和经济实力的稳步提升,军人待遇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成为我国发展军队、调和社会矛盾、维护军人权益的重点问题,当前我国军队中士官人群存在待遇缺失或保障有限的问题,需要通过既有制度的改革进行覆盖,本文从当前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入手,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对应策略,为我国士官人群争取更加匹配、适宜的待遇和保障。
【关键词】士官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创新 问题与策略
自“十八大”以来,养老保障系统性发展和制度改革就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机关单位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军队文职、军队军官都已经得到较为优质的养老保险待遇,而军队士官人群却并没有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使得本应享受更加优厚养老待遇的士官群体成为了“弱势群体”,这并不符合我国发展和谐社会的原则和目标,由此可见,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一、军队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一)士官与军官、文职人员待遇不平衡
军队中的士官群体是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军队发展建设的骨干力量,更是军官的重要来源,士官待遇中虽然规定了国家保险待遇和军队保险待遇,但这些待遇的规定并不明确,也没有得到确切的实施,这导致我国军队中士官群体的待遇问题并没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军官和文职人员转业后会进入地方政府体系,即使进入企业也会有国家养老保险待遇的跟随,可以有效解决养老保险的衔接和一次性补贴问题,然而士官们的转业并不能如军官和文职人员一样进入地方政府行政体系或国企,绝大多数士官会进入企业,没有养老保险的衔接,也没有个人账户的补贴。
(二)既有险种覆盖率、有效性较低
我国既有的军人保险制度中覆盖率有限,士官群体只拥有退役后的医疗保险和伤亡保险,普通国民都拥有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士官群体中却出现了缺失,即使士官们转业后进入企业工作,也会存在企业逃避缴纳的情况,或失业情况,若由士官们自己缴纳又会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除应有保险险种的覆盖率低外,士官们的退役医疗保险也存在衔接问题,并不能够为退役后的士官们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三)既有待遇保障制度存在盲点
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不能够对生活保障存在问题的群体进行全面覆盖,即使“无能力劳动者”是社会中最需要救济的对象,在部分行政区域内也并不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而从军队中退伍转业的士官却并不在“无能力劳动者覆盖范围内,他们属于“有勞动能力者”,地方政府和社会群体需要率先解决“无能力劳动者”的生活工作问题,这导致部分士官会失去政府、社区提供工作的机会,加重了士官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问题。
(四)“空账问题”的影响
我国养老保险账户始终存在“空账问题”,这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截止2017年年末我国养老保险账户缺口达到近47000亿元,且缺口仍然在不断扩大,这体现了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现状。在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士官群体的军龄可被视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这就导致了士官群体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到达退休年龄后,士官们能够拿到的退休金较同年进入工作岗位的员工有较大差距。
二、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策略
(一)加快士官基本养老制度的完善
想要改善士官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现状,必须优先完成士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士官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应由军队进行主导,为士官退役待遇进行明确规定和完善,使士官们的待遇能够跟上社会的现状和发展,通过立法和制度建立为退役士官提供应有的保障。例如,将军人沣贴中加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费用,与地方保险部门建立军人退役保险账户衔接通道,为士官们建立单独的失业保险账户等。
(二)优先解决士官“空账问题”
士官保险账户的“空账问题”主要受到国家养老保险整体“空账问题”和军龄兑换问题的影响,国家养老保险整体“空账问题”的解决并不能够一蹴而就,因此解决士官“空账问题”应当从军龄兑换方面着手。笔者建议在军人进入军队体系后,可以由军队方面为他们在国家养老保险体系中开设账户,与普通国民一同进行逐年费用缴纳,也可以在士官退役后一次性将资金在账户中补齐,士官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支持可以有效应对国家养老保险的普遍“空账问题”,为士官提供有效的生活保障。
(三)做好与国家保险制度的衔接
军队军人保障制度应当做好与国家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由于当前我国保险制度的覆盖率不足和有效性欠缺,军队保险制度应做好补充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增设险种的方式,在国家保险制度基础上为退役士官提供更加完善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引入商业保险的形式,为退役士官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保障,除此之外,对于退役士官中的伤残群体,军队保险制度应当有更加合理和适当的保障,为士官们提供更加适合的工资指标,支持士官们的基本生活。
(四)政策和经济双向刺激地方安置士官积极性
提高地方安置退役士官积极性,应当从政策和经济双方面进行,政策上规定国企、私企每年安置转业士官达到一定数量可获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经济上通过国家和军队解决士官养老保险“空账问题”来刺激安置地的积极性,利用市场规律间接提高我国转业士官的保险保障和生活保障,切实为转业士官提供真实有效的经济上的、保障上的、长远的支持,不使为国家和人民流血流汗的军人为生活所困,助力建设和谐社会。
三、结束语
通过立法和改革为我国军人士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为军队士官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在退役后有所保障和依仗;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较大提升家庭对子女从军的支持度,提高军队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谐社会,为军队士官建立起与其社会贡献相契合的社会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