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的历史考查
2019-03-21贾卓娅
贾卓娅
摘要:1948年内蒙古牧区在中共中央指示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地方党的带领下开展了“废除封建特权、解放特区生产力”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改革运动,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不两利”和“牧场公有、自由放牧”等政策,不仅缓和了牧区牧主和牧民的矛盾,解除了牧民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且促进了牧区经济发展,对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牧区民主改革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内蒙古 民主改革 三不两利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2-0233-02
民主改革前的伊克昭盟牧区是阶级社会,封建王公贵族和牧主以苏鲁克和雇工的形式对牧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牧民生活极度贫困,长期遭受封建压迫的牧民对民主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加之农业区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因此牧區进行民主改革运动势在必行。
一、牧区民主改革的政策
为保障牧主经济权利,同时保护牧民利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秉持“废除封建特权,发展包括牧主经济在内的畜牧业生产”的原则对牧区进行社会民主改革,根据本区民族特色和牧区状况最终制订了三不两利政策。
(一)“牧场公有、放牧自由、增畜保畜”
民主改革前期封建牧主和王公贵族凭借特权对牧场和牲畜占有绝对支配权,牧民在政治和经济上处于弱化地位。针对封建牧主与牧民的多重矛盾,首先制订了“牧场公有、放牧自由和增畜保畜”的政策。“牧场公有”肯定牧场为蒙古民族所有,削弱封建王公贵族和牧主对牧场的绝对支配权。“自由放牧”是指按照一定区域的生产条件进行有秩序地放牧,而不是放任自流。1951年乌兰夫在内蒙古分局干部会议上指出:“自由放牧是牧业生产中的一项基本政策……自由放牧是根据牧业区经济发展状况与群众觉悟和经验,逐步地(不是急躁地)自然地(不是被迫地)改进放牧的办法”①。这一政策的制订和实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牧主对牧场、牲畜的封建特权,而且使得牧民获得在牧场放牧的自由权。
(二)“三不两利”
“三不两利”政策指的是牧区民主改革运动时实行的“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不分”指不分牧主牲畜和财产,“不斗”指不采取农业区斗地主方式斗争牧主,“不划阶级”指不在牧民中公开划分阶级保存牧主经济。“不分、不斗、不划阶级”既适合牧区生产发展趋势,也有利于畜牧业经济发展。牧主牧民两利政策是指在废除牧主对广大品贫苦牧民封建特权和封建剥削的基础上,实行合理的牧主牧民两利的“新苏鲁克”制和新工资制度。新苏鲁克制度一般多由牧主牧民自行议定,或由牧民牧主选出代表机会协商,或由牧民牧主双方协商,政府派人仲裁,也有地区由政府发布命令,规定统一标准。②新苏鲁克制度废除了封建特权,重视人的平等权,规定了牧工和牧民的权利义务。这项政策有效缓和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对于提高牧区生产力有良好的效果。
二、牧区民主改革的历史意义
解放初期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进行民主改革时制订的“三不两利”政策,其贯彻实行是非常成功的,在生产关系调整、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彻底废除了牧区封建剥削制度,废除了上层的世袭制和封建阶级的一切特权,解除了牧主和王公贵族对牧民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广大牧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政治地位有所提高,同时实行选举制度,逐步建立了民主政权,妥善地解决了牧区的阶级矛盾。
其次,促进了牧区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牧区牲畜数量的增加和牧民生活的改善。内蒙古牧业区(指1952年时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未包括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和阿拉善、额济纳、翁牛特等旗)的牲畜从1947年的350余万头(只)增加到1952年的700余万头(只),5年中增加了1倍。③由于新苏鲁克制度和新工资形式的实行增加了牧民的生活收入,他们的贫苦生活得到改善。如新巴尔虎旗牧工图布信,在民主改革前当了多年牧工却没有一只羊,民主改革后到1953年时他已有羊332只、牛25头、马5匹,还添置了9辆小木轮车,一个新毡蒙古包。民主改革过程中实行的三不两利的政策,解决了牧主和牧户怕分怕斗的顾虑,使其一心发展生产。如呼纳盟新巴尔虎右旗的牧主古布力在民主改革时有3000余只羊、300多匹马和30多峰骆驼,到1953年他的牲畜已发展到10000余只羊、400多匹马和80多峰骆驼。④建国初伊克昭盟在牧区进行了以废除封建特权为主要内容的牧区民主改革,实行了新苏鲁克制度,调动了广大劳动牧民的积极性,解放了牧区的生产力,为畜牧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到1952年伊克昭盟大小牲畜发展到294.8万头(只),比1949年增长了367.5%,畜牧业总产值达2435万元,是1949年的169.84%。
再次,牧区民主改革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牧区民主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新疆、西藏和青海都属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畜牧业是其主导经济形态,且宗教势力十分强大,改革过程中,当地政府十分注意实际情况并实行了坚决保护畜牧业经济和牧主经济的发展、不分配牧主牲畜和财产、不划分阶级等措施,成功完成了牧区民主改革。因此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积累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成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的示范。
三、结语
牧区民主改革有效缓和了牧区的阶级矛盾,提高了牧主牧民参与牧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畜牧业经济的发展,为自治区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新中国的建立铺平了道路,有益于国家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然而,由于认识不足和经验有限,民主改革初期有些地区忽视了牧区存在的阶级矛盾和畜牧业经济发展特点,盲目照搬农业区土地改革的经验,提出“牧者有其牧”和“彻底消灭封建,打垮地主和牧主,平分土地与牲畜”的错误口号,某些地区还出现划分阶级、平分牧主牲畜和财产、斗牧主的现象。④这些错误做法严重损害了牧主利益,打击了牧主进行畜牧业生产的积极性,使畜牧业生产停滞或处于萎缩状态,致使牧区改革产生阻力。
注释:
①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政策资料摘编(1947—1983)[C].1983.
②李玉伟,张新伟.试论内蒙古关于牧主和牧主经济的民主改革[J].前沿,2013(5).
③④庆格勒图.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运动[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95(6):32-37.
参考文献:
[1]崔树华,雪岩.试论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运动中的三不两利政策[J].前沿,2002(12).
[2]庆格勒图.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运动[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1995(6).
[3]李玉伟,张新伟.试论内蒙古关于牧主和牧主经济的民主改革[J].前沿,2013(5).
[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政策资料摘编(1947—1983)[C].1983.
[5]内蒙古自治区畜牧厅修志编史编委会.内蒙古自治区志·畜牧志[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
[6]乌兰夫革命史料编研室.乌兰夫论牧区工作[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
[7]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三不两利”与“稳宽长”文献与史料[M]//内蒙古文史资料(第五十六辑):2005.
责任编辑: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