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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仪礼经传通解·祭礼》看朱子学的宗教维度

2019-03-26谢遐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五帝仪礼全书

谢遐龄

(复旦大学 上海儒学院,上海 200433)

一、 《祭礼》在朱子学中的重要地位注文中将《仪礼经传通解·祭礼》简称为《祭礼》。

如同忽视朱子的经学贡献,人们普遍忽视朱子学的宗教内涵。相应地,儒家修养之宗教意义也被忽视,人们解读孟子“存心养性所以事天”,全然弃“事天”于不顾,于是无从安身、立命,失本矣。注《孟子·尽心上》首章中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朱子解释“事天”,引小程子“奉顺”义,亦称其说得不够仔细。参看《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朱子十分关注儒学的宗教维度。他与吕祖谦合编的《近思录》,编纂思想是捡选“关于大体而切于日用”的语录。但是置于全书第一部分的却是阐明天道的论述,并特别请吕祖谦写一篇后序说明编辑意图。吕曰“知其名义、有所向望”,阐明日常修养目的在于知天、事天注吕祖谦序曰:“《近思录》既成,或疑首卷阴阳变化性命之说,大抵非始学者之事。祖谦窃尝与闻次辑之意。后出晚进,于义理之本原虽未容骤语,苟茫然不识其梗概,则亦何所底止?!列之篇端,特使之知其名义、有所向望而已。”《朱子全书》第拾叁册,第165页。,足见两人关注儒学的宗教价值。

对朱子而言,宗教不是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实际生活的重要方面。宋朝处于五代社会大动乱之后,礼文散失情况严重,民众遇事多不知所措。适应社会迫切需要,朱子编制了《丧·葬·祭礼》及《古今家祭礼》[注]杨复《〈家礼〉附录》记载:“李方子曰:乾道五年九月,先生丁母祝令人忧,居丧尽礼,参酌古今,因成丧、葬、祭礼,又推之于冠、昏,共为一编,命曰《家礼》。”《朱子全书》第柒册,第947页。乾道五年,朱子40岁。淳熙元年五月,朱子为自己蒐辑诸书相关内容编纂的《古今家祭礼》作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一,《朱子全书》第贰拾肆册,第3825页。,学者们认为即后世流传并产生深远影响的《家礼》。

他晚年调集力量编制的《仪礼经传通解》,更是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巨著。

《礼经》之重要首先在于,它是五经中最有实用价值的,如本书(指《仪礼经传通解》,下同)中抄引《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注]《仪礼经传通解》卷第二十九,《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339页。朱子则曰:“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注]《乞修三礼劄子》,《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十四,《朱子全书》第贰拾册,第687页。礼制是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也是宗教制度。礼经展现的是政教合一的国家治理体制。不难想见,此书的编成对于古代中国社会、中华文明的贡献何等巨大。

礼制残坏日久,依朱子说,“礼乐废坏二千余年”。[注]《朱子语类》卷第八十四,《朱子全书》第拾柒册,第2876页。按《乞修三礼劄子》规划的思路,“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意在搜尽留存的一切相关资料,整理为一完整体系。朱子及其弟子完成这项工作,仅就其整理文献而言,贡献就可称巨大;更兼思路开阔,资料来源扩大到“诸经史杂书”,规模宏大、来源完备,足见其创新魄力。

这项工作经朱子、黄榦、杨复两代接续努力,总算架构初具,但留下的缺憾也不少。

《仪礼经传通解》全书六十六卷。前三十七卷由朱子亲自督导成型;后二十九卷交托弟子黄榦。前三十七卷由朱子手定的计二十三卷,于本书,列为前二十三卷,命名为《仪礼经传通解》,与书名同。第二十四卷至第三十七卷,共十四卷,于本书为第二部分,命名为《仪礼集传集注》,由朱子完成经传大体,有待增删调整,未及开展。余下的二十九卷是交托给黄榦的部分,于本书为第三部分。另行命名为《仪礼经传通解续》,卷号另排,显明非朱子所作,与前三十七卷合并出版并非自今日起。归之于朱子,亦由来已久。编入《朱子全书》,理属当然。这情况,有朱子在《朱子之三子》跋《仪礼经传通解目录》所述为证,摘抄于下:

右先君所著《家礼》五卷、《乡礼》三卷、《学礼》十一卷、《邦国礼》四卷、《王朝礼》十四卷,今刊于南康道院。其曰《经传通解》者,凡二十三卷,盖先君晚岁之所亲定,是为绝笔之书……其曰《集传集注》者,此书之旧名也。凡十四卷,为《王朝礼》……先君所草定而未暇删改者也。

至于《丧》、《祭》二礼,则尝以规摹、次第属之门人黄榦,俾之类次。它日书成,亦当相从于此,庶几此书始末具备。[注]录自束景南著:《朱熹年谱长编》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88页。此文《朱子全书》亦抄录,文字稍有差异。见第二册第26页。其语“礼阙乐坏千有余年,今幸讨论,粗见端绪。而天不假之以年,使不克究其大全,而所就者止此。呜呼已矣,其可为千古之恨也夫!”读之痛心不已。

杨复《丧礼后序》曰:

昔文公朱先生既修《家》、《乡》、《邦国》、《王朝礼》,以《丧》、《祭》二礼属勉斋黄先生编之。迨文公属纩之前,所与手书尤拳拳以修正礼书为言。先生服膺遗训,不敢少忘,然其书久未脱稿。嘉定己卯,先生[黄榦]归自建邺,奉祠家居。先取向来《丧礼》蒿本精专修改,到庚辰之夏而书成,凡十有五卷。

这清楚地叙述了黄榦接受朱子交托的任务及执行情况。

《丧礼》部分完全出自黄榦之手。至于《祭礼》,则曰:

先生(黄榦)尝为复言:“《祭礼》用力甚久,规模已定,每取其书翻阅而推明其间一、二条,方欲加意而未遂也。”呜呼,礼莫重于丧、祭,文公[朱子]以二书属之先生,其责任至不轻也。

又闻之先生曰:始余创二礼粗就,奉而质之先师[朱子]。先师喜谓余曰:“君所立《丧》、《祭》礼规模甚善。他日取吾所编《家》、《乡》、《邦国》、《王朝礼》,其悉用此规模更定之。”[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184 ~2186页。此文又收入《仪礼经传通解》附录,《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16 ~3418页。

《祭礼》草案也已完成,且经朱子亲自看过。朱子夸赞甚美,认为规划超过自己所作部分,指示将来依黄榦规划充实朱子所作部分(看来朱子的期望未有人接手)。

对黄榦工作的充分肯定,见于朱子逝世前一天给他的亲笔信:

《礼书》今为用之、履之不来,亦不济事,无人商量耳。可使报之,可且就直卿[黄榦]处折衷。如向来《丧礼》,详略皆已得中矣。[注]《与黄直卿书》,《文集》卷二十九,《朱子全书》第贰拾壹册,第1286页。

朱子自知不起,此函,乃临终嘱托也。

黄榦完成的是《丧礼》十五卷,《祭礼》尚未完成。杨复出版《仪礼经传通解续》,与《丧礼后序》一样有一篇《祭礼后序》,说明这是未完成稿,他提及自己奉命参与检阅书稿,听闻黄榦估价工作已有“七分”。[注]杨复写道:“初,先生集《丧礼》、《祭礼》粗有成编。嘉定己卯奉祠闲居,始得订定《丧礼》,俾复预检阅之役。次第将修《祭礼》,故朝夕议论多及之。尝有言曰:‘《祭礼》已有七分……’不幸志未遂而先生殁。”“先生既殁,学者不敢妄意损益,谨录其稿而藏之。”《宋嘉定癸未刊〈仪礼经传通解续·祭礼后序〉》,《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18页。

再过约十年,杨复充实《祭礼》资料,出版《仪礼经传通解续》之修定本。《仪礼经传通解》这部巨著可以看作完成了。[注]先前说“学者不敢妄意损益”,因而必须作出说明。杨复写道:“嘉定己卯,《丧礼》始克成编,以次将修《祭礼》,即以其书稿本授复曰:‘子其读之。’盖欲复通知此书本末,有助纂辑也。复受书而退,启缄伏读。……自此朝披夕阅,不敢释卷。时在勉斋左右,随事咨问钞识,以待先生笔削。不幸先生即世,遂成千古之遗憾。”说明自己是黄榦选定的助手,熟悉编辑体例,专事资料工作。杨复又说明为何必须修定俾之完整:“伏自惟念齿发浸衰,曩日幸有所闻,不可不及时传述。”而“载念先师[朱子]经世宏纲莫重此书[指《祭礼》],更二世而未就”。《宋绍定辛卯刊〈仪礼经传通解续〉〈修定本序〉》,《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20页。

综上所述,《丧礼》、《祭礼》虽由黄榦实施,其编纂思路、体例皆出于朱子。且依最终补足《祭礼》的杨复所说,“恭惟文公(朱子)平日笃志礼书,于《祭礼》虽未属笔,而讨论考覈为尤详……此则先师[朱子]扶植纲常、垂世立教之本心也”;“先师经世宏纲莫重此书”,《祭礼》充分体现了朱子的志向和思想,是朱子学的组成部分,也是认识朱子学宗教价值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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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祭祀制度

《仪礼经传通解续》之《祭礼》部分,首列《特牲馈食礼》,次列《少牢馈食礼》,因《仪礼》正经仅存此二篇。《特牲馈食礼》卷注云:“特牲馈食之礼,谓诸侯之士祭祖祢,非天子之士。”《少牢馈食礼》卷注云:“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于庙之礼。此后皆蒐集《周礼》、《礼记》诸书,分为经传以补其阙。”《诸侯迁庙》、《诸侯衅庙》两卷补自《大戴礼》。“夫祀天神、祭地、享先王,礼之大经也,故综之以《通礼》。礼莫重于祀天,故首之以《天神》。天子事天明、事地察,故次之以《地》。《大宗伯》吉礼十有二,而享先王在祀天神、祭地之后,故次之以《宗庙》。”[注]杨复《修定本序》,《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20页。这段叙述编排次序的文字,讲的是思路,传达了重要思想。“礼之大经”是祭祀天、地、先王——这是最重要的国家行为。可见,孔子“克己复礼为仁”,谁来复礼、所复何礼,人们皆未深究。杨复指明,此乃天子之事。为何要“事天”?天子事天则明(英明)。为何要事地?天子事地则察(洞察民情,即如今日倾听群众声音的意思)。宗教信仰与治国理政密切关联。[注]杨复所谓《通礼》,即《仪礼经传通解续》卷第二十一《祭法》。

《祭法》卷,起始文本取自《周礼·春官》的《大宗伯》: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沉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次引《礼记·曲礼》: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

又引《礼记·王制》文比证之:

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48 ~2363、2369页。

以上所述,关于国家宗教祭祀天地神祇,属于国家之事,即,不下庶人。

续论祭祖,文录自《礼记·祭法》卷:

有虞氏褅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褅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褅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褅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七代(自颛顼及喾)之所更立者,褅、郊、宗、祖,其余不变(所法不变)也。

又引《礼记·大传》:

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也,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袷及其高祖。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也,以其祖配之”,自本朝之祖(比如周之文王),禘其源(于周,为喾、稷)。宗教义显然——自祖,而人帝,而天帝、天也。

随之规定宗庙规模,等级分明:

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68页。文取自《礼记·王制》。“士一庙”注文:“谓诸侯之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上士二庙。”

须说明,所谓“礼不下庶人”,盖云祭天地神祇之礼、宗庙之设立。此处明确规定庶人祭祖之法——“庶人祭于寝”,也即礼制规定庶人不得立庙耳。这就是说,礼并非无视庶人。礼制中包括了对庶人的明确规定。

朱子《家礼》开篇即曰:“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仪礼经传通解》中《宗庙》卷开篇引《礼记·曲礼下》:“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可见,《家礼》所述乃仿《曲礼》而适合时代变化。论者或谓此乃《家礼》打破“礼不下庶人”传统则误矣。《家礼》明确用“君子”,非庶人明矣。且旧礼达于庶人——如《中庸》所说“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70页。这一“子曰”打头的段落,首句常被引用:“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仪礼经传通解续》采录自“武王未受命”,曰“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武王受命为王,怎么此处说他“未受命”?盖曰未受制礼之命。文王无忧也有文王未制礼之义。这段话是颂扬周公制礼意义所在:文武功德巍巍,周公制礼“成文武之德”。而周公所制礼,达乎士庶人,体现了其完整性也。文武立功,周公立德,孔子立言。

又引《王制》详述庙、祧、坛、墠祭祀体制: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除地曰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为鬼。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48 ~2363、2369页。

这里等级明确、设置严谨。此处“亲疏”,指父、祖、曾祖等与主祭者辈份远近。由等级定多少之数。

又引《礼记·丧服小记》: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谓父以罪诛,尸服以士服。]

引《礼记·祭法》述立社制度:

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夫不得特立社,与庶民族居,共社。]

祭祀居所、门户、道路、灶台等神之制度:

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下祭制度:

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祭殇,重视嫡裔。其数亦依等级规定。有阴厌、阳厌之别。

确定祭祀对象之原则有五: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烈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灾,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71、2372页。

“法施于民”、“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捍大患”五条原则适用于历史人物之封神,即国家领导人有大功者,其中有可定为人帝的。此外,“民所瞻仰”、“民所取财用”者,也封为神,列入祀典。

上述祭祀制度是国家制度、国家宗教,不是民俗。当代国家依马列主义教导未行祭祀天地众神,旧时国家宗教散存民间,仍为民众奉行者,今日研究者或称之为民俗或民间宗教。当分析源流、厘清概念。

三、 神祇体系:天与帝

神祇已有,于是问题在于形成体系。尤其在秦完成统一之后,建构神祇体系于国家宗教为首要使命。探讨诸神祇关系,乃经学重要课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天与帝之关系。顺理成章地,帝又区分为天帝、人帝;进一步说,天帝与节令、天帝与星座之关系,以及人帝与先祖关系等,均须经学予以解决。

秦、汉统一(本文把秦汉两朝联起来看中国的统一)所昭示的中华民族整合过程(本文将中华民族形成看作一个整合过程),其宗教特征不是如犹太教、伊斯兰教那样强迫被征服民族信奉征服者的宗教,而是尊重各国信仰,看作“地方性”宗教,任其留存、整合为一个统一的体系,为新建的统一帝国奠定精神基础。这一使命落在经学肩上,或者说,经学应运而兴。所有“地方性”神祇须整合为一个体系。这个体系需要一个统领一切神祇的最高概念。这个最高概念,除了上天,无他可选。上天(天命)、帝(上帝)都是已有观念。因而问题归结为:把它们之间的关系整理清楚。

《祭礼》所采集的资料多属诸汉唐注疏。其区分昊天与五帝相当明确。《天神》卷《昊天天神之祀》节“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谓:

郑司农云:昊天,天也。上帝,玄天也……玄谓:昊天上帝,冬至于圜丘所祀天皇大帝。[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79页。取自《周礼·春官》。杨复《祭礼后序》记录黄榦斥郑玄说:“郊与圜丘本是一事,以所在言之则为之郊,于郊筑泰坛象圜丘之形以祀天,则为之圜丘,非郊之外别有圜丘也。”《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19页。此语见诸本书者,见第肆册第2441页。

这里是个核心问题——昊天与上帝是同一个还是两个?按此注,视昊天、上帝为一。

录贾公彦疏云:

……先郑盖依此而读之,则二者异名而同实也。若然,则先郑与王肃之等同一天而已,似无六天之义,故以天解昊天上帝为一也。

“昊天上帝乐以《云门》”,即祭昊天时奏《云门》乐(《诗经》中部分诗歌属于宗教音乐)。结论:“引之,以破先郑昊天上帝与五天为一之义。”[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0、2387页。

音乐有歌有舞,其功能不仅是使社会和谐,而且使人鬼神祇和悦:

大司乐: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0、2387页。

“舞《云门》,祀天神”注:“天神,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疏文曰:

《云门》又黄帝乐,以尊祭尊,故云尊之也。云“天神,谓五帝及日月星辰也”者,按下云“若乐六变,天神皆降”,是昊天,则知此天神非天帝也,是五帝矣。……[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90、2391页。

贾疏已辨之:

按《春秋纬·运斗枢》云“大微宫有五帝坐星”,即《春秋纬·文耀钩》云:“春起青受制,其名灵威仰;夏起赤受制,其名赤熛怒;秋起白受制,其名白招拒;冬起黑受制,其名汁光纪;季夏六月火受制(当作黄受制。黄,土也;火,或土之误),其名含枢纽”,是五帝之号也。又按《元命包》云:“紫微宫为大帝。”又云:“天生大列为中宫大极星,其一明者,大一常居,傍两星巨辰子位,故为北辰,以起节度,亦为紫微宫。紫之言中,此宫之中,天神图法,阴阳开闭,皆在此中。”又《文耀钩》云:“中宫大帝,其北极星。下一明者为大一之先,合元气以斗布常。是天皇大帝之号也。”又按《尔雅》云:“北极谓之北辰。”郑注云:“天皇北辰耀魂宝。”又云:“昊天上帝又名大一常居,以其尊大,故有数名也。”其紫微宫中皇天上帝亦名昊天上帝,得连上帝而言。至于单名皇天,单名上帝亦得,故《尚书·君奭》云:“公曰:君奭,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郑注云:“皇天,北极大帝。”又《掌次》云:“张氈案,设皇邸,以旅上帝。”上帝即大帝,《尧典》云:“钦若昊天。”皆是大帝单名之事。《月令》更无祭五帝之文,故季夏云:“以供皇天上帝。”郑分之皇天、北辰、耀魄宝、上帝、大微五帝,亦是大帝单名之事。若然,大帝得单称,与五帝同;五帝不得兼称皇天、昊天也。[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0、2381页。

孔颖达疏更明晰:

先儒说郊,其义有二:按《圣证论》以天体无二,郊即圆丘,圆丘即郊;郑氏以为天有六,故丘郊各异。[圆丘,别书圜丘。]今具载郑义,兼以王氏难郑氏,谓: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秪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据其在上之体谓之天,天为体称,故《说文》云:“天,颠也。”因其生育之功谓之帝,帝为德称也,故《毛诗传》云:“审谛如帝。”[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422页。取自《礼记注疏·郊特牲》。

上引疏文详细辨析,意在从古籍行文中指出昊天与五帝乃是两事。而五帝之号,如灵威仰、赤熛怒等,疑为外语之音译。五帝对应五色,五方之帝也,义为五行:青,木也,东方;赤,火也,南方;白,金也,西方;黑,水也,北方。黄,土也,居中央。

《天神》卷《昊天天神之祀》章末录天子祀天之辞:

皇皇上天,昭临下土,集地之灵,降甘风雨,庶物群生,各得其所。靡今靡古,唯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99页。取自《大戴礼记·公符》。

当主要用于祀昊天。

又引《礼记·曲礼》“天子祭天地,岁徧。”孔颖达疏有天帝、人帝之区分:

“天子祭天地”者,祭天谓四时迎气,迎五天帝于四郊,各以当方人帝配之。《月令》:春曰“其帝太皥”,夏曰“其帝炎帝”,秋曰“其帝少皥”,冬曰“其帝颛顼”。明为配天及告朔而言之。其雩祭亦然……五方之帝,天子亦雩祀之。其夏正郊感生之帝。周以后稷配之;其于明堂总享五帝,以文王、武王配之……[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5、2399、2408、2411页。

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郑注:“兆为坛之营域。五帝:苍曰灵威仰,大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黄曰含枢纽,黄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纪,颛顼食焉。黄帝亦于南郊。”[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5、2399、2408、2411页。

此列“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与“大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为对应关系。

引《礼记·月令》“仲夏”孔颖达疏文:

以春夏秋冬共成岁功,不可偏祭一天,故“雩五精之帝”。以自外至者,无主不止,当以人帝配之。大皥配灵威仰,炎帝配赤熛怒,黄帝配含枢纽,少皥配白招拒,颛顼配汁光纪,故云“配以先帝也”[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5、2399、2408、2411页。。

此疏文提出祭祀五帝须“配以人帝”的理论根据是“无主不止”,这很重要,下文还会论及。人帝即先帝,但并非指一切先帝,乃是有杰出贡献的先帝。列出的伟大先帝是“大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作人帝看。

一说,“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为纬书文,这不妥当;唯“大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正当。故而后者视为天帝。另有伏羲、神农、轩辕、金天、高阳与之对应。也即“大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为五天帝;而“伏羲、神农、轩辕、金天、高阳”为与之相配的五人帝。

或直接并合,说为大昊伏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五帝。

总之,有昊天,有五天帝,还有五人帝。此为神祇体系之顶层结构。

五帝既体现方位,又与四时对应:灵威仰,大昊,春;赤熛怒,炎帝,夏;白招拒,少昊,秋;汁光纪,颛顼,冬。

星辰当视为居所。如紫微宫,宫,居所也。不可等同于大帝。

讲得更直接、透彻的,当为《孔子家语》之文:

季康子问于孔子曰:“旧闻五帝之名,而不知其实,请问何谓五帝?”孔子曰:“昔丘也闻诸老聃曰:天有五行,水、火、金、木、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古之王者,易代而改号,取法五行。五行更王,终始相生,亦象其义。故其生为明王者,而死配五行。是以太皞配木,炎帝配火,黄帝配土,少皞配金,颛顼配水。”[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385、2399、2408、2411页。

这段话当以气论解释。天,气也;五行,气之运行也。运行则有五种方式——水、火、金、木、土,各主72日。五帝者,五行之神。神亦气,精气也,或曰气之精也。与五行相配的人帝,须是明王——伟大的国家领导人。

这段引文把“大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视为人帝(明王)。而天帝未列名号,仅说其为五行之神。或者,我们可以怀疑,“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为五行之外来语发音之汉字注音。

四、 信仰:祭祀中的情感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注]《中庸》,《礼记正义》十三经整理本,第15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80~1681页。《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396 ~3398页。

这段话阐述孝道之宗教意义,及关乎社会稳定、治国理政之价值所在。“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全属宗教活动,而其效用是理顺伦理关系,各阶层乃至鬼神都实现和谐。“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足以领会“克己复礼”当复之礼,及其于治国理政之重大价值。

《祭礼·天神》摘引这段话中“郊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值得注意的是:引文中漏了个“社”字,缘本卷此处释“郊”),阐述“报本反始”义:

定公问于孔子曰:“古之帝王,必郊祀其祖以配天,何也?”孔子对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天垂象,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437页。引文抄自《孔子家语·郊问》。

单就这段文字,细参其义,“天”颇似今日观念中的“大自然”。“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孔子此说与今日唯物主义,有何异哉?(类似说法见《荀子·礼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郊所以明天道”彰显郊祀之宗教意义,这种解释是哲学性的。“天垂象”,意思是天无言——天既无人格义,又无意志(这就是说,“天”与基督教的上帝全然不同)。宗教性的、内涵哲学意味的伦理思想在“报本反始”。

今人多谓中国人大部分无信仰。我则认为,所谓无信仰的中国人,绝大多数都信仰上天;即使皈依宗教的“有宗教信仰”者,其信仰之底色大多也是上天。简言之,中国人都有信仰,其信仰为上天。

难者曰:请你为信仰下个定义。这就很困难,且易生争端。可在一开始举出的最重要特征,是信仰必定含有情感要素,即必有敬畏情感。

孔子认为君子必须畏天命。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可见,孔子十分重视信仰。信仰是君子的“必要条件”——没有对天命的敬畏态度,就不是君子。孔子还讲,“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如在”意思是:祭祖时,要态度端正,犹如先祖就在面前一样。这就是祭祀必须“设尸”(此原字,非“屍”字之简化)的道理。上一段引《礼记·月令》“仲夏”孔颖达疏文,讲到祭祀五天帝时必须有“主”,所以要配以五位人帝。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心态是信仰必须与一个具象之物关联。如果说,祭祀五帝还可解释为五行之神,精气,必须有所附着,配以五位人帝才能附着于自己的牌位或神像上。那么,从祭祀的参与者,即活着的人这个角度看,须有个具象的物,直接看得见,才能激发情感。对比犹太教反复申说的不得为耶和华立像,基督教新教反对罗马公教偶像崇拜,就可以了解,中国宗教偶像之必要。

《仪礼经传通解续》最后一卷结束处,抄录《礼记·坊记》中孔子的话:

祭祀之有尸也,宗庙之有主也[主,神主,牌位],示民有事也。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03、3015页。

尸的制度:

尸,神象也。男,男尸。女,女尸。必使异姓,不使贱者。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03、3015页。

《仪礼经传通解》所注重的资料及所体现的情感,既重敬畏,亦重依恋、感恩。

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祭天、祭祖之宗教活动,关乎治国理政之根本];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宗教活动内涵的道理理解得清楚,则祭祀时态度恭敬];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涖之。[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323页。引自《礼记·祭统》。

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基于情感考虑祭祀频率]。是故君子合诸天道[季节更替],春禘秋尝[祭祀与季节对应]。霜露既降,君子履之,必有凄怆之心[季节与情感;季节自有性质,秋具萧杀性],非其寒之谓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季节与情感],如将见之。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祭礼配乐与否与关联季节的情感]。

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326、3327、3330页。引自《礼记·祭义》。

这里以文王为典范,突出依恋情感。

引《孟子》文论孝:“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02页。语出《孟子·滕文公上》。曾子语源于《论语·为政》: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见孝道与礼制之一体性。孝道,礼制之内涵也。孝建基于依恋、感恩情感。

还引述《礼记·檀弓上》论述仪式与情感的关系。子路曰:

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403页。本书谓引自《曲礼上》,有误。

讲祭祀主敬,申孔子“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意思,批评形式周全、态度不够端正的不良作风。子路此语深得孔子思想的精髓,故而孔子赞扬其知礼。

子路这话确实领会深刻,揭示礼制价值所在。丧礼植根于人的本性中的情感能力,诉诸情感。通过触动人的本性深处的情感实现其宗教价值。意义阐释也是重要环节。在祭祀逝去的亲人时,思绪延伸至先祖,把自身的生命与祖宗关联在一起,透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由先祖关联到上天。(孔子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注]《朱子全书》第肆册,第2439页。引文出自《孝经》。)天人一体之领会即在此刻。

祭祀诉诸情感能力,故而须注意频率。密则烦,疏则怠。不同项目周期不同。有一年一次者,有一年数次者。祭天地山川,岁遍;庙祭祖宗,月祭。(其他的礼,如晨昏定省,日课;冠礼,一生一次。)有因事而祭,视事而定,亦须寻求情感感应效果最佳度。

就实用角度看,对上天的敬畏是信仰之底色。存敬畏之心,则行事不敢不诚,天不可欺。祭祀促进诚意,诚则有信,民无信不立,祭天地鬼神所以立诚。

祭天是天子的特权。天子的诚意工夫在祭天中开展。祭天以先祖配之。神道设教,教民追孝,此其一义。于天子,岂无效乎?《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周子曰:诚者,圣人之本。祭天,追诚、悟天道。

旱灾时求雨最为常见,是贯穿整个历史的祭祀活动。一般情况由专职宗教官员处置。本书引《周礼·春官》文:“司巫:若国有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郑玄注云:“雩,旱祭也。天子于上帝;诸侯于上公之神。”贾公彦疏云:“天子求雨祀五帝,诸侯求雨祀古上公”(指句龙、柱、弃之等。可见遇到重大灾情,君主也须出场)。”注引史实:“鲁僖公欲焚巫尫,以其舞雩不得雨。”即,负责求雨的巫、尫求不到雨,则焚之(此非惩罚,步骤深化而已)。又“女巫,旱暵则舞雩”,郑玄注云:“使女巫舞,旱祭,崇阴也。”崇阴是使用女巫的理论根据。求雨不得,则暴之。[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2934、2935页。暴也属仪式深化。

祭祀之初意,见于下述录自《说苑》的记载:

汤之时,大旱七年,雒坼川竭,煎沙烂石,于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人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营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盖言未已而天大雨,故天之应人如影之随形、响之效声者也。诗云:“上下奠瘗,靡神不宗。”言疾旱也。[东汉《钟离意传》注云:“《帝王纪》曰:成汤大旱七年,斋戒,翦发断爪,以己为牺牲,祷于桑林,以六事自责。”][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2937页。关于汤的事迹之记载,另见《墨子·兼爱下》:“汤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于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当朕身。履未知得罪于上下,有善不敢蔽,有罪不敢赦,简在帝心。万方有罪,即当朕身。朕身有罪,无及万方。”《吕氏春秋·顺民篇》:“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注:音酈。砥也。或谓当作磿,读若歷。或引作攦。俞樾曰:磿者櫪之假字。引《说文》“櫪,攊,椑指也。”以木柙十指而以绳缚之。]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则汤达乎鬼神之化、人事之传也。”

齐景公之时,天大旱三年,卜之,曰:“必以人祠乃雨。”景公下堂顿首曰:“凡吾所以求雨者,为吾民也,今必使吾以人祠乃且雨,寡人将自当之。”言未卒而天大雨。[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2938页。另一记载曰:“景公出野暴露三日,天果大雨”。见第2937页。

原始社会初设王,功能之一就是祈雨时作牺牲用。见人类学家的记述,如《金枝》。[注]詹姆斯·乔治·弗雷泽著 ,徐育新、汪培基、张泽石译:《金枝》,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6页、第95页以下等。以上两事,尚可见远古时遗风。后世追述,竟然理解为君王道德高尚之举。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这类祭祀,其中的理解是行为之因果关系,即巫师以行为传递信息,导致司雨的天神回应而降雨,还是行为之心灵感应,即君主以行为表现诚意,感动天帝降雨?《金枝》提供的资料,基本上属于前者,属于宗教学者们称谓的原始宗教。理解为君王诚意的解释,当属宗教发展的高级阶段。由国家机器执行功能性仪式的宗教,可称国家宗教,当视为脱离原始宗教的高级宗教。

祭祀天地神祇作为礼制的最重要项目,不妨看作国家宗教完成了制度化,是体制精严之标志。而国家宗教之出现,是否始自颛顼“绝地天通”创立宗教制度?[注]出自《国语·楚语》观射父答昭王问。语见《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029 ~3032页。

值得注意的是,本书还录入了荀子论祭礼的言论: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情感],忠信爱敬[品德]之至矣,礼节文貌[制度]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国家治理与社会风气]。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注]《朱子全书》第伍册,第3338页。录自《荀子·礼论》。

荀子的口吻颇似今日社会科学家。论述情感、道德、制度之关联;宗教领袖(圣人)、教士群体(士君子)、职能部门(官人)依之开展国家与社会治理。特别“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讲得极为透彻。比照今日观察,恍然古今无甚差别。此语与其《天论》中论雩祭“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注]王先谦著,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316页。,思路一贯——以社会学家眼光确认宗教的社会基础;提示君子们勿以自己的观念无视民众的宗教需求。从社会学角度看,荀子的论点堪称优秀。然而何以有这样的社会现象?其在人之本性中有何根据?荀子未提供解答,因而,从哲学角度看,荀子有欠缺。何况君子之情感世界未必不需要寻求精神寄托。在人性中的根据,君子、百姓当属共有。

本文是个粗略的初步研究,已可见《仪礼经传通解》规模宏巨、资料丰富;看作朱子绝笔之作亦可,由此揭示朱子学的宗教一维。《祭礼》最晚成书,内容尤其丰富;且祭礼在礼制中地位最重要,受关注程度理当更高。此书缺憾亦有。比如,《祭礼》移用《礼记·祭义》文字相当多,却未录“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归诸天子。卿大夫有善,荐于诸侯。士、庶人有善,本诸父母,存诸长老。禄爵庆赏,成诸宗庙,所以示顺也。”[注]《礼记正义·祭义》十三经整理本,第1567页。不免令人觉得可惜。善则称人、过则称己,即在今日,仍属优良品德。让德方为有德,此祭礼深意所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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