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研究
2019-03-25阎丽娜
阎丽娜
摘要:高校会计核算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模式,在顺应政府会计改革形势下,高校会计核算由收付实现制逐步变革为权责发生制具有必然性。本文从研究收付实现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缺陷出发,分析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优点,进一步研究了权责发生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的主要应用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高校;会计核算;应用
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执行2013年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主要侧重于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近些年,面对高等院校辦学方式的不断创新、校企融合项目的不断增多等新情况,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已经无法适应高校多元化发展的会计核算需求。因此,在此次的政府会计改革中,高校会计核算适时引入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与费用的归属期,用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不足,使得高校会计信息更加全面和完整,为学校综合管理提供更优质的会计核算服务,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辅助决策作用。
一、收付实现制进行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高校属于事业单位,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不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主要经济来源为财政拨款。在这样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发挥了重要的功能,即在侧重于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要求下,可以简便快捷地进行高校会计核算,符合传统会计的要求。但与此同时,收付实现制在固定资产折旧、债权资产核算、负债情况分析、为相关方提供会计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固定资产不折旧,高估净资产
高校以收付实现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时,用“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两个账户反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每月度终了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出售以及报废的时候,直接按照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在以上两个科目中反映,将处置固定资产所得直接记录在“修购基金”科目下,由此,造成了固定资产的虚高。固定资产是高校最主要的资产形式,也是教学培养中重要的成本组成部分,是研究教育培养成本、制定学费标准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导致了教育成本方面的会计信息不够真实,无法准确反映整体资产的状况。
(二)债权资产核算不完整,无法反映真实债权情况
在通过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时,比如学费入账只单纯地反映已经收到的学费,对学费欠缴情况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只能通过其他的系统进行备查,账务处理上的债权核算不完整,无法在财务账上真实反映全部的债权情况。学生每年9月份上缴的学费,是跨年度进行使用的,由此造成了收入与成本的时间错配。在年度终了,会计报表上的预算结余并不是真正的结余,而是在转年一定会发生的支出,由此造成了预算结余虚高。
(三)无法准确地分析高校的负债情况
在高校不断扩招的背景下,为了实现学校的加快发展与建设,高等教育院校纷纷拓展自身的建设资金来源,形成了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同时采取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资助捐赠等多形式的资金筹措方法。高校与企业、银行等合作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到期需要向其支付的资金利息等,只有在实际支付时才进行账务处理,由此,导致高校财务报告中的负债项目被低估。由于负债被低估,导致高校的决策者不能全面的认识到学校的资金状况,存在一定的盲目扩展情况,严重的还可能形成一定的财务危机。
(四)难以满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会计信息要求
高校在购买商品与服务时,需要更多的融入到市场经济体制中,与此同时,高校在申请银行贷款、与其他投资主体进行项目合作时,收付实现制同样无法满足相关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在收付实现制下,高校的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出现混淆,导致高校的资产规模及负债水平无法反映最真实的情况,进而无法全面地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有效会计信息。
二、高校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积极意义
(一)有利于形成全面的会计信息
在权责发生制下,以权利与责任的实际发生作为入账时间,其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更接近业务的本质。权责发生制将各类收入与成本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可以有效防范挪用经费的行为,为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会计信息支撑,并促使高校形成更加全面完备的会计信息。
(二)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在政务公开的要求下,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都具有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高等教育院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避免事业单位将成本与收入进行错配,高估资产与成本,可以为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决策者、学生及其他相关方提供更加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
(三)有利于与国际会计制度同轨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已经成为了国际会计核算的主流,在本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高校会计核算由单一的收付实现制转变为采用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与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双基础的核算模式。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原则无法与国际院校接轨,为进一步加深国际交流与合作,我国高校会计核算应当借鉴国际上的主流会计核算制度,加强与国际会计制度同轨,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四)有利于反映高校的隐形债务
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可以将高校的隐形债务进行反映,将银行贷款的应付利息都计入在成本之中,增强了高校财务报表的完整性,为高校的改扩建提供了一定的决策依据,避免盲目扩展引发财务危机,有助于高校制定稳健的发展策略。
三、权责发生制在高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将权责发生制应用到高校的会计核算中,需要依据高校运营管理中具体的业务特点,灵活地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计量原则。本文以固定资产业务、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核算以及债权债务核算为例,简要阐述应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方法。
(一)固定资产业务的核算
在权责发生制下,高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资本化方式进行核算,不通过成本或者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不同的固定资产的特点,按照一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月度计提折旧,从而及时反映了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同时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在进行固定资产处置的时候,将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进行核销,避免了在收付实现制下的粗放式资产核算模式。
(二)学生缴纳的学费及住宿费核算
除了财政拨款以外,学生缴纳的学费以及住宿费是学校另一项主要的资金来源。借助权责发生制对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进行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学校确保学费及住宿费应收尽收。高校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在设置“应收账款”一级科目时同时增加“学费、住宿费”二级明细科目,凡是属于当期应当收入的款项,无论是否实际收款均应确认收入,应收账款余额代表学生欠缴的费用。将学费收缴与各二级学院的绩效考核相结合,及时督促欠缴学费及住宿费的学生按时补缴,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效率。
(三)学校债权债务核算
权责发生制下,高校的债权和债务可以通过“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科目进行核算。高校的经营性服务项目,在权责发生制下应当确定为应收账款,是学校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债权。取消“借入款”科目,增设“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项目,对于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的短期及长期借款利息,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定为相应的应付科目。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将隐性的债务通过会计账务显性表现出来。
四、对高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建议
(一)根据不同的地域特点试行权责发生制
根据地域特点,在推行权责发生制的过程中,应当先选择一小部分高校作为试点,从而及时发现会计制度变更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会计制度变更的工作机制,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之后,在更大的范围内铺开,避免由于权责发生制改革为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
(二)根据不同高校具体办学特点,稳健推行权责发生制
随着高校的行政体制改革,许多学校已经不再单纯的依靠财政拨款和学费收缴,有的学校与企业进行合作,具备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需要向相关方提供与企业单位接轨的会计信息,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采用财务会计“权责发生制”和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的双基础核算方式,在高校会计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并不对收付实现制进行全盘否定,应当根据不同高校的具体办学特点,稳健地推行权责发生制,避免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三)加快会计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设
高校进行会计制度变更,在明确新制度的适用范围与启用时间的同时,需要加快进行相关制度的建设工作。做好高等院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应当对各会计科目的编制规则进行重新的界定,对详细科目的设定作出相应的规范,对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进行局部的调整。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同时,对于适用于收付实现制的业务应当继续沿用原来的会计核算方法,以确保会计制度改革平稳进行。
(四)切实加强财会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多年习惯于采用单一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的财会人员进行了一次职业考验,此次的重大变革,需要切实加强财务人员包括单位的内审人员对新会计制度的理解与应用,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增强识别财务风险能力,建立起一支高业务管理水平的财会人才队伍。
五、结语
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因此,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应用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让高校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透明,同时为学校的决策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会计信息,既有助于决策者更深入地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也有助于逐步提升学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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