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土生子》中别格·托马斯的“边缘人”形象
2019-03-28王禹茹
王禹茹
【摘 要】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最早提出“边缘人”这一概念,泛指对两个社会群体的参与都不完全、处于群体之间的人。通过分析《土生子》中别格·托马斯成为“边缘人”的原因,及其作为一个社会“边缘人”不得不构建的自我属性,进一步揭示了“边缘人”这一群体的社会处境及心理特征,为之后的“边缘人”研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
【关键词】《土生子》;边缘人;种族歧视;黑人文化;自我属性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07-0223-02
一、“边缘人”概念
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勒温最早提出“边缘人”这一概念,泛指对两个社会群体的参与都不完全、处于群体之间的人。
斯通奎斯特从心理学的角度解析出“边缘人”的典型心理特征是“混乱,甚至震惊、紧张不安、幻灭感、疏离感”(Stonequist 1935)。正是因为“边缘人”处于两种文化和两个社会之间,无法完全归属于某一个社会或认同某一种文化,所以他们极度缺乏个人归属感。长期的遭受排挤与压抑的生存环境甚至会促使“边缘人”在有意或无意中做出一些有违社会秩序与泯灭人性的行为,作为一种自我宣泄与革命的方式。
美国著名黑人作家理查德·赖特的代表作《土生子》中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即为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边缘人”。
二、别格·托马斯成为“边缘人”的原因
(一)来自白人社会的种族歧视与阶级压迫
虽然别格所处的时代已没有了奴隶制,但是黑人群体仍然不被美国的主体人群(白种人)所接受,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别格一家四口人挤在一个狭小的单间公寓内,只有一个帘子隔开厨房与其它空间,房间里老鼠肆虐。不只是别格家,其他的黑人家庭也都是差不多的境遇,在美国北部,黑人主要聚居在芝加哥南区,那里的房地产拥有者是道尔顿先生(别格后来的白人老板),他从不在意黑人在南区的生存环境,“他们这些白人房东当然不会供应多少暖气”,“他们还老敲你的门要钱”(赖特1940:16)。
而白人对黑人的压迫并不只是生活上的,我们在《土生子》中可以看到黑人的权利也受到了白人的无情剥夺。别格总是憧憬着有一天可以自己驾驶飞机冲上云霄,他看着高空中白人男孩驾驶飞机翻着跟头,说道:“要是给我机会,我也能飞那玩意儿”(17页)。但是朋友格斯一句话就无情地点醒了他,“要是你不是黑人,要是你有钱,要是他们让你进那所航空学校,你也能驾驶一架飞机”(18页)。 由此可见,白人剥夺了黑人的受教育权,别格拥有自己的梦想,但是他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别格喜欢和朋友玩“白人”(一种模仿白人行为举止的游戏)(18页),因为在游戏中,他的身份是白人,他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从事自己想从事的行业,但这些在现实生活中对他而言绝无可能。
虽然别格羡慕白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从未将自己划入白人社会,他对白人始终是既憎恨又惧怕。他曾经想要抢劫白人布鲁姆的铺子,他觉得抢劫白人将是对统治他们黑人的白人世界的一次象征性挑战,但最终还是因为害怕而放弃了。当别格因为工作原因第一次去道尔顿先生家时,他随身携带着一把枪,因为道尔顿一家都是白人,和白人打交道时身上有枪可以减少别格心里的不安和自卑感,使他觉得自己和白人处于平等地位。和道尔顿先生对话时,别格也因为紧张而变得不知所措,“他一次也不曾把他的眼睛抬得跟道尔顿先生的脸一般高。他站在那儿,稍稍彎着膝盖,微张着嘴,弯腰曲背;眼睛看东西也是浮光掠影的。”(56页)。面对道尔顿先生的女儿玛丽以及白人共产党员简的主动示好,别格也无法接受。白人对黑人一向持有的敌对态度使他无法信任白人,他无法理解玛丽和简的行为,对肤色的敏感让他下意识地认为他们只是在变相地玩弄他。
在当时的种族关系下,别格不可能被白人社会完全接受,他也不愿接触这个歧视自己、束缚自己,使自己遭遇各种不公与不幸的白人世界。
(二)对盲目顺从、自甘卑贱的黑人文化的不认同
别格的黑皮肤将他划入了黑人社会,但他却无法认同在他身边的一些黑人的思想意识与生活方式,放大到整个黑人文化中,别格不能接受的是这种逆来顺受,自欺欺人的种族文化。别格的母亲托马斯太太是一名虔诚的基督教徒,她的丈夫在南方的一场骚乱中被杀死了,她一个人把三个孩子拉扯长大,这位黑人母亲饱尝生活的艰辛,依靠自己笃信的宗教支撑着走下去,希望得到上帝的怜悯与救赎。即使在别格最后获罪入狱,她去探监时,手中也依然紧握着一本《圣经》,并且要求别格也要祷告,向上帝告解他的罪过,请求上帝为他指引方向。她对现世生活失望至极,宁愿选择相信死后会得到幸福,也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别格虽然答应了母亲这一请求,但他内心是绝不相信宗教的。他彻底看透了母亲信仰的宗教不过是白人用来控制黑人的一个思想工具罢了,白人希望通过宗教麻痹黑人的精神观念,使他们漠视现世生活的苦难,向往来世的美好生活,从而心甘情愿受白人的统治与利用。因此别格选择了抛弃宗教,“他一把攥住十字架,把它从脖子上扯了下来”(392页),他明白上帝无法掌控一个人的命运,他自己的命运要由自己做主。
别格的好友格斯、弟弟布迪、妹妹维拉,以及他的情人蓓西,这些人作为黑人民族中的年轻血液,却未能给黑人文化注入蓬勃向上、敢于为黑人的权利而斗争的力量,反倒是愈发懦弱,颓废。在别格因遭受白人不公平对待而愤愤不平时,格斯只是一味地劝他“像这样的事,你是没一点办法的,你干嘛要操这份心呢?”(22页);布迪在别格眼里就像一只迷途羔羊,没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也没有自己的脾气与个性,只会空虚度日;维拉是别格口中的“傻姑娘”(15页),她只会盲目听从别人,胆子又小;蓓西的一生也是受尽磨难,“不是挨饿,就是生病,不是生病,就是倒霉”(269页),她一直甘愿天天拼命干活,然后靠喝酒麻醉自己的灵魂。这些人在别格看来是“瞎子”,“凡是不适合他们要求的东西,他们都视而不见”(123页)。他们选择性地忽略生活的不堪带给自己的伤害,无法清楚地认识自己的内心,不敢勇于追求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
虽然别格敢于直面冷酷的社会现实,并愿意为黑人而斗争,但无奈当时大部分的黑人都麻木不仁,靠他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对黑人的社会地位做出一些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别格对自甘堕落的黑人群体、消极低迷的黑人文化感到很失望。尽管体内流淌的是黑人血液,但别格没有将自己的精神思想划入当时的黑人文化范畴内,对于共同生活的黑人,“他对她们采取铁一样的保留态度;他跟她们一起生活,但隔着一堵墙,一幅帷幕”(10页)。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别格·托马斯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非裔美国人,却不被美国主体人群(白种人)所接受,遭受种族歧视,他自己对白人也是既恨又怕。虽然按照肤色与血统,他本应属于黑人群体,但他无法认同当时的美国黑人思想与种族文化,因此也无法完全属于黑人群体。就这样,别格成为了徘徊在美国白人社会与黑人社会之间的“边缘人”。
三、“边缘人”别格自我属性的构建
长期夹在两种社会与文化的缝隙中生存,“边缘人”别格缺乏自我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有一半时间,我觉得自己像是在世界外边,巴着篱笆眼儿在往里瞧……”(21页)。因此别格后来放弃了在任何一个社会群体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与存在意义,而是从自己本身的情感与欲求出发,以自己的方式探寻自我价值,构建自我属性。“对一个反殖民主义的黑人民族主义者来说,自我属性的构建往往包括某种形式的反抗斗争”(博埃默1998)。尽管别格在构建自我属性过程中所做的反抗斗争充满了暴力,甚至在外人看来他的所作所为丧尽天良,但对于别格自己而言却是在释放自己长期压抑在内心的苦闷。完成反抗后的别格不再是那个只会在白人面前伪装自己仇恨、强迫自己卑躬屈膝的“旧我”,而是蜕变为一个敢于战胜恐惧,彰显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与个性的“真我”。别格在误杀了玛丽,残忍地分尸、焚尸后,比起愧疚,更多的是感受到了自豪与满足,“他杀了人,同时也给自己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这生活完全属于他自己的;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了别人无法从他这儿取走的东西,”别格在这时第一次意识到了真正的“自我”,开始从自己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的角度审视自身价值以及个人命运。
如果说别格对玛丽的误杀是他因惧怕白人社会不公正对待与处罚而无意中犯下的罪过,那么他对蓓西的杀害就是在他已经完成自我属性的构建后下意识的行为。“‘边缘人的自我意识往往不是类本质化的‘群我而是个性化的‘自我,这使得他们往往把个体真切、锐利的即时性感受作为他们行动的直接原因”(肖书珍2013)。当别格意识到蓓西可能会成为自己逃亡过程中的累赘时,开始对她起了杀心,同样的情景放在别格杀死玛丽之前,出于恐惧和种种担忧他不会选择杀死蓓西,但在他杀死玛丽之后,自我属性的构建已经完成,强烈的自我意识促使他将即时性的感受立即付诸于行动,用砖头砸死了蓓西。
这种自我属性的构建从解放思想的角度看,具有积极进步的作用,“边缘人”可以不再只寄希望于得到社会的认同,能够转而从个人的角度寻找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不再因为惧怕某些社会力量而伪装自己,敢于表达压抑在内心的真情实感。但从社会安定这一角度看,“边缘人”在自我属性构建的过程中,过于强调个性化的“自我”,企图通过挑战社会秩序与公共道德來发泄负面情绪,行动容易受到冲动的即时性感受的影响,失去对事物理智的判断能力,造成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结语
别格·托马斯在当时种族矛盾根深蒂固的美国成为了“边缘人”,而当今世界各种文化的交融与碰撞和上世纪四十年代比更加频繁、剧烈,“边缘人”的范畴也逐渐扩大,不再只有种族间的“边缘人”。信仰的冲突,性格的差别,生长环境的不同(城市和乡村)等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一部分人成为社会中的“边缘人”。为了避免重演别格的悲剧,当代社会应当多研究与关注这一小部分人群,疏通他们内心的根本矛盾,给予他们充分的理解与指导。
参考文献:
[1]艾勒克·博埃默.殖民与后殖民文学[M].盛宁,韩敏中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Boehmer, Elleke,1998.Coloniel and Postcolonial Literature [M].Trans. Sheng Ning & Han Minzhong. Shenyang : Liaoning Education Press.]
[2]理查德·赖特.土生子[M].施咸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Wright, Richard.Native Son[M].Trans. Shi Xianrong. Shanghai: Shanghai Translation Publishing House,1989.]
[3]肖书珍.中外文学中“边缘人”形象浅析[J].山花,2013(6):153-154。[Xiao, Shuzhen. A brief analysis for the “marginal man” image in Chinese and foreign literature[J].Mountain Flowers,2013(6):153-154.]
[4]Stonequist, Everett Verner. The problem of the marginal man[J].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35,41(1):1-12.
注:文中所注页码均出自《土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