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武帝时期政治思想的社会化
2019-03-25席俊杰
摘 要 为了巩固政治上的统一,汉武帝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将儒家思想确立为汉帝国的正统思想。本文追溯了儒家思想确立为正统思想的历史背景,阐述了汉武帝时期重视儒学的措施,并运用政治文化和政治社会化的理论对汉代太学的政治功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汉武帝 董仲舒 政治思想 儒家思想 政治社会化
作者简介:席俊杰,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6级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外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347
一、引言
秦始皇依靠法家的法、术和势理论在统一六国的政治实践中取得了成功,“六王毕,四海一”(《阿房宫赋》)。然而在建立秦朝后,延续了法家的治国理念,造成统治阶层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秦朝在政治实践中推行法家理论,“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过秦上》),转眼间就由英雄走向了末路,于是法家理論因此而宣布破产。
平民出生的刘邦亲眼目睹了秦朝暴政的灾难后果,于是在建立汉朝后,汲取亡秦之鉴,采取了休养生息的政策。在西汉初年黄老思想的影响下,西汉初年百废待兴的农业经济得以逐步恢复,经过文景之治后,西汉王朝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地方豪强势力逐步扩大,诸侯国与中央政府的矛盾日趋尖锐,匈奴在边境的侵略,这些现实问题的存在侵蚀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和君主的权威。黄老政治之下积累的社会矛盾需要解决,而黄老思想又难以解决这些社会矛盾,时代在呼唤着新的理论体系。
董仲舒“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董仲舒传》)在吸收与利用各家思想精华的过程中,建构起了一个崭新的儒学思想体系。“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玉杯第二》)集中表达了董仲舒的政治思想,强调了天子的权威。这与汉武帝欲强化皇权的政治思想不谋而合,受到了汉代统治者的赏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存在和维持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文化,儒家的尊卑等级理论恰好维护了皇权的独尊。这种注重尊卑等级的政治文化对维持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君臣关系为核心的政治关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是导致中国历史上封建政治制度得以延续两千余年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汉武帝重视儒学的措施
秦因不施仁义且重刑法使得民不聊生,背离了民心,转眼间就由英雄走向了末路。法家反对道德教化,迷信法治和暴力,实践证明外在强制难以奏效。黄老讲无为而治,讲不言之教,实际上也不行。随着儒学理论的日臻完善和儒家士人的积极推动,汉代统治者逐步认识到儒家思想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指导思想。就国家治理而言,德治较好,内在自觉胜过外在强制。当法治成为自觉时,国家才能稳定,社会才能善治。于是,汉武帝采取了重视儒学的措施。
(一)启用儒生,提拔儒生官僚
汉初政治里并没有儒家的作用。由于儒家反复强调仁义、礼仪等,庶民出身的刘邦对此很反感。例如,当陆贾向其推介《诗经》、《书经》等儒家经典时,刘邦大骂:“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毫不退让:“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郦生陆贾列传》)刘邦方才听进陆贾言。这可以说明,在汉初以刘邦为首的统治者不欣赏儒家的仁义道德,而且还持反感的态度。到了汉武帝时期,有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成为官员的主流。建元元年(前140年)冬10月,诏丞相、御史、列侯及地方官吏推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这些人主要是儒生。“而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 (《孝武本纪》)从中可以看出,汉武帝提拔儒生为朝廷官吏,让他们商议建立道德礼仪的规范,从而制定法令,更好的实施政治统治。
任用“俱好儒术”的窦婴为丞相,田蚡作太尉,主持政府的要害部门。又派人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请著名儒生申培公入朝,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以及草拟巡守、封禅、改历、服色等改革事项。自汉武帝以后,尊崇儒学,选用儒吏,为文士参政开拓了广阔的途径。儒学出身的文士往往遵循君臣之礼,注重道德修养而安分守己,做官后身体力行地执行朝廷法令。这对于巩固上升时期的中央集权制度、促进文化教育的发展,具有进步的作用。
(二)兴办太学,重视儒学教化
我国古代学校教育,起源很早。大概商代贵族已有学校,到西周时,已有比较完备的学校制度。西周的大学叫辟雍。“西周时代的贵族为了将子弟培养成统治者,在教学内容方面则以礼乐和射为主。”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经学遂成为封建王朝的官方学术和教育的主体内容。《五经》①成为官方颁布的教科书。在太学中,博士只能向其弟子传授儒家经典,实行专经教授,在教学内容上保证了儒学的独尊地位。例如,董仲舒通五经,而专为《公羊春秋》博士;韦贤兼通《礼》《尚书》,而专为《鲁诗》博士。专经职掌的博士各司其职,互不相属。汉代经学研究和传授走向专门化,内部学派林立,师传体系严明,恪守师法家法,并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治学风格和方式。
西汉太学的兴办,是汉武帝实施独尊儒术政策的产物。官学主要有中央太学、地方郡国学,这些学校对当时的思想文化和人才培养选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太学建立的过程中,由董仲舒创议,公孙弘等提出具体方案。西汉儒生入学的资格分为两种:一是由太常在京师直接挑选,凡年在十八岁以上、仪装端正的学生,均有被选入学的资格;二是由郡国县邑举荐,要求有良好的学习志向,尊长敬上的谦恭态度,还要躬行政教,遵纪守法。公孙弘等奏议太学的招生,无论是太常直录还是地方举送,其对象都在“民”的范围内,奏议中规定博士弟子“复其身”②。儒生通过由朝廷举行的射策后,会被委以官职,成为汉代王朝的官员。随学儒学的发展,汉代统治者逐渐认识到,礼仪教化是治国之本,而太学则是教化之源。一个从上到下的善治是上用德政、下服教化,而利用太学推行教化是一种成本较少的长治久安之策。
三、政治思想社会化的功能分析
统治者独尊儒术,发展儒学教育,培养后备官僚,都属于政治社会化的途径。兴办太学,目的是通过教育机构把政治思想灌输给学子,使他们学习、认可和接受这种政治思想,进而成为后补官僚,为封建统治者服务。在官方设立的教育机构,传播有利于封建统治的学说,在耳闻目染中培养符合官方要求的人才。
汉代太学与儒学、儒生、儒生官僚有着密切的联系,儒生通过进入太学,学习儒家经典,进而成为儒生官僚,在汉代社会治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太学是儒生官僚成长的摇篮,为汉代社会治理培养了政治精英。在太学里面,儒生不仅习得了儒家经典的要义,也耳闻目染了官僚的行政活动。这为其今后步入仕途积累了经验,提前适应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太学集中了全国的出类拔萃的儒学大师和博士弟子,为官僚政治体系的高效运转培养后备人才。博士及其弟子皆有机会步入朝堂,参与国政机要。朝廷吸纳精通儒学的儒生,对其委以官职,使之享受俸禄。这种利禄诱导的方式吸引了很多人相争读孔孟之道、习儒家之礼,在社会上营造出学而优则仕的良好风尚。士人为了获得当朝权贵的赏识,进而步入仕途,往往会在对策和诗词中歌颂统治阶层的丰功伟绩。儒生官僚有着深厚的治国理论,满腹经纶,政治上尊王,学术上循道,支撑着封建王朝的官僚政治。随着儒生郡太守的启用,汉代社会治理呈现出新的面貌。相对于秦朝法家政治下的酷暴政治和汉初黄老政治下的无为而治,教化的盛行成为儒生郡太守的鲜明特色。儒学教化不仅注重培养道德人格,而且还强调发展农业生产。在汉代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儒生郡太守很好的推行儒学教化,劝学行礼,移风易俗,重视民生,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很多郡太守还以建立郡学培养儒生作为推行教化的基地,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蜀郡太守文翁。文翁利用郡太守的权力在兴学教化取得了成功。建立蜀郡学校以后,他用免除徭役的做法奖励入学的学生。更为关键的是,文翁充分利用太守可以任用官吏的辟除权利,将其中优秀的学生“以补郡县吏”(《循吏传》),这种方式解决了学生的仕途问题。在到各地巡视时,文翁还“益从学官诸生明经饬行者与俱”(《循吏传》)。这种方式抬高了学生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形成尊儒好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地方各级政府作为政治组织,负责宣传朝廷的主张、信仰,吸收和接纳新的成员,使他们过一种有组织的社会生活,并使其在政府日常运作中学习和获得特定的政治文化。中央对地方举荐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评价,并将其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以此来督促地方政府举荐的落实。各级官员根据朝廷的命令,定期朝廷推荐地方上品行良好、威望较高的人才,使得这些人才能够效忠于皇帝。这种举荐和吸纳的方式是统治者实现政治思想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被推荐的人才往往在地方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将其吸纳到官僚队伍中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从而使得更多的人们接受和认可统治的合法性。
四、结论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后,确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太学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发展儒学教育和培养儒生官僚,并源源不断地向朝廷输送后备官僚。太学是汉代统治者推行教化的工具,将正统思想融入到士人的思想觀念中,从而增强士人对汉代政权的认同感。在推行教化的过程中,汉代统治者兼用了功利性权力和操纵性权力。兴办太学,为士人开启步入仕途的上升通道,使其与统治者结成利益共同体,这体现出汉代统治者对功利性权力的运用。在太学中,只允许传播儒家经典,不传授其他学术,保障了儒学独尊的地位。儒生为了获得步入仕途的机会,埋首儒家经典,发奋苦读经学义理,让自己的思想逐步与统治者阶层的政治思想保持一致,从而融入统治阶级的利益群体。与此同时,统治者成功的把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观念和价值取向灌输到士人的头脑中,从而为政权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培养了后备力量。在潜移默化中,用儒家思想熏陶了士人阶层的价值观和情怀,对他们的交往行为和交往方式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
注释:
①五经是指《诗》《书》《礼》《易》《春秋》,经学即是以五经(广义上还包括《论语》《孝经》)为学习和研究对象的学术。
②即免除其服徭役。对太学生免除徭役,是保证他们集中精力学习的基本条件,也成为汉代及后代官学学生的基本待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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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宽.古史新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7]王炳照、李国均、阎国华.中国教育通史(秦汉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