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机制与治理研究
2019-03-21管雅乐
管雅乐
摘要: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公众在网络平台上的话语权增多,在民意得到抒发的同时,也造成了网络舆论暴力的加剧,因网络暴力而将事件发酵升级的事情层出不穷,网络舆论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法律权益,造成社会道德的失范,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研究网络舆论暴力有着重要意义。阐述网络舆论暴力的内涵,分析其形成机制与传播环境,并为治理网络舆论暴力提出建议,推进我国网络环境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舆论暴力;形成机制;传播;治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7.074
1前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网民的活跃度不断增强,网络言论也愈加自由,然而因为互联网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等特点,网络上的失范行为也逐渐增多,网络舆论暴力的问题也在增加着网络环境治理的难度,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研究网络舆论暴力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网络舆论暴力现象为研究对象,界定和阐释网络舆论暴力的相关概念,通过对以往网络暴力事件的梳理和概括,探究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机制和传播规律,并为有效防范网络暴力提供有效的方案和对策。
2网络舆论暴力的相关概念阐释
2007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对“网络舆论暴力”说“不”》的文章,该篇文章总结了网络舆论暴力的三个特点:以道德的名义对当事人进行恶意制裁,以寻求网络问题在现实中解决;通过人肉搜索公开当事人的隐私,煽动人群对当事人进行语言暴力,产生群体极化行为;对现实生活中的当事人进行实质性的威胁、恐吓、并造成严重伤害。该篇文章引起了学术界对于网络暴力的重视并开展对网络暴力的相关研究。
网络舆论暴力指的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大量网民对特定的网络事件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并通过网络言语和线上行为以非理性的态度表达对当事人的意见,并对当事人造成人格和声誉上的侵犯。无论是个体事件还是社会公共事件都可能引发网络舆论暴力,且事态的爆发具有不确定性,网络舆论暴力甚至常常冠以道德或正义的名义,但却以过激的手段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彭兰认为网络舆论暴力主要指的是网民在表达自己意见时出现的语言暴力,现如今涉及到热点话题的相关公众人物,尤其在互联网中受到公众的关注,则更易被网民激烈的言辞辱骂或诽谤,成为网络暴力攻击的主要对象。
网络舆论暴力往往是在非理性情绪支配下产生的狂热行为,具有匿名性和群体性,攻击者们身份的匿名性使得攻击行为带来的伤害更加严重。网络舆论暴力的行为包括:在网上通过言语进行谩骂和诽谤、传播具有煽动性的不实言论、恶意搜索当事人个人信息、并在网上公开当事人个人隐私等。网络暴力分为轻度网络暴力和重度网络暴力。轻度网络暴力包括网民在网络上集体对当事人进行语言攻击,但未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重度网络暴力则不仅是在网上对当事人进行攻击,还存在公开当事人个人隐私的现象,使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也受到影响。
在网络暴力的众多方式中,“人肉搜索”是最为普遍、常用的一种方式,“人肉搜索”中的“人肉”一词,基本上表明了此种搜索方式具有的特点,同其他依靠网络程序和数据库进行的计算机搜索不同的是,“人肉搜索”的参与者是那些真实的网民本身,他们通过自身的生活经验、人脉、信息渠道等,不断同其他网友一起完善答案。正是因为“人肉搜索”通过网民间的信息交流来完成,所以也被称为“社会化的搜索”,将作为工具的搜索和具有交流功能的社区二者相结合,形成关注统一问题的网络组群,在这个交流圈中使用的搜索形式也被称为“社会化引擎”。总而言之,“人肉搜索”即对某一网络话题和人物存在兴趣点的网民们以网络虚拟空间为交流平台,利用搜索引擎的工具,同时借助个人的经验和判断,对已有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并不断完善最终答案。
广义的“人肉搜索”借助于互动式的知识问答平台,例如“百度知道”作为开放式的问答平台能够将不同网民的回答进行收集和积累,并不断供其他用户进一步检索,“新浪爱问知识人”、“天涯问答”、“知乎”等都是提供此类服务的问答平台。而狭义的“人肉搜索”则完全依靠网络社区上网民自身的力量,未查到某些事件及相关人物的真相,网友不惜将涉事人物的个人隐私在网络上曝光,网民通过自发的力量和各种手段揭示事件的真相,往往能够形成广泛的社会探讨并引导舆论走向,对狭义的“人肉搜索”来说,利处是能够对特定事件形成批评和监督,民间自发力量能够推动真相的水落石出,但过度的信息曝光则会形成网络暴力事件触及侵犯当事人隐私权等法律问题。
3网络暴力事件的形成与传播机制
3.1网络的匿名性
1993年7月5日,在刊登于《纽约客》上的一则由彼得·施泰纳创作的漫画中,一条狗坐在计算机前的椅子上,漫画的标题是“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这是一条狗”,这则漫画生动的揭示出了网络虚拟世界中匿名性的特点。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发表的言论会受到政策、法律和人伦道德的限制和约束,因为真实身份的匿名性和透明性,人們在发布不良信息时会存在更多的顾虑。但当网民处在完全匿名的环境下时,则挣脱了社会道德对网民的约束,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低俗和暴力信息的来源通常无从追查,对他人肆意的谩骂和攻击也不用担心遭到打击报复。
可以说是网络的匿名性使得虚拟空间内的舆论更具冲突性,匿名身份的网友自由表达意见而无需承担言论的后果,屏幕背后的“键盘侠”愈加肆无忌惮,不断加剧着网络舆论暴力的发展。
3.2网民个人情感的发泄需求
网络舆论暴力往往也是网友现实生活的一种投射,当网民在现实生活中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就会倾向于来到虚拟网络中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宣泄的陌生人身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和对未来的焦虑都造成了人们在安全感上的缺失,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虚拟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弥补人们的情感需求,因为在网络中每一个个体都是可以被关注的。在面对社会舆论的探讨时,网民可以通过讨论给政府等主体施加舆论压力,从而解决现实中面临的问题;而除了为解决个人问题而进行的讨论外,很多时候网络暴力是源于网民打着匿名的保护伞,通过对自己毫无关联的陌生人的谩骂而获得情绪上的快感。
例如在2017年12月,四川成都的小吴丢失了爱犬,捡到了小狗的何某多次以购买宠物用品为由向小吴索要钱财并多次以要杀掉小狗作为对小吴的恐吓,最终将小狗从楼上摔下导致其受伤死亡,此事被小吴在微博上曝光以后,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纷纷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直接在网络上公开了何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更有情绪激烈者直接在网上购买丧葬用品寄送到何某家,何某的不当行为固然激起了网友的愤怒情绪,但在此次与自己的生活毫无关系的网络事件中网友的过激行为也演变成了自身情绪发泄的一次集体狂欢,并对当事人构成了网络舆论暴力。
3.3网络孵化的议程设置
在网络环境中,无论是公共事件还是仅仅关乎个人的私人事件,当事态的发展具备了一定新闻价值的时候,就会在网络的虚拟空间发酵成为具有轰动效应的事件。议程设置是指大众传播虽然无法决定人们对某事件的具体看法,但是可以通過提供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左右大众对事件探讨的顺序,网络空间里面开放多样的传播渠道、身份多元的传播者以及快速的传播速度都不断强化了网民自我的议程设置,正因为在网络上网民观点的表达极度自由,使它成为了公众进行自我议程设置的最佳平台。
在众多的网络舆论事件中,议程设置的主体往往不是当事人本身,而是具有话语权的意见领袖,新媒体的出现瓦解了大众传媒的中心话语权,于是草根的话语权逐渐向精英话语权转变,在意见领袖的煽动下,网民会在具体的事件中跟风站队,自身的情绪被不断放大,网络空间上的矛盾也被不断激化。
3.4群体极化与沉默的螺旋
当网友中的大多数已经进入非理性的情绪之中,整个群体就会缺失对事件真实性的怀疑和考量,极端化的言论就会成为事件的主要舆论,而同时少量的理性、中立性的言论会不断地消减,具有攻击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则快速增长,产生群体极化的现象,极化一般就会促成集体暴力的产生,因为:“他们边界变得更加显著,挖空了独立的中间地带,强化了边界冲突,提高了输赢赌注,增加了领袖发动行动反对他们敌人的机会。”
网络的群体极化主要表现在群体的聚集和盲从,因为“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面对异质性群体时又会因责任的彻底消失而强化”,在强势的极端言论面前,少数的异见派就会因群体施加的压力而选择沉默。
3.5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法律制度可以对网民形成规范和约束,然而,目前我国缺乏较为健全的互联网法律制度,网络制度的缺失使得多样化的网民中素质低下的群体有了实施网络暴力的可乘之机,除了网络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在现有网络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规则的执行也不够严格。因此,完善网络法律制度,有法必依是促进网络环境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4网络舆论暴力的治理策略
4.1政府加强管理,引导舆论走向
目前有很多国家都在网络暴力的治理过程中采用政府合作管理的方式,例如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均是以政府为中心,自上而下地组织各机构,形成多方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由于政府掌握的权利其在制定网络法规、打击恶意行为时更加高效,能够通过及时的控制遏制网络暴力事件的蔓延,高效的政府监督能够从根本上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正是因为自身的权威性,政府可以向公民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结合对实时舆情的检测引导正确的舆论走向。
4.2媒体正确宣传,擅用意见领袖
媒体具有议程设置的功能,既通过新闻报道的发布影响公民对事件的关注度和态度,因此媒体在做报到时要做到客观公正、没有偏见,同时不能够为了赚取利益而迎合部分人的低级趣味对网络暴力事件过分关注,媒体应注重行业的自律并主动承担公众教育的社会责任。
在新媒体时代,意见领袖往往也是具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因此也要主动承担责任,注意网络空间上的言行,积极引导网民以正能量的价值观来判断事件的是非。
4.3网民提升素质,遵守网络法规
网络暴力信息的传播主体是网民,因此任何一个作为互联网社会一员的网民都应注意规范自身言论,同时也善于利用监管和举报的机制共同遏制网络暴力。
正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任何人都可以作为信息源来广泛地传播信息,网民应该提升自身素养,准确地判读信息真伪,保持独立客观,不为暴力言论所左右。同时,网民也需要增强法律意识,不以言论自由的名义对他人实施攻击,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也要善于利用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
5结论
本文以网络舆论暴力现象为研究对象,界定和阐释了网络舆论暴力的相关概念,如“网络舆论暴力”和“人肉搜索”。通过对以往网络暴力事件的梳理和概括,探究出了网络舆论暴力的形成机制和传播规律,即网络的匿名性,网民情感的发泄需求,网络孵化的议程设置,群体极化与沉默的螺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了网络舆论暴力的蔓延。最后从政府、媒体及网民自身三个主体的角度出发,为有效防范网络暴力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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