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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背景下社区参与研究述评

2019-03-29姚国荣范银苹

关键词:利益居民社区

姚国荣, 范银苹

(安徽师范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口号的提出,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已成为振兴乡村发展的措施之一,日益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如何发展乡村旅游,提高当地社区参与度已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为此,文章通过收集学术界关于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文献,首先对乡村旅游进行相关综述,在此背景下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进行综述,最后进行研究评论。

1 乡村旅游研究综述

通过文献查阅,关于乡村旅游的综述主要从乡村旅游概念、乡村旅游发展态度与乡村旅游治理三个方面进行综述。

1.1 乡村旅游概念研究

乡村旅游最早开始于欧洲,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而中国乡村旅游于20世界90年代后期兴起。发展乡村旅游对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国内外学者由于研究视角和内容不同,国内外学者对乡村旅游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定义。

关于乡村旅游概念的界定,比较典型的国外学者观点有:Lane(1994)考虑到乡村的独特性,如自然、历史及区位等多种因素存在差异,故乡村旅游类型也存在着差异,但同时也存在着相似性:地理位置位于乡村;旅游活动具有乡村性;规模较小;具有传统的文化和社会结构,旅游活动与当地居民家庭紧密联系[1]。Mary Cawley&Desmond A.Gillmor(2008)开发了“综合乡村旅游”(IRT)的概念,此概念考虑到各种资源(文化、社会、环境、经济)及其使用和相关利益各方的作用,其基本目标是促进旅游业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文化可持续性,增强当地人民的权能,从而促进更广泛的农村体系的可持续性[2]。

国内许多学者对乡村旅游的定义进行了解释,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郭焕成(2010)从功能性角度出发,认为乡村旅游是凭借独特的乡村自然环境、民俗文化风情、农耕文化、农舍村落等资源,以乡村地区为活动场所,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体验、健身、娱乐、购物、度假的一种新的旅游经营活动[3]。朱建江(2017)以上海为例,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创新了乡村旅游的概念,他认为乡村旅游通常是指人们在自己闲暇时间,凭借一定的交通条件,离开其工作地或居住地,到乡村目的地从事一些短暂的旅游活动。同时他指出乡村旅游的类型包括乡村生态旅游、乡村度假旅游、农业旅游(也叫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农家乐旅游、乡村文化旅游五大类,他们都是乡村旅游的实现形式[4]。

1.2 乡村旅游发展态度研究

在乡村旅游研究中,国内外学者普遍以经济、文化和生态效应为研究重心。随着研究不断深入,学者们对乡村旅游发展研究主要呈现两种观点:积极观点和消极观点。

Kousis(1989)认为在旅游业的影响下,希腊克里特岛异族通婚方式发生了变化,婚姻年龄差距加大,职业妇女更加独立。因此,研究证明发展乡村旅游能够对婚姻等具有正面影响[5]。LEPP A(2007)发现乌干达比戈狄村居民非常支持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旅游业能促进社区发展,改善农业市场,产生收入,带来好运气,而且居民积极的态度会导致有利的旅游行为[6]。Deller S(2010)对1990—2000年美国农村贫困率变化数据进行排序,结果表明,发展乡村旅游能够降低贫困率,并且促进当地经济发展[7]。Macbeth(1997)认为乡村旅游可以加强乡村与外界社会之间的文化交流,但当旅游地游客承载力过度,并对旅游地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造成破坏时,便会将文化交流的积极一面转变成消极一面[8]。Davis(2004)认为旅游利益分配不公是导致Rizona旅游区居民与企业产生冲突的主要原因,进而增加居民对旅游企业的憎恶感[9]。Park M&Stokowski P A(2009)应用社会断层理论对不同发展水平的乡村旅游地的犯罪率进行比较,发现旅游地犯罪率受到当地经济水平的影响,经济水平高的地区犯罪率增幅较高[10]。Darko(2012)认为农村地区具备丰富的资源,有吸引游客的独特机会,发展良好重点突出的乡村旅游可以成为新的资金和就业来源,同时也可以消除社会隔离,成为重新安置国家的重要因素。但是乡村旅游是农村地区仅有的几个经济机会之一,如乡村旅游的季节性(在考虑就业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11]。

国内学者也从不同视角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了研究。彭顺生(2016)指出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便于提升农民个人素养,改善乡村环境[12]。李烨(2017)运用CCR模型和BC模型对中国2010—2015年乡村旅游扶贫效率进行评估分析。研究认为,乡村凭借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有助于带动农村贫困人脱贫致富[13]。周杨(2014)在研究我国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关系时,发现乡村旅游除了能够增加农民收人,还可以集中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使得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促进关系[14]。郭焕成(2010)指出部分旅游地经营者为了追求积极效应,肆意定价,恶性竞争,严重影响旅游市场良性发展[3]。孔英丽(2014)认为发展乡村旅游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主要体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会对农村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新建缺乏规划设计的旅游项目,会导致生态功能失调;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超越环境承载力,会导致乡村生态系统崩溃[15]。

1.3 乡村旅游治理研究

乡村旅游的发展将乡村与外部联系在一起,加强双方之间的互动与交流,这就为乡村旅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纵观国内外,相关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乡村旅游治理都有一定的研究。

国外学者对乡村旅游治理的研究内容包括旅游目的地治理、发展模式治理及乡村旅游市场治理等。Beritelli(2007)等人基于“二元”与“网络”视角对旅游目的地治理进行分析,作者认为交易成本、权利差异化、相互依赖、信任、知识、非正式个人关系会对旅游目的地治理产生影响[16]。Baggio R等人(2010)强调不同的旅游目的地治理模式能够对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效率产生差异性,从而影响旅游目的地的竞争力[17]。Tosun(2000)指出若乡村旅游开发没有得到相关的专业指导,开发可能会难以实现。许多国家乡村旅游经营多以个体户为主,经营规模小,所以在乡村旅游治理方面,应结合市场需求,将个体经营户联合起来以创造更大的优势[18]。Sharpley(2002)认为在考虑旅游市场需求时,应当对Cyprus地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努力发展散客旅游,同时政府应制定长期的财政政策和技术支持政策[19]。

国内学者对乡村旅游治理的研究主要有: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旅游景区治理及旅游治理主体等。邓谋优(2017)指出我国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学者提出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完善生态保护立法和制度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治理措施[20]。阎友兵等人(2007)指出旅游景区管理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利益相关者,通常情况下是以共同治理的管理模式为主,景区在管理过程中,不但要对拥有最大物质资本的所有者给予足够重视,还应该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经营者、管理者和生产者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景区治理[21]。张树民(2012)认为五个典型案例地为例,对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进行了剖析,为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如表1)[22]。

表1 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Table 1 Rural tourism development model in China

来源:根据参考文献[22]整理。

2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研究综述

在了解乡村旅游大背景下,社区参与也日益引起学者关注,本文主要从社区参与概念、影响因素、发展模式、利益分配四个方面进行综述。

2.1 社区参与概念研究

1985年,“社区参与”概念由Murphy在其《旅游:一种社区方法》书中首次提出,他认为社区居民参与是目的地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当地旅游业有助于增加居民对旅游地的好感,减少居民对旅游的反感情绪。此后关于社区参与对旅游发展的研究日益受到更多学者关注。Haywood(1988)将社区参与旅游规划界定为社区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策的过程,主要包括政府人员、社区居民、地方企业和专家等[23]。Simmons(1994)从参与方式角度对其概念进行解读,作者以Ontario县为例,提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旅游发展主要方式是以被迫性、引导性和主动性这三种方式为主[24]。Tosun(2000)认为社区参与旅游应包括两层内涵:需要社区参与制定旅游决策;社区应该享有旅游发展收益[18]。

国内学者关于社区参与的定义,典型代表有:徐永祥(2000)认为社区参与不仅体现在政府及其他组织机构对社区发展的介入,还体现在社区居民对社区相关公共事务的规划和参与,表现出居民从自身价值考虑,承担社区发展责任并共享社区发展成果[25]。孙九霞(2010)认为在研究农村社区旅游发展时,认为社区参与是指在旅游的决策、规划、管理等过程中,应将社区作为主要的参与主体,在尊重社区民意、考虑其需求以及在保证社区旅游可持续发展前提下,以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26]。孙凤芝(2013)通过对国内外社区参与进行研究评述,认为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含义与社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集中表现在经济、社会和环境全方面的收益,是社区一体化中旅游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27]。

2.2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影响因素研究

关于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影响因素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的案例地有着不同的因素,会对当地居民的参与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有在了解是何种因素影响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国外学者主要从参与能力、利益相关者及权力等方面对影响因素进行研究。Hung(2011)对美国Charleston社区进行调查分析,研究认为动机、机会和居民能力是影响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主要原因[28]。Saufi(2014)对印尼Lombok地区居民进行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旅行社、旅游设施私人提供者和旅游参与者的负面影响是阻止旅游目的地居民参与的主要因素[29]。Towner(2016)对印度尼西亚梅塔威群岛地方社区参与冲浪旅游产业的情况进行探讨,通过对当地利益相关者代表的深入访谈,当地社区认为外国所有权和缺乏政府支持是参与的主要障碍[30]。Matarrita(2010)通过比较Costa Rica不同地区旅游发展的结果,研究表明大众参与、开放交流、社区居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识对社区整体发展有重大影响[31]。Reed(1997)从发展、分配和组织政策角度对加拿大Squamish地区的社区参与旅游规划进行解读,首次提出来权力对社区旅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32]。Sebele(2010)认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一定的利益,但居民权力有限,当地管理着应该加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从而保障社区居民能够获得增权,有效保护社区自然资源,以便完善社区治理结构[33]。

国内学者主要从居民感知、参与动机、权力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胥兴安等人(2015)以山东省沂南县竹泉村为例,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对居民感知公平、社区支持感和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表明:居民感知公平和社区支持感分别对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具有正向影响[34]。王兆峰(2017)基于MOA模型,研究发现参与能力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扶贫不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但参与机会、参与能力均对参与动机存在显著正向影响[35]。冯伟林(2017)以重庆武陵山片区为例,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影响社区及农户参与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未给予参与的机会和权利;当地农户对旅游业不够了解;缺乏政府的引导;缺乏技能培训和资金支持等[35]。张建荣(2016)指出社区参与过程中权利缺失或不对等现象极为常见,村民担心维权会给自身当前处境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村民不愿提出增权诉求[37]。路幸福(2011)通过对宏村等四个乡村旅游地的实证研究表明,文化归属、利益分配、效益认同、组织需求、政策支持、参与能力等六个因素是居民参与的主要影响因素[38]。翁时秀(2010)以浙江省楠溪江芙蓉村为例,发现权力关系制约着社区参与旅游发展[39]。

2.3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研究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研究,国外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也为我国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Jenkins等人(1982)分析了发展中国家政府干涉旅游业发展给社区居民带来的影响,研究认为政府应该负责旅游规划,而旅游发展的具体执行者应当由当地居民负责,政府要和居民一起合作,实施“政府+居民”的发展模式[40]。Simpson(2000)指出居民个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有限,社区居民应当成立组织或协会,充当顾问或中介以用于协调多方利益,即“个人+组织”模式[41]。Hampton(2005)对印尼Java同Borobudur当地居民的参与模式进行调研,研究发现当地社区居民主要以公园员工、私营商业部门及个体户三种形式参与旅游,也使得当地社区居民的旅游收入直接从游客处获得[42]。Jose(2011)认为发展乡村旅游除了促进当地社区经济发展外,还对当地的社会文化起到推动作用。但由于在旅游发展中投资成本过高以及社区管理能力较弱,作者认为发展旅游不能仅靠外部自上而下发展模式,应该由社区居民自主形成自下而上的参与模式,这种模式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能够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的热情,带来更多效益[43]。

由于国情不同,所以国内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与国外既有共性,又具备个性。彭敏(2007)对中国乡村社区参与旅游模式进行了总结,即公司+(社区+)农户;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游社;农户+农户;股份制;个体农庄;企业+政府+旅行社+农户;上级农村社区联合行动委员会+当地社区发展规划委员会+当地社区居民;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农户这八种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模式[44]。孙九霞(2010)通过对傣族圆景区等案例地进行研究,提出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基本结构为:“政府主导+社区主体+企业经营+第三方力量介入+法制规范”,该模式是以“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相互贯通的方式运作[26]。蒯兴望(2016)认为当前农村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主要有三种:村民自发型、农村社区动员参与决策型以及农村社区互助合作型。这三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带来了效益,但在该种模式的作用下,农村社区受到资金、自身能力和管理技能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参与中常处于被动局面,而且这种发展模式过于注重形式,发展范围有限[45]。张耀一(2017)研究认为我国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模式共分为六种:农户自主经营、乡村旅游合作社、公司与农户相结合、村办旅游企业、股份制以及社区、公司和农户相结合模式[46]。

2.4 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利益分配研究

乡村旅游发展往往面临着居民福利和生态系统压力之间的平衡。互惠互利作为利益发展与居民之间利益分配的主要原则,集中体现在利润的分配上。

Farve(1984)通过研究对Gambia当地的社区居民进行访谈,研究表明当地社区居民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中享受旅游收益比例较低,而这种利益分配不公直接对当地社区的稳定发展产生影响[47]。Ross King(2014)从嵌套核心—边缘关系的角度来对泰国班帕澳村的旅游收益分布进行探讨,结果发现社区经济回报往往很小,部分原因是因为当地创业程度低;其次,这些回报往往是有限的[48]。Mackenzie(2012)对乌干达基巴莱国家公园周围25个村庄的直接利益和损失的空间分布进行了测绘。其中,有八村因旅游发展带来的就业机会及保护当地资源而获益,但剩下的17个村庄则净亏损。因此作者认为利益分配必须以降低社区居民损失为重点,防止贫富差距过大[49]。

张文磊(2012)以四川红砂村、贵州天龙屯堡以及云南雨崩村为案例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比较,其中红砂村利益分配机制较为完善。红砂村利益分配成功的关键在于政府明确了社区土地产权关系并提供较为完善的再分配机制,从而避免了旅游开发中的关键矛盾,充分保证了社区的利益[50]。郭华(2012)认为乡村社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博弈,而利益分配不均,可能引发冲突,因此需要乡政府扮演一个重要调节者[51]。王德刚(2011)指出不同的社区参与模式决定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模式,但不论是何种分配模式,都应该遵循“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基本分配原则。此外,对于资源出让方(多数情况下为社区居民)还应该建立公平的增权机制,使得居民利益获取可以和资源增值保持同步增长[52]。蔡克信等人(2017)研究认为经济利益分配不公是引致旅游社区冲突的直接诱因[53]。张耀一(2017)通过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模式进行分析,认为应该从参与旅游经营、转让产权(房屋、土地等)、构建生态补偿机制、股金收益(产权、实物、资金等)四个方式对利益分配进行优化[46]。

3 综述评论

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在了解乡村旅游背景下,对社区参与乡村旅游进行研究综述,相关学者多采用案例研究法对以上两个问题进行剖析。研究成果具体评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乡村旅游概念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均从地理空间角度对乡村旅游地进行定位研究,这也是学术界广泛采取的定义方式,即符合乡村的普遍性,又可针对不同区域彰显乡村的独特性。在乡村旅游发展态度研究中,学者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具有双面性,虽然发展旅游可以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向外界传播当地特色文化,为当地居民带来了经济效益,转移居民收入途径,但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如盲目追求短期效益,超越乡村生态环境承载力,可能会导致乡村生态系统崩溃。从本质而言,发展乡村旅游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归根结底属于物质利益,而对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在旅游发展中获得的精神利益的研究较少涉及。在乡村旅游治理方面,学者常将村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但由于乡村居民在发展中总体处于劣势地位,在旅游发展中有必要通过赋权方式提高旅游地居民的话语权,根据旅游地实际状况成立居民协会等方式,形成代表居民利益的社会团体,以村民为核心加强乡村旅游建设和规划。总之,到目前为止关于乡村旅游的相关概念及外延研究,国内外尚未达成共识,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关体系研究,建立规范的研究体系。

第二,关于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研究,与国外研究成果相比,国内的研究相对较为薄弱,虽然相关研究者大多从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认为社区在旅游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且强调了应把社区参与作为旅游发展的主要途径,但是关于社区如何参与以及社区居民是否有能力参与的研究还缺乏充分的实证分析。此外,社区居民的参与态度对参与行为起到了直接的决定作用,所以在鼓励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是有必要重视居民的态度,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予以考虑。在参与模式上,虽然提出各种模式来激励社区居民参与,但在旅游管理过程中,相应的解决措施大多从政府和企业角度考虑,社区内部的居民无法自由选择他们真正需要的政策和措施,关于如何增强乡村社区居民的参与度,提升社区话语权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思考。就利益分配而言,一直是社区与利益组织之间冲突的来源,居民在参与过程中一旦自身的利益受损就会失去参与的热情,甚至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发生违法行为,如何平衡社区居民与当地旅游企业等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在实际研究过程中,需要强化案例研究,只有将实地案例与研究成果相结合才能有效指导国内乡村旅游发展。

第三,虽然学术界分别在乡村旅游和社区参与的研究上有大量成果,但将二者结合起来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如何从其根源处解决问题并充分协调社区居民与政府、旅游企业等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在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社区全面发展将是研究的重点。因此在研究社区参与乡村旅游时,应该要与国外研究接轨,通过借鉴国外发展经验,能够使研究不断深入,突出实际,以便更好地加强乡村旅游管理。

总之,乡村旅游的发展离不开当地社区居民的支持与参与,通过对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可以为我国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未来的研究主要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基于相应理论基础,选取具有典型代表的案例地,对案例地的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根据案例地现状合理规划居民就业问题的可行性措施;发挥外来资本在乡村旅游中的作用,并对案例地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④针对案例地的实际状况,建立一套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的若干指标评价体系,完善当地发展模式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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