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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26载我亲历 我见证
——回看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青葱岁月

2019-04-01张晓津

法庭内外 2019年2期
关键词:审判法官知识产权

张晓津

自从1992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到原北京中院工作至今,我已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学习工作26年。在此期间历经知识产权审判从专业审判庭到专门法院的重大发展,历经司法改革从相关领域的机制改革到建立整建制改革模式法院的全过程,历经自我从法学学士到硕士、博士,从书记员到法官、庭长的个人成长……青葱岁月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流逝。每每看到身边洋溢着青春光彩的95后同事、独立思考可与自己论短长的大学生女儿、礼貌有加热情问候“奶奶好”的稚嫩孩童时,才会意识到自己的芳华不再和岁月留痕,因为青春的心境始终是内心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值此改革开放40年之际,忆往昔知产岁月,既是对青春韶华的怀念,亦是对职业生涯的回顾。

第一次走出国门学习

记得那是在1999年,当时我还是一名书记员,正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脱产攻读民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期间传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和加拿大司法行政学院、蒙特利尔大学、麦吉尔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加高级法官培训项目已经启动,法院系统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培训项目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均可报名。经过语言测试等环节,我们首先获得了参加出国前培训的资格;而后经过在国家法官学院4个月的培训,再经过严格的讲课面试、笔试和加拿大CANTEST语言测试后,我有幸被选拔为全国法院系统第二批参加该项目的20余名学员之一。那是我第一次走出国门,第一次体验长达10个月的与家人分离之苦。那一年,我的女儿刚刚过了两周岁生日。

抵达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的前两周是亦喜亦忧的一段日子,那时的我们对于周围陌生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与欣喜,同时又为离家思乡的情绪所困扰。然而,紧张的学习生活很快就转移了我们的情绪,加方项目执行单位蒙特利尔大学、麦吉尔大学、司法行政学院为我们制定了紧张充实的学习计划。8个月的课程安排,23篇课程论文的撰写以及此后两个月在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活,使我们对加拿大的法律制度不仅有了理性认识,同时也有了相应的感性认识和直观感悟。当然,在学习法律知识之余,我们还接触到了当地的政治、文化、生活等其他方面的种种,于我而言亦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赴加培训的时光对于初出国门的我而言是一段难得的经历,它不仅使我有机会深入地了解加拿大的法律制度、西方的社会和文化,而且也为我在后续的知识产权审判职业生涯中了解学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深入开展国际交流提供了必要的语言能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世界观察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窗口,自建院以来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我有幸可以亲历其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英语语言优势,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主场和客场国际交流活动。如在首次中美法治对话活动中主持某技术类涉外案件的庭审、为非洲国家法官研修班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官英文授课、在世界律师大会等国际会议英文演讲、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运行现状接受中央电视台英文频道的采访等,努力讲好司法改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声音。其中,在日本最高法院、司法部和律师协会于2017年11月共同举办的中日韩及东盟十国国际司法研讨会上,我以英语为工作语言,担任审判长主持一起专利案件的模拟庭审,对中国的相关诉讼证据制度进行解读,并就中国医药专利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宣讲。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为此专门寄来感谢信,感谢我院为会议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一次成为人民法官

记得那是在2001年,大学本科毕业到法院工作,担任书记员后的第9年,我终于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第一次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此后我们的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也开始身着法袍,敲击法槌,告别军警式制服,开始走上职业化法官的道路。记得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内心的激动仿佛可以穿越时空,毕竟当年作为走出法学象牙塔的莘莘学子,对自己的职业选择还是充满期待的,虽然因期间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出国学习耽误了些时间,但这迟来的任命我憧憬已久,且更为弥足珍贵。

我本科毕业时的90年代初期,大学生最为青睐的是进出口公司、大国企或是外企,虽然进入工作相对稳定的公检法等部门的学生数量最多,但毫无疑问这不是首选,我本人也不例外。2000年前后,随着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发展,形势似乎发生了变化,硕士研究生学历几乎成为进入法院的最低门槛,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学生将法官作为自己的理想职业选择,过五关斩六将进入法院的往往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我作为一个法院人渐渐真正体会到了法官职业的珍贵,所幸自己当初进入了“不是首选”的司法领域。因为“案例是活的法律”,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恰恰为法律人的成长提供了案例积累的丰厚土壤和专业积淀的可能。

法官作为解决社会纷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作为居间中立的裁判者,在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具有极高的社会地位,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尊重。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学习期间,我有幸第一次接触到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以及魁北克省等省法院的法官,旁听了各类案件的庭审并在法院实习期间与法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从接触到的所有法官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共同点,即无论哪级法院的法官,无论在法庭上还是在法庭之外,都给人以公平的使者、公正的化身的感觉。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这与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官遴选制度有关,法官不仅在此前担任过10年或15年以上的律师工作,而且还需经过严格的考核才可以进入法官的行列。因此,多年法律职业的积累,无形中塑造了法官公正严明的形象。但我想原因不止于此,更主要的在于法官对自身的形象极为关注,且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很强。

我们的法官制度与西方国家尤其是普通法系国家的制度完全不同,他们往往惊叹于我们法官的年轻。但我想制度的不同不应当成为我们树立良好的法官社会形象的障碍,更不应成为出现司法腐败的理由。正如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说,理想的法官应当是公正的化身。要成为理想的法官,我们应当以丰富的法律知识以及公正、勤勉、敬业的精神来履行好我们的职责,通过司法实践进行自我培养。而要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必须首先做到通过职业道德自我约束、廉洁自律,树立公正司法的社会形象,通过自己的点滴努力将司法的公正传递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人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一次走进知识产权

记得那是在2002年,那一年是我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第一个整年,第一次以法官的角色真正走进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也生平第一次获得个人三等功奖章。从初始的懵懂青涩到后来的执着热爱,在各位前辈的引领指导和同事的陪伴帮助下一路走来,没有预见的是迄今已在守护知识产权中度过了自己职业生涯的26年。那一年,我承办了《京剧脸谱》著作权案、“东风”润滑油商标维权案、美国AMD公司域名纠纷案、新加坡牙医离职引发的客户名单商业秘密案,等等,并有幸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全国首例涉及赫哲族民间文艺作品保护的《乌苏里船歌》侵犯著作权案,经多次专家研讨和充分评议研究,该案最终确立了民间文艺作品保护的基本准则。此后我陆续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相关专利、商标授权确权等行政案件,其中包括社会关注的大要案以及疑难复杂的新类型案件。如全国首例保时捷建筑作品侵犯著作权案、涉及“Bolar例外”适用的因药品注册审批阶段使用专利方法而引发的三共株式会社维权案、互联网电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百度与3721公司软件冲突不正当竞争案等。

26年的知识产权审判生涯,让我一步步走进知识产权,也使我越来越感觉到知识产权法官肩负的责任。因为法律先天是滞后于变化万千的社会现实的,在知识产权领域尤为如此,这从相关网络案件的发展中就可见一斑。90年代末期在司法审判中出现的未经许可提供作品在线播放、下载的行为刚刚在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中明确禁止,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服务的行为又浮出水面,2006年颁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而后P2P文件共享、百度文库、苹果应用商店、视频聚合平台等相关行为又开始困扰着权利人……这些行为在当时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可谓无先例可循的最前沿问题。它们有的涉及新的网络商业模式存在的合法合理性问题,有的涉及相关新兴行业的发展走向问题,如何适用法律原则和精神做出具体裁断就成为摆在司法裁判者面前的问题。在这些没有既有答案的新类型案件或是广受关注的案件中,无论法官如何不情愿,都不得不接受社会的评判,在不断的挑战中前行。法官就这样一次次成为云端钢丝上的舞者,成为备受关注的中心,因为众人都期待着司法裁判者能够给出孰是孰非的答案。

利益平衡理论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屡试不爽的万金油,但真正运用这一理论去平衡知识产权领域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形势下的利益时,又时时可能使司法裁判者陷入深深的迷茫。如何实现利益的平衡,如何确定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如何在万众聚焦的钢丝上找寻到支点做好成功的舞者,这往往都是难解的迷局。司法裁判者要对权利人的利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进行不断的衡平,而该衡平过程最终所能达到的也只能是相对的动态的平衡。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分析判断成为云端的成功舞者,这对知识产权法官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窥一斑而见全豹,找寻规律、提炼规则、创设先例、有理有据,它们如同一个个舞步,蹁跹跳动在知识产权法官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条形码、输入法、空调器、阿童木、稻香村、中国好声音,等等,都成为网络热搜关键词,中国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逐步成为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

第一次亲历司法改革

记得那是在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年初到我原来工作的北京二中院就合议庭运行机制改革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这应该是我第一次亲历真正意义上的司法体制改革,也是第一次对审判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粗浅的思考。调研座谈会上,我提出了提升法官准入门槛、确认审判长资格,厘清院庭长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案件办理职能,以及确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会商制度等三点想法。

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就发布了《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标志着审判方式改革序幕正式拉开,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和当庭质证、公开审判,推进庭审实质化等。自1999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已颁布4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迄今已20年。这其中不仅包括司法政策和裁判理念的发展变化,也包括庭审公开、穿法袍敲法槌、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管理等具体层面的审判方式改革举措,同时还包括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唯其艰难,方显勇毅。而我作为这改革进程的亲历者,有幸见证并参与其中,是一种难得的经历,更是一段难忘的记忆。

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历经从1993年首个专业审判庭到成立首家专门法院的重大发展,司法改革历经从传统法院相关领域的司法机制改革到以整建制改革模式建立新法院的全过程。自建院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勇于先行先试,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探索创新改革措施,蹄疾步稳,有声有色。其中,我有幸作为课题负责人直接参与我院探索以法官团队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的全过程,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研究》调研课题,并在我院推行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为北京市首家整建制改革法院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基础;同时负责组织完成《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研究》调研课题,并参与推进和审理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例涉及国家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问题的案件,开创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开庭审理案件中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适用问题的先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迄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已满4年,但建院时的场景一幕幕仿佛就在昨天,这4年里我们时时感到北知这个新集体的激情与温暖,更感到脚步坚实,信心满怀。在这新征程中,知识产权审判得到国家、全社会包括国际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发展。2018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首个针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司法改革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点滴努力能够为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尽到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一次坚持健康快乐

记得那是在2017年年底,体检报告显示近年来一直在高限徘徊的总胆固醇指标终于超出了正常值范围,而自己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原因只能是伴随年龄的增长而呈下降趋势的身体代谢能力发出了警告。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这26年,对自己来说确实是一种长久的坚守,但除此之外,自己好像没有再特别的真正坚持过什么。为了这超标的总胆固醇指标,也为了这不曾有过的坚持,2018年年初,我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每天坚持健步快走一万步,开始了第一次坚持的健康和快乐。

每一次尝试都是一次新的蜕变,而当时一个小小的决定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摆动双臂、迈开双腿,走出大门、融入自然。“叮!”运动手环的APP提示我今天健步快走一万步的目标已经达成,在此之前,我已连续达标337天,超过了98%的用户。这种突破自我、刷新记录的感觉,于我而言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当然,实现这个小目标的代价确实很大,需要克服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尤其是遇到出差、开会、加班、生病等情况时,就只能通过挤占本就有限的休息和睡眠时间才能勉强做到每天不间断。但健走之味,愈久愈深,况且手环用户中还有2%的人同样在至少这365天的时间里每天坚持着自己设定的目标,当然他们坚持的时间也许更长。这也是我此前没有想到的,我们身边还有这默默存在的2%的群体,而这又何尝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坚持呢?

坚持的过程当然是快乐的,在每天至少一小时健步快走的时光里,可以尽情放飞自我,天马行空,实在是减压释放的良好方式,而耳机里传来的舒缓抒情的曲调更是给自己带来精神上的轻松和愉悦;坚持的结果当然也是有成效的,刚刚拿到的2018年体检报告显示总胆固醇的指标已进入正常范围,而身体状况也在这坚持中不断向好,我知道自己“赢”了,在此着实应该为自己的这种坚持点个赞。

结 语

值此我国改革开放40年之际,作为司法改革的亲历者和见证者,让我们共同珍视知识产权法官这一职业,在这个进程中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法律人为中国司法事业的未来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芳华26载,我亲历,我见证;改革40年间,齐奉献,共担当。青春无悔,初心不改,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毕竟,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愿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情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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