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一年发出的报道
2019-03-26姚晓滨
■姚晓滨
我从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20余年,刊发在各种媒体的检察新闻稿件数千篇,细数一下,其中影响力较大的当属案例报道。能够被全国无数媒体转发的,是案例报道;传播最快、最广的,也是案例报道。但要写出好的、有广泛影响的案例报道,并不是一件简单事。在此,我结合采写《这个“财神爷”是一名摄影发烧友》①的经过,谈一下对做好案例报道的认识和体会。
做好长期跟踪的准备
检察机关每天办理的案件不计其数,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写成检察新闻宣传作品进行报道的,要选一个适合写得精彩的案件不是那么容易,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确定一个案件为报道素材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种种原因,知道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正在办理的消息,想写却左右犯难,既怕被误认为打探案情,又担心办案人为难或反感。因此,选择一个好素材需要掌握好时机,也需要运用宣传智慧。对于敏感案件,等敏感期过去后再与办案人联系。有的办案人不愿配合,认为宣传是多余的,要想方设法说服他,让他觉得宣传是总结办案经验,是帮助他们宣传办案取得的良好社会效果,以争取得到支持与配合。
采写《这个“财神爷”是一名摄影发烧友》是我跟踪近一年才写出来的。记得去年8月,检察日报《廉政周刊》编辑向我约稿,当时该案的审查报告刚刚从办案人那里要来,案件也刚刚提起公诉,我与编辑沟通后,她觉得这个案件素材非常适合《廉政周刊》封面刊发。由于该案当时处于刚刚提起公诉阶段,还没有判决,我只好暂时搁浅,作为重点跟踪的案件,随时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我深知案例报道的重要性,时不时提醒主管领导,多多注意该案的进展情况,有消息及时通知我。以我的经验,跟踪案件必须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要不厌其烦地询问办案人,要“脸皮厚”,不怕办案人“烦”……有时还需要恳请主管领导出面协调,帮助讨要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资料。因此,跟踪案件,不但要在对的时机“出手”,而且把握好分寸尺度也非常重要。
挖掘到位,突破顺理成章
终于等到了该案第一次开庭,我清晰地记得,那天,我本来还有很多其他工作,但我觉得既然跟踪就要留下被告人的庭审照片。稿件再好,如果没有图片配合版面,也不算完美的报道。再有,只有亲自感受一下庭审,才能加深对案件的印象,才能找到写作的突破口。缺少庭审的采访环节,也绝不会对案件有深入的了解。于是,我拿起相机,与办案人一起去审判机关参加庭审,并拍下被告人受审照片,确保案例报道图文并茂。
该案判决结果下来后,我心中多少有些兴奋,因为多年从事新闻宣传的习惯,遇到好的案件素材,真比享用山珍美味都更期待,心想,又有一篇重点案例报道将要完成,心中有种如愿以偿的满足。
尽管一年前对该案有所了解,但要动笔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进行深入采访,必须反复深挖,以获取自己想要得到的资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办案人也发生了变化。面对新的办案人,还需要调动其积极性来配合采访,不让办案人觉得采访是一种额外的负担。
由于刑检部门的案件非常多,办案人每天工作相当繁忙,想单独抽时间接受采访确实很难。我就抓住各种见面的机会,见缝插针地零散采访。院里组织活动,我就抓住机会与办案人接触,不失时机地了解他们的办案体会,了解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特点、犯罪动机以及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家庭背景……甚至中午在食堂同桌就餐,我也抓紧采访,与办案人聊天,启发、引导办案人把案件说得更细、更全、更有直观性,把从审查报告上的抽象数据变成有趣的谈资,掌握写作的第一手资料。
通过面对面采访,被告人的犯罪轨迹逐渐清晰,其犯罪嘴脸在我脑海中基本形成,选取写作的突破口也顺理成章。在掌握了被告人103起犯罪事实后,我发现被告人收受的高档相机和相机镜头达15起,而且数额惊人,于是,反复请教办案人,探讨、求证收受高档相机属不属于雅贿行为。在得到确切的答案后,我确定突出被告人的摄影爱好成为雅贿“敲门砖”,标题最终确定为《这个“财神爷”是一名摄影发烧友》。此文在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发后,被包括人民网在内的多家媒体转发。
精准与模糊
需要说明的一点,案例报道既要精准,做到细节准确,但有时需要进行模糊处理。
精准体现在案例写作一定要以犯罪事实为依托,以审查报告为基础,不虚构、不渲染,突出办案人的正能量,不透露侦查细节。在报道时间节点上,最好等有判决结果后再进行报道,这样会减少很多报道的不确定性。
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报道,我认为要更谨慎,该模糊处理的地方要模糊处理。比如,在《这个“财神爷”是一名摄影发烧友》这篇报道中,除了被告人和其所在单位是真名,其余的涉案人及涉案单位统统为化名,这样写出来既不影响报道效果,也杜绝了对号入座,避免产生网络舆情。
注释:
①姚晓滨:《跟踪一年发出的报道》,检察日报《廉政周刊》2019年8月13日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