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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终身教育理念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格局的思考

2019-03-29金玲

农民科技培训 2019年3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培训

金玲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已成为中国改革的焦点问题。中央立足全局和长远发展思考,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关键问题。在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已初步形成。但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仍存在不足,其核心原因是尚未完全明晰“培育谁”“谁培育”“培育什么”三个问题。只有深入剖析这三个问题的现状,才能够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和精准发力,才能够为今后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培育对象的严重缺乏导致难以精准发力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高速推进,我国农业劳动力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严重短缺。表现在:一是传统农民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兼业化和低素质化日益严重。据张晓山等调查,当前农村劳动力中,50~59岁占比27.5%,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2年;40~49岁人群占比24.8%,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2年;60岁及以上人员占比也达到19.1%,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0年。同时,由于农业生产收益率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行业转移,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的人选不足。二是新生代农民从农意愿偏低。据王欢等调查,75%的涉农专业学生希望在城市谋求工作,只有28%的涉农专业学生愿意从事农业工作;而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去农、离农、轻农”现象已比较严重,愿意务农的比例更低。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在成长的起步阶段。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要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體,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处在成长的起步阶段,面临基础设施薄弱、资金与人才短缺的综合性挑战。

上述现状导致当前可供遴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群体严重不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体素质严重下降。据韦永立等调查表明,江苏某三县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学员中,40岁以上人员占比达82.8%,其中50岁以上占比达40.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比达82.1%。由于培育对象年龄偏大,青壮年学员比例较低,且主要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培育对象学习动力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意愿不足,未来很难成长为符合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培育主体不健全导致培训支撑能力不足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指出,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形成了以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各类公益性涉农培训机构为主体,以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培训体系。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培育体系仍不够健全,影响了培育的效果。一是实施主体农广校基础条件难以适应培育要求。农广校是国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但当前县级农广校的办学条件与承担任务严重不匹配,体现在师资总量严重不足、教师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与农业生产经营实际和最新农业科研成果脱节等多方面问题;基础教学条件和办学经费严重不足,很难独立支撑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任务。二是其他培训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度较低。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远离农村,不具备系统、持续、就地、就近开展农民培育工作的条件;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普及面较广,但综合性、系统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并非其职责和优势;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社会资源并非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公益机构,其培训对象的选择针对性很强,工作面较窄。

上述现状,导致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主体基础能力不足,以当前基层农广校的办学能力而言,仅能够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具体组织工作,加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任务重,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系统性、全面性的培养工作,而相对集中的短期培训模式与以往开展的农民技术培训相差并不大,新型职业农民获得感不够强。

(三)培育内容缺乏创新影响参训的积极性

目前仍有较多基层农广校的课程设置和培训课件长年没有变化,培训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组织实施者必须转变培育观念:一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强调“素养”而非“技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目的是培养一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高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其重点是吸引“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并把农业生产作为终身职业,这与以往仅以提升农民农业技术水平的传统农民培训有着本质的区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更加强调大局观、科学观、文化观的培养。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更加强调“育”而不是“训”。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素质的鲜明特征,决定着仅靠短期的一事一训的农民技能技术培训是不可能快速达到培育目标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形成需要一个连续不断的培育过程,既要打造培训一个、扶持一个、成就一个的“全程保育式”新课堂,又要形成既“授之以鱼”又“授之以渔”的学习习惯,特别是在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和培育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应将传授新型职业农民学习方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终身学习习惯作为工作的重点。

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者应深刻理解这种变化和要求,关注新型职业农民素养和主动学习能力的提升,通过建立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需求的教育资源、教育体系,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一个符合自身学习习惯的持续培育模式,克服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时间短、不系统等问题,真正达到培育工作的目标。

二、以终身教育视角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基础性工程和创新性工作,需要深入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现路径、方式方法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立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格局,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理念,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素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解决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源短缺、培育内容过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以终身教育的视角思考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可以以更大视野和更高的站位解决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培育谁”“谁培育”和“培育什么”问题。

(一)培植重农崇农氛围,吸引新生代青年投身农业,解决培育对象不足问题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由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传统思维的影响,农村普遍存在着“去农、离农、轻农”氛围,造成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因此,必须在全社会营造重农崇农氛围,吸引和鼓励更多的新生代青年投入农业和农村建设中。

一是让青少年熟悉农业农村农民。建议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领域增设农业科普课程,开展农业体验、农业科普游学等活动,让青少年提高对农业和农村文化的兴趣;在中等、高等教育领域,增加农业实践选修课,以社会调查、农业生产实习等形式,让学生走向农业、走进农村、走近农民,增强学生服务“三农”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农业后备人才选拔培育。鼓励和支持农业高校、农业职业院校整合校內外资源,以建设“乡村发展学院”“农民创业学院”等多种形式,采用委托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为农业培育后备人才;从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等多方位支持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中长期农业职业培训;鼓励外出务工青年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并积极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三是搭建农业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建议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面向乡村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产出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优秀科技成果;鼓励农业科研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建立现代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科研人员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学等形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专门项目实施力度,为“三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营造全社会重农崇农氛围。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宣传力度,促进休闲农业与农业文化保护传承的良性互动,弘扬中国传统农耕文化,形成崇农氛围;以“中国农民丰收节”契机,充分展示科技强农新成果和乡村振兴新面貌,加大对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农业服务者表彰力度,凝练形成重视农业、尊重农民、庆祝丰收的新时代先进文化。

五是将农业打造为有奔头的产业。建议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在农业补贴、农业贷款、农业保险、新型职业农民养老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着力增加农业科技含量,适度发展规模农业,延长农业产业“价值链”,推动农业新产业发展,增加农业附加值和效益比,吸引更多新生代青年投身现代农业。

(二)巩固培育主体地位,汇聚全社会教育资源合力,解决培育主体不强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涉及农业、劳动、科技等多个职能部门,各种政策尚未集成优化和有效整合,造成有限的培训资金分散使用、重复使用,难以达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因此,必须建设形成“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体系。

一是加强农广校培育主体基础能力建设。建议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在2013年出台《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 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办发[1997]44号文件精神,改善农广校办学条件,建立与职能任务和办学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办学队伍。

二是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普通教育有效衔接。建议在基础教育领域和非农业类高等院校开设农业相关选修课、实践课,激发学生投身农业就业创业的兴趣和意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与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涉农高校衔接,积极地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

三是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成人培训有效衔接。建议在国家层面建立由多部委共建的第三方农民培育工作平台或工作机构,共享农民培育工作信息数据。同时加强各部委间的联动,对部分培训项目进行整合优化,减少实施项目数,增加受益人数,避免重复培训。制订统一的课程转化学分标准,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技能培训之间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相互认可。

四是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社区教育有效衔接。建议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分利用社区教育形式的灵活性、教育内容的多样性、教育对象的庶民性等独特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了便利广阔的平台。利用社区教育这个平台,精准掌握职业农民培训需求,为职业农民提供有效的教育供给。

五是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社会支持体系衔接。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等方式鼓励培训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在培训模式上可重点考虑以“学历教育制”“员工订单制”“创业导师制”和“技术互助制”等方式,试点采取现代学徒制培育模式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三)面向农民素质提升,努力积淀新农村文化底蕴,解决培育内容创新不足问题

相较于传统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目标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劳动者,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文明道德素质、法律意识。这也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应重视的内容。

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思想政治素养培育,使其成为熟悉三农政策的“政治人”。在培训内容上,要让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走进广大农村,让农民增添发展干劲。同时,在教学中应注重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思维方式转变的培训,帮助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团队意识。在教学安排上,注重实际、实用、实训,注重现场实践教学和地方文化游(研)学教学,把他们塑造成新时期具有现代政治素养的“政治人”。

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现代科学知识培训,成为勇于科技创新的“科学家”。应重点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将最新的农业种植养殖技术以及互联网知识、农产品营销、休闲农业等知识贯穿于培训全过程,重点是引导新型职业农民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对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认知能力和成果应用能力。

三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文明素养培育,成为弘扬新农村文明的“文化人”。增加文明素养的培育内容,包括:民主素养、文化素养等,这些培育内容既可以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展现,也可以通过参观学习、情境展现等方式实现。

四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法律知识培育普及,成为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者”。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一方面以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大法律知识的宣贯力度,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民主法律文化氛围,使农民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和守法的社会主义新型职业农民。

(作者单位: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本研究受2017年度江苏省终身教育研究会《终身教育视角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构建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编号: 17SZJB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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