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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公共信用立法的合宪性考察与调整
作者:沈毅龙
自2013年的《旅游法》首次引入“信用档案”条款以来,已有十余部法律作了类似的规定。与国家立法更多地关注记录与公示这一信息处理的初级功能不同,地方立法不再局限于简单的信息记录与公示,而是通过建立公共信用机构,对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履行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与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进行加工、处理、评价,形成档案式的公共信用信息,并对外公布或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目的是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但需要注意,有必要对公共信用立法在法律保留、授权明确性、合比例性等方面展开具体地分析,以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公共信用立法工作提供些许镜鉴和启示。
关于加快社会信用立法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韩家平
尽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社会诚信缺失和信用交易风险问题仍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因素。具体而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国家层面的信用立法相对滞后、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建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尚不健全、黑名单法律规制较为薄弱、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信用服务市场不发达、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面的进展很不平衡等问题。
我国个人失信惩罚的规范研究
作者:张晓冉
在信用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失信惩罚主管机关权责不清、对失信人罚责不明等问题,加之我国个人信用配套制度尚不完善,欠缺申诉和救济机制,滥用失信惩戒可能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明确个人失信惩罚的类型,基于信誉罚和限制行为罚两大类别,研究对失信人执行惩罚的适用范围及限制。通过对我国个人失信惩罚的规范研究,既为主管机关提供执行失信惩罚的依据、厘清权责,又对个人失信行为在制度上形成威慑,加大不诚信者的试错成本,促使公民遵守信用规则,有利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全面构建。
《转型期中国诚信文化建设研究》
作者:余玉花
该书从中国社会转型出现诚信危机的问题入手,提出诚信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对诚信文化建设涉及的一系列概念进行界定和论证,奠定诚信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检视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诚信文化建设过程、理论和实践成果、经验和教训;分析社会转型期诚信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批判借鉴西方国家社会转型中诚信文化形成的经验;梳理我国传统诚信文化资源并探讨传统诚信文化的现代转化;论证诚信文化建设的系统方法和统合模式。由“政治文明与政务诚信文化建设”“市场经济与商务诚信文化建设”“社会转型与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诚信文化与司法公信建设”四部分组成。对各自领域的诚信文化建设进行伦理评估,分析各类失信问题产生的各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诚信文化建设举措。
《市场主体信用制度的法学思考:社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
作者:方乐华
该书着力研究的信用法体系,属于社会法中的经济法范畴。交易关系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由于私法在这一领域调整的失败,导致了公法的干预,这种干预应当体现在各种交易方式中。在货币交易方式中,包括产品质量、计量、价格、表示上的干预;在产品生产、经营等信息披露上的干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的干预。在信用交易方式中,包括建立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组织征信活动上的干预;制定统一的征信范围、信用评价标准、信用报告制度,以及保护隐私权方面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