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研究
2019-03-27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浙江 杭州 310000)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亦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农村集体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就是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二、台州市社会发展概况
台州市地处浙江省中部沿海,东濒东海,北靠绍兴市和宁波市,南邻温州市,西与金华市和丽水市毗邻,水穿城过,是名副其实的江南水乡,地理位置较为优越。台州陆域面积9411平方千米,境辖3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3个县,共有行政村5729个,2017年常住人口611.8万人,2017年,台州市实现生产总值4388.22亿元.
三、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
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也不断的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形式、积极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转化,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道路,台州市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是走在全省前列,对其作为案例研究具有实际意义。
(一)产权改革后的新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末浙江省就开始了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逐步探索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的改革,这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促使集体资产更加完整,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最重要的是解决了集体与成员他们二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极大的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台州市在村产权改革之后,村集体经济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形式也有了创新。
1.资源开发型。所谓资源开发就是针对村里具有开发价值的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来发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这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村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统一开发,另一种是土地流转。统一开发就是要在遵循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原则的基础上,村经济合作组织开发利用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山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土地流转就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委托流转或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流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合作农场、现代设施农业等产业来发展村集体经济。
2.资产经营型。台州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另一种村集体经济的类型是资产经营。这种类型的村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参股分红,一般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等要素,参股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来发展村集体经济。如三门县海润街道涛头村,该村在股改厘清要素分配的基础上,成立了“三门县涛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规模化养殖业等,实现了“3个1”——村年产值1亿多元,村集体年收入1000万元,人均年收入1万美元,成为三门县的“首富村”。还有一种普遍的做法是发包租赁,主要根据家庭工业、来料加工等农村产业发展需要。
3.物业经济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之后台州呈现出的另一种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类型是物业经济,主要通过就地发展和异地置业来发展物业型的村集体经济。就地发展主要通过实行撤村建居的城中村、城郊村,利用村集体留用地和存量房产、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务综合楼、仓储设施、商铺店面等,通过物业开发、租赁经营等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异地置业是台州市主要针对一些受规划调整影响或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村,结合中心镇、中心村或园区建设,依靠财政出资、结对帮扶等渠道筹措资金,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或中心镇规划区,集中联建或联购物业,形成农贸市场、商业门面等经济实体,通过物业租赁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政策助力下的新模式
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好坏与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政策的落地情况也决定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步伐。台州市在全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浙江省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关键时期,抓住机遇积极发展村集体经济。台州市出台扶持政策,研究出台了《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2012〕99号),全面启动了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工作。
在政策的支持下台州市最典型的发展模式是帮扶带动型。所谓帮扶带动主要是依托帮扶共建和依托民间资本来发展村集体经济。在依托帮扶共建方面,台州市联动上下形成发展合力,通过开展扶贫示范村建设,开发一批集体经济项目,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市场意识不断加强探索新模式
意识是公众对某种事物的认可,也是人们价值信仰的契合。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思想意识也是重要的因素,村集体经济是新事物,要想发展需要村民从思想深处认可它、支持它,而且要不断加强思想意识才能够真正发展村集体经济。台州市在各级意识不断成熟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也愈加成熟。
例如产业发展型的村集体经济,这一类型的村集体经济主要通过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发展高效农业和加工业来促进村收入,发展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形成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好互动,村级集体经济也从2009年的零收入发展到2015年的280余万元。发展高效农业和加工业,台州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生态资源和产业特色,发展高效农业产业或种植养殖及加工业等实体项目,通过把农民有序、合理地组织起来,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水平,形成规模优势进入市场,有效增强村级经济实力。依托产业发展,带动村民致富,进而增强集体经济收入,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普遍方式,其中村民致富效果更为突出。
台州市根据各村发展水平的不同,采取结对发展、组团发展、项目带动等方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这为其他地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前提是各地应该在充分结合本地村集体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下进行借鉴,从而促进我国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以及为乡村振兴战略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