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高职高专法治教育实效性的新思路*
2019-03-22王千石许美娜
王千石,许美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这一重要论断对高职高专的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法治教育对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切实有效地提高高职高专学生的法治素养,为国家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一、法治教育对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重要性
(一)高职高专学生更需要加强法律意识以约束自己的行为
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高考成绩与本科院校相比较低,部分学生未参加高考,通过单招形式进入大学。学习成绩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一个人的自控能力,尽管这种说法并不绝对,但成绩相对不理想的学生普遍存在着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更需要教育者主动给于关注、呵护与引导。在大学期间树立法观治念、培养法治思维,有利于学生遵守社会生活中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行为准则,有利于他们安稳度过血气方刚的青少年时期,不至于因有意无意地触犯法律底线而断送前程。在此基础上,良好的法治素养可以使他们在日后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时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决现实中的矛盾,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进而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二)高职高专学生在就业中更加需要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高职高专院校学制较短,毕业后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比例也较低,大部分学生会进入社会,他们在走出校园的时候年龄普遍较小,阅历不够丰富,思想也不够成熟。此外,在校时间短,直接导致他们通过普法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较少。而这些早早进入社会的年轻人,由于学历和专业方向等局限,大部分会进入私企或者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其中部分单位并不正规,较国有单位或者正规企业更容易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高职高专学生只有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才能在择业、就业乃至从业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例如,在择业时,需要考虑公司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等。在从业过程中,倘若发生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们知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更需要获得法律知识的正确渠道
在教学过程中,让我们感触颇深的一个现象是,有些学生对法律知识非常感兴趣,对法律热点问题也很关注,但由于知识水平的局限,他们对网络信息缺乏基本的辨别能力,又很少主动查阅法律规范和专业书籍,易受网络不当言论的影响,对法律也存在着一些误解。这部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潜力非常大,如果不为他们提供足够专业的学习渠道,极易受到误导。因此,高职高专院校急需建立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法治教育平台,保证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避免被网络上的不当言论误导。
二、高职高专院校法治教育现状
(一)思政课堂教学是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
除了极少数法学专业外,高职高专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此课程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部分。近年来,国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一再提高,高职高专院校对于思政课的课时及软硬件设施都能够较好地加以保障,但是法治教育毕竟只是思政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保证课时的情况下,也只能伴随学生一个学期的时间。法治思维的养成、法律信仰的建立,是一个长期而潜移默化的过程,仅靠一个学期的课堂教学来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未免显得乏力。除此之外,一些院系会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经管专业会开设《税法》等。“该类课程虽然可以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但仍无法有效承担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重任。”
(二)法治实践教学形式多样,但多流于形式
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会定期举行校园法治活动,例如普法宣传、演讲比赛、辩论赛等。这些打着实践教学旗号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但对于高职高专学生的吸引力不大,此类活动与专业无关又无趣,学生们更愿意参加一些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活动,或者可以获得实质奖励(如评奖评优时可以加分等)的活动。而法治活动往往获得的是领导的赞赏、外界的好评,真正对学生的影响并不大,甚至有时这类活动需要靠强制参加才能进行下去,反倒无端增加了学生的反感。
(三)高水平法律专业师资欠缺
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比例很低(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情况稍好),即使在思政教师队伍中,法学专业毕业的教师也是凤毛麟角,这导致高职高专的法治教育从课堂到实践教学都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或者哲学专业背景的思政教师们自然能够胜任绝大部分思政课的教学任务,但是对于法律基础教学来说,如果缺乏法学专业背景,讲课时难免局限于教材,无法旁征博引、融会贯通。倘若遇到对法律感兴趣的同学当堂提问,大多教师无法给出准确答案,这无疑会打击学生求知的积极性。很多思政教师在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时,也会下功夫准备法律案例,扩展教学内容,但是国家对法律的修订时有发生,备课时正确的法律知识,由于法律的修订教学时变成错误的,教师无意中将错误的法律知识传递给学生而不自知,实为法治教育的大忌。
综上所述,目前的高职高专院校法治教育存在着课堂教学效果不大,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的弊端,尽管从表面上看成果颇丰,但是对于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实际作用未必很大。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急需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解决路径,真抓实干,不能将法治教育停留在口头上、报告中。
三、增强高职高专院校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有学者将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设定为“培养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这一目标,笔者认为高职高专院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一)发挥思政课堂主阵地的应有作用
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其中最难的就是“进头脑”。从“进教材”到“进头脑”,中间必然经过的环节就是“进课堂”,课堂进得怎么样直接决定了十九大精神能否最终“进头脑”。对此就需要进行彻底的从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转化。
新版教材的内容理论性太强,对于具体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几乎没有涉及。诚然,法律基础课不是法学专业课程,无法像大学法学课堂一样对每部法律进行细致讲解,但是法治思维的养成、法治信仰的建立不是喊几句“依法治国”的口号就能达成的,对于这种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范畴的教学目标,需要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施加影响,加上高职高专院校注重实践的学风,要求教师们在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时不能空谈口号,必须严把备课关,在课程设计上下苦功夫,弱化空洞的理论和口号,以具体的案例和法治故事来串联教学内容,案例的选取要紧跟时事热点,关注学生感兴趣的内容,解读具体的法律规定时,要尽可能讲出规定背后的立法意图甚至立法故事,使学生理解法律的规定,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的规定。在教学环节的设计上,可以加入更多互动式教学内容。例如,在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时,我们设计了“有奖问答”环节,把宪法条文以选择题的方式展示出来,请同学们抢答,通过信息化手段选出“答题选手”,答对奖励一定的经验值。通过这样的教学设计,原本枯燥的宪法知识被同学们热烈讨论,课堂气氛空前活跃,学生们从游戏中学到了知识,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
(二)挖掘实践教学在法治教育中的巨大潜力
高职高专院校中以法治为主题的校园活动并不少,但真正有吸引力的却不多。如何吸引学生自愿参加法治活动,是通过实践教学取得法治教育实效的关键。对此,我们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第一,将校园法治活动与大学生评奖评优相结合。对于在法治主题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除表彰外,在综合测评环节给予加分。尽管这一做法稍显功利性,但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学生们已经养成了为奖学金、荣誉称号努力的习惯,在奖励的激励下参加法治活动比学校或院系强制性报名效果要好得多。
第二,将法治活动与其他学生感兴趣的校园活动相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的校园法治活动通常是由法学社团、校法制办或者思政部组织,活动形式比较单一。如果这些部门或学生团体经常与学校其他热门社团合作,影响力会更大。例如,与校内的话剧社合作,推出法治主题的话剧表演;与校广播站合作,推出法治主题的栏目;与校记者站合作,在校内刊物上增设法治版块等。
(三)打造法律专业素质较强的师资队伍
法治教育搞得好不好,教师起到关键作用。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需要打造一支法律专业素质较强的师资队伍。对此,我们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第一,在引进思政教师时加大法学专业的比重。一所学校的思政部,至少应当有20%的教师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当现有思政教师想要提升学历的时候,学校应当鼓励非法学专业的教师攻读法学学位。同时,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有法律相关社会活动成果的教师给予嘉奖。
第二,对非法学专业的思政教师定期组织培训。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都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鉴于许多讲授本门课程的教师并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本身对于法律都是一知半解或者存在错误认识,学校应当针对这部分教师定期开展培训,并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督促他们首先完成自我法治教育,再去教育学生。
(四)提供解答法律问题的便捷平台
在讲授法律基础课程及组织校园法治活动的过程中,时常会有学生来咨询法律问题,这使我们意识到,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能够得到准确、快捷的回答,将对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学生自发产生的求知欲应当格外受到保护。对此,学校可以通过互联网(如微信公众号)设置法律咨询平台,由校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负责运营,对学生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准确、及时的反馈。条件允许的院校,可以定期举办“校园法律咨询日”等活动,为师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这样的互动机制,不但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排忧解难,避免他们因为无法获得正确的法律知识而犯错误,还能够形成“只要你需要,法律就在你身边”的感受,增加学生对法律的心理认同。
(五)营造校园的法治文化氛围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者必须以身作则才能把教育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反之,如果教育者说一套做一套,不仅教育的目的无法达到,反而会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当我们开展法治教育的时候,学校和教师要以身作则,在教学和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办事。如果学校和教师都视法律为儿戏,那么即使其他环节都做到位,学生又怎么可能相信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高职高专院校需以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为己任。学生法治素养的提高离不开学校和教师的细心培养,法治教育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口号上,应当在教学工作和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