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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卜筮书中的木奴与天牛考

2019-03-22杜成辉

敦煌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天牛

内容摘要:在山西应县木塔秘藏中,有辽代刻印卜筮书1件,从保存文字内容看,系用宫、商、角、徴、羽五音及木奴、天牛、玉犬等占卜凶吉,属于葬书类,其中的“木奴歌”与“天牛吼”失传已久,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结合敦煌葬书文献中的有关资料,对木奴和天牛以及鸣吠歌吼等内容作了考察,指出鸣吠歌吼各有其主,并纠正了后人对“呼”的错误理解。

关键词:应县木塔秘藏;葬书;木奴;天牛;鸣吠歌吼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9)01-0109-08

山西应县木塔佛像内发现的秘藏中有辽代刻印的卜筮书残本一件,书为蝴蝶装,麻纸,原卷估计较长,现仅存1叶,纵17.2厘米,横14.5厘米,上部和右侧残缺,共存文字16列(行),楷书,有行格和单线边框,书名和撰者不详。从保存文字内容看,系用宫、商、角、徴、羽五音及木奴、天牛、玉犬、星宿和时辰等占卜凶吉[1],属于葬书类。笔者曾在《应县木塔秘藏中的辽代卜筮书刻本》一文中,对此书内容作过研究介绍,指出木奴歌、天牛吼的记录为现存其他著录所无,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但未作深入考究[2]。陈于柱先生在《武威西夏二号墓彩绘木板画中金鸡、玉犬新考——兼论教煌写本〈葬书〉》一文中,对金鸡和玉犬作了详细考证,并纠正了前人的一些失误[3]。在此结合敦煌葬书文献中的有关资料,对木奴和天牛以及鸣吠歌吼等内容作进一步考察。

一 辽版葬书中的木奴与天牛

葬书乃与丧葬择吉有关的占卜术数书,如推算殃煞、选择阴宅(冢墓)等与葬事相关的文书。辽版葬书内容共分八段,全文如下:

宫 音□神 日,吉。商音□神日,吉。角音上玉日,凶。徴音下玉日,凶。羽音中神日,吉。

(上残)人。徴音呼□,羽音呼长,宫音呼孙,的呼丁巳生人。

(上残)凶。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

(上残)府,祭祖得福百倍。设斋益子孙,吉。除服正家门。

(上残)白日回家。入棺,利丙壬时。殓,利申酉时。殓鬼去北一家,杀奴婢六畜。

宫 音 下 玉 日,凶。商音上神日,吉。角音中神日,吉。徴音上玉日,凶。羽音下神日,吉。

(上残)宫音呼孙,徴羽音吉,的呼丙辰生人。

(上残)凶。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

(上残)商音白虎,子生、酉生人,凡事不可用此日,凶。死者于正北、正西方

(上残)星入卯十二步,妨子、酉生人,凶。雌雄俱不出,在丧家梁上,杀长男;又

(上残)日却回丧家,受破酉地,受死未地,喪殃在午地,丧车在子地,

(上残)鬼在病房之南,欲看病从别人则不妨。

(上残)大吉。设斋一日,内伤长男,大凶。除服呼长。

(上残)家,入棺,利丁申时。殓,利己申时。殓鬼去北一家,杀宅长及女子。

宫 音 上 玉日,凶。商音下玉日,凶。角音下神日,吉。徴音中神日,吉。羽音上神日,吉。

(上残)宫羽音呼子,徴音呼中女,的呼癸酉生人。

上部每列残缺六字左右,其中第一列所缺之字应为“宫音□神日,吉”,第六列所缺之字应为“宫音下玉日,凶”,第十五列所缺之字应为“宫音上玉”。内容可以分为三段,每段开首为“(上残)凶。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接下来详细讲述殓煞出去方和丧葬宜忌,之后以五音(宫、商、角、徵、羽)与五日(上玉日、下玉日、上神日、中神日、下神日)相配判断吉凶,最后为五音的呼日。从内容看,属于六十甲子日入殓吉时,包括殃煞出去方与的呼生人等,俱与丧葬有关,为葬事的吉凶选择,属于葬书。文中用五音系日,判断吉凶,分为上玉日、下玉日、上神日、中神日、下神日,玉日凶,神日吉,此类说法不见于他书。古人认为来自阴间的鬼魂对于阳间的生者是有害的,“呼”指亡魂对生者的召呼,会危害生者,所以要使人鬼隔绝、分离,避免发生注害等危险[3]121。在清人编撰的《协纪辨方书》卷36有《入殓安葬的呼日》,但因木塔葬书内容残缺太多,未知是否与其相合。关于的呼日,《协纪辨方书》卷36《辨伪》云:“按:《通书》曰:已上的呼临事之日,被呼之人避之,而世俗误于其说。孝子生命值被呼者,甚至不亲殓、不临穴,败俗伤化,莫此为甚。而考其所忌之日,又毫无义理,殆术士捏造中之尤不通者。”[4]《通书》指《选择通书》。古代迷信认为人死后变为“煞”或“丧煞”,煞即杀,至期回丧家,称“回煞”或“归煞”,阴阳家按人死时年月干支推算魂灵返舍的时间,并说返回之日会有凶煞出现,扰害丧家,是日家人当外出避之,故唐代盛行对凶神恶煞的避煞之法。文中“丧殃”、“殓鬼”指殃煞,“雌雄”指雌煞和雄煞。宋俞文豹《吹剑录》载:“避煞之说,不知出于何时。按,唐太常博士吕才《百忌历》载《丧煞损害法》,如巳日死者,雄煞,四十七日回,煞十三四岁女;雌煞,出南方第三家,煞白色男子,或姓郑、潘、孙、陈,至二十日及二十九日两次回丧家。故世俗相承,至期必避之。”[5]金代张谦的《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5《殃杀出方》载孙季邕和由吾公裕关于殃杀和雄杀、雌杀、雌雄杀的说法,与木塔葬书也不尽相同[6]。孙季邕和由吾公裕均撰有葬书,俱不详为何代人。《协纪辨方书》卷36《辨伪》之《殃煞出去方》,据《选择通书》,仅对殃煞之出、去方作了解释,并云:“今按《通书大全》云:出宋司天少监杨惟德茔,元总录其凡例。又云:南人并无此说,惟北方人避之,此不必信。又《吹剑录》亦深辟避煞之非,康熙二十三年重编《选择通书》,奉旨不用,诚可谓万事定论矣。”[4]1017-1018但避煞的习俗由来已久,时至今日,北方许多地区仍然流行。

木塔葬书中,“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出现两次。在“木奴不歌”前尚存一“凶”字,结合传世葬书及敦煌文书中的葬书,其前面文字很可能为“金鸡不鸣”,在无确凿证据前,姑且存疑。木奴、天牛、玉犬、金鸡俱为阴阳家术语,阴阳家多用动植物来卜筮,因前代阴阳书大多失传,其中木奴和天牛的具体内容尚需考证。

二 敦煌葬书中的“玉犬”和“木奴”

敦煌占卜文献也保存有部分葬书,如P.2534《阴阳书·葬事》,首残尾全,后题“《阴阳书》卷第十三《葬事》”。该卷包括鸣吠日动土宜忌、月建速查表、大祸灭门日速查表三部分,保存了我国唐代以前鸣吠日和大祸灭门日的文字篇章,十分珍贵[7]。其鸣吠日部分由六十甲子干支、建除十二神、动土宜忌吉凶等组成,逐月讲葬事的吉凶,特别标出了“金鸡鸣,玉狗吠”日和五姓行用的吉凶,九月以前已缺,篇题也不可见。如云:“(十月)庚午日,土,危,地下庚辰。月金鸡鸣,玉狗吠,此日葬及殡埋,有黑鸟应,神灵安宁,子孙吉昌。启殡、发故、斩草、起土吉。角徵二姓用之,呼人,凶。”[7]303其中的“金鸡鸣,玉狗吠”也多次出现,与木塔秘藏葬书有相似之处,但无歌吼日。玉狗即玉犬,二者的区别是一为俗语,一为文言。一般而言,使用文言者文化水平较高,而使用俗语者表明其可能来自民间,文化水准不高。

北宋王洙等编撰、金朝张谦重校的《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1释“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云:

凡鸣吠日、鸣吠对日,若通主人本命日、本命正冲日、行年日、行年正冲日,并不可用。或遇同旬冲日,亦宜忌之。旧说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相呼。或以为桃都山有大桃树,盘屈三千里,上有金鸡,下有二神,一名郁,一名垒,并执苇索,呵不祥之鬼。及天将旦,日照金鸡鸣则大鸣,天下众鸡悉从而鸣。金鸡鸣讫,下食恶鬼。金鸡鸣,百鬼皆走避,故吉。[6]75

可见在正规葬书中,称“玉犬”而不称“玉狗”。其关于桃都山金鸡鸣的典故,出于汉代《括地图》。清代康熙皇帝命大学士李光地等人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编成《星历考原》6卷,对钦天监旧有选择通书进行了一次初步考订。《星历考原》卷3《鸣吠日》云:

一行云:鸣吠者,五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如用破地,则于其日择克姓者用。鸣吠日者,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也。曹震圭曰:金鸡者,兑也,兑宫酉也。玉犬者,艮也,艮为犬也。大抵外宅之要,在山泽地势,是坤艮兑也,故以坤兑往来加艮,顺布八卦,视艮所临之辰为良也。如兑加艮,则艮临离午也。又以离加艮,则艮临兑酉也。又以坤加艮,则艮临坤未申也。又以艮自加,艮丑寅也。丑未二辰乃墓绝无气之位,故不可用。又十干之中,戊为阳土,以配中宫明堂之位,不可用也。甲午、甲寅、丙寅者,乃自死、自旺、自生之日,故不用。止余一十四日为鸣吠吉日也。又《地理新书》、《括地图》云:去东海有桃都山,大桃树盘曲三千里,上有一金鸡,下有二神人,一名郁,一名垒,各持苇索,用捉不祥之鬼。及天将旦,日照金鸡鸣,天下众鸡悉从而鸣。金鸡鸣讫,下食恶鬼。金鸡鸣时,百鬼皆走避也。[8]

一行指唐朝僧一行(673—727),精历象、阴阳、五行之学[9],著有《五音地理新书》30卷,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后志》提要曰:“右僧一行撰。以人姓五音,验八山、三十八將吉凶之方,其学今世不行。”[10]《通志》入于“葬书”类[11]。曹震圭为元初司天台官员,曾在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上书请求修订历法,后协助郭守敬展开大规模的天文观测,精通易理术数,堪称择吉术方面的一代大师,著有《历事明原》一书,对择吉神煞之由来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清代编修的两部术数大全《星历考原》和《协纪辨方书》屡次引述其言论。《星历考原》引用《地理新书》和《括地图》对金鸡鸣作了解释,即金鸡鸣时,众鸡悉从而鸣,下食恶鬼,故百鬼走避,但未对玉犬吠作解释。其《鸣吠对日》云:

一行经云:鸣吠对日者,是五姓外宅用之破土斩草也。鸣吠对日者,丙寅、丁卯、丙子、辛卯、甲午、庚子、癸卯、壬子、甲寅、乙卯也。按:鸣吠对者,乃与鸣吠对冲之日。其己丑日无对冲,庚寅与甲申,壬寅与丙申又互为对冲,故止余九日,今取十日者,盖甲午日虽不用为鸣吠,然其对冲庚子,可用为鸣吠对也。若甲寅之对庚申,丙寅之对壬申,则鸣吠日中已用之矣。惟甲午疑应作甲子:盖甲子本与庚午对冲,且既用庚子,不宜并用甲午也,恐传者有误。[8]57-58

敦煌占卜文献中的上图017(812388)《葬经》,图版见于《上海图书馆藏敦煌吐鲁番文献》第1册[12],文中除有金鸡和玉狗外,尚有木奴和木婢:

敦煌占卜文献中关于“金鸡鸣,玉狗吠”的记录仅见于P.2534《阴阳书·葬事》和“上图017(812388)《葬经》,关于木奴的记载则只有后书中一条,而对天牛则未见著录。虽然如此,我们也可以由此得知二者的原型,即木奴的原型为奴仆,天牛的原型为耕牛,鸡、犬、奴、牛俱为富贵人家财产,在主人死后也与其有密切关系。

三 鸣吠歌吼各有其主

阴阳术中除鸣吠日和鸣吠对日,即“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为丧葬吉日外,尚有“鸣吠歌吼”之说,其“歌吼”当指木奴歌,天牛吼,也为丧葬吉日。

金鸡鸣、玉犬吠的典故由来已久,除《括地图》中有金鸡鸣的典故外,东汉王充在其《论衡·道虚篇》中云:

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是以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此言仙药有余,犬鸡食之,并随王而升天也。好道学仙之人,皆谓之然。此虚言也。[15]

这大概是“金鸡鸣、玉犬吠”的来源之一。《太平御览》卷950载:“《述异记》曰:济阳山有麻姑仙处,俗说山上千年则金鸡鸣、玉狗吠。汉末,皆云淮南王升仙其处,鸡鸣天上,犬吠云中。”[16]麻姑是中国道教神话中的一位女神,自称曾目睹大海三次变成陆地,因此人们将她视为寿星。相传王母娘娘举行生日宴会,邀请诸位女神参加,麻姑带着自酿的灵芝酒献给王母娘娘,这就是民间流传的“麻姑献寿”故事。西汉淮南王刘安笃好神仙黄白之术,宾客甚众,其中苏飞、李尚、左吴、田由、雷被、伍被、毛周、晋昌八人因才高而被称之为“八公”,聚于山上炼丹,丹药方成,刘安因被告谋反,畏罪自杀,八公中除雷被一人外均被诛。后传汉武帝派宗正前往捕解,刘安吞服丹药后与八公携手升天,鸡犬啄食余药后也随之升天,从此山因八公而得名八公山(在今安徽淮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神话也流传至今。《述异记》为南朝人作,有南朝齐祖冲之(429—500)撰和南朝梁任昉(460—508)撰两种,此为关于金鸡鸣、玉狗吠的较早记述,从内容来看,金鸡鸣、玉犬吠与仙人联系在一起,为吉祥之兆,俱在天上或地上,而不在地下。由此观之,木奴和天牛也当为与神仙相联系的人和动物。据上图017(812388)《葬经》,可知木奴歌时,与金鸡鸣、玉狗吠时一样,俱为吉日,结合应县木塔葬书的记述,可以推知天牛吼时,也当为吉日;反之,则为凶日。

根据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至迟在明朝时,已有“鸣吠歌吼”的说法。买地券(也称冥契、幽契)和镇墓文是汉代出现的具有道教文化特征的随葬文字材料,为一种象征性的证券,置于墓内,意在保证死者对墓地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代克择家刘春沂(福建建阳人)《刘氏家藏阐微通书》卷4《丧葬篇》的“铁券文式”云:

某府州县乡人某氏某名号,生于某年某月日,终于某年某月日,寿元几何,今择于某年某月某日时,合天地和宁,金鸣玉吠,歌吼吉辰,奉柩葬于某乡村土名某山某向之原,筮龟叶吉,易卜允臧,伏维皇天后土、山川钟灵,衲祗保佑,广锡洪庥,存土相安,永叶祯吉。谨告。[17]

其中的“金鸣玉吠”,即“金鸡鸣,玉犬吠”;“歌吼吉辰”,当指“木奴歌,天牛吼”。2005年7月10日,山东省聊城市出土崇祯十三年(1640)买地券一方,墓主为督察院左副都御史陈赞化,文中云:“钦差本县知县陶以铨特来开山、斩草、破土,用工修建。工程毕后,择本年三月壬午朔,越初四日乙酉酉时,天地和宁,玉犬金鸡鸣吠歌吼,俸柩安葬。”[18]此为明代买地券实物,将“鸣吠歌吼”并列,但前面只有玉犬、金鸡,而无天牛、木奴。

金鸡玉犬和木奴天牛也被制成明器,安置于墓中,其目的也同样是为了隔绝阴阳,使上下不相呼,防止上下相呼。福州市郊区明代墓葬出土的万历二十三年(1595)《郑岳买地券》,墓主为云南布政司左参政郑岳,正反文交替。文中云:

墓内十二时辰,金鸡玉犬,依时鸣吠;柏人铁牛,木奴瓦婢,胜光神后,功曹传送,各守阴阳。千年宅冢,万载吉祥,亡人安隐,风水利宜。天上七十二星,点点光辉,照出中天二十八宿,个个拱辰。葬后儿孙富贵,大发财产,文林茂盛,科甲流芳。[17] 174

文中“金雞玉犬,依时鸣吠”,仍然指“金鸡鸣,玉犬吠”,但此时的金鸡和玉犬已经不在天上,而是到了地下,成了墓内的明器。同时还有“柏人铁牛,木奴瓦婢”等,其铁牛当对应天牛,但此处铁牛与柏人并提,木奴与瓦婢并提,不仅名字变了,地位也下降了,说明这时人们已经对原来与金鸡玉犬并列的木奴天牛的看法发生了转变,金鸡玉犬虽然被置于墓内,但仍象征天上之神物,而柏人铁牛、木奴瓦婢则完全成了地下之冥物,也不再提歌吼之事。从中我们也可以知晓天牛原型为耕牛,木奴原型为奴婢,在墓内的作用,除了为墓主服务外,还有让“亡人安隐”、“各守阴阳”的职能。

清李吉泰编《崇正辟谬永吉通书》载有清代所用斩草破土的铁券文式,为流传千百年形成的固定格式,其中有:“谨择今月今日今时斩草破土,于某日某时,天宁地和,玉犬金鸡鸣吠歌吼吉辰,扶柩安葬。山川神灵,永赐洪休,若违斯约,地府主吏,自当厥祸,急奉。”[19]说明“鸣吠歌吼”俱为吉辰,但清人对歌吼之主已不清楚,以为也是发自金鸡玉犬,而不知有木奴歌与天牛吼。

传世葬书和敦煌葬书中,只有鸣吠日,而无歌吼日。清代的《协纪辨方书》由乾隆皇帝钦命庄亲王允禄和鸿胪寺卿梅■成(1682—1764)等人编纂而成,共36卷,为关于择吉的集大成之作,但其中也有不少错误。在其卷5《义例三·日神类神煞》之《日中忌神》中,也只有鸣吠日、鸣吠对日,而无“歌吼日”。关于金鸡玉犬的来历,则说:

《神煞起例》曰:金鸡鸣,玉犬吠,并鸣吠对日,相传始于郭公(璞),而定于邵子,举世用之,大葬日曰金鸡鸣、玉犬吠,小葬日曰鸣吠对。试问何为金鸡玉犬?何为对?则莫知所由来矣。[4]303-304

事实上《重校正地理新书》和《星历考原》对金鸡鸣、玉犬吠和鸣吠对日均有解释,但对玉犬吠则确实没有说明其来由。接着又说:

相传始自郭璞,谓之金鸡鸣、玉犬吠日而不知其所由,《明原》曲为之解而不能通,《考原》疑其有误而未之定。今按《神煞起例》之语于理为安,庶几可信其法。其法以甲丙庚壬四干配午申得八日,避戊土不用。以乙丁己辛癸五干配酉得五日,避未土不用,共十三日为鸣吠日。己为阴土,生于酉,故配酉而不避也。又以丙庚壬三干配子得三日,避戊土不用,甲配子为纯阳,亦避不用。以甲丙庚壬四干配寅得四日,避戊不用,以乙丁辛癸四干配卯得四日,避己不用。共十一日为鸣吠对日,通共二十四日。《通书》误以庚寅壬寅为鸣吠,甲午为鸣吠对,遂不可解,今图依《起例》改正。又按:《起例》以戌为土不用,而止用酉,则止有金鸡鸣而无玉犬吠矣。[4]305

《明原》指《历事明原》,《考原》指《星历考原》,可见清代人对玉犬吠已经不甚了解,而对于木奴歌和天牛吼更是闻所未闻了。晋代郭璞(276—324)为著名文学家,也是术数大师,所著《葬经》亦称《葬书》,论述风水的重要性,后世以其为葬术之祖。书中言金鸡鸣、玉犬吠始自郭璞,则木奴歌与天牛吼也有可能源于郭璞《葬经》。但今存郭璞《葬书》乃后人伪托,并无以上内容。

综上所述,金鸡鸣玉犬吠木奴歌天牛吼的说法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即已流行,但从金代以后,木奴歌和天牛吼已不见于葬书文献,在明代人们虽残存一些关于木奴和天(铁)牛的记忆,但对于木奴歌、天牛吼已不甚了解,至清代则已全然不知,甚至对玉犬吠也已不甚清楚,颇存疑义,只在“鸣吠歌吼”一词中保留了一些古代葬书中木奴歌、天牛吼的痕迹。

四 “上下不呼”与“上下相呼”

后人对古代葬书中的“上下不呼”也存在误解,特别是清代的《协纪辨方书》错误尤甚。《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1在释“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时载:

按:孙季邕曰:若言金鸡日照则鸣,无不鸣之日;若言鬼畏金鸡,所葬之灵亦同鬼道,此言妄矣。凡十二辰中,鸣吠者四:惟寅、午、申、酉是也;不鸣吠者八:丑、未、辰、戌、巳、亥、子、卯是也。辰、戌、丑、未者,五行之墓;巳、亥者,为人中甲子,左行;地下甲子右行,而会于巳、亥之上,为重月、凶事、重凶;子、卯相刑,母子无恩。惟与鸣吠之辰相对者,可用斩草,或与月便者,兼得殓殡、启故,故言金鸡鸣、玉犬吠者,乃先贤假饰其名耳。阳德比金之光辉,阴德象玉之润泽,故称金玉焉。寅午者火之位,阳之精,象日,日出天将曙,鸡能先知,故鸣而告人也,故曰金鸡鸣。金鸡主阳,阳唱即阴和,故云犬吠。申酉者金之位,阴之精,象月,月明则非人伏匿,犬性警,遇非人即吠,故云玉犬吠。玉犬主阴,阴呼即阳应,故金鸡鸣。又言上下不相呼者,上言呼父母,下言呼子孙,其日阴阳相应,凶神即伏,何更得上下相呼邪?[6]75-76

孙季邕据考为唐人[10],将上下不呼理解为金鸡和玉犬相呼,及“上言呼父母,下言呼子孙”,实为误解。上下乃指阴阳两界,上下不呼应为阴间亡人不呼阳间亲人。

《协纪辨方书》卷5释鸣吠日曰:

一行云:鸣吠者,五性(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鸡鸣、玉犬吠,上下相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鸣吠日者,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也。《历事明原》曰:金鸡者,兑也,兑宫酉也。玉犬者,艮也,艮为犬也。[4]303

《协纪辨方书》对《五音地理新书》中的“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作了错误的理解或解释,并改之为“金鸡鸣、玉犬吠,上下相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则完全相反。其释“鸣吠”与“上下相呼”曰:

何以为鸣吠耶?曰:一行之言金鸡鸣、玉犬吠,上下相呼,亡灵安稳。人之葬也归骨于土,戌为终万物之地,至亥则又为始矣,故亥曰登明。然则戌者指葬地而非指葬日也;言择日必以酉为主,则是金鸡鸣于上而地下之玉犬与之吠应,上下相呼而亡灵安稳矣。酉,辛也,然辛不居酉而居戌;辛,金也;玉,金之精也,故有金鸡、玉犬之号。人事行于地上,魂魄安于地下,正以地上之金鸡呼地下之玉犬,而非并用鸡日、犬日之谓也。[4]305

将本来的鸣吠日由“上下不呼”径改为“上下相呼”,并理解为地上之金鸡呼地下之玉犬,不仅把“下(殓鬼)呼上(亲人)”改为“上(金鸡)呼下(玉犬)”,“呼”的动作发出者也由地下的亡灵变为地上的金鸡,被“呼”的对象(的)也由阳间亲人变为地下玉犬。这一改动不是简单的失误,而是根本性的错误。如前所述,“呼”乃指亡魂对生者的招呼,即阴间的鬼魂对于阳间生者的召唤,被呼之人如不躲避就会死亡。所谓“上下不呼”,就是要做到人鬼隔绝,避免發生注害的危险。另外,根据传说,玉犬乃天上或地上神物,并非在地下。在P. 2534《阴阳书·葬事》中,有明确记载,如:

十一月,大雪节。

丙寅日,火,满,地下丙申,月金鸡鸣,玉狗吠。此日葬及殡埋、启殡、发故、斩草、起土,吉。商羽二姓用之呼人,凶。

壬申日,金,成,地下壬寅。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此日葬及殡埋,有黑龙蛇应,神灵安宁,宜子孙,福及后嗣,大吉昌。启殡、发故、斩草、起土,除服,吉。角徵二姓用之,凶。

壬午日,木,破,地下壬辰。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此日葬及殡理,有黑龙蛇应,神灵安宁,宜子孙,大吉。启殡、发故、斩草、起土,吉。宫商二姓用之,凶。

所谓“呼人”即逝去的亡人对于在世的亲人的召唤,也即“上下相呼”,需要躲避,故在“呼人,凶”时,不提“上下不呼”(只有“上下不呼”,方可不用躲避)。《重校正地理新书》卷11也明确提到“旧说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相呼”[6]77,可见应以“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为确当。

P. 2534《阴阳书·葬事》中,只有“金鸡鸣,玉狗吠,上下不呼”的记录,而不见相反的情况,也即“金鸡不鸣,玉狗不吠”时的情形。在应县木塔葬书中,则记载了与其相反的情形,即“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也就是说,在金鸡鸣,玉狗吠时,上下不呼,亡灵安稳,为启殡、发故、斩草、起土之吉时(日);而当金鸡不鸣,玉狗不吠,木奴不歌,天牛不吼时,则上下相呼,亡灵不安稳,会“呼”亲人,为凶时(日),需避煞。

《协纪辨方书》将“上下相呼”(本为“上下不相呼”)的上下双方理解为“地上之金鸡呼地下之玉犬”,为又一误解。所谓上下是指人间与阴间,相呼的动作发出者实为阴间亡者,被呼者为人间生者,“上下相呼”中的“上下”意为阴阳两界。在古人的思想观念中,人亡之后会因冢讼等种种原因注害生人,所以古代许多买地券或镇墓文,都强调人鬼隔绝、人鬼分离,否则就会发生注害等危险[3]121。《太平广记》卷第293引《搜神记》,说东汉大臣执金吾胡母班(?—190)曾应泰山府君之请,为泰山府君之女婿河伯送信,在他第二次来到地府时,偶然发现亡父要“着械徒作”三年,便向泰山府君求情,让亡父到家乡作一“社公”(土地神)。不料“还家岁余,儿子死亡略尽”。他向泰山府君叩问缘由,泰山府君回答:“昔语君,‘生死异路,不可相近故也”。原来是在家乡为“社公”的亡父思念孙子,便“召”他们来一起吃饭,才招致如此后果。于是胡母班只好求泰山府君撤换了亡父的“社公”职务,才保住后来再有的儿子皆安然无恙[20]。这则故事反映了古人的一种观念:来自阴间的鬼魂对于阳间的生者是有害的。“召”与“招”通,本义为呼唤,以言曰召,以手曰招。《说文解字》释云:“召,呼也。从口,刀声。”[21]故事中作为危害方式的“召”,正是胡母班亡父对其诸孙的一种“呼”,即招呼、召唤。

木塔葬书中关于“呼人”的记述共有四条:“羽音呼长,宫音呼孙,的呼丁巳生人”“宫音呼孙,徴羽音吉,的呼丙辰生人”“除服呼长”与“宫羽音呼子,徴音呼中女,的呼癸酉生人”等,叙述十分详细,反映的正是“上下相呼”的危害,而非所谓“地上之金鸡呼地下之玉犬”。正是由于金鸡鸣、玉犬吠、木奴歌、天牛吼对亡灵的震慑作用,使得亡灵安稳,不敢作祟,避免了“上下相呼”,才能让子孙富昌;否则上下相呼,子孙们难免被呼而亡,何来富昌?敦煌《阴阳书·葬事》中,“呼人”的记述只有两条,分别为:“(十月庚午日)角徵二姓用之,呼人,凶”和“(十一月丙寅日)商羽二姓用之,呼人,凶”。以上资料,足资证明《五音地理新书》《重校正地理新书》和《星历考原》等记述不误,而孙季邕和《协纪辨方书》的解释有误。

五 结 语

由于民间占卜书制作草率而容易毁坏,而官方占卜书籍又受到统治者的严格控制,加上印刷术尚未普及,故阴阳书虽然在唐初很流行,但唐五代及其以前的卜筮书流传下来的极少[22]。辽代以前的葬书中流行的“金鸡鸣、玉犬吠、木奴歌、天牛吼”观念,到明清时期只剩下了“金鸡鸣、玉犬吠”,并且对“上下不呼”的理解也产生了改变,而误解为“上下相呼”。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占卜本属迷信,众说纷纭外,也与前代葬书失传,及后来的统治者在整顿术数书时妄加附会解释有关。敦煌文书中保存下来的葬书大约有13件[23],其中与金鸡鸣、玉犬(狗)吠相关的只有两件,有“木奴歌”的仅一件。应县木塔秘藏辽代葬书中,虽然由于残缺而前部内容不知,但仍保留了“木奴不歌,凶;天牛不吼,凶;玉犬不吠,凶”,以及关于“的呼”详细内容,可以让我们得知鸣吠歌吼的来历,并更正《协纪辨方书》等后世葬书在理解方面的错误,一窥古代葬书的面貌,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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