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综述
2019-03-28史凯亮宓瑞新
史凯亮 王 妍 宓瑞新
(1.2.3.全国妇联 妇女研究所,北京 100730)
2018年12月13-14日,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妇女事业发展需要,回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积极推进妇女研究工作创新发展。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沈跃跃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强调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妇女理论研究,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传播者,确保妇女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八届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出席开幕式。
沈跃跃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中具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事业的战略思考和科学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推进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为深化妇女研究提供了理论指南。她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标准更高水平做好新时代妇女研究工作。要系统梳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创新成果,深入研究坚持党对妇女工作领导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国妇女十二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研究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妇女服务;深化妇联组织建设研究,为妇联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理论支持和服务。中国妇女研究会要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大局、立足学术原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学术引领的作用,做好引领联系服务工作,推进新时代妇女研究事业创新发展。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主持开幕式,要求妇女研究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沈跃跃同志的要求,做实做细研究阐释工作,加大理论传播力度,以科学研究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妇女发展、服务妇联组织改革。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新时代妇女研究工作,会议专门安排了专题讲座环节。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谭琳和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中央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分别做了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理解新时代妇女工作和妇女研究新要求”和“中华优秀文化与妇女发展”的专题讲座。谭琳从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怎么看妇女、怎么看妇女工作、怎么看妇女运动、怎么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以及怎么看妇联的改革,她还通过生动翔实的案例对妇女研究要坚持什么样的方向和原则提出了具体要求。谭琳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根本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做工作一定要能够带领妇女,增进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行动认同,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妇联开展的各种活动包括研究活动中,研究选题、研究方法、研究建议要贴近妇女工作,不能脱离实际,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发展的实践,要用中国发展的实践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妇女理论。蒙曼将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质概括为“四个重视”:重视道德礼治、重视和谐统一、重视人文修养、重视知行合一。她指出,在家国同构的背景下,中国古代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修身、齐家、平天下三个方面。当前提倡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社会建设的独特作用,要求妇女学会新本领,不忘老优势,充分发挥妇女在守护和凝聚方面的独特作用,守护绿水青山,凝聚家庭、社区和民族的人心。
研讨会为期两天,主要分为大会发言与专题研讨两个环节,来自各省区市的妇女研究会领导、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的领导和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妇女工作者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一、大会发言的主要内容
在大会发言阶段,11位知名专家学者和一线妇女工作者聚焦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围绕妇女/性别研究的进展、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妇女脱贫实践、女性在中国人口转变中的作用、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了精彩发言。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姜秀花研究员从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和妇女参与五个方面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妇女事业进行了全景式回顾。她认为,妇女事业发展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征,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妇联在推动社会协同中具有独特的组织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最根本的保证,政府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主体责任,国家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妇联组织在推动出台促进男女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律政策、组织动员妇女发挥两个独特作用、依法维权和服务妇女、推动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党全社会的协同努力下,妇女作为主体的力量得到释放,妇女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参政等状况大幅改善,改革红利在妇女事业发展中得到了充分释放。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张李玺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性别研究的进展、问题和方向进行了系统总结。她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妇女/性别研究成果丰硕,妇女研究机构和学术共同体蓬勃发展,妇女/性别研究渗入众多学科及实践领域。在研究方向和内容上,妇女/性别研究在理论创新、回应社会问题、促进相关政策出台以及推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同时,妇女/性别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如有关研究概念还需理清,学科和专业体系建设不足,智库作用发挥有限,学术刊物数量较少,高水平学术成果传播转化不够等,今后妇女性别/研究应在构建中国本土的妇女研究理论体系、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等方面努力。哈尔滨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郭砾研究员立足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机构的发展实践,对如何加强妇联智库的建设进行了深入思考。她提出,妇联智库建设要“明确一个定位”,“找准两个差异”,“处理好三个关系”。妇联智库的定位是要为妇联党组及时高效地提供最急需、最有针对性、最管用的研究成果;妇联智库与科研机构的妇女研究中心、女性学研究会不同,与妇联机关研究室也有差异;妇联智库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科研队伍与管理队伍、成果评价与宣传推广的关系。妇联新型智库的发展方向要从以往的决策层、技术层上升到战略层,要更加注重系统性、协同性,更加注重特色和优势,强化学术交流与合作。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主任詹心丽回顾了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分享了厦门大学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积极传播先进性别文化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院长叶敬忠教授以《留守妇女:新特点、新视角与新思路》为题分享了研究成果。叶敬忠认为,留守妇女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减少和上移”,留守妇女的减少在留守人口中最为显著,留守地也从乡村上移为乡镇或县城陪读。留守妇女面临着照料负担下沉和延长、婚姻危机更具伤害性以及遭遇新的疾病和隐患等不同于过去的困难。他提出,留守现象导致的最重要后果是关怀的转移。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让关怀在城乡之间、性别之间、代际之间出现不同程度的转移、失衡甚至逆转。留守妇女通常作为关怀提供的主体,而作为被关怀的对象常常被忽略。保障留守妇女的权益,一是强调留守妇女所提供的家庭照料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未来应探讨如何为无酬家务劳动定价;二是强调留守妇女的自我学习和成长,使她们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生计来源。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任大鹏从法理角度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基于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户土地的收益方式变化以及妇女权益从承包地确权纠纷更多转为土地收益纠纷的现状,任大鹏认为,分割承包权存在法理和现实障碍,分割收益权更有利于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在进行了法理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后,他提出建立收益权分割给付制度,明确妇女应当享有的财产性收益份额,妇女结婚或者离婚,该份额应当随妇女户口、身份转移而转移,同时建立配套制度,在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设置妇女权益保护的前置性规范和救济性规范。全国妇联权益部信访处处长郭晔对妇联组织在土地确权中维护妇女权益的源头参与、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和梳理,提出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可以预期方向但需要长期努力的过程,全国和省级妇联组织必须抓住法律政策执行的关键环节有所作为,改革后的基层妇联组织和执委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需要与党的要求、妇女需求相适应,才能更好地践行基本职能。甘肃省漳县县委书记党建中回顾了全国妇联在帮助漳县脱贫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总结了漳县在创造妇女参与脱贫条件、凝聚妇女群众力量、搭建妇女创业平台、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引领妇女弘扬向上向善美德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郑真真回顾了中国女性在过去50年中人口转变中的作用,分析了人口变化和相关政策对妇女的影响,并对未来人口变化趋势与妇女发展进行了展望。郑真真认为,历史地看,妇女发展与人口变化呈现相互影响的关系。生育率下降是计划生育和妇女地位作用的叠加,妇女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参与者。20世纪50年代妇女劳动参与率高,在家庭中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明显提升,同时自身也有节育的意愿,加上70年代计划生育的全覆盖推广,共同导致生育率迅速下降。当前低生育率背景下,面临着老龄化和负增长等多种挑战,在制定相关工作政策和项目时,应以多种方式支持妇女发展,为妇女提供更多选择,使妇女有能力应对挑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从当前加强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存在问题以及主要路径展开理论分析。杨菊华提出,在中国家庭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背景下,家庭建设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起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保障。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家庭伦理上尊老不足、爱幼有余,家庭教育上缺沟通、缺方法、缺能力、缺渠道,家风建设上缺了解、缺主动、缺引领,家庭文化建设上缺自觉、缺队伍、缺人才。新时代加强家庭建设,要加强理论研究,明确家庭精神文明的内涵,发挥妇联组织传统优势,发挥妇女“两个独特作用”,引导妇女成为对社会有责任、对家庭有贡献的新时代女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基于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文对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的意义、内涵、对象、方法、程序、标准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她认为,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是通过对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及效果进行评价判断,使政策法规在制定及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做出必要的调整,从而避免、减少直至消除因性别的差异性影响所产生的不平等状况,这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举措。现有政策法规可分为性别平等的法律政策、性别盲视的法律政策和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性别中立的法律在执行中也不一定会使男女两性同等受益,性别歧视的法律对女性权益更会产生直接侵害。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形成的原因主要有缺乏明确的性别理论指导、缺乏性别敏感、看不到男女两性的不同需求和历史造成的性别差距、不尊重妇女在发展中的主体性等方面。因此,要进一步推动在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过程开展性别平等评估,推进性别主流化。
二、专题研讨的主要内容
在专题研讨环节,与会学者主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推动男女平等的国家责任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变化与妇女独特作用”“妇联组织改革与妇女工作创新”“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变化”“性别文化与性别观念传播”等热点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
系统梳理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的创新成果对中国妇女/性别研究具有方向性意义。本专题11位学者围绕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中国女性学学科建设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构建中的理论思考和实践经验分享了最新成果。
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来自西安石油大学的马芳平、吉林大学的白艳、华东师范大学的全红、中共怀化市委党校的曾庆美等6位学者从不同角度展开深入分析。马芳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研究主体从妇联、妇女组织扩展到高校、学术团体,研究取向从着重意识形态层面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阐释转向关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学理基础以及实践研究。20世纪90年代,“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成为理论研究和学术分析的重要理论范式。进入21世纪后,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成为新的研究热点。6位专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继承与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其核心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论述。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研究的学者要以创新精神扩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促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中国化和时代化。
关于女性学学科建设,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教授叶文振通过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女性学学科建设的过程和收获,在厘清女性研究和女性学的本质差别的基础上,集中讨论女性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女性学开放发展的意义及其内涵以及女子学院的角色和定位。叶文振指出,强化女性学学科意识、精准划定女性学的学科边界和树立开放发展观是新时代女性学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范红霞则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运动史研究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西方的理论、观念和方法的引入推进了妇女史向性别史转变,但中国妇女运动史也保留了独特的研究范式、研究理论和方法。今后中国妇女运动史研究需要思考开放性与本土性、学术性与社会性、求真与致用等问题。厦门大学的王宇颖梳理公共管理领域妇女/性别研究的发展后认为,公共管理中的妇女研究呈现出精细化、专业化、动态化与系统化的特征,研究领域不断扩充,研究水平显著提高,研究深度持续加深,研究方法更加规范,研究成果应用和实践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
2.推动男女平等的国家责任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本专题11位专家学者和青年学生围绕推动男女平等的国家责任、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3岁以下托幼政策和事业发展、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农村家庭暴力及其干预困境、女童保护等议题进行了探讨。
黑龙江妇女研究所的闵杰在发言中指出,在当前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村女性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认定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公共部门要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推动相关立法和现有法律修改完善,从源头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增强性别敏感性,切实履行职责,在政策的设计与执行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权益;畅通农村妇女土地维权渠道,明确相应部门的救济责任;拓宽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和政治赋权的路径,提高妇女在村庄重大事务决策中的话语权和博弈能力。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和建花对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3岁以下托幼政策与事业发展历程、阶段特征、发展成就和主要经验进行了回顾和梳理。她提出,历史上制定并实践的解放妇女生产力、解除妇女的后顾之忧和教育幼儿这一托幼事业的目标和定位值得继承和发扬;在新时期,政府应继续承担发展托幼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统筹好儿童、妇女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托幼需求与供给的预测分析和规划,适度扩大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幼公共服务,逐步构建3岁以下育儿支持服务体系,构建0-6岁托幼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和实践的创新,使托幼政策和事业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及社会治理协同发展。在女童保护方面,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的周乐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甘渭花分别从儿童性侵防范教育、建立女童保护职责倒追制度以及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中人身权益损害保障、救济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3.婚姻家庭变化与妇女独特作用
本专题10位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家庭在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中国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女儿养老等热点议题做了分享。
关于家庭在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黄桂霞指出,要承认以家庭为主的人口再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价值,政府、市场、社会与家庭协同,为发挥家庭在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及促进家庭成员发挥独特作用提供支持。关于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上海大学的蒋晨燕在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全面二孩”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工作—家庭冲突理论和角色理论为基础,对中国女性面临家庭照料与工作冲突的现状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她指出,国家设立养老机构和托幼机构、企业设立灵活的工作制度、家务劳动的分工合作是缓解女性家庭照料与工作冲突的重要层面和环节。在女儿养老方面,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的许若男研究发现,养老中女儿作用的凸显,这种新型养老模式构建于父母对女儿成长过程的投入、公私领域里的支援以及生活中的小细节,呈现出一种情感和理性复杂交织的情形。在女儿养老现象中,女儿—父母双向互动,分工合作,动态依存,体现出家庭代际关系的双向性以及传统与现代性的杂糅。
4.妇联组织改革和妇女工作创新
本专题6位学者围绕基层妇联改革的经验与启示、构建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网络等议题展开了充分研讨。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李文、李线玲、王妍分别从基层妇联执委队伍建设、“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妇联培育引领女性社会组织等方面对妇联组织改革和妇女工作创新实践进行阐述。李文认为进一步发挥基层执委的作用,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构建系统的执委培训体系,统筹配置和利用执委资源,搭建促进执委发展的区域化平台,健全执委考评与激励机制。针对妇联组织进一步加强培育引领女性社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李线玲建议加强培育引领女性社会组织工作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妇联培育引领女性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王妍在研究中认为,在“四新”(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领域建妇女组织,有利于解决和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建议从增强组织力度、推进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在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四川省妇联妇女研究所的李兴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应将社会性别视角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中,构建多层次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网络。
5.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变化
本专题13位专家学者围绕改革开放40年与妇女发展、女性领导特征变迁、少数民族女性的社会参与、女大学生领导力教育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针对改革开放40年与妇女发展,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刘晓辉梳理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女性在经济、教育、健康与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发展进步,针对新时代女性发展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从加强制度保障,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妇女自身提升主体自觉、男性支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展望。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的林蓉蓉通过对1990-2013年的中国女性省级领导研究后发现:中国女性省级领导的占比震荡上升,群体特征从技术专家、国企经历与多元职业背景、共青团背景和知青经历到高校学者型女官员转变;教育水平高,多从事教育和组织人事工作;晋升级别越高,性别差异越显著。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姜秀花、林丹燕基于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相关数据的研究,提出在新时代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进程中要纳入性别视角,通过提高少数民族女性自身素质,培养其社会参与意识与能力;在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中加大对少数民族女性社会参与的支持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少数民族女性社会参与的环境。在女大学生的领导力教育方面,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的王琴指出,女大学生的领导力教育要加强普及性和针对性,要重视校内外的实践,加强女大学生的职业规划;要重点培育女大学生的领导意识和领导思维,增强女性的自信心。
6.性别文化、性别观念与传播
本专题14位学者围绕主流媒体的性别平等传播、农村生育文化的历史变迁、改革开放40年《人民日报》婚恋观的变迁等议题进行了分享。
如何融合创新思维打造主流媒体性别平等传播合力,中国妇女报社的禹燕提出媒体推进性别平等传播的三个“融合”策略:女性媒体自身传统思维与互联网思维的融合、女性媒体之间的横向融合、女性主流媒体与其他主流媒体之间的扩展性融合。其中,女性主流媒体与其他主流媒体之间的扩展性融合最为关键。通过对湖南农村的田野调查,湖南女子学院的胡桂香研究了湖南农村生育文化的历史变迁。调查发现,生育文化的变迁具体表现在生育的禁忌不断打破,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不断弱化,少生、优生、优育的新型生育观开始形成。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凌菁研究了丁玲小说复调话语的叙事策略,她发现,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为突破革命话语的统制,丁玲通过文本的对话来进行自我经验的表达,通过内视角与外视角的交叉、女性视角与男性视角的对立等多样性的叙事视角来呈现意识形态的复杂性,以多变的叙事修辞和多义的文本语义来书写宏大主题下的个人命运,她在这一时期采用复调话语的叙事策略,使其作品呈现出一个复杂、开放、立体的文本世界,表现了丁玲在追寻现代化路上对革命与个人命运的理性思考。
在闭幕式上,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谭琳指出,本次会议是在中国妇女十二大胜利闭幕之后召开的一次妇女研究的盛会,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开好本次年会提出明确要求,本次会议也得到了广大妇女研究者和各地妇联以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反映了妇女研究队伍和力量不断壮大,妇女研究和实际工作结合越来越紧密。这次会议主题明确,与会学者积极思考、深入探讨,对推动新时代妇女研究、妇联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议凝聚了不同学科、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专家学者,围绕一系列重大理论、现实和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凸显了妇女研究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作用。谭琳要求,今后妇女研究工作要聚焦重大理论问题,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妇女研究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聚焦重大现实问题,做好深化研究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谈话时的讲话为指引,研究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妇联改革,加强对妇联组织及妇联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系统总结妇联改革的成效、经验和规律,促进妇联改革在基层落地;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切实做好研究成果的宣传倡导,切实做到研究为各级决策服务,为舆论宣传服务,为妇女群众服务。
本次研讨会上,中国妇女研究会还向第七届妇女/性别研究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获奖作者代表颁发了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