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于高校毕业生体面劳动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研究
2019-03-29
(长春工业大学 吉林 长春 130000)
近几年,我国的高校毕业生越来越多,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女大学生找工作期间受到的就业歧视也越来越严重。1985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该公约指出,就业中基于性别歧视的区别、排斥或偏好,其后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①。高校毕业生就业性别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招收高校毕业生时,除了会影响正常生产或此工作岗位依法就业不适合女大学生外,企业拒绝招聘女大学生或通过性别歧视来抑制女大学生的就业水平,直接导致女大学生就业机会平等受到公开或隐蔽手段的破坏。
一、体面劳动的提出
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的劳动”新概念,明确指出:所谓“体面的劳动”,意味着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②。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直至今天,体面劳动已成为国际社会全人类的共识。2005年联合国大会确定把体面劳动作为联合国系统推动发展实现的千年目标。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上指出“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公正,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③。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重申中国劳动者“体面劳动”这一重大议题,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实现“中国梦”之一就是要实现全体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同时也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劳动者真正实现体面劳动的迫切希望。
人才作为国家发展的基础与奠基石,应得到体面劳动带来的相应尊重和应获得的利益。但女性毕业生在具体的就业过程中,会受到来自社会以及就业单位的性别歧视。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现状
(一)求职时间分析。求职时间及工作落实情况是女大学生职业生涯遇到的就业歧视的一方面。在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如下图1所示看,男大学生的求职时间均比女大学生要短。从毕业生求职时间来看,男性毕业生有43.25%的仅在1个月内就找到了工作,而女大学生1个月内找到工作的仅有23.65%;在2-3个月找到工作的男大学生为32.78%,而有40.31%的女大学生2-3个月找到工作;16.12%的男大学生在3-5个月找到工作,而有26.06%的女大学生3-5个月找到工作;至今仍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男性仅占7.85%,而有9.98%的女性毕业生至今仍未找到工作。由此可见,女大学生求职尤为不易,求职时间上远大于男性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底薪对比。工资薪酬福利也是女大学生遭受就业歧视的另一大方面。从调查数据显示来看,大专学历的男大学生平均薪资为4528元/月,女大学生平均薪资为4487元/月,大专学历毕业的男女平均就业薪资差距为41元;本科学历的男大学生平均薪资为5289元/月,女大学生平均薪资为4978元/月,本科学历毕业的男女平均就业薪资差距为302元;硕士学历的男大学生平均薪资为7483元/月,女大学生平均薪资6987/月元,硕士学历毕业的男女平均就业薪资差距为856元;博士学历的男大学生平均薪资12089元/月,女大学生平均薪资10085/月元,博士学历毕业的男女平均就业薪资竟相差2004元。由数据对比可见,在学历越高的情况下,男女就业平均薪资的性别差异化就越发明显。
三、女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受到性别歧视的原因
(一)供过于求的人才就业市场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各大高校均出现扩招现象,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在逐年增加,从表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中国的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并创新高,到2018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已经达到820万人,增长速度以及数量创下历史新高。然而,根据工作职位需求程度来看,中国的人才市场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同时受政策的影响,GDP增长放缓。这就意味着人才需求量总体下降,就业机会减少。
(二)传统观念中的性别歧视是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历史原因。
(1)历史原因。在古时候封建社会中,女性遵从的三从四德、男主外女主内等旧传统在一直影响着人的思想,所以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就会受到自然而然的性别歧视。
(2)现实需要。现在年轻人毕业后大部分会留在一线大城市发展打拼,且较少的跟父母生活在同一城市,因此在生育、抚养小孩以及以后的家庭生活中女性都是付出较多的一方,因此在就业过程中女性不受重视就会自然而然了。
(三)女大学生需投入较高的人力资本成为女性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内在原因。企业普遍认为女性的投资回报比例低于男性。第一,女性要花大部分时间生育并养育孩子,与男性相比,女性生育小孩休产假,女性需享受国家政策提供的生育以及产假福利,但是这部分费用需要由就业单位来承担。第二,在女性休产假缺席工作的情况下,就业单位必须寻找合适的人员来替代女性员工的工作,反过来会增加就业单位的人力成本。换句话说,女性产假给就业单位带来了人力成本以及商业风险,因此在招聘过程中会更加倾向于招聘男性。
四、解决女大学生体面劳动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完善我国的就业促进法与反歧视法,对待女性的平等就业加以强制性的保护。同时政府部门应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就业单位大力招聘女性雇员,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加大对就业部门有歧视行为的的惩罚力度,让就业单位深刻意识到对女性的歧视行为所要承担的成本远远超过于其实行为本身,从而会大幅度的减少对女性的就业歧视行为。
(二)改变传统观念,调整自身态度,积极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想要彻底的消除性别歧视,首先要把中国五千多年根深蒂固的封建传统思想彻底根除,这需要社会各领域的合作,同时也需要媒体对男女性别平等的理性宣传与支持,这样才能在社会上树立男女性别平等的意识,对消除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起到推动作用。调整自身态度,积极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必须放下原有的意识形态,积极的面对并勇敢的迎接挑战。
(三)大学应该开展相应课程,并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要想有效解决女大学生就业中遇到的性别歧视问题,须从根源出发,在大学课程应当适度开设一些关于女性教育以及如何维护女性权益的课程,使当代女大学生可以正视自己的优缺点,在工作中取长补短。
当代女大学生应当从自身出发,加强自身的法制意识,树立自身维权思想,勇敢的对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性别歧视现象说“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相信,在政府、社会以及女大学生自我本身的三方努力下,女大学生遭遇性别歧视问题终将会得到妥善的解决,女性也能更好地实现体面劳动。
【注释】
① 国际劳工组织《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
②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的劳动”新概念。
③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