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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重违纪学生惩戒教育管理办法

2019-03-30刘航

新课程·中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管理办法学困生

刘航

摘 要:随着新生录取线的降低,新生中的“学困生”队伍不断扩大。打架斗殴、旷课、逃学等现象日益增多,给学校教育教学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关键词:学困生;惩戒教育;管理办法

一、“学困生”的界定

班級中学习成绩、思想品行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都暂时落后的学生,一般称之为“学困生”。“学困生”分为三类:

一是学习上的“学困生”。因家庭和社会环境的作用导致学习行为习惯不良,学习方法不科学,学生的学习成绩是长期落后的。

二是思想品行与自治方面的“学困生”。在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学生的品德低下,自制能力差,是非不清,表现出对任何事情的不满,明确的行为往往会导致违反纪律,道德,甚至违法

行为。

三是学习和思想品行双差的“学困生”。这类“学困生”是非观念偏颇大,对学习满不在乎,对任何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得过且过、不思进取。

上述学生相同的特征表现为:思想品德不高;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缺乏积极的学习动机和顽强的意志;行为习惯不良;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佳等。但是,一些“学困生”更积极,更灵活,反应迅速,潜力更大,有些“学困生”有体育、音乐、美术或领导组织等某些方面的特长、才能。

二、“学困生”的产生原因

学困生行为的形成是相当复杂的,其环境因素主要有家庭、学校、社会(包括同伴群体及各种大众传媒)等方面,而家庭教育是基础因素,学校教育是重要因素。

高中转化违纪学生,降低违纪率一直是学校工作的难点,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惩戒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惩戒教育管理原则

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第二条:违纪学生惩戒的具体程序

1.严重违纪学生要认真填写《学生严重违纪情况登记表》,并附上本人的自述材料及旁证材料等。

2.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召开由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当事学生及家长和旁听学生参加的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听证会。

3.召开校务委员会,视其情节轻重,对严重违纪学生分别给予下列处分:全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留校旁听;开除学籍。由政教处将处分决定通知到违纪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认可后,对学生实施处分。

4.学校与家长签《学生严重违纪惩戒协议书》。家长每月填写《学生严重违纪家长月反馈情况记录表》,向学校反馈学生在家的表现情况,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帮扶教育活动。

5.根据“协议”内容,学校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将组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全面实施“德育导师工作制”

实施“德育导师工作制”,制定四个层次的“帮教”网络:

一是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学困生;二是科任教师→学困生;三是班主任→学困生;四是班干部→学困生。

①校级领导与“学困生”结对子

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直接参与到“学困生”转化工作中来,在帮教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年级重点“学困生”与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结对子,每周抽出一定的时间向班主任、同学了解帮教对象的学习情况或与“学困生”进行交流,密切关注他们的成长。

②班主任对“学困生”的教育引导

班主任对学困生学习不守纪律,不诚实,处事不负责任;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生活上贪图享受,对低级庸俗的事兴趣,唆使同学吵架、打架;自卑,敏感而脆弱;意志薄弱,自制力差,性格急躁,抗挫力差等。要用爱心、耐心和真心去浇灌他们,不厌其烦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尊重学生的人格、以理服人,注重建立师生感情基础,亲近学生。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融洽师生的感情。

③班团干部或学科代表与“学困生”结对子

在班级中,要让班团干部、学科代表与班上的“学困生”结对子,平时多在学习和生活上帮助他们,不鄙视他们,有什么活动都让他们参与,多发现他们的优点、挖掘他们的潜能,从而促进他们的成长。

(2)通过自学和学校聘请教师讲课的学习方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写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自我醒悟报告》。

(3)严重违规违纪学生,搜集一名同龄人违法犯罪的的案例,说明导致犯罪的原因及根治的方法,写出心得体会。

第三条:惩戒处分撤消程序

1.处分期满后,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交《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撤消处分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班主任,班主任召开班团干部会议,讨论研究是否同意撤消处分,并根据学生现实表现写出书面意见,报年部主任。

2.年部主任会同班主任将书面材料报政教处和主管德育副校长。

3.主管德育副校长组织召开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和政教处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根据上交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被处分学生的表现,综合分析,提出是否撤消处分意见并详细说明原因。

4.将上述会议形成的意见,向学校行政办公会提出是否撤消处分意见。学校行政会研究撤消处分的,由政教处召集违纪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认可后,学生违纪档案由学生本人档案中取出,放入学校文书档案中。

5.通报批评处分期为两个月,警告处分期为三个月,严重警告处分期四个月,记过处分期为半年,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开除学籍旁听处分期为一年半,期满后由本人提出撤消处分申请。

第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第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辑 刘瑞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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