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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意义重大

2019-03-22孙文科

出版与印刷 2019年4期
关键词:职业资格出版单位出版业

孙文科

进入新世纪,我国出版界在从业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2001年8月,原国家人事部和原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宣布在我国正式建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简称“出版职业资格”)制度,初级、中级职业资格通过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考试获得。与此同时,实行多年的出版专业初级、中级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宣告终止,取而代之的是相应级别的出版职业资格考试。

为实现新旧管理制度的顺利衔接,原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要求,从2002年起,在我国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和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具有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所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在五年之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出版职业资格。2002年9月22日,我国出版行业首次职业资格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同时举行,我国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方式改革的尝试正式开启。

2002—2018年,我国成功举行了17次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共有127700余人参加考试,78000多人考试合格,并取得出版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我国出版单位正式实行出版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制度。2011年,国务院修改《出版管理条例》,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从此,我国的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成为国家层面的准入制度。

这是我国出版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被实践证明是正确和成功的改革。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值得总结和完善。本文且对此略作论述。

一、与国家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方向一致

早在1992年,原国家人事部就推动个别行业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并做了一些探索工作。1994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制定各类专业技术工作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从此,国家开始逐步建立和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与国家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评价制度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术。职业资格主要分为两类——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对从事某一专业(工种)者规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对依法独立开业者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者规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原国家人事部还规定了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是:第一,事关国家、公众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第二,社会通用性强,对社会和经济影响较大;第三,专业技术性强;第四,需要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进行,并承担责任的专业技术性工作;第五,国际上普遍采用,具有国际可比性。基本原则为:一是尊重国际惯例,参照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二是立足国情,从我国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考虑中国特色;三是统筹规划,打破部门界限,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四是积极稳妥,对符合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行业,成熟一个,建立一个;五是逐步实施,起步试点,有序推进。

从1994年起到进入新世纪,我国已建立了22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还依据有关法律,建立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和律师等执业资格制度。这些职业资格都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实行持证上岗、执业。这种借鉴国际通行惯例,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人才评价制度,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才评价方式和机制,适应了人们就业方式的多元化和市场化,职业资格成为人们选择职业的“入场券”和行业挑选人才的重要资质条件。

出版行业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和宣传科学理论、传播科学知识、记录传承文化、教育启发人民的重要职责,是一个知识密集、知识分子密集,而且与科学技术、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业,其工作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又要不断地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谋求发展,壮大产业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以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原新闻出版总署主管人事人才工作的副署长桂晓风曾指出:“出版物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具有深刻、持久、广泛影响人的思想的特殊作用,出版工作事关国家公众利益,专业性很强,某些工作岗位(如编辑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如对作品的评价选择)并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对于从事这样一种涉及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特殊行业的人,必须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职业技能水平上有特殊要求,从我国出版业在国家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功能以及职业的特殊要求来看,出版业符合国家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条件。”在桂晓风副署长的大力推动下,原新闻出版总署人教司着手建立出版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出借鉴国家在经济、工程技术方面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成功经验,在出版行业某些重要岗位(如责任编辑)实行登记注册制度的基本思路,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行为,保证从业质量,提高从业门槛,形成有效的行业“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推进出版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向更公正、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向发展。这一思路和设想,得到了原国家人事部的认同和支持,并同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体系,由原国家人事部和原新闻出版总署两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在出版行业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不仅符合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而且为丰富国家的职业资格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也是在社会科学和文化行业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积极探索。

二、适应出版业自身改革的内在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新世纪,我国出版业得以空前繁荣与发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也迅速壮大。到2002年,全国有图书出版社520家,音像出版社209家,期刊8889种,报纸2111种;每年出书15万种,重印书6万种;直接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10万人。

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大多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出版单位。由于观念和条件所限,他们基本上没有经过出版专业知识培训,没有依据职业标准进行基本能力训练,一进入出版单位就担负繁重的内容生产任务。他们的文化水平、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与新世纪出版业发展进步的要求出现差距,胜任出版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专业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长期“缺电”,后劲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准参差不齐,导致出版单位的实力和水平相差悬殊,甚至有的出版单位忽视出版导向,个别责任编辑放弃社会责任,给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改变这种状况迫切需要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业务水准,改革传统单一的“师傅带徒弟”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走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建立出版行业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以统一考试的方式衡量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体现了出版人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是适应出版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以职业标准和考试为导向,引导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家提出的标准,自觉向国家提出的标准看齐。所以,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与我国出版业自身改革的内在要求相适应。

三、有利于出版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WTO),出版业的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局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压力增强,传统的计划经济经营模式和用人模式受到冲击,一个单位定终身的职业理念受到挑战。择业的市场化,使得按自己意愿更换职业成为人们普遍的择业方式。

为适应这种新情况,我们原有的出版管理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并逐步完善。出版行业的管理要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既要把出版单位管好,又要把从业人员管好,这才是根本性的行业管理。

我国当时的出版管理制度主要是对出版单位及其出版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的资质和专业水平的要求不够具体,对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在从事出版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定不够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是只追究出版单位或其领导人的责任,真正的责任人却没有受到有效的责任追究。

随着国家出版领域对外开放的承诺逐步兑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在出版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我们的出版管理制度必须及时调整,从以管理出版单位为主向强化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转变。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可制定从业标准,规范从业行为,有利于出版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的用人机制,建立一套既遵循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出版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使不同体制出版单位的所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管理规则中有序工作,公平竞争,以维护在新的竞争环境下出版业正常的用人秩序。

四、有利于出版单位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建立一套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用人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改变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大锅饭”养懒人的旧体制。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出版单位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实施一套按照市场需要,实行社会考试评价、资格准入控制、政府或行业注册登记、强化监督管理的政策办法,有利于促进出版行业的用人机制由行政任用关系向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双方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通过推行人员资质和合同聘用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水平、能力、资格评价和岗位管理转变,打破高度集中统一、统包统配、统一工资待遇的管理模式;通过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流动选择、多劳多得、争创佳绩的工作环境;通过建立淘汰机制,使淘汰成为从业人员个人工作业绩和质量不佳的直接后果,从根本上解决不合格人员的“出口”不畅问题。这是一个好的改革方向,是治本的重要措施。

五、有利于出版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

职称制度是国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过去那种职称评定工作中长期实行的带有浓厚传统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统管、高度集中、评聘合一的办法,已显现出诸多弊端。建立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出版行业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改革,使得出版专业职称工作从“福利职称”向“业绩职称”转变,由“指标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由“单一评审”向“多样化评价”转变。

建立、推行出版职业资格制度并实行登记注册,对于改革、完善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建立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改变“重评轻管”的状况,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将主要靠人为主观评审决定是否授予出版专业初级、中级技术职称,一步迈向经由公开统一考试、以社会客观公正评价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出版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

六、有利于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高管理效能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版体制,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我国出版行业通过实施法人准入、产品准入制度,对企业布局和产品入市进行了有效监管,在此基础上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岗位准入管理,把出版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结合起来,并通过法规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有利于政府管理部门规范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实施依法管理。

职业资格制度的核心是加强岗位准入,通过对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如责任编辑)实行严格的登记注册,强化监督,并要求从业人员不断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政治政策和专业技能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自我约束,对确保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业务素质与职责使命相适应,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这也是从体制上落实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出版行政管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七、有利于出版业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

建立并实施出版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出版业加强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

首先,通过启动考试辅导教材建设,建立国家出版职业标准。在原有高校教材建设的基础上,组织行业和高校的专家学者编写带有行业标准性质的考试辅导教材,使编辑出版学教材更加增强科学性和系统性,更加体现学科性,更加贴近出版工作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学有方向、干有目标,使编辑出版学真正成为指导行业建设、发展的标准和学问。

其次,考试的导向作用能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学习编辑出版理论与实务的热情,推动编辑出版学相关研究机构和报刊的发展。连续进行的每年一次的考试命题、审题和阅卷工作,吸引业内专家学者和一线编辑出版人员对教材内容和队伍现状的不断关注和检视,成为出版界参与者最广泛的人才选拔和知识学习活动,不仅发现和选拔了优秀编辑出版人才和优秀学术研究人才,也促进了教材内容的更新和与时俱进。每一轮的教材修订,都有新的专家带着新观点、新思想参与,赋予教材新的生命力。在实行出版职业资格制度的同时,我国编辑学研究机构和出版专业高等教育得到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高水平的编辑出版学专业报刊,成就了一批编辑出版科研和教育的领军人物。编辑出版学被教育部正式列入高等学校学科招生目录,在我国已经形成从本科(学士)到研究生(博士)层次齐全的高级后备人才教育培养体系,考试辅导教材也已进入出版专业高等教育教学参考用书范围。编辑出版学作为新兴的应用学科,在国家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出版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已经进入第19 个年头了。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得益于出版界各级管理层的正确领导,更得益于出版界一批德高望重、具有工匠精神和奉献精神的专家的辛勤付出。他们怀揣对出版工作的执着和热爱,投身到考试工作中,一丝不苟地完成考试的命题、审题和阅卷任务,创造了连续18 年国内职业资格考试零差错的奇迹,确保了出版职业资格考试沿着正确方向不断进步。这也是值得总结和发扬光大的弥足珍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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