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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综述

2019-03-21韦晓远

艺术评鉴 2019年2期
关键词:学报民族音乐少数民族

韦晓远

摘要: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音乐教育一直沿用西方音乐体系,中国音乐理论逐渐失去主体性,“欧洲中心主义”思想逐渐根深蒂固,中国音乐理论的相关课程、书籍鲜少在高校教育体系中出现。随着90年代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学者对现有音乐教学体系的质疑,两种文化的冲击下产生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这一概念,力求完善音乐教学体系,彰显传统民族音乐文化。本文旨在整理近二十年发表的关于中国傳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文章,总结其观点,并进行评述。

关键词: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   文献综述   评述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02-0068-04

近二十年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建构问题已然成为热门学术问题。由于少数民族地区语言、风格、习俗等与西方音乐体系产生的隔阂引发的教学弊端,以及部分地区高校对传统文化传承的迫切渴望,众学者纷纷着手研究解决方案,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取得阶段性进展。本文按照时间顺序将文献分为三个阶段,以体现众学者的阶段性成果,同时积累经验,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前提资料。

一、1998-2005年研究阶段

1998年-2005年研究阶段共收集到11篇文章。其中6篇关于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的文章,2篇关于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文章,3篇关于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建构的文章。

(一)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

段凤琴发表的《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理论建构与设想》(《中国音乐》1998年第2期)从教材建设及课程设置方面重点提到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重要性,提倡大家以科学的态度描述各民族音乐形态和形成背景,以形成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特有的教学体系。如《视唱练耳教材》可针对新疆当地“来派尔”“赛乃姆”等不同节奏类型音乐体裁进行练习。段凤琴发表的《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展望》(《乐府新声》1999年第3期)以新疆历史文化悠久亟需传承为出发点,对新疆当时音乐教育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新的视野和观念,拟合出一套符合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理论。段凤琴发表的《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现状与发展策略》(《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结合了前两年发表文章的内容,梳理了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背景,对传承的变迁及现民族音乐教育体制进行了客观的呈现。该文章通过对师资来源的简要统计,证明新疆所用的音乐体系仍旧延续了西方的音乐体系。通过对教学的评估,作者发现现有教学体系对应少数民族教学差强人意,显然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亟需一套完整的、本土化的教材与课程设置联系密切的教学体系,包括双语教学等方案,也应列入其中。

该阶段相关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体系的论文还有针对云南地区,如黄凌飞发表的《对云南高等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反思》(《云南教育》2002年第18期)。该文章对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统计,以真实数据呈现的方式分析了目前该学校音乐教育出现的弊端。作者认为作为肩负着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地区学校,该学校应秉承20世纪60年代的教学模式,在现代化教学的基础上,对传统民族音乐的传承教学方面有所作为。针对学校目前的教学现状,黄对部分地区教学模式进行了考察,提炼了几种模式的利弊之处,同时也证明了传统模式相对于“欧洲中心论”模式,并非完全不可取,新观念建立的同时也需要有符合该民族文化的教育传承模式。黄凌飞的《云南高等艺术院校民族音乐教育的思考与展望》(《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描述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文化背景,结合现有少数民族地区的三所高等艺术院校音乐教育的现状,总结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不被重视、学生文化价值观的缺失、课程设置与本土文化不配套三个影响传统音乐教育发展的问题。该文章可以看出作者在如何改善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学的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实例,通过对文献的归类分析、教学模式的采集以及对多元文化冲击的现状分析,提出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文化体系可改善之处,为该问题后续研究及思考提供了空间。

杨海源的《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与传统音乐资源》(《民族教育研究》2005年第1期)以内蒙古地区的调研成果为范例,对比了高校音乐教育与文艺工作团、中专艺校的教育模式,提出自己对于少数音乐教育的设想。他认为对“作为文化的音乐”的全面认知是改善现有教学体系的第一步,通过意识形态的建立,才能有后续合理的课程设置,通过学生与民间文化传承者的互动,了解书本以外的知识,这样的“传统”才不会变成博物馆里的“文物”。

(二)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

管建华发表的《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面临的挑战:课程改革与文化》(《天津音乐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文中阐述了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立面临的三大挑战:尽管民间对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方式依旧存在,但与中国学校音乐教育关联不大;现代部分人在“不了解自身母语体系及西方教育体系的情况下,对“母语音乐教育”持有怀疑态度;东西方音乐课程与文化传统的差异。针对这些挑战,对于21世纪音乐课程的建构,是基于新的历史背景,涉及到音乐教育哲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等改革,提出完备的改革方案。但该项方案仍处于构思状态,实现需要长时间的部署,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程,该文章对于该阶段的体系建立有着很重要的参考意义。范晓峰的《对高师民族音乐教学与研究的思考》(《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在文章中提出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学科体系对于教学体系重构的重要性,而三大体系建立的基础就是民族音乐文化的累积。作者承认文化多元的现状,但不否认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可在此基础上立足生根,其根本依旧在于高师研究者、学习者的意识形态问题。在作者看来,大力倡导母语文化教育模式是高师民族音乐教育必须完成的使命,在此基础上,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体系才能逐渐完善,体现中国文化之博大。

(三)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建构

2001年,刘永福发表了一篇《关于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的思考——由杜亚雄《中国民族基本乐理》而引发》(《人民音乐》2001年第11期),批判了杜亚雄《中国民族基本乐理》内容上关于建立中国乐理系统的“偏激思想”,认为体系的建立需要顺应时势和时代。2003年,匡君针对上文发表《如何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黄钟》2003年第1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既肯定了杜亚雄在相关领域作出的贡献,同时也表示对刘文中的一些质疑的观点,不偏不倚地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重建表达了自己的立场。次年,刘永福发表《学术不端:在盲目崇拜与吹捧中滋长——由《如何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一文所想到的》(《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对上文提出了回应,澄清和讨论有关细节的思考。以上三篇文章,针对“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建构以“隔空对话”的形式呈现出大家迫切研究问题的景象,而这种思想上撞击的火花对学术研究是很有帮助的。

综上,该阶段关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重建是该思潮的起始,随着研究者思想上的转变,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有了思想上的雏形。

二、2006-2011年研究阶段

2006-2011年研究阶段共有相关论文9篇。其中4篇针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的文章,5篇关于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文章。

(一)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

2007年,赵娜延续了学界对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关注,发表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现状概述》(《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一文。该文讨论了少数民族音乐在该阶段需要讨论的问题,如教育理念、课程设置、少数民族文化价值观等改观方面,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她认为应当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音乐资源融入到高校课堂中、民校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培养精通少数民族音乐的综合型教师等。文章最后提到,目前需要面临的几大问题:“欧洲中心主义”、本土音乐母语意识、意识形态等。黄凌飞的《高等艺术院校音乐教育中的本土音乐文化传承——以云南艺术学院为例》(《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一文,以云南艺术学院为实例从教学资源的选择、民间艺术家进课堂、云南精品民族课程三个方面的改善进行阐述,提出了高校传承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有利推广的同时,也能够使高校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的观点。楚楚的《云南少数民族音乐在高等艺术教育中的传承》(《民族音乐》2010年第1期)通过了解云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模式受到外来文化的严重冲击,从而提出利用学校教育去改善现状,这也意味着高校的音乐教育体系应随之改变。课程体系不完備、师资力量匮乏、教学内容西方化、生源传统音乐素质不高等问题都已成为重建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障碍。作者依旧以“母语教育体系”这一概念为基础,提出对以上问题的改善方案。针对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传承问题,余艳发表了《新疆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教育问题论》(《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讨论的问题大同小异,在此不赘述。

(二)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

荆存华的《发掘音乐母语教育资源,传承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对音乐母语教育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会议论文集》2006年)延续前一阶段反复被提及的“母语教育体系”,肯定了中华母语音乐的合理运用。作者认为母语教育资源的利用可以使教师和学生更多了解自身的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体味并接受本民族的文化底蕴。关于“母语教育体系”建立的问题,作者提出从四个角度去改善:第一,针对不同地域文化特色,编写不同的教材,因地制宜,多种音乐文化齐头并进;第二,挖掘母语资源,增强学生对音乐资源的兴趣,由感性的聆听到饶有兴致的模仿,再到理性的编创;第三,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宣传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知识,从学习语境上转变学生的观念;第四,通过感情认知,燃起学生对传统民族音乐的热情。

董光军的《建立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艺术教育》2006年第7期)提倡将“民乐”的概念修订为“国乐”以强化概念、组织专家和音乐家制定对应教材并广泛讨论、增加民族音乐视听欣赏课程三个方面去改善现状。管建华的《在中国的音乐学院中设立“戏曲音乐系“的思考》(《中国音乐》2010年第4期)一文,是对传统音乐教育系统建构的其中一个环节的阐述。鉴于戏曲音乐在历史长河中所占的角色及现代生活中种种实例的证明,管认可了“戏曲音乐系”的设立具有中国音乐文化主体的历史意义,依据音乐文化价值观提出了课程设置的构想,划分了对应的基础课、专业课、选修必修课、实践课等。任也韵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维度》(《大连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认为,中国音乐教育改革和体系的建构首先要明确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性质”,明确我们的定位是什么?具有什么性质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才最有利于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其次,是对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构建的维度的探究。明确建立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方向,有依据的利用教育观、艺术观、学术观构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最后,明确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构建的前景和困难。作者在总结时提出,我们应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开垦荒地,守候人文、民族,合情合理的扛起建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大旗。笔者认为这篇文章给很多学者敲响了警钟,建立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一切都需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从各角度出发,才能建立稳固的根基。2011年,刘星《面向未来,建立中国自己的音乐教育体系——读《东方学》引发的思考》(《中国音乐》2011年第3期)一文根据所了解到的资料,分析了我国现行的音乐教育体系形成的原因,更正了中西音乐文化的“差距论”,提倡大家需认识到现代化的教育需要有自己的文化价值体系,本土文化的延续才是构成文化有利发展的基础。

综上,现阶段少数民族地区高校音乐教育问题仍被不少学者重视,各种解决方案的涌出,代表少数民族音乐教育需要解决的急迫性,笔者认为这应当是建立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出发点。关于我国音乐教育体系的发展方向,各学者不再单纯的提出问题并给出建议,而是切实地分析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现状,增添了更丰富的理论支撑,使得该问题的解决有了根本上的突破。

三、2012-2018年研究阶段

2012-2018年研究阶段相关文章共9篇。9篇都是关于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文章。

(一)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

管建华发表的《中国传统音乐在高校存在方式的反思》(《中国音乐》2012年第1期)一文,针对我国现有的西化音乐教育体系进行了反思。作者提倡应该多关注“母语教学体系”的优势,并反思西方基本乐理和音乐四大件作为教学基础的行为的合理性。同年,管建华的《中国传统音乐教育课程历史文化重建的思考》(《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通过新旧历史观的对照思考中国音乐教育课程的历史文化重建问题。作者通过一系列例证,证明了旧历史观的谬误,纠正错误的观念是重建音乐教育课程的第一步。他认为我们应该客观看待中国音乐和西方音乐的区别,重建传统音乐课程的历史文化就是对自身音乐文化的“声音、概念、行为”的重建,而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建立在对历史观的深刻反思之上。许启雪、张应华的《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统音乐教育的主体性重建》(《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提出了中国当今音乐教育面临的状况:中国传统音乐在传习过程中已经模糊了“主体性”,与西方音乐体系形成了本末倒置的局面。作者强调了主体性的重建,并非单纯的“唯我论”,而是在全球文化交流、理解和对话过程中寻找中国音乐的主体地位。为证明中国理论的存在。作者多方举例,证明了我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历史厚重性,并总结了我国关于音乐观念、概念、行为三大理论体系的特点。以上种种,都对建立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提供了无限可能。作者在最后总结时认为中国传统音乐的主体性认同需从文化全球观、文化自觉观、文化本体观、文化主体观四个方面入手,全面改善中国传统音乐的现状。同时,重拾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沉淀需要各位研究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当前面临的巨大挑战。

张黎红、尹爱青的《论我国民族音乐教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东北师大学报》2012年第2期)对我国民族音乐教学存在的三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民族音乐随着西方音乐教育的植入逐渐边缘化、教学内容忽略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而直接灌输“全西化”的知识、师资队伍“重实践、轻理论”的偏激现状这些都阻碍了民族音乐的发展。对此,作者认为应当对教材、课程设置、师资等有所完善,并付诸行动。与此相类似的论文有史一豐的《对普通高等院校本土音乐教育的思考——以黄山学院音乐专业为例》(《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方丽萍的《论我国民族音乐教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当代音乐》2016年第22期)、吴素雅的《民族音乐教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黄河之声》2016年第19期)、魏紫艳的《我国民族音乐教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中国民族博览》2017年第1期)、王樱蒂的《谈我国民族音乐教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才智》2018年8月)等,在此不一一赘述。

四、结语

至此,对于“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建构”发展趋势的梳理告一段落。从最近二十年梳理的文献看来,关于“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建构”相关的研究仍处于萌芽阶段,研究者人数较少,部分学者更多集中于对现象的描述,理论基础还较为薄弱,尤其关于“音乐文化论”的知识储备不够,导致研究成果一般且质量不高。当然,建立体系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完备的理论基础,多方面实践性的考察。中国作为拥有56个民族的泱泱大国,拥有一套属于自己国家完整的音乐教学体系需要耗上很多人力、物力、财力,没有时间的沉淀和累积,是很难实现的。值得庆幸的是,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会议上,已有不少学者对该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相信在大家日后不懈的努力下,中国音乐教育的未来之路能走得更加长远。

参考文献:

[1]段凤琴.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的理论建构和设想[J].中国音乐,1998,(02):55.

[2]许启雪,张应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统音乐教育的主体性重建[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4,(01):72-76.

[3]管建华.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面临的挑战:课程改革与文化[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1999,(03):8-25.

[4]刘永福.关于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的思考——由杜亚雄《中国民族基本乐理》而引发[J].人民音乐,2007,(11):47-51.

[5]匡君.如何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4,(01):115-118.

[6]刘永福.学术不端:在盲目崇拜与吹捧中滋长——由《如何建构中国音乐基本理论体系》一文所想到的[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7,(04):105-108.

[7]董光军.建立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J].艺术教育,2006,(07):45.

[8]任也韵.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构的维度[J].大连大学学报,2010,(04):68-72.

[9]黄凌飞.高等艺术院校音乐教育中的本土音乐文化传承——以云南艺术学院为例[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9,(03):23-27.

[10]管建华.在中国的音乐学院中设立“戏曲音乐系”的思考[J].中国音乐,2010,(0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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