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问题初探
2019-03-27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100872)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没有人才的乡村振兴就是一句空话。由于受前些年农村发展“钱景”不大的影响,韶关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农村缺人特别是缺少能人的问题已经成为振兴乡村的制约瓶颈。可以说,乡村如何吸引人,吸引年轻人,尤其是吸引年轻能干的人,决定着韶关乡村的未来。因此,构建支持引导社会各方面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将培育本土人才与引进外来人才相结合,打好“乡情牌”,念好“引才经”,奏好“激励歌”,做好我市农村人力资本开发,打通促进人才向农村、向基层一线流动的通道,留住乡村振兴各类人才,是目前我市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
一、当前韶关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流失极为严重。近年来,我市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日益严重,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突出。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市拥有农村劳动力128万人,其中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达到50.3万人。韶关籍大学毕业生每年近2万人,回到韶关工作的仅为10%左右。2017年韶关市内技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为5581人,其中留韶就业不到1500人,在韶工作人员仅为26.7%。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留韶工作“钱景”不大,目前韶关本地企业就业工资起步在2100-2500左右,留在农村发展更低,而珠三角地区最低工资起步就达3500-4500元,受经济规律客观影响,我市人才尤其是农村人才流失极为严重。
(二)基层干部带头致富能力弱。一是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滞后,不少乡村缺乏基本的人力资源和公共资产来维持有效运转,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基层干部改革创新精神弱化。二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在解决和处理具体问题时凭经验、习俗,导致村务、财务管理混乱,经济发展缓慢,治安状况较差,党群干群间摩擦和冲突较多。三是农村党员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我市农村不同层度的面临着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老化,学历、素质局限,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致富的意识缺失,带富的能力不强,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方面办法不多,无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乡村各类人才严重匮乏。长期以来,乡土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块“短板”。一是缺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我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少、档次低,多数经营者还停留在依靠经验种植养殖,农户的技术获取能力、消化能力与利用能力不强。二是乡村各类人才相对缺乏,目前村一级的致富实用人才少,缺少农业带头人,生产难以形成规模,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三是农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匮乏,一家一户经营与大市场信息不对称,农业技术指导、管理服务跟不上,导致农产品质量不高。四是农村实用人才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低,生产经营人才严重缺乏,并且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
(四)乡村人才激励机制尚未建立。近年来,“大学生村官”、“公考热”逐渐降温,而“公务员辞职热”、“青壮年外出工作”却逐渐升温,尤其是许多偏远山区的基层公务员职位、大学生村官岗位更是出现无人报考、报名的现象。基层条件差,生活和工作环境都相对艰苦,有能力的年轻人都很难留下来,留不住人才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韶关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配强配优农村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一是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人用人机制。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党员回村参选村两委负责人。加快对优秀青年农民的培养教育,使其成为农村干部的后备力量。动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退休干部到户籍地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并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对问题成堆、积重难返的村,建议可以从上级派有能力的干部暂任支部书记,限期扭转农村党建薄弱和社会治理混乱的局面。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区县党校、干部培训学校和韶关学院的作用,对农村干部开展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农村两委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社会治理水平、法治思维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三是切实保障农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公共服务经费。加大对农村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使基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有可靠的财力保障。四是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抓农村党建和农村社会治理的责任,严格责任考核,严肃问责问效,促进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五是健全村两委激励机制。基层工作繁复冗杂,村两委的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必须切实提两委的待遇水平,为两委干部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一是依托目前我市现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电商人才培养计划,推行定向选育培育,有针对性的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和职业经理人培育工程。二是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免费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四是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以镇为基本单元,实施统一的专业人才调度使用,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五是激发基层和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韶关学院和各类技师学校的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灵活设置课时、降低入学标准,开设服务乡村类的专业和课程,针对性的培养农村教师、农技推广人员、乡村医生、乡村文化传承人等,着力提升我市农村人才质量,服务地方经济和全产业链发展。六是建议结合我省大学资源,实施我市乡村振兴版的“卓越农林渔牧人才培养计划”,以终身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七是建立农村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针对参加农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术资格的乡土人才,结合技能掌握程度给予一次性政府奖励金。
(三)栽好“梧桐树”,大力引进各类乡村振兴人才。一是打造过硬的引人环境。加强我市农村的软硬件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健全法制环境,补好各类短板,大力提升乡村建设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做好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要想招贤纳士,必须打好这张人情牌,避免“水土不服”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奖补等激励政策。建议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精准的吸引能人政策,制定落实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四是通过产业吸引人,重点扶持和引进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结合我市地方特色建立农业产业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建立网格化的引才机制。尽快以县为单位建立县级乡村振兴人才库,针对乡村振兴人才实施分类引进、分类管理。结合我市农村特色物产,大力引进各类农业经营人才。重点引进电商发展、职业经理人、企业业主、合作社经营者、农产品加工人、农产品推广人等各方面的人才。完善基层农技服务政策,打通科技下乡“最后一公里”,推进“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探索建立“带编招募”模式,实施退补大学学杂费政策,同时建立职业上升通道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乡村文化艺术人才引入机制,结合我市乡村文化特色,大量引入乡村文化艺术人才,为乡村旅游、文化传承和产业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四)唱响“凤还巢”,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一是重塑城乡关系,给包括市民在内的新乡贤下乡、返乡创造条件,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重视引导部分有意愿的农民工返乡、从农村走出来的大学生回乡、在城市中成长的各类人才下乡,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业农村。二是实施“刚性”、“柔性”、“弹性”的本土人才回归制度。在外优秀人才回引本土时,不能仅单纯以人缘、地缘、血缘、亲缘为联结纽带,临时起意,没有具体内容,没有长远规划,友谊性、赞助性、象征性地合作一次,就再也没有了下文。应以“四缘”优势为敲门砖,获得优先谈判权,就合作意向进行正式协商,以期获得更长远、更稳固、更详细具体的合作,以产业发展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三是开展我市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带动更多人员返乡创业。
(五)奏好“激励歌”,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乡村振兴战略人才积极性和稳定性需要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实行乡村振兴引入人才安家补贴。对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可一次性给予安家补贴。二是实行专业人才政府津贴。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引进专业人才,可享受政府津贴。三是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对专业技能型人才实行高薪引进和财政奖补政策,由财政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四是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建议对引进的乡村振兴专业技能人才的子女,可选择市内任何学校(幼儿园)就读。五是妥善安排家属就业。对重点引进的技能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随调配偶,其工作安排列入本市政策性安置,由组织人事部门原则上按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和所从事专业岗位进行对口安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接收。六是切实简化落户手续。引进人才按照“人户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或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七是加强政策衔接。引进人才如正常调动有困难,本人愿意以辞职、离职等方式来我市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档案调转或重新建档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八是实施高端乡村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对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农林渔等领域的专家、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省特级教师,省名中医、省卫生系统重点学科带头人,专业技能大师的均可实施政府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