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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及其对内地的启示

2019-03-28杜妍智梁诗明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康复者精神科舍友

杜妍智,梁诗明

(1.上海大学 社会学院,上海 200444; 2.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321004; 3.香港理工大学 医疗及社会科学学院,香港 999077)

一、 引 言

在去机构化背景下,社区精神康复已成为现代精神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2017年10月,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起草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在此形势下,为更好地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供给、探索服务新形式成为当下一项重要工作。

精神科中途宿舍是为精神康复者提供的一种过渡性住宿服务,在社区精神康复网络中扮演着从“医院”至“社区”过渡期驻足训练一角,是推动社区精神康复的一种新形式服务供给。香港地区的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自20世纪70年代发展至今,凭借丰富的经验以及较为完善的程序体系,已逐渐成为香港精神健康社会工作领域中一项标准化的社会福利服务环节。本文通过介绍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发展历程及服务现状,并对其服务经验展开分析,以期对内地的精神科中途宿舍发展提供启示和借鉴,从而探索一种社区精神康复新途径。

二、 精神科中途宿舍概念及相关研究

概念上来说,中途宿舍是一种社区院舍服务,目的是为有特定需要的群体提供短暂住宿服务,以增加其日后融入社区生活的机会[1]。这样一种过渡住宿服务手段,除了在社区精神健康领域被使用外,也经常被应用在青少年行为矫正领域、赌博及戒酒矫正服务、药物及物质滥用康复服务等[2-3]。其中,矫正类别的中途宿舍注重将服务使用者暂时从社区抽离以创造治疗环境[4],而精神科中途宿舍则强调让服务使用者融入社区生活。

精神科中途宿舍一词最早出现于1871年,当时英国的科而尼(Colney Hatch)精神病院院长霍金斯牧师(Rev. Henry Hawkins)向政府建议设立一种过渡期住屋服务以协助离院精神病患重融社会[5]。但直到20世纪初,一些关注离院病人的社会组织才开始开设精神科中途宿舍,这其中包括英国的“退伍军人精神健康社会福利组织”(ex-services mental welfare association)、“sos协会”以及美国的一些宗教组织。1950年代出现的去院舍化运动则极大推动了现代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的发展[6],不少以往只能住院的精神病患在中途宿舍中得以重过社区生活[7]。

精神科中途宿舍的服务内容一般包括自我照顾训练、社区生活训练、社交训练、职业培训、认知技能培训、闲暇时间使用、社区训练等方面[8]。而个性化的治疗、多领域技能培训机会、辅助职业岗位的提供以及宿舍内外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在中途宿舍内多受服务使用者的欢迎[9]。一般研究表明,中途宿舍是提供精神病患必要的情感和环境支持的有效手段[10]。香港地区一项研究显示:中途宿舍服务对于降低病患住院服务需求具有正向作用[11]。但并非所有精神科中途宿舍都能为病患带来充足的改变,缺乏系统的日间训练及康复服务、没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及范围[12]、中途宿舍内康复者缺乏与社区环境的接触与互动[13]等问题的存在,都会影响中途宿舍的服务成效。

综上可见,精神科中途宿舍的发展已有一定历史,其服务强调精神康复者重融社区生活,是实现社区精神康复的一个重要途径;而其服务成效则会受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服务方式等因素影响。本文通过介绍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分析其服务经验利弊,从而给内地的精神科中途宿舍发展提供相关借鉴。

三、 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发展历程

在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设立始于20世纪70年代[14]。当时的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由个别精神康复组织以试验形式推行,并无正规人手编制及服务模式。宿舍初创目的是为离开医院的精神病患提供临时社区居所,帮助其重建独立生活能力直至重返社区生活[15]。七十年代末,随着“社区康复(community rehabilitation)”这个概念得到当时香港政府福利司在政策上的支持与肯定,香港的精神康复服务开始由传统的“医院治疗模式”走向“社区康复模式”[注]香港政府卫生福利司:《进入八十年代的社会福利白皮书》,香港政府卫生福利司1979版。。在当地政府资助下,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得以快速发展。

以“服务规模”发展为依据,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四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归类为五阶段(详见表1)。在这五阶段中,香港中途宿舍的发展历经了一个从起步、发展直至较为成熟的过程。在这一历程中,其服务规模经历了从“小”至“大”的过程;在服务功能上,也有从“单一”变“综合”,又回归“独立”的转变;在服务角色上,中途宿舍作为社区精神康复网络中的重要一员,其作为过渡期驻足训练的服务角色得到明晰。

表1 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的“五阶段”发展历程

四、 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的服务现状

(一) 基本情况

目前香港共有36家中途宿舍,为年纪15岁或以上的精神状况稳定、适宜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男女精神康复者提供服务,受益人群约1500人[16]。一个中途宿舍内一般有主任社工1名、精神科护士2名、康复工作员6名、厨师1名、清洁员1名和舍员40名。居住期限通常为2年。

在宿舍服务程序上,其服务申请需由精神科医生及社会工作者提出,经社会福利署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转介至宿舍。接获申请后,中途宿舍安排申请人进行评估及试住。若舍友在试住期间能适应宿舍群体生活,便获接纳正式入住。若舍友发觉宿舍服务未能配合其需要,可提出退出服务。若宿舍评估舍友未能适应宿舍生活,可与舍友协议终止服务,并会通知及建议其主诊医生及医务社工作出跟进安排。舍友经宿舍协助康复而评估为精神状况稳定及具有足够生活技能,则可安排迁离宿舍。除开回归社区外,亦可根据康复情况安排至辅助宿舍或长期护理院。具体可见图1。

图1 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流程图

(二) 服务理念

随着“去机构化”运动兴起,针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的正常化原则、全纳的观念深入人心,认为残疾人应对社区生活拥有平等、全面的参与权利,即社区融合[17]。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理念即强调精神康复服务应是社区融合而并非社区隔离[18],强调其服务应放置在社区之中,让服务使用者在熟悉的社区生活环境中进行精神康复从而过上正常的社区生活[19],并通过社会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社会大众对于精神康复者的认知以及接纳度[20]。

精神科中途宿舍的服务理念即是实现精神康复者的社区融合,即通过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过渡期的社区住宿及康复服务,协助康复者改善人际关系、社交技巧、自我照顾及工作能力,以便他日重返社会,重过正常和独立的生活。

(三) 服务内容

本研究以“服务成效”为依据,将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的具体服务内容归纳为三个层面服务,分别为提升个人自我照管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以及社会生活实践能力三个层面的服务实践。

1. 个人层面的服务。中途宿舍个人层面的服务旨在提高服务使用者的自我照管能力。包括建立每日固定的生活作息时间;学习保持稳定精神状态的能力;发展及训练生活技能。较为常见的服务形式为个案辅导及家居训练。

宿舍里的个案辅导工作由注册社工主管,个案辅导的方法包括简单的辅导工作以及严谨的长期心理治疗介入。宿舍社工会为服务使用者进行全面个案评估,制定个案辅导计划并记录在个人档案内。如有需要,精神科护士或康复员会在工作上作出配合。如宿舍社工为一名精神分裂症舍友制定一个18个月的离舍[注]在香港地区,精神康复者离开中途宿舍进入社区生活都简称离舍。计划,舍友的个人心理调适辅导由社工执行,其余的社交技巧训练、药物认识训练及日常理财督导则交由精神科护士或宿舍康复员跟进。家居训练则是指服务使用者可在中途宿舍中进行家居生活练习,如轮值宿舍内务。准备离舍的舍友则会被安排进入半独立的房间进行离舍家居训练,帮助其进入完全自我照顾状态直至离舍。

2. 人际关系层面的服务。精神科医生Budson提出,中途宿舍应推动舍友间的延伸亲属关系(extended kind ship),用以建立和谐而富有治疗性的人际关系[21]。中途宿舍内的人际关系层面服务旨在提高服务使用者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较为常见服务形式为小组工作。

中途宿舍内的小组一般分为心理治疗类小组、健康教育类小组、社区生活技巧类小组。具体来说,心理治疗小组(如正念小组、情绪管理小组、人际关系技巧小组)由社工负责开展。健康教育类小组(如药物管理小组)由宿舍精神科护士推行。社区生活技巧类小组(如理财小组)则交由宿舍内康复员推行。在所有小组的进程中,要尊重舍友的需求及主体性,积极推动舍友参与。小组间良好的人际互动本身具有治疗性,同时借由小组朋辈力量令组员间交流学习,形成良好人际关系。因此,不论是何种类型的小组开展,都能有助于服务使用者们提升社交能力。

3. 社区生活层面的服务。社区生活层面的服务旨在协助舍友进一步促进社区融合,具体包括熟悉社区环境,掌握职业技能,联结家属以及社区资源等。在此层面上,中途宿舍内服务包括了职业康复服务、社区活动、家属服务等。

有研究显示,具备职业康复条件的综合性精神康复服务比单一社交训练更能为宿舍服务使用者带来实际成效[22]。中途宿舍服务鼓励服务使用者在接受住宿服务同时,外出找寻日间工作或接受日间职业康复训练。不适合参与正规职业康复服务的舍友则会在宿舍接受初阶日间活动训练。社区活动是指在真实场景中进行社会生活技能训练,具体包括超市购物、宿舍互访、社区义工服务等。同时,家属的支持无论是在精神康复者接受住宿服务期间或是在日后的正常社区生活中都十分重要[23]。香港中途宿舍社工一般会为舍友家属提供个案康复进度报告,举办康复资讯讲座、家属互助小组等活动。这些活动一方面令家属获取有关信息与知识,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家属寻求支持缓解自身压力。

五、 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的优势与挑战

通过回顾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发展历程,梳理其服务现状,我们可看出通过四十多年的发展,香港中途宿舍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系统编制、内容多元、经验丰富的服务体系。但服务推行多年,在实践社区精神康复概念之余,中途宿舍的服务依旧面临着一些问题。为更详细的探究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经验,本研究从其优势及面临挑战来展开分析。

(一) 香港地区精神健康中途宿舍服务的优势

1. 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福利司的重视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福利司一直把中途宿舍作为实践社区精神健康服务的重点单位。具体来说,一方面在政策支持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福利司在1976年7月份发表的第一份《香港康复计划方案》中明确规定了中途宿舍是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的过渡性住宿服务,并在具体服务统筹方面详细说明了精神病康复者中途宿舍的主要服务内容、对服务对象的要求、服务人数、需聘请的不同专业或职位的员工人数以及转介方法等[24]。明晰的角色定位、具体的条例指导都保障了中途宿舍的合法地位且有据可依从而得以顺利发展。另一方面在资金支持上,社会福利署通过招标方式由非政府机构承办服务并对中途宿舍进行服务监察。其开支包括专业社工的配置、康复工作员的配置,日常食宿营运开支、各类康复服务活动开支、宿舍保养维修等。政府有力的资金保障极大地促进了中途宿舍的发展速度及规模。

2. 社会服务组织的积极参与。香港地区的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主要由社会服务机构推行,行政部门以资金及服务政策配合。从发展历程来看,七十年代初设立的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即是由个别的精神康复社会服务组织以试验形式加以推行。从服务现状来看,香港的中途宿舍服务一般都是由具有丰富精神康复工作经验的社会福利机构来推行。这些机构不仅有中途宿舍服务,也有自己的职业康复服务单位、庇护工场、日间中心,工作经验丰富,个案服务的内部转介也甚为便捷。社会服务组织作为精神康复领域中一个重要力量,其专业化发展使中途宿舍的服务更加专业且高效。

3. 服务理念的切实落地。中途宿舍服务最终目的是帮助精神康复者实现社区融合,这是现代精神康复概念中的共识。社区融合的康复服务理念体现在中途宿舍服务的各个方面。在服务设置上,香港的中途宿舍首先在硬件上保障康复者在社区的可能性,将中途宿舍修建于社区之内;在具体服务上,中途宿舍积极开展职业康复服务,要求入住的康复者参与社区里其他日间精神康复训练,如日间中心、庇护工场、会所、辅助就业训练等等,部分能力较高的康复者会被鼓励参与公开就业。住宿服务与日间训练服务发挥协同效应,令康复者得到全面康复机会。

(二) 香港地区精神科中途宿舍发展面临的挑战

1. 舍员滞留现象存在。中途宿舍成功解决离院精神康复者无处可留的短期住宿问题,但对部分舍友而言,宿舍似乎由过渡性住所变成长期照顾服务单位[25],香港中途宿舍存在着部分舍员滞留问题。这背后既存在着离舍动机缺乏的个人原因,也存在宿舍照顾与家庭照顾之间的矛盾问题。一方面,部分舍友即使个人康复服务已取得明显进步,但因已熟悉适应中途宿舍环境,加之如果离舍后未能在社区内得到一些后续支持,如住所、社区精神康复日间服务等,从而出现离舍动机缺乏情况。另一方面,部分精神康复者家属也可能因为不愿意或无法承担照顾压力而反对其离舍计划的实施。

2. 专业人力不足。专业人力不足一方面是指中途宿舍的社工专业服务人力不足,另一方面指缺乏跨专业的辅助力量。其一,香港的一间精神科中途宿舍一般只配置一位社工。社工除却需要推进高强度、高治疗性的个案和小组康复工作之外,还需负责宿舍有关行政事务。同时因为中途宿舍需要24小时当值,社工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身心压力极大。其二,宿舍舍监的职位并不要求专业背景,其工作职责在于舍友的技巧训练与日常生活层面督导。当面对复杂的宿舍个案时,舍监往往没有足够的专业力量提供服务而需社工接手,令社工工作压力增大。其三,现代社区精神康复主张多团队跨专业合作,而香港中途宿舍中的服务以社工专业为主,在配置上缺乏其他专业的辅助,例如职业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家庭治疗师等。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已有服务机构发现此问题,并开始尝试加以配置其他专业工作人员进入宿舍服务,但因为政策资源等缘故在实行中仍多受限制。

3. 职业康复训练受阻。中途宿舍服务一个重要内容是职业康复服务。精神康复者能否最终回归社会,职业康复成效至关重要。实际中,香港中途宿舍的职业康复训练存在日间工作机会较少,部分职业训练内容与实际脱轨的情况。一方面,香港社会对于精神康复者仍然存在着社会排斥与歧视。精神康复者在社会上寻求就业机会十分不易,且一般都以低技术、低工资类别的合约工作为主。另一方面,庇护工场或辅助就业等提供的日间训练内容在设置上较为简单基础,更适合一些能力较差、精神状况不太稳定的康复者[26]。此类职业训练内容无法满足能力较好的康复者职业康复需求,也存在与自由市场上实际需求脱轨的问题,不利于服务使用者重返正常的劳动市场。

六、 对内地精神科中途宿舍发展的启示

香港地区的精神科中途宿舍起步相对较早,发展经验也相对成熟。虽然有其发展的局限性,但是通过对其发展历程、服务现状的了解,以及服务经验的利弊分析,对于内地精神科中途宿舍的发展而言,还是有较高的借鉴价值以及实践指导意义。

(一) 在政策上,加强精神健康中途宿舍的政策保障。

针对残疾人康复服务,当时香港卫生福利司于1976年发表了第一份《香港康复计划方案》,1997发表了第一份《康复政策表白皮书》。回顾香港精神中途宿舍的发展历程可看出,当地政府的重视支持使得精神科中途宿舍得以政策保障,其性质地位得以明确,在具体运行时从资金来源到服务实施直至服务监管都做到了有据可依,这使得宿舍运行能够良性且持续的得以发展。

目前内地的精神健康中途宿舍崭露头角但尚属新鲜事物。2007年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率先创立了第一家精神健康中途宿舍。2009年,引用香港精神健康中途宿舍模式的“利民康复中心”在深圳安家[27]。此后,在广州、北京两地也相继出现了精神健康中途宿舍。随着精神健康中途宿舍的出现,各地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以支持其发展,但因为缺乏成熟的政策保障,中途宿舍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精神健康中途宿舍更多是以试点的形式存在而没有得以推广,受益人群十分有限。从精神健康社区康复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及中途宿舍的长远发展来看,加强精神健康中途宿舍的政策保障,加快出台全国性的政策条例以支持精神健康中途宿舍的发展非常关键。

(二) 在运行上,培育社会组织力量。

受西方福利思想的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福利司与社会福利服务组织关系密切,在政策设计上十分重视政府与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合作。香港的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一般都是由具有丰富精神康复工作经验的社工服务机构来承担,而在其发展之初即由精神康复社会服务组织以试验形式推行。社会服务组织的参与,一方面能够令服务更加专业高效,另一方面精神康复的最终目的是使康复者重新融入社区,这更加离不开社会以及社会工作人员的支持。

我国精神康复的需求十分巨大,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无论是在人力上还是专业性上都非现实。目前在内地,如广州市越秀区等多地也已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为精神康复者提供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因此,积极培育并借用社会工作组织力量开展专业的精神科中途宿舍服务十分可行且必要。

(三) 在质量上,加快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的队伍建设。

精神健康中途宿舍因其特殊性需规定员工任职资格以保障服务质量。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是香港精神科中途宿舍员工的主要力量。其教育培训以及注册制度都具备专业监管,不但要对服务内容负责也要对其专业身份及实务水平负责,服务的专业性因此得到保障。

因为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特殊性,任职于精神健康中途宿舍的社工都需掌握精神健康背景知识、具备相关实习经验以及接受专业督导。一般的社工若无此受训背景,较难胜任精神健康社工一职。但是到目前为止,内地有开设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课程的高校十分有限,有资质的精神健康社工督导也并不多见。因此,推进高校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在职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培训,培育有能力的精神健康社工督导队伍,加快整体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的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四) 在服务上,坚持在社区融合的精神康复理念下开展具体实践。

香港的精神科中途宿舍历经四十年发展,在社区融合的精神康复理念指导下所开展的:以实现个人自我管理能力为基础,发展人际关系能力为核心,恢复社会生活能力为目标的三层次服务内容为精神康复者带来了良好的康复成效。

香港的精神科中途宿舍的具体服务实践为内地精神健康中途宿舍带来了借鉴。其一,在宿舍选址上,应将中途宿舍设置在社区之中而非社区隔离;其二,在职业康复训练配套设置上,应依据社会经济实际需要以及康复者具体情况,分层次设计并提供日间职业康复训练机会;其三,在家属服务上,多为康复者家庭提供增能服务,借由家庭力量共同实现康复者重返社区;其四,在社区服务上,多开展社区活动,进行社区康复工作的广泛宣传,尽量消除社会歧视与排斥。基于香港已有的服务经验,内地开设的精神中途宿舍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坚持社区融合的精神康复理念,并在此理念指导下开展专业的精神康复服务。

七、 结 语

精神科中途宿舍作为实现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的一个重要服务供给形式,推进其发展势必能加快社区精神康复网络的建设。如何更好地实现精神科中途宿舍地建设及发展?加强政策保障、培育社会组织力量、完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社区融合服务理念等是一些有效的策略。在这一过程中,需特别注意跨系统、跨部门、跨专业的合作和协调。具体来说,在宏观层面上,一方面政府应充分发挥民政、医疗、财政、卫生等系统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精神康复资源的整合协调,建立运转有序的服务转介系统,使中途宿舍资源得以合理高效运行,避免舍员滞留等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组织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创投等形式积极参与至中途宿舍精神康复工作中,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在微观层面上,中途宿舍内部的精神康复服务团队建设应有跨专业的团队视角,建立包括社会工作师、康复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等跨专业的多元服务团队,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最后,精神科中途宿舍作为社区精神康复网络的一员,只有不断完善社区精神康复网络的建设才能最终促成其以高效良性的运行,这是实现康复者社区融合的服务理念与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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