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集体记忆的再造
——以重庆积富村曾氏宗族的重构为例
2019-03-22向青松
向青松
(云南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 昆明650091)
一、问题的提出
“集体记忆”,有些学者也称之为“社会记忆”“群体记忆”。这一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在 《记忆的社会框架》一书中提出,即一个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1]71。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记忆,社会中不同的群体也有不同的记忆。记忆反映了过去,也影响着未来。
对于集体记忆的研究大致有两条主要路径:一是以涂尔干、保罗·康纳顿等人从功能论的角度出发来研究集体记忆。涂尔干最早提出集体意识的概念,他认为集体意识形成的基础之一就是记忆,记忆对社会发挥着巨大作用[2]。保罗·康纳顿认为,群体记忆的保持和传播对社会产生重要作用[3]。二是哈布瓦赫、施瓦茨等人站在建构论的立场来研究集体记忆。莫里斯·哈布瓦赫指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集体记忆在人们构成的聚合体中存续着,并且从其基础上汲取力量[1]49。施瓦茨认为集体记忆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看作是对过去的一种累积性建构,也可以看作是对过去的一种穿插式的架构[4]。从国内关于集体记忆的研究来看,张崇在青田乡朱氏宗族重建中从文化记忆中特定的历史人物与事件来构建集体记忆,并用有形或无形的“客体化的文化”展示这些集体记忆,同时将宗族的文化记忆与民族、国家的历史记忆紧密相连[5]。陈新从民族构建的角度论述了族群认同与集体记忆,认为集体记忆在族群雏形内出现分化,当分化量达到一定值时通过特定形式和事件分裂成不同的新族群。新出现的族群团结得更加紧密,集体记忆更加趋向同化[6]。
无论是在保罗·康纳顿的《社会如何记忆》还是在哈布瓦赫的《记忆的社会框架》《论集体记忆》中,他们对集体记忆的描述都是建立在国家社会中的政治事件、革命事件的基础之上,注重政治权力关系,采用的是文本性记忆;较少关注民间日常生活,与地方人民群众生活的对话较少。从国家的视角来看,集体记忆的形成和传播离不开历史事件文本,但从人民群众角度看,集体记忆与世俗生活是密不可分的。集体记忆在过去和未来的连接中扮演着重要作用,没有记忆就没有立足于当下或想象未来的能力。集体记忆赋予过去的事件和人物以历史意义,使我们能够有选择地看待事物,改变和保存那些被认为重要的东西,以此来维系对国家的认同和对地方性文化的认知与遵守。
黔江区位于重庆东南部,处于武陵山区腹地。黔江区东临湖北咸丰,西接重庆彭水,南连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北接湖北利川。黔江区境内地形多以低中山地为主,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四季分明。当地主要有苗族、土家族、汉族,农作物种植主要是玉米、水稻、土豆以及小麦等。积富村是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所辖的一个行政村,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火车站东南方向约2公里处。积富村以低山地为主,气候温和湿润,周边森林茂密,山地主要种植玉米、土豆等。村中大部分人为土家族和苗族。该村辖500户,共4 000余人,主要分布着曾氏、钟氏、乌氏、罗氏等几大宗族,其中曾氏已在积富村繁衍了十六代人,现有50余户,共1 200余人。曾氏宗族主要分布在积富村下小地名为团坝子和金家堡的两个地方。此次田野调查以积富村团坝子为田野调查点,通过对曾氏宗族历史的考察来探寻他们如何做出行动来实现曾氏宗族的重构,以此唤起和加深曾氏族人对曾氏宗族的集体记忆。
二、曾氏宗族重构的过程
在历史的长河中,曾氏宗族的源根大部分已经湮没,关于宗族的集体记忆近乎遗失。近几年来,曾氏宗族的长辈们在文化追根与族人的共同意愿下,通过追寻祖坟、编订族谱、编排辈分等来追根溯源,以此来唤起曾氏宗族历史的集体记忆。
(一)寻坟追根
经资料记载和族人考证,曾姓在江西繁衍一千五百余年后,从江西迁至重庆,后一直在重庆酉阳细沙河繁衍生息。在《酉阳县志》中提及,在改土归流之后曾姓逐渐迁入酉水地区(今酉阳),曾姓在当地逐渐发展为一个大姓,其人口在20世纪就已有上千人[7]。后传至曾庙通父亲这一代,后庙通公之曾孙大佑公先迁现黔江区正阳街道烂田湾,再迁本乡墓当门(现正阳街道团坝子)。此后其后代绝大部分住在团坝子以及不远处的金鸡堡。经过团坝子的曾氏长辈考证,现今在酉阳鹅湖乡细沙河十三保小溪沟仍旧有大部分的曾姓人家。在那里,仍有诸多曾氏宗族的坟墓且年代久远,还有曾氏祠堂。祠堂中的族谱仍旧可见当时迁往团坝子的先辈曾孙大公之名。积富村团坝子的曾氏长辈们经过多年走访和查阅历史资料,终于在近百公里外的邻县找到了自己的祖先。现今,团坝子的曾氏长辈们过年都会前往酉阳的细沙河村进行祖先的祭拜,以此认祖归宗。团坝子曾氏宗族的重构就是先从寻坟追根之源而起。
(二)族谱编订
在此引入当地两个常用的概念:“房”与“世”。“房”指在父系社会中,最早的那一代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兄弟的称呼。一个单系宗族中有几个亲兄弟,那么就按照长幼分为大房、二房、三房……以此类推;每一房都有自己的分支,然后按照族谱中的“字辈表”进行排列。每一个字辈代表一代人,排定了多少“字辈”就表示经历了几代人。“代”就表示“世”。比如,大房、二房、三房是“传”字辈,他们就是一代人。
从大佑公定居积富村团坝子,已延续了十六代人,在曾氏宗族内部又分为上院子和下院子。所谓的上、下并不是空间位置的上下,院子也不是指院子所在的位置,而是人为地将其居住区域划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并且这种划分只是曾氏宗族内部称呼,外人统一称这个地方为团坝子。笔者经对一位曾姓老人进行访谈,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称呼,老人的回答是没有为什么,老班子(族里去世的老人,相当于始祖)一直是这样称呼的,久而久之就这样一直称呼。笔者猜想是不是由这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地理位置,从远处看,由于地形结构变化,整个曾氏宗族房屋的分布大致呈一个“乙”字形;二是由于宗族的裂变。从新编修的《重庆黔江曾氏族谱》(2015)中了解到,上、下院子从“传”字辈开始分为两支。上院子为曾传忠的后代,下院子为曾传孝的后代,曾传忠、曾传孝是曾道宏的后代,两人是兄弟,其中曾传孝是大房。上院子现有20户,房屋都由木材建成,相互毗邻,分布呈“倒七”型,新建的小楼房都建在原有房屋的外围,没有破坏原有房屋的整体布局。下院子现居住着14户,房屋的分布呈“ㄇ”型,木料建筑和石料建筑交错分布。
根据原来简化的曾氏族谱遗存,曾氏长辈们经过对各种历史资料的梳理和查阅有关人口、姓氏的文献,在原来残缺不全的《黔江县曾姓宗族简历》(1994)基础上重新编撰了一部新的《重庆黔江曾氏族谱》(2015)。从新修订的《重庆黔江曾氏族谱》中了解到,积富村曾氏宗族的始祖为曾庙通,后六世祖曾大佑(“大”字辈)定居团坝子。第七世曾道宏(“道”字辈)分为两个房头(“传”字辈),大房为曾传孝,二房为曾传忠。现在居住在下院子的为大房曾传孝一支,上院子为二房曾传忠一支,大房第九世(“先”字辈)分为先诚、先鲁、先唯三支,现记有先诚、先鲁一支宗亲世系录。从先唯的墓碑上得知其为武状元,但不知后代迁往何处。第十世(“圣”字辈)为圣力、圣谱两支,都有宗亲世系录。第十一世(“遗”字辈)为遗嵩、遗魁、遗光三支,现记有遗嵩、遗魁一支宗亲世系录。第十二世(“书”字辈)共分为十六支,现有书元、书凯、书凡一支,书楼、书荣一支,书堂、书碧、书相、书序一支,书全、书礼、书恒一支宗亲世系录。第八世(“启”字辈)有启祥、启瑞一支,启友、启泰两支,启凤、启昌、启贤、启和一支,启荣一支,启安、启明、启敏一支,启光、启生一支,启贵一支宗亲世系录,而后从第十四世(“后”字辈)每一支都有详细的宗亲世系录。二房有第十一世(“遗”字辈)遗秀一支宗亲世系录。第十三世(“启”字辈)启升、启昌、启旭一支,启春、启凤、启林一支,启书一支宗亲世系录,而后从第十四世(“后”字辈)每一支都有详细的宗亲世系录。其中积富村曾氏二房后代最多,占积富村曾氏宗族成员的四分之三。积富村曾氏宗族成员第十五世为“传”字辈,现在积富村曾氏宗族成员中年龄最大者为“启”字辈,现已排至十六代。
(三)辈分编排
“字派”是在生者与逝者之间的联系媒介,一个字即代表一代人;“字派”中每一个字的选用都有讲究,每一个字的排定顺序也有特定规则。“字派”对于一个人的名字,甚至对于一个宗族的亲属称谓有着重要的影响。
“字派”又称为“字辈”,它是自己和祖先之间的主要联系媒介,也是靠“辈字”来辨别宗族成员。由于年代久远等各种原因,积富村曾姓宗族所拥有的老族谱已丢失,现保存着1994年5月堂印的一份《黔江县曾姓宗族简历》。从《黔江县曾姓宗族简历》中笔者了解到,先后有康熙、乾隆、嘉庆皇帝给曾姓赐字。其中,康熙皇帝赐20个字:大道传先圣,遗书启后贤,应君开聘诏,国凤永长绵。乾隆皇帝赐30个字:希言公彦承,宏闻贞尚衍,兴毓传继广,昭宪庆繁祥,令德维垂佑,钦绍念显扬。嘉庆皇帝赐20个字:繁祥开甲第,宠命赐南邦,宗恕家声远 ,笃子世泽长。其后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原因,宗族记忆模糊,各宗族分支彼此间少有往来。现主要有四种大同小异的字派。从2015年起,积富村曾姓宗族组织开始重新编修族谱。在查阅重庆酉阳细沙河和楼房沟老族谱时,发现其中有如下记载:“位立上中下,才分天地人,五行生贵子,八卦定君臣,首提少缨举(少应玺),万怀文国德(孟君得良辰),大道传先圣,遗书启后贤,源流支有自,万世泽长绵。”根据族人考证,前20个字应该不是字派。从第21个字开始,推定为本宗曾姓族人使用的字派。
经积富村曾氏宗族族人考证,积富村曾姓一直沿用老族谱中的字派,至今无变化,即“大道传先圣,遗书启后贤,源流支有自,万世泽长绵”。字辈中的20个字是这样释义的:曾姓族人万世(万)怀念感恩(怀),用文字(文)宣扬国家(国)及列祖列宗的恩德(德),以宗圣公曾子的孝道文化(大道)传承(传)历代先贤(先)的圣意(圣),留下史册(遗书),用来启发(启)后代(后)的贤人(贤),我们的这一分支字派(源流支),有自己的根源(有自),传承万世(万世),泽被后人(泽),绵绵不绝(长绵)。由此可见,“字辈”在积富村曾氏整个宗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文字记忆中承载了深厚的曾氏宗族的宗族文化,用有形的文字记忆来印记无形的宗族文化。每一辈选用哪个字是极其讲究的,“字辈”的先后、大小代表了长幼。通过这样的字辈编排,积富村“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一直延续至今。积富村曾氏宗族通过“字辈”排定原理对所有宗族成员进行编码,形成一个有序的整体。在编写族谱和辨别亲属成员时都依照这个“字辈”排定法则。
积富村的曾氏长辈们经过几年艰辛的考证,通过寻找祖先坟墓、新编族谱以及编排字辈的方式来重新建构曾氏宗族。通过历史遗留下来的痕迹和文本以及人们头脑中世代相传的宗族记忆唤醒与增添曾氏宗族整体性的集体记忆,使人们有史可依、有忆可循。
三、曾氏宗族的文化记忆
(一)字辈与亲属称谓
“字辈”的编排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亲属间的称谓。在积富村,曾氏宗族中彼此之间都是依靠“字辈”的大小称呼彼此,因为“字辈”有大有小,每个人的“字辈”又有所不同,所以积富村曾氏宗族就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称谓体系。在此通过一个例子来详述积富村曾氏宗族的称谓文化。如A是“源”字辈,B是“贤”字辈,C是“后”字辈,D是“启”字辈,根据积富村曾氏宗族的“字辈”排定法则,B比A高一辈,B与A的父亲是一辈,C比A高两辈,则与A的爷爷是一辈,D比A高三辈,D则与A的曾祖是一辈。那么A称呼B为“伊”,如果B在家里排行老大,则称呼他为“大伊”,如果B排行老三,则称呼他“三伊”……以此类推。对于C,其与A的爷爷一辈,则A称呼他为“爷”,如果他在家里排行老大,则称其为“大爷”,排行老二,则为“二爷”……以此类推。对于D来说,因为他与A的曾祖是一辈,则A称呼D为“老祖”,不管D在家中排行老几,都称其为“老祖”。长辈对晚辈的称呼往往直呼其名或小名。这是在整个大的曾氏宗族下的整体称谓。以下我们对曾氏宗族中具体的亲属称谓进行阐述。
摩尔根作为亲属制度研究的创始者,将亲属制划分为类分式和叙述式两大类。类分式是对所有的血族亲属绝不加以描述,而不问他们对于己身关系的远近程度;概类别为各种范畴,同一亲属称谓可以适用同一范畴中的所有人,主要包括马来亚式和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叙述式则是对所有的血族亲属,或用基本亲属称谓来描述,或把几个基本亲属称谓联结起来描述,主要包括雅利安式。此外,美国人类学家R.H.罗维在摩尔根的研究基础上,以尊一辈的血亲为基础,辅以直系、旁系之别,提出一种四分法:(1)行辈型,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依辈分全部纳入直系的亲属称谓体系中;(2)二分合并型,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与父母同姓的这一半纳入直系的亲属称谓体系中;(3)二分旁系型,即把旁系的亲属称谓一分为二,但都和直系的亲属称谓有别;(4)直系型,即把直系的亲属称谓与旁系的亲属称谓各别异称,但旁系的同辈亲属称谓不复区别[8]。
在积富村曾氏宗族中,亲属间都有固定的身份与称谓,长幼不影响亲属间的称谓,辈分才是衡量亲属间称谓的尺度,不得随意变更。根据田野调查和对被访谈者的访谈,重庆积富村曾氏宗族的亲属称谓颇接近罗维所提出的“二分旁系型”,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如父之兄弟与父同辈同姓,依年龄长幼分别称呼为“伯”“伊”,父之姊妹与父同辈异姓则称为“孃”(niang),爷之兄弟与爷同辈同姓统一称为“爷”,爷之姊妹与爷同辈异姓则别称为“姑婆”。
(二)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最早始于西周初期。但久而久之,同姓不婚也并非是一条铁律了。现在很多家族并不禁止与同姓之间通婚,现代同姓之间通婚的例子比比皆是。为什么积富村曾氏宗族的记忆中还是禁止同姓通婚呢?在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和积富村中的一位老奶奶有如下对话:
笔者:“奶奶,为什么村里未婚男性或女性不能找姓曾的呢?”
奶奶:“为什么要找姓曾的呢?天底下那么多的姓氏,怕找不到媳妇嘛。”
笔者:“找其他地方姓曾的不行吗?他们又没得血缘关系。”
奶奶:“俗话说得好,一个姓就是一家人。自家人和自家人成婚,别人说起都不好听,再说那么多姓氏,又不是只有我们这一个姓。”
笔者:“那您看,其他姓氏一样的相互结婚的很多,也没有出什么事。”
奶奶:“我不管其他姓氏怎么样,反正我们这儿就是不行。”
笔者:“那万一缘分到了呢?到时就和一个姓曾的成了呢?”
奶奶:“反正只要我在一天,我是不会让孙子孙女带回来的。家里的门槛都不让进。”
随后,笔者通过对村里其他人的访谈,得到的都是同样的态度:不允许同姓通婚。究其原因,在他们看来只要是姓曾,不管居住在哪里,不管是不是改姓,只要本姓曾,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坚决不能结婚。这条规矩只要是本村人都不能破坏。
(三)隔辈不婚
“字辈”这一因素在曾氏家族中不仅对于亲属称谓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在曾氏子孙择偶方面也占有重要的地位。辈分不等主要是对他姓而言,如果两者之间的辈分是不等的,那么两人是不能交往结婚的,更不可能通婚。以下通过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这一规则:
曾A、曾B都是曾氏家族的年轻小伙子,两人年龄相仿,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但唯一一点不同的是,曾A是“源”字辈,曾B是“贤”字辈,曾B比曾A高一辈。钟A是钟氏家族待嫁的闺女,其母亲是曾氏家族的一员,字辈为“贤”字辈,外公为“后”字辈。因此,如果曾B和钟A谈婚论嫁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曾B比钟A要高一辈,在称呼上,钟A要称呼曾B为“舅”,所以两者之间的通婚是不被允许的。如果从法律角度看,曾B与钟A已经出了旁系的三代,两人之间结婚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就是因为两人从“辈分”上来说是不等的,所以两人之间的结婚是被禁止的。曾A与钟A之间则是可以通婚的,因为两者从辈分上是平等的,且从法律角度已出了三代,所以两人是可以自由恋爱结婚的。
恋爱本是自由的事,结婚本是幸福的事,但作为曾氏宗族的一员,在择偶时就不得不考虑“同姓”与“辈分”的因素。在当地人看来,作为曾氏宗族的后代,对于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既然能够传承至今,那么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就有责任与义务继续遵守与传承。无论是同姓不婚还是辈分不等不能通婚,其背后的深层原因还是根植于曾氏族人集体记忆中的禁忌。只有严格遵守禁忌,一个宗族才会去和另外一个宗族通婚,迎娶另一个族群的女子,以此延续和扩大本宗族。他们通过这种祖辈传承下来的文化记忆坚守着他们的地方文化。
四、结语
重庆积富村的曾氏长辈们通过有形的与无形的记忆来进行寻根追踪,逐步实现了积富村曾氏宗族的重构,进而实现了整个曾氏宗族的集体记忆再造。通过寻找祖先坟墓、编订族谱方式来重构宗族。但在宗族重构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积富村并没有宗族祠堂。经过田野调查,笔者发现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目前修建宗祠的财力不足;二是人们居住相对分散,对宗祠修建地点还未形成统一认识。所以,现在人们先建构起来的是一种心理上的认同与宗族集体记忆的再造。
每到逢年过节,曾氏宗族的族人都会祭拜自己的祖先,通过“年夜饭”“上坟”的仪式和纪念方式来实现宗族内生者和逝者的交流,以此强化个体成员作为“曾氏宗族”成员的文化身份。一个宗族就好似一个社会,一套完整的宗族文化里面包含着许多做事的规则。在漫长的迁徙中,虽然宗族的许多文化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仍保留着一部分宗族文化诸如亲属称谓、字辈、婚姻禁忌等,仍被曾氏子孙所继承与传承。不论是亲属称谓体系,还是同姓不婚的文化记忆,正像积富村曾氏“字辈”所释,曾氏族人绵绵不绝传承万世,用文字记载国家以及列祖列宗的恩德,传承宗圣公曾子的孝道文化,以此来启发后人。这是一种强烈的宗族认同感、归属感与宗族集体文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