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价格与GDP关系
2019-03-29李敏
李敏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品住宅市场发展的越来越成熟,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与此同时地区间GDP和商品住宅价格不协调发展的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厘清住宅价格和GDP的关系,本文选取天津市2003-2016年时间序列数据,利用Eviews8.O分析软件,通过ADF单位根检验、格兰杰检验和协整检验三种方法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房价上涨1%,GDP会提升0.99057%。
【关键词】住宅价格 GDP 天津
天津市作为四大直辖市之一,是环渤海区域的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但同时天津也存在GDP与住宅价格不协调发展的问题,为了更好的促进天津在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厘清住宅价格和GDP的关系,本文针对天津市内六区的住宅价格与GDP进行分析,旨在为更好的促进全国和地区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义,使天津住宅产业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进行合理的适应与调整,并依托住宅产业平稳发展拉动天津市经济稳而有力的发展。
1研究区概况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天津市作为环渤海经济带的核心城市,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房地产业发展迅速,依托滨海新区和天津市整体的发展成为继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之后的新的房地产投资热点。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经济保持稳健运行,天津市的發展将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的发展动力。
2商品住宅价格与GDP关系实证分析:以天津市为例
2.1样本数据说明
本研究的二手房(二手普通住宅)价格样本数据来自2003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的天津二手房交易年度数据,其中,天津市内六区二手房平均销售价格(元/平方米)=全年成交销售总额/全年成交销售总面积,GDP是2003至2016年天津市内六区的平均值。
2.2模型分析
(1)ADF单位根检验
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模型数据的平稳性,使用EViews8.0软件对取对数后的变量即lnGDP、injG(价格)在样本区间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表明序列lnGDP和序列inJG均为二阶单整序列,inGDP与inJG二阶差分后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因此,各变量二阶差分后均为平稳序列。
(2)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所研究数据达到平稳的基础上,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研究果关系还不是很明确,因此,对它们进一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因为它们都是二阶平稳,所以在滞后二期的基础上,使用EViews8.0软件对自变量与因变量(InjG和lnGDP)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在5%显著性水平下,p值小于0.05,即拒绝原假设;反之,不拒绝原假设。检验结果表明GDP的增加不是住宅价格增加的主要缘由,而住宅价格的增加是促进GDP增加的原因。
(3)协整检验
因得到数据二阶差分后平稳,所以,两序列可能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本文采用EG两步法对数据进行协整检验:
首先,使用Eviews8.0软件对两序列建立一般回归模型:
然后再对两个序列的残差项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表明序列e均为水平序列,e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因此,各变量均为平稳序列。最后,通过使用Eviews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检验修正后的et为合格。所以,这样由式子(1)就得到住宅价格变化对GDP影响的长期的数量均衡关系,即房价上涨1%,GDP会提升0.99057%。
3结论及对策建议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GDP的增加不是住宅价格增加的主要缘由,而住宅价格的增加是促进GDP增加的原因,在正常情况下,房价上涨1%,GDP会提升0.99057%。但在2016年GDP相较去年上涨9%左右,而住宅价格上涨55.8%,这与在实证分析中所得的量化关系不匹配,所以,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目前天津的经济与住宅价格发展中,住宅价格的发展与GDP的发展存在不协调发展的现象,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天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并带动了天津GDP的增长,而对于GDP影响住宅价格方面,GDP对于住宅价格的变化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GDP只是能够决定住宅价格的水平,并不能直接作用于住宅价格的涨跌。基于此,为使二者能够协调发展,对于调控房价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宏观调控房价。(2)从源头上降低房地产成本,从供给侧方面调控房价。(3)加快廉租房建设,从消费需求方面调控房价。(4)限制开发商利润,从开发商角度调控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