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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周到春秋

2019-03-22张雨翼

卷宗 2019年9期
关键词:春秋思想

张雨翼

摘 要:关于西周到春秋的诸侯联姻是学者们探讨的一个话题,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具体事实的考订和研究联姻产生的政治作用。本文认为,联姻作为一种行为,它或许受到思想文化的影响,本文认为西周到春秋的联姻和“德”思想有关,有关“德”的思想会影响春秋时期的联姻,而随着联姻的进一步发展,其“德”思想也随着联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关键词:西周;春秋;诸侯联姻;“德”思想

春秋的联姻,作为“盟”、“誓”之外的一种活动,对国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者可以联盟诸侯,作为所谓的“大援”,也可以成为修好关系的一种手段。

总而言之,目前学界关于联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具体事件的考订和作用的讨论。其研究主要受制于史料较少,新出土的材料往往都被用作具体联姻国家的考订。一般研究分成大体两种情况,一种站在全局的考察,另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考察。其研究的方向,也大都集中在政治性上,注意对邦交的影响和政治联姻发生的国际情况,注意研究诸侯联姻之后起到的作用。而往往确没有取得一种新的视角,于是本文便决定抛开之前注重具体事情的考订、注重其作用影响的研究思路下,转向从思想文化这个视角来看这个问题。使联姻获得一些新的认识。

1 西周的联姻与“德”思想

1.1 西周“德”思想

从思想的角度来看,一个人的行为总有其思想基础。我们把观察的视角往前移,从可见的资料来看,西周时期就有联姻的一些记录,并且主要是以金文为主。而殷周时期一项很重要的事就是“德”思想的提出。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有提到:“是殷、周之兴亡,乃有德与无德之兴亡;故克殷之后,尤兢兢以德治为务”[1]。关于“德”思想还有着不同的研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研究认为:“其内涵的演进大体可以概括为: 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与上帝崇拜—— 统治者的政行— — 道德观念四个阶段”[2]。关于这个“德”的思想,在西周以前不进入文章的范畴,在西周之后也只有和本题必要的说明,不详论。不管“德”的具体思想怎么样,我们然而剖析“德”这个词,寻找其更深层的价值,和商“天命”、“鬼神”的思想对比时,就会看出变化。

在商朝的卜辞中,经常有“帝”这个最高主宰,比如像“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足其年?”[3]这样的句子,其中以“帝”作为主宰的存在,并且这个主宰是不受人觉定的。到了殷周之际称为“天”,而天这个观念也在继续的发展之中。在《多方》篇中:

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今至于尔辟,弗克以尔多方享天之命,呜呼![4]

这里便可以看出来,所谓的“天”的观念依然存在,然而能享受天之命的就是需要“明德慎罚”了,如果做不到“明德慎罚”,那就不能享天之命了,可见虽然天命依然是存在的,但在“德”思想的视角下,人就拥有了主宰力。也就是说,人在“德”这一篇领域中,拥有着自己的价值,可以不被天决定而自己成为一个主体,而在商朝,大多数的事情却都是以占卜来决定,其对鬼神相当迷信。或许在商人眼中,“上帝能够命令,上帝有好恶,一切天时上的风雨晦冥,人事上的吉凶祸福,如年岁的丰啬,战争的胜败,城邑的建筑,官吏的黜陟,都是由天所主宰”。[5]可见商周似乎有一种从“天”到“人”的变化下,“人”一下跳出了“天”,成为了自己的主宰。

换言之,“德”思想在认为人可以有主宰性的前提是,人必须遵守“德”,从本质上来看,遵守某一种东西,就是对规则的一种认同,从而产生一种“秩序”。“周人之‘德观念,倘若逆溯而上,则可通往一道德哲学。但周初建国时,此种智慧尚未成熟;其表现只是顺推而下。即由‘德观念衍生出礼制秩序之建立”[6]。虽然我们可以说,在商朝也有秩序,但是差别正在于是不是在“德”之下,最后的主宰是人还是天?当衍生出来的秩序作用到联姻,或许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看:(一)似乎影响了联姻活动时的自我思想,从天最高主宰走向人为决定。(二)影响了联姻活动自身的礼制秩序,此行成联姻之中一系列需要注意的礼节。(三)影响了更宏观的联姻,围绕巩固统治的联姻秩序的形成。下面分三个小节对上述三个可能的影响进行论述。

1.2 “德”对联姻思想的可能影响

在商人眼里,尚有一定的最高主宰的存在,但是随着西周“德”思想的影响,可能最高主宰的权威被削弱了,我们是否可以设想,在商朝关于联姻这样的事情,是不是需要占卜交给一种“最高主宰”来决定?但是受到西周“德”思想的冲击,这种思想也就慢慢少了。

在《左传》中有: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

我[7]

宋国是商朝的大本营,鬼神思想在这里因该保存的较多。因為手上有文而和形成的一种鲁宋联姻,或许有可能是宋武公在最高主宰思想下的产物,认为手上有文是鲁夫人,或许是上天最高主宰的一种决定,或许他抱着这一份相信就把仲子嫁于鲁国了。像这样的联姻形成,在整个《左传》中唯独一列,并且时间较早,或许可以看成周“德”思想冲击下的产物,在之后的不断冲击下,这种最高主宰决定的思想似乎就越来越少了,所以之后的《左传》中便没有再看到有关于这一种情况的联姻记载。这似乎是“德”思想对旧联姻冲击产生的一个影子。

之后,似乎“吉凶”的思想一直存在,而为什么“吉”,为什么“凶”,隐隐的背后有一种最高主宰的决定,这样是“吉”,那样是“凶”,都受到最高主宰的决定,而就算能能够做什么,也似乎只是为了满足最高主宰做的决定。而卜问就是为了通过卜问来想最高主宰问。

在联姻时,这种思想还时不时的有体现,在晋国联姻的过程中,出现过两次这样的情况: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8]

骊姬是戎女,之后被晋献公娶为夫人,而在立夫人的时候,还是通过了占卜来确定吉凶,而确定吉凶的最终似乎还是一种最高的主宰,但是这时候这样的决定被晋献公否定了,晋献公觉定从“筮”,也不过因为他想以骊姬为夫人,而“筮”是吉的。可见这一种较原始的思想的权威已经受到了损害。而在另一次婚姻之中: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9]

这是晋和秦的联姻,这一次占卜的结果成为不吉利,但是这一次的反驳却说,“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这里的“及可数乎”因该读成“数可及乎”,这里的“德”不管怎么说,是“德”还是“不德”,总之都是“数”所不可及的,而在之后却引诗明确的说“职竞由人”,还是要由人可见。在这两则材料中,可以发现较原始的最高主宰思想还是存在,在晋国联姻决定时候依然要通过占卜,但是这时候确在联姻是没有被听从,并且明确的说“德”和“数”不及,并且“职竞由人”,还是要人决定。似乎 ,旧的主宰观念在联姻之中虽然作为要做出的程序,但是却被违反,并且在“德”思想下,转向由人作为主宰。

“媒”的产生或许也是一个侧影,在早期可见的文献中,可以看到“媒”的影子。但天的最高主宰从天上失去时,于是似乎便像人间转移,转移到了人的身上。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10]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11]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12]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德”思想的,人们的结合不依照鬼神,于是决定主宰从神走到了人,变成了“媒”。人们娶妻,需要“媒”来介绍。《周礼》中还特别有“媒氏”,并且记载它有书男女年月,令会男女的职责。《周礼》的记载,我们不能轻易的相信却有其事,但是似乎可以看出在作者的心中,其男女的相会是让人来决定,从“天”一类的形而上走向了人。

1.3 “德”思想对联姻礼制产生的影响

早期“德”强调人们在“德”下的主宰,也就体现出了一种秩序性,从秩序便具体向下衍生出礼制,其也会投射到联姻的方面,虽然所说的有可能是后世的臆造,但是后世的臆造也是其思想的体现:

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陈逆妇妫。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鄭。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13]

齐候送姜氏于讙,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14]

逆婦姜于齊。卿不行。非禮也。[15]

衞人來媵。共姬。 禮也。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

否。[16]

逆王后于齊。卿不行。非禮也。[17]

以上可见,不管这些制度是否有真实的存在过,至少在作者的心理,确实有关联姻是有一种规范的。娶妻回来,有一套规定,要“先祖后配”,而这次娶女时,却“先配而后祖”,被陈鍼子指责为非礼。而在齐国送姜氏的这次事件中,关于送女的人选,这里做出了规定,凡是公女的,姊妹要上卿送,公子下卿送,大国送公子也要上卿,如果是天子,则诸卿都要去送女。而从齐逆妇卿不行,就被指责为非礼。关于王来齐逆妇,卿不行,被指责成为非礼。在媵的制度下,也有同姓媵的要求。似乎在“德”这种思想逐渐形成及其衍生出礼制的时候,和联姻开始发生了一种互动。联姻作为一种行为自然也要受到秩序的制约。“德”这种思想向下发展衍生出在天命之下的自觉努力,于是在“德”的范围内就有了自觉努力的价值,如果是命定便无所谓礼的价值,衍生出一种秩序,衍生出一种礼制,而在和联姻事件的具体交融中,就形成了一套礼制的要求。

1.4 “德”对总体联姻秩序的形成

可能从“德”这种思想出现以后,天的主宰被削弱,天命置之于人的自觉意志之下,天命归于有德,如果敬德、明德的话,人不就成为了自己的主宰者。自己主宰意味着自己能在有“德”的方面摆脱神,建立属于自己的一种秩序,于是或许第一次有关于联姻的秩序就在“德”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建立起来了。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

于是有了“德”这种主宰自己的思想,周朝的政治体制也便安排下来,把自己的亲戚分封到各地,由这些分封出去的诸侯来维系周朝的统治。可能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亲亲”。也就说,这时候这种本质上是自我主宰的“德”思想,外化成了“亲亲”,或许这是一种拉拢性质的战略,而这一种战略再往外扩展,或许就会“亲”异性的诸侯,采取联姻来“亲”异性的诸侯。

从鲁国来看,则有:

公子荆之母嬖。将以为夫人。使宗人衅夏献其礼。对曰:“无之”。公怒曰:“女为宗司。立夫人。国之大礼也。何故无之”。对曰:“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齐。此礼也”。[18]

或许可以看出,在鲁国似乎形成了一种联姻的秩序,武公娶于薛,孝、惠多娶于商,而桓公以下多和齐国进行联姻,似乎形成了某一种联姻的秩序,也就是说鲁国有一种联姻秩序,而通过“德”衍生出来的“礼”来表现出来。

从更大的角度看关于西周时期的联姻,刘丽的《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见诸国为中心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这篇文章可谓贡献极大,不仅利用了新出土的资料,并且做出了表格,从她对金文材料的研究中,填补了一些西周联姻情况的空白:

“首先是姬姓国。除了周王室,还有鲁国、晋国、卫国、蔡国、曹国、郑国、燕国、吴国。囿于‘同姓不婚的原则,这些姬姓国的联姻对象大多为异姓,西周早期以姜姓和姒姓为多,其次是姞姓。姜、姬族群为华夏文化的主流,常互通婚姻……另外,则是一些大的异姓国,如齐国、宋国、陈国、苏国、申国等。各姬姓诸侯国分封后,基本上保持了与王室较为一致的联姻传统与联姻对象,这种婚姻特点的一致性,一方面表明了姬姓国联姻传统的延续,这种传统并未随分封而急剧改变或结束,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姬姓诸侯国对周王室的尊重与遵从。”[19]

大体的看来,以姬姓为中心,异性为联姻的秩序网络逐渐的铺开。通过联姻来联系异性,从而维护统治。其内在的思想可能是来源于“德”思想的萌发,竟然有“德”,那么向下则外化出一种秩序的要求,从大的角度看,这种在“德”视角下的联姻秩序网络便逐渐形成了。

2 春秋时期“德”思想的转变与联姻

2.1 王取狄女为后——对“七德”的反叛

“到了西周灭亡,周室在东方的压力大去,于是黄河下游诸国就首先兴起了”。[20]在春秋时期,总的来说通过人们的交往活动,地域性的融合逐步的发生,不同文化继续深入的发展,各国之间认识的加深也为联姻打下了一个文化的基础。于是随着扩大的发展,联姻的秩序受到了冲击,也做出了改变,伴随着联姻的逐步变化,“德”思想似乎也和联姻发生了另一种互动。

当一个概念被这个时代重视的时候,似乎反过来看,某种程度上可以表现出这一种概念的缺乏。在春秋时期,“德”似乎慢慢向上发展,产生出一种“道德”意,侧面也反映出原有的秩序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

在春秋时期,“德”似乎有一个很重要的转变,就是有些“德”被提到的时候带有具体的“亲亲”意思。

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21]

其中把“德”作为和民,“无亲”对应着“不务令德”,说明“德”这时候包含着一种“亲”的观念。而这件事是宋、陈、蔡、卫一同伐鄭,而“鄭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22]也就是鄭是姬姓国,而卫也是姬姓国,两者相攻,或许就是无亲吧。姬姓对外的秩序似乎受到了冲击,也就是后面的周氏子孙日失其序。

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23]

鄭、息同为姬姓兄弟之国,而息国对鄭国进行了攻伐,被说成“不度德,不亲亲”。可见“亲亲”指的是对同姓的姬姓而言。

在这一种“亲亲”日渐被打破的情况下,旧的秩序逐渐被破坏,同姓之间也相互征伐,相互无亲,只好求助于异姓。于是在这样的思想下,发生了周和狄人的联姻。

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夫婚姻,祸福之阶也。由之利内则福,利外则取祸……昔挚、畴之国也由大任,杞、缯由大姒,齐、许、申、吕由大姜,陈由大姬,是皆能内利亲亲者也。昔之亡也由仲任,密须由伯姞,郐由叔妘,聃由郑姬,息由陈妫,邓由楚曼,罗由季姬,卢由荆妫,是皆外利离亲者也。”

王曰:“利何如而内,何如而外?”对曰:“尊贵、明贤、庸勋、长老、爱亲、礼斩、亲旧……若七德离判,民乃携贰,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夫狄无列于王室,郑伯南边,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狄,豺狼之德也,郑未失周典,王而蔑之,是不明贤也。平、桓、庄、惠皆受郑劳,王而弃之,是不庸勋也。郑伯捷之齿长矣,王而弱之,是不长老也。狄,隗姓也,郑出自宣王,王而虐之,是不爱亲也。夫礼,新不间旧,王以狄女间姜、任,非礼且弃旧也。王一举而弃七德,臣故曰利外矣……”王不听。[24]

在这一段文字里,“德”的思想被具体的来说成为了“七德”,从材料来看,在富辰的认识中婚姻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有利内和利外的区别,而怎么才能利内,很重要的是要“亲亲”,而在这个时候同姓也相互攻伐的情况下,显然这种理想的制度受到了破坏,于是王也只好请求异姓狄人的帮助,但是被指责为不爱亲,因为郑国是出自宣王,而间旧,是因为和狄联姻的缘故,破坏了原本的联姻秩序。从这里看来,不“亲亲”,亲狄是导致“弃旧”的原因,而“亲亲”、“爱旧”则是被包括在“七德”之中。似乎“七德”思想和“王德狄女”的联姻之中存在着某一种联系。似乎可以认为有关“德”的“七德”指导着联姻的原则,而“王德狄女”是对这一种原则的一种反叛。

春秋时间,诸侯的交流日渐扩大,诸侯的联姻范围也开始扩大。于是“德”的观念又有一种新的变化,出现了以“怀远”等含义的“德”。这种情况似乎从齐桓公的霸业前后开始。

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25]

在这里说到,“德”是用来“绥诸侯”的,“德”和“绥诸侯”对举,“德”似乎和“绥诸侯”发生了关系。

进一步,管仲说: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攜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26]

在这个时候,管仲认为“德”是来“怀远”的,于是这时候我们再反过来看齐国的联姻情况。

齐候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候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夫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27]

可见齐国的国君的联姻对象有:王、徐、蔡、卫、鄭、葛、密、宋。我们对比齐国之前的联姻情况:

在西周时期,“根据目前所见材料,西周时期齐国联姻对象有王室、虢国、曹国、井氏、晋国、周氏。”[28]

可见,在西周时期,齐国的联姻对象有王室、虢国、曹国、井氏、晋国、周氏,基本以黄河为界限,而在提出“綏”诸侯这一种“德”的思想下,其联姻的对象多了徐、蔡、卫、鄭、葛、密、宋,联姻继续向南部发展,到了较南的蔡国,或许是因为地域文化不同的原因,和蔡姬还闹出了不愉快。蔡姬荡舟,齐候大怒,蔡姬作为较南的国家或许人民水性好,而齐候较北,就会差一些,因为区域文化的不同,蔡女的荡舟引发了齐候的不快。但是可以看出,这个时候,“德”化为“怀远”,使齐国联姻范围扩大,也客观上促进了区域文化的交流。

2.2 怀远“德”思想下联姻的第二度发展

随着时间的发展,似乎这种趋向还依然存在,本文把它归为怀远“德”思想下的第二度发展:

戊午,晋侯朝王。王享醴,命之宥,请隧,弗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与之阳樊、温、原、攒茅之田,晋于是始启南阳。阳樊不服,围之。仓葛呼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29]

看出这个时候,“德”是“柔中国”的,而“中国”和“四夷”相对。而之后在晋国的身上,其思想得到了继续的体现。

晋郄缺言于赵宣子曰:“日卫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归之。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无德,何以主盟?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德,将若之

何?[30]

怎么才能示“德”,是“威”和“怀”,显然这是对诸侯说的。可见其“德”大体还是围绕着“绥诸侯”这个意思,我们看看下面的联姻,似乎便受了这种“德”的思想的影响,开始扩大了范围。

晋将嫁女于吴。[31]

其联姻的范围似乎想要拓展到吴国,也看出这个时候联姻范围继续扩大,晋国联姻发展到长江的吴国。而之后,吴国也开始做出了较为积极的反应。

吴子使屈狐庸聘于晋,通路也。[32]

这时候吴、晋尝试开始通路。这或许是区域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时期,晋、吴两国开始尝试通路,文化逐渐也开始交流,文化区域继续扩大,相比齐国黄河一带的联姻,晋国已经走到了长江一带。但是笔者尚未找到晋、吴联姻的记载,但是这种联姻的想法似乎是存在的。

虽然晋国没有看到之后的记载了,但是鲁国和吴国的联姻在这之后有见,这似乎是受“怀诸侯”下的“德”观影响,但是鲁国人这时候还对此似乎表示一种排斥,对于昭公的夫人孟子,死了没有书姓,原因似乎是孟子是吴国人。

夏五月,昭公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33]

总而言之,春秋时期的“德”思想演变出了两种。一种是以“亲亲”为目标的“德”,而“王德狄女”娶狄女为后的联姻似乎是对此的一种反叛。第二种是以“怀远”、“绥诸侯”的“德”,其体现在之后的联姻地域扩大上。似乎“德”的思想和此时的联姻行为存在着一种互动。

3 结论

综上,可见自西周到春秋时期,“德”的思想及其转变似乎和联姻似乎存在着一种互动。或许每一种活动都有一定的思想根源,而活动进一步发展时,有会反作用于思想,于是思想和活动之间就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

在西周,“德”的思想刚刚完成了对“天”思想的反动,于是“联姻”活动自然要归于“人”的主宰之下,而不是“天”的主宰。其作用到联姻,遂有三个程度的表现:(一)似乎影响了联姻活动时的自我思想,联姻从以“天”最高主宰走向人为决定,以“天”为主宰的联姻慢慢消失,到了春秋只有一见,即宋武公嫁仲子于鲁。之后“人”的“媒”代替了“天”类型的最高主宰起了作用。(二)由‘德观念衍生出礼制秩序之建立。影响了联姻活动自身的礼制秩序,此行成联姻之中一系列需要注意的礼节。(三)扩大来说,则影响了更宏观的联姻,围绕巩固统治的联姻秩序的形成。

进入春秋,联姻的“德”多出了两个方面。(一)“德”的内容重视“亲亲”等,王娶狄女为后似乎是对这种“德”的反叛,也似乎代表着以原来“德”为基础的秩序的逐渐变化。(二)“德”的内容开始强调“怀远”、“绥诸侯”,于此相伴联姻的区域进一步的扩大了,联姻的成员逐渐变多,地域也增多。

以上,似乎是西周到春秋时期“德”思想和“联姻”的互动。

参考文献

[1]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6年,第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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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397-398页。

[10]《毛诗·国风·卫》(《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5页。

[11]《毛诗·国风·齐》(《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41页。

[12]《周礼·地官司徒》(《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38页。

[1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64页。

[1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07页。

[1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583页。

[16]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918页。

[1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124页。

[18]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925页。

[19]刘丽:《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见诸国为中心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史学月刊》2018年第10期,18-19页。

[20]童书业:《春秋史》,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32页。

[2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39页。

[22]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2014年,2121页。

[2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84页。

[24]《国语》,上海世纪出版社,2008年,第21-22页。

[25]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卷七 传 僖公一·四年》,中华书局,1987,第275页。

[26]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卷七 传 僖公一·七年》,中华书局,1987,第283页。

[2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408页。

[28]刘丽:《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见诸国为中心从政治联姻看西周王朝统治》,《史学月刊》2018年第10期,第8頁。

[29]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卷八 传 僖公二·二十五年》,中华书局,1987,第323页。

[30]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卷九 传 文公·七年》,中华书局,1987年,第367-368页。

[3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182页。

[32]洪亮吉撰,李解民点校:《春秋左传诂·卷十四 传 襄公三·三十一年》,中华书局,1987年10月,第1版,第627页。

[3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2016年,第18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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