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
2019-03-23
火车票“套路代购”当刹
随着春运临近,抢购火车票的话题也在逐渐升温。网上购票、手机支付等快捷服务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然而便捷的背后却藏有消费陷阱。最近有大量消费者爆料,在一些第三方平台购买火车票时,总是遇到火车票捆绑销售并且默认勾选的情况。(2018年12月18日《光明日报》)
@打白条脸不红:一个新型的互联网企业,平时还要花重金去公关推广,但是目标消费者使用时,企业却不珍惜通过服务推广自己的机会,挖空心思地坑蒙拐骗,这样的企业无疑是短视又愚蠢的,长此以往,无异于是自掘坟墓。
@空心人:马上就要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今后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如果违法,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愿能落实到位。
@玉兔:互联网行业向来竞争激烈,没有哪个企业可以一直安享垄断地位为所欲为,坑蒙消费者无视用户感受的,迟早会被抛弃。奉劝各互联网售票平台,搭售这种已经人人喊打的套路,今年春运还是别玩为好。
@大道至简:消费者在第三方平台购买火车票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多番查看,不要轻易的点击付款。如果一旦购买了不必要的服务和产品,可以通过截图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维权组织进行投诉举报。
假体检骗了多少人?
一个旨在提供健康辅导、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的机构,如果缺乏高水平人才,显然不可能做得好,遑论赢得公众的信赖。“有些同行会通过护士假冒医生,也有些同行抽了血做都不做(检测),把血倒掉直接给结果”。日前,体检机构“爱康国宾”董事长张黎刚的爆料,引发了民众对“假体检”的声讨。(2018年12月6日《中国青年报》)
点评:“假体检”让人瞎耽误功夫、浪费感情倒在其次,关键是体检行业乱象在多大程度上耽误了病情的诊断?
反过来说,这些虚虚实实的“假体检”,又造成了多少医疗资源的浪费?这些问题恐怕更令人忧心。
体检虽然是涉医事务,但现实中,体检机构的人才队伍远逊于医院。一个旨在提供健康辅导、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的机构,如果缺乏高水平人才,显然不可能做得好,遑论赢得公众的信赖。
个税惠民生振消费凸显双重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份个税减税316亿,新增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和新税率率先实施的成果。今年1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预期将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刺激消费、提振市场情绪,在现如今的内外经济形势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2月3日《北京青年报》)
点评:在减税减负的大环境下,提高个税起征点,降低个税负担,居民收入自然就增加了。
减税减负效果的普惠意义在于,不仅增强了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使每个职工和家庭增加了消费的底气。
给企业减负,给职工减税,让利于企业激活市场活力,惠利于民提振消费动能,这才是从供给侧到消费端的双轮驱动,也是从政府主导到市场配置的华丽转身。
工伤认定标准须与时俱进
许某在某保险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医疗查勘定损岗”。2017年3月,许某在家中处理工作事宜时突发胸痛,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死亡。事发后,人社局认为,许某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不予认定。家属诉至法院,法院撤销了人社局的决定,判决其重新认定。(2018年12月13日《北京青年报》)
点评:在家工作时伤亡算不算工伤?主要在于各方对《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存在不同的理解,即在家或其他不在单位的工作活动,是否符合条例中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情形。
在信息时代,在家里加班,外出休假、旅游时临时接到工作任务就地处理单位工作事宜,已越来越常见。
在这种语境下,社保部门对于“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的认定,应该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地把握,及时完善有关制度,适应新的社会形势。
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必须高压惩治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自2015年11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3年来全国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31.5万起,查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人员14.6万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9万人,起诉7.7万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47.4亿元。(2018年12月4日《光明日报》)
点评: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民众的生活已经越来越依赖手机和网络。
很多公民的手机中,都存储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再加上各类第三方支付工具的飞速发展使得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变得愈发便捷。
民众对防范新型违法犯罪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旦民众遭遇就很有可能让不法分子快速获取钱财,使民众蒙受损失且没有止损的缓冲时间。故而,对其整治和打击已经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