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监理领域未来进步趋势
2019-03-28
(山西晋源昌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 吕梁 033000)
一、序言
建筑工程监理是来自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商品经济进步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工程的监理体系是说根据中国的规范和需求合同上的要求由专门的人员在要求下对工程的开展过程中做出监理工作,从而防止工程偷工减料,以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发生,保证了所建造工程能更为的快捷,建设出更为优秀的建筑,为需求人牟取利益。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管理。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尽管已有近三十年的进步,但其还不够完备,监理工作还不够到位,与国际水平相比相差甚远。建设项目质量没有得到真正的制度保障,监理领域出现的一系列困境,阻碍了监理领域的进步,间接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进步。
(一)现状。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已有近三十年的进步历史,始终都为打造出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效率的监理队伍在努力奋斗。从中可以发现在我国的监理的领域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随着未来中国经济的进步,我国工程监理领域还会有进一步的进步,那么在此之前我们要把出现的困境做出解决。
(二)存在困境。1.工程建设方对监理认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建筑工程建设方对监理工作内容不了解,误以为监理工作就自己聘请来帮助自己监督的,忽视了建筑工程监理的专业性,不愿意花钱去委托监理单位代为管理,很多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人是迫于“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标准管理条例》第279号,第十二条中的规定”,才去随意委托一些较廉价、低水平的监理单位,蒙混有关部门检查、获取认可,根本不在乎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能力,做做形式而已。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混乱。我国监理制是从国外引进中国规定必须执行的,属于政府行为,以政府的手段进行调节,让原本来自商品经济的产物在政府调节的作用下,使原本供需机制扭曲,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在我国,有的监理单位未获得某一建筑工程的监理业务,恶意低价竞争、降低竞价,不顾今后的成本费用;资质不够,而且其本身并无专业的培训经验,扰乱市场秩序。3.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权责利”不均衡。监理在管理工程的过程中权力是有限的,主要是由建筑工程建设方对监理工作权限的限制所决定。工程的监理其实非常的有必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指出了在工程开展之后,由工程的监理人对工程事后情况做出保证,一旦出现困境就要承担其法律责任。4.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较低,缺乏高学历、全方面人才。这主要是由我国教育进步决定的,新中国成立至今,可以说我国的教育进步一直处于低水平,相对我国这个人口基数大的中国而言,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导致我国长期以来大部分人没有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而我国又面临着大规模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监理从业人员进入门槛低,对非专业人员进入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造成我国建筑工程监理领域长期出现的一系列困境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在我国,从事建筑工程监理的人员学历多大在本科或本科以下,缺乏高学历人才。5.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受区域限制,地方有关部门“闭关锁国”。在我国的很多地方,地方有关部门为了保证本地区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进步,不准予外来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或允许进入后在为其办理有关文件和手续的时候故意刁难,造成建筑监理企业之间不能形成良好的交流和竞争,从而阻碍监理领域的进步。
二、建筑工程监理领域进步的建议
(一)加大企业宣传力度,维护建筑工程监理企业形象。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不断完备自身建设,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明确自身工作权限,履行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义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坚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不受利益诱惑与驱使,维护好建筑工程建设方的正当利益,杜绝一切施工单位的贿赂,打造出自身管理的特色,让建筑工程建设方重新认识自己,重塑企业形象,用专业的知识为建筑工程建设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体制。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市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和暗箱操作,实行必要的监督制,建立相关的监督机构,让市场调节起到关键作用。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太多,不能强行为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和拒绝外来监理企业,要让当地监理企业和外来监理企业形成良好竞争,促进本地监理企业的进步,避免出现“闭关”政策。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让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发达中国比较,我国工程监理体系的建立是刚刚起步的,与其配套的相关法律制度都没有完备,而且在体系制度上也有所欠缺,工作依据少,领域内没有统一的服务制度,领域紊乱,有着较多的困境。政府相关的部门应该尽早的针对这些困境,去完备工程监理体系配套制度法律的建立,并对工程监理人员的资质做出明确的要求与管理,促进领域建立秩序,搭建领域标准体系,只有在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下,工程监理领域才能做到有效的进步与进步。
(四)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市场进入门槛。1.在职业道德方面,工程监理人员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不能滥用职权,不向项目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拒绝贿赂,履行好监理职责,维护好建设方的利益,不与项目承包商勾结,弄虚作假,欺骗建设方。2.在技术技能上,一方面,监理人员要不断的学习并考取领域资质,资质高的的人员可以得到更多的工作,还有就是多与施工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工程动态;另一方面,要求建筑工程监理人员要有全面的知识结构,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本身要注重监理人员的培训,建立考核标准和激励体制,想方设法留住专业性、全方面人才,对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任用。
(五)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与高校合力办学。从最基本的开始,在学校里对未来监理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针对性的教学,加强基础积累,同时利用假期让学生进入该领域进行实习,保证其所学所用的一致性,保证学有所用。
三、建筑工程监理未来进步趋势
很明显,就接下来的阶段,我国将根据现有的情况,颁布新的关于工程监理体系制度完备的法律法规,从而对该领域的进步做出促进作用,树立领域标杆让领域进步之路更为的清晰,形成规范稳定的工程监理市场。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企业无论是在国内或国外同行的竞争中,按照同一规则发挥出自己的优势,取得胜利。在竞争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从而提升自身能力,促进自身的进步,推动建筑工程监理领域的进步,走向世界,并与国际同步进步。
四、结论
我们先对国内的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的现状和以后的进步状况做出了一定的讨论,同时说明了其中的困境,之后针对困境进行了讨论,并更具这些困境提出了对策。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有自身的制度保证,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领域进步,才会得到健康、长远的进步,才能更快的达到世界水平,与国际惯例接轨,才能融入国际,并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