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2019-03-25孟君
孟君
摘 要: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在此基础之上,山西省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由于现实情况的局限,山西省的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成长水平还有待提高。从山西省发展的现实条件出发,发现残疾人康复事业中存在着康复资源配置不合理、康复经费缺乏保障、康复服务能力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残疾人;康复事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6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01-0034-02
积极地接受康复服务,是残疾人回归社会、重塑自我的必经之路。截至2017年,通过精准康复服务政策的实施,我国共有854.7万残疾患儿及持证残疾人获得基本康复服务。而到2017年底,全国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8 334个(《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残联发[2018]24号)》)。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机构与社区残疾人康复体系基本覆盖全国,多种残疾康复服务能力迅速提高。针对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本文尝试从多角度对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发现相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用以探求真正高效的残疾人康复发展新模式。
一、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状况
党的十九大以来,山西省一直努力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最终通过这些措施来推动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
1.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体系构建情况。2017年,山西省共有康复机构308个(《2017年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公报》),整体上较2016年有了明显进步。目前,山西省正着力打造一个从上到下全方位发展的残疾人康复体系。首先在省级残疾人的康复设施建设上,山西省已建成多个重点残疾人康复医院及相关机构。其次,在地市级康复机构的建设上,山西省正加快推进朔州、忻州、晋中、临汾4个地市级残联的康复综合机构建设,力争早日实现11个市普遍建成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的目标。此外,县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基本覆盖山西全境。
2.山西省残疾人康复法规政策施行现状。山西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针对山西省残疾人康复发展问题专门出台了《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等法规政策。并且在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了实施3.5万名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并于2017年底圆满完成。而在人们一直忽视的精神残疾方面,政府也通过制定《山西省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来提高精神残疾人康复的费用报销比例,使得这些家庭的负担得以减轻。
3.山西省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是具有多样性的,肢体康复服务、精神康复服务与心理康复服务缺一不可,随着近年来山西省对残疾人康复服务方面的不断关注,山西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规模和能力都在不断地提高。2017年,山西全省28.1万名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与此同时,已经投入使用的残疾人康复设施达39个,总投资达23 509万元(《2017年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公报》)。
二、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面临的问题
山西省一直在努力将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融入到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序列中来。但就目前而言,山西省的残疾人康复事业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
1.康复资源配置不合理。在山西省现有的残疾人康复体系中,统一标准科学的全省康复体系还没有成型,现有的康复模式在多个层次都过于单一。首先,在康复的组织模式上,过于集中于大中型城市的专业康复机构,忽略了基层的残疾康复投入。我国政府对社区残疾康复工作通过专门立法给予了重视和关注。然而现实却是,基层缺乏必要的康复场地、康复器材与康复人才,而大中型城市中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的高门槛使得农村的一般家庭望而却步。其次,在具体的康复服务手段上,从资金和政策方面过于偏重残疾人基础的肢体康复训练工作,而对于其他残疾状况,政府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在残疾人心理疏导上,山西省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以孤独症儿童康复情况为例,山西省目前仅有2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在2016年,仅有204名0~6岁的孤独症儿童在各级康复机构进行治疗(《2016年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这显然与山西省规模较大的孤独症儿童群体是不相匹配的。
2.康復经费缺乏保障。山西省在近年来对于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投入在逐年增加,其中包括省财政和中央财政的拨款、爱心人士和企业的捐助。单从公共预算支出来看,2018年,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 23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00.49万元,比2017年同期增加了2.6%,而项目支出占1 336.90万元,竟比2015年同期下降2.2%(《山西省残联2018年部门预算(晋残联[2018]15号)》)。在康复资金分配与使用上,我们可以看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分配还不甚合理,重点项目投入资金仍然较少,而本来就不富裕的项目资金竟然比上一年度资金投入还有所下降。此外,由于各部门缺乏统一领导,资金来源渠道复杂,还存在着过度重视城市与重点项目,忽视基础性及创新性项目投入。而且乡镇几乎全部依赖上级拨款,没有自己专门的残疾人康复资金。专门的残疾人医疗康复报销比例偏低,经费保障迟迟不到位。可以这样说,资金投入总量少、使用不规范、缺乏合理性规划成为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经费筹措与使用的一大顽疾。
3.康复服务能力薄弱。截至2017年底,山西省共有残疾人康复机构人员1万人,其中,管理人员1 186人,业务人员7 417人,其他人员1 703人(《2017年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康复机构人员总数在不断增长,但在人员配置上却不尽合理,业务人员尤其是专业的康复人才比例仍有些偏低。此外,山西省现有的残疾人康复机构专业医师水平普遍较低,缺乏技术突出的专业人才,少数优秀的专业人才往往去了条件优厚的大型专业机构,而基层和普通的残疾人康复机构虽然在人员配置上较为充足,但质量堪忧。由于缺乏专项资金的保障及政策方面的原因,康复技术的普及运用也不能很好地覆盖整个机构层面,而且由于高水平康复人才的流失严重,康复技术的掌握和使用也成为了一大问题。山西省残疾人康复机构大部分由政府主导,政府部门的作风与习气难免带到康复机构,效率低下、办事拖拉,与市场的脱轨导致康复机构行政与后勤人员严重超编,这使得本来就极为有限的残疾人服务资源更加的捉襟见肘。
三、完善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对策
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作为恢复残疾人功能的重要方式,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視。只有坚持各级政府牵头、部门间通力合作、社会积极配合的方式,才能早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1.加强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促进康复资源合理分配。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组织领导,将残疾人康复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通过自身的努力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寻求好政策好办法,努力加强康复学科规范化建设,支持资源丰富的二级综合医院转型并建立以康复医疗为主的康复医院。提高精神疾病以及视力、听力等残疾疾病的康复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精神、肢体等残疾康复服务模式。推动县乡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康复治疗及相关健康教育等活动,真正让基层残疾群众享受到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在残疾儿童及青少年的教育生活设施建设上,加强基础而实际的康复实施建设,为他们的日常康复提供帮助,以探求日常生活教育同残疾人康复相结合的新模式。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评估、转介以及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等业务。尽力整合相关体系,健全康复机构和社区康复分级负责、互惠互利的合作体制,力争在康复资源的合理分配上多做贡献。
2.确保康复资金投入,更新资金使用理念。按照《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当中。务必保证政府拨款能够到位。在政府投入资金的具体使用上,应该更多地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在现有的康复资金使用上,相关部门仍旧偏向于大城市、人口集中和经济发达地区,但是对于真正需要康复服务的老少边穷地区不是十分重视,因此,这应该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关注的方向。在对于重点康复项目及精准康复服务的补贴方面,政府仍应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并在康复服务方面积极展开精准扶贫工作,针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在经过相关的医疗保险保销之后仍旧困难的,政府应适当给予补助。在资金的来源上,不仅仅依赖于政府拨款,要通过多种方式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积极捐款,并争取开创公益彩票康复专项资金的新模式。此外,创新资金使用理念,给予从事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组织以更大的资金支持,并拓宽资金使用思维,在残疾人的心理康复和精神恢复上狠下功夫。
3.加强残疾人康复人才技术专业化建设。人才和技术在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就人才的培养与分配而言,首先,政府要丰富康复人才培养模式,将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在职短期培训等多种人才培养方式综合运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相关专业的发展、为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培养更多的专业性人才。其次,政府要尽快完善康复人员等级考核及职称评定制度,让康复人才的划定有合理量化的依据。最后,要努力推动重点康复机构人才轮岗下基层制度的实现,争取让广大基层群众不出远门也能享受到专家的服务和治疗。而在康复技术的发展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专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科研部门加强研究相应的康复技术。并且,广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应做好工作,切实加强康复技术的市场化转换工作,不能让康复技术的发展始终停留在纸面上。而且,在康复技术的发展上不能有所偏差,仅仅局限于追求高精尖技术的发展,应该让高端康复技术和普通康复技术共同发展,齐头并进,力争在普及普通康复技术的同时最大可能地推动高端康复技术的市场化运行。在康复机构管理上,政府应摒弃教条化的外行领导内行方式,真正做到让既懂技术,又深谙管理之道的专家人才来进行康复机构的领导管理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1]这既是国家领导人对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无限关怀,又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康复事业的殷切希望。在以后的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过程中,我们仍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秉承“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残疾人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帮扶困难的残疾群众,努力达到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残疾人一个也不能掉队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R/OL].新华社,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