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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9-03-21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遗迹遗址长征

陈 俊

(遵义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州 遵义 563000)

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是重要的长征文化遗存,映射了中国近现代史上党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苦难辉煌,承载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坚韧不拔、勇往直前、艰苦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展现了独特的文化气质。随着“红色旅游”蓬勃兴起,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开发、保护和利用,这不仅促进了长征精神的研究和弘扬,而且巩固了红色旅游产业的基础,拓展了红色文化产业链,使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成为一些地方红色旅游的支柱产业,从而有效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同时也能为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然而,有些地区不太重视长远利益,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盲目开发和利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不注重修复和保护,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当前要保护好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传承和弘扬长征精神,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现实价值。由于红军在贵州活动时间长、范围大、影响深远,所以贵州省拥有丰富的红军长征文化资源,全省约有900余处红军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本文将重点探讨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

一、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重要价值

长征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史上的伟大篇章,党领导工农红军在长征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的文物、建筑和历史遗存,这些遗址遗迹在中国近现代革命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由于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具有唯一性、不可移动性等特点,具备文化遗产的特征,所以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具有保护和开发的多种价值。

(一)政治价值

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红军在革命战争年代遗留在长征路上的历史痕迹,包括旧址、旧居、纪念地、纪念馆、标志物、建筑物等,是长征精神传承的鲜活载体,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教材[1],能将长征文化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世人面前。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政治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具有政治教育功能,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见证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光荣历史,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本质,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的合法性与必然性。因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能成为共产党员党性教育的重要基地,还能成为广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基地。通过开展政治教育活动,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而更加自觉地拥护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经济价值

发展长征线路旅游产业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由于全国各地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大多分布在山区或乡村,基本处在原生态状态下,自然风景美丽,是优质的红色旅游资源,只要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做好前期修复工作,就能为红色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提供物质载体。就全国范围而言,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主要分布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以及“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亟待提高,地区经济亟待发展,急需寻找一条适合当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路径。而开发利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资源,既能建立起适合本地实际的旅游产业,激活革命老区经济活力,改变当地落后社会面貌,又能为本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助力群众脱贫致富,改善他们的生存质量,提高生活水平,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于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反之,经济发展也能为本地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保护赢得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目前,贵州省遵义市、黎平县、瓮安县、习水县等地区都依托长征时期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遵义会议、黎平会议、猴场会议和四渡赤水战役等史实研究成果,重点打造红色旅游文化景区,加大了贵州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力度,让发展红利直接惠及地方百姓,真正绘就了百姓富、生态美的优美画卷。此外,由于文化对经济发展也有促进作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所承载的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等精神文化内涵,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文化价值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贯穿于整个民族的发展过程,而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这个民族社会生活的集中反映。长征文化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宝贵的精神财富,而且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更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文化遗产。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所形成的优良革命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精神财富的物质形式,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永远闪耀着时代光辉。然而,目前全国还没有建立整体性的长征文化博物馆,这不利于对长征文化价值全面系统地挖掘。因此,加强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考证、挖掘、修复、开发、利用和保护,能够助推中国长征文化博物馆的建设,并带动各种长征文化民间保护组织的建立。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所承载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分彰显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能够让子孙后代永远传承和弘扬,促使长征精神在全国永远延续下去,同时可以促进长征文化向世界传播,扩大长征精神的国际影响力。因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2]。如何保护好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有效开发蕴含于文物之中的文化价值,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热点。目前,长征线路上的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发展需要,结合具体史实发掘和修缮了一批长征遗址遗迹,以史实陈列、实物展示纪念长征的同时,更塑造了文化品牌。

(四)教育价值

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所承载的长征精神,其源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工农红军坚定的革命信念,崇高的精神追求,永不言败、不怕牺牲、勇于胜利的革命价值观,是当今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动力。因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承载的长征精神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首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良好素材。因为长征精神是党宝贵的政治文化和军事文化遗产,是党、人民军队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品格的集中体现,承载了革命时期的爱国主义精神,还可以在保持革命传统的基础上展现新时代改革创新精神,与时俱进,永远保持鲜活。长征精神还进一步发扬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优良品质,这些都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3],所以将长征精神作为教育依托,可以对人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次,有利于培养人们正确的价值观。目前,广大青少年正处在思想观念开放的时代,深受西方文化影响,对此必须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而深入挖掘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文化内涵,对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感、感染力和吸引力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最后,有利于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开展。比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如果将长征精神宣传教育融入其中,将有利于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还可以利用长征文化资源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4]。

(五)生态价值

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生态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自身能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红军长征所到之处不乏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之地,以红带绿相得益彰地推动旅游发展更成为当前各地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例如,贵州省遵义市按照“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绿色发展”的主体思路,借助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势,依托遵义市苟坝村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将现代农业、旅游产业和红色文化资源有机融合,重点打造以长征文化为主要品牌的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积极投入资金建立了“苟坝会议”陈列馆、党和红军领导人旧居,利用多年研究形成的重要党史成果,赋予整个村落红色魅力,增强了苟坝村长征遗址遗迹的文化内涵与传奇色彩。由此可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因地制宜、注重原真性的保护,既要保持遗址所处自然环境的整体性,又要凸显地方文化特色。第二,长征线路遗址遗迹通过发挥教育价值能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按照生态文明观念,资金、技术不再是解决生态危机的唯一路径,价值观的引领和道德文明的约束是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之策,从而引导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由于长征途经之地多为偏僻山区,环境优美,风景秀丽,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已经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了生态价值。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当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将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其中,正确认识人在生态环境系统中的地位。而长征文化的教育作用在于培养人们的生态道德信念,让人们清楚地认识人类面临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挑战,从而使人们形成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崇高道德情操,自觉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将生态责任付诸日常生产及生活实践中,最终打造民族复兴的生态美德基础。

二、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红军转战贵州的辉煌历史为贵州留下了弥足珍贵的长征文化资源,与国内其他长征沿线省份相比,呈现出覆盖广、类型全、品位高、影响大、内涵深等特点。贵州省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问题。

(一)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现状

2015年,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贵州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意见》,为省内各地红色文化遗址遗迹的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在资金投入上也逐年提高。2005年,贵州省专门成立了红色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2005—2010年贵州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供专项资金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04—2010年,国家对贵州省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共投入8616万元,地方财政投入3000万元,引入民间资金1亿元左右[5]。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大量的资金投入,为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重要保障。

通过多年开发、保护和建设,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主要形成了以遵义市红花岗区为中心,覆盖黎平、瓮安、遵义、桐梓、习水、仁怀、赤水等县市,点线结合的红军长征遗址群;以沿河为中心,覆盖德江、印江、松桃、石阡等县的黔东革命根据地遗址群;以毕节为中心,覆盖大方、黔西、赫章、威宁、盘县、六枝等县的红军长征革命遗址群[5]。这些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丰富了贵州省红色文化和红色旅游的资源。总体而言,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呈现良好势头。

(二)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在长征文化宣传、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长征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较好的其他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金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完善

贵州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投入有限,经费来源渠道单一,很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该项事业,因此,仅有遵义会议会址、黎平会议会址、四渡赤水遗址等少数纪念馆经费充足,其他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均存在开发、保护力度不够,经费缺乏等问题,全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中近80%没有专项维护经费[5]。与此同时,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和管理方面,一些地区在规划城市建设时只顾眼前利益,不注重科学规划和长远考虑,忽视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文化价值,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导致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因城市建设而受影响。此外,还有一些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地处深山、人迹罕至、交通不便,无法得到有效维护,最终因自然损毁而完全消失。

2.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存在政策性投入失衡

贵州省在开发、利用、保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过程中存在投入失衡现象,对重大历史事件遗址、重要会议遗址的保护力度较大,资金投入较充实,但对小遗址、偏远遗址、零散遗址的保护不够重视,而散落乡村和深山老林中的遗址几乎没有稳定的经费投入。此外,对红一方面军长征线路遗址群的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较好,且产生的社会效益较高;而对红三军创建的黔东革命根据地遗址群的保护欠佳,对红二、红六军团长征线路遗址群的保护情况较差。纵观全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投入现状,普遍存在遗址级别越高,所获得经费支持越高的现象。而级别较低,以及尚未被定级的遗址则几乎没有经费支持,长此下去,这些遗址必然会走向消亡。

3.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规划建设缺乏统筹管理

由于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往往分布在偏远乡村、深山老林之中,散落多地,分布不集中,这造成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中的碎片化、零散化。各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各自为政,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缺乏统筹规划思路,从而难以形成规模化,并且修复后的遗址缺乏整体感。一方面,分块经营,划片开发,导致人们不能全面、系统地理解长征精神,而仅仅把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看作红军长征在当地留下的一个历史事件,这就给宣传教育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根据属地原则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容易导致因各地领导者责任意识、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等差异而出现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效果参差不齐、进展速度差距过大等问题。

4.红色文化资源精品少,知名度不高

贵州省内各地区在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过程中缺乏整合联动、协同创新思维,长征文化产品类型不多,基本上是原始图片展示和橱窗式的文物陈列,缺乏现代化的管理和展示手段,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此外,对长征文化衍生产品的开发更是薄弱,如红色纪念商品、红色餐饮、红色游乐项目、红色动漫的开发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更缺乏全方位、多渠道、精细化开发利用长征文化资源的思路。在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的结合上不具体、不细致,产品组合形式单一,缺乏时代气息,对人们的吸引力不够。在对本地长征文化的宣传上,缺乏大规模、高层次的对外宣传,没有引起中央和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导致对外影响力小,知名度不高。

三、加强贵州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的主要对策

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属于社会公共文化资源,要实现其所具有的各种社会功能,关键在于开发、利用和保护好这些长征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长征精神,实现长征文化的当代价值。基于此,下文主要就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保护及其价值实现,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对策。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整体规划

在贵州省范围内应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把责任落实到职能部门,让具体实施保护的单位领导和个人都有明确分工和责任。当前,由于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的是多部门交叉管理的体制,导致管理权属划分不清、权限重叠交叉,在工作中经常发生相互推诿现象,加之长征线路涉及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分级和管理部门繁杂,在景区规划、资源分配等利益问题中较难统一标准。因此,加强对长征线路整体规划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长征线路中对全国长征遗址遗迹、红色旅游景点的设计、建设、开发应当统一规划。要明确承担整体规划、顶层设计责任的归属,还要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民众的价值意识,真正保护好不可再生的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此外,应当根据长征史实结合现今行政区划、地域生态环境、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和其他旅游资源,将长征遗址遗迹沿线进行科学设计与精心修复,形成一条既能凸显长征精神实质,又各具历史特点和地域风情的精品路线,整体推进长征沿线红色旅游产业向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让革命老区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加大对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建设的投入

贵州省应当采取全方位、多层次融资战略,充分整合国家、地方和官方、民间的财力物力。一是充分利用好中央政策,努力争取专项资金,用于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保护和发展红色旅游产业,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此推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应当把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和保护作为每年的专项任务来落实,并进一步提层次、扩影响、筑精品、创品牌。三是增加非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尤其在政策上鼓励社会资本、民营经济、群团组织参与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和保护,推出一批有影响、有潜力、高质量、规模化的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招商引资,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品牌。例如,浙江省在2006年曾组织过一次“认护长征旧址”公益活动,该省15家企事业单位出资100余万元认护15处长征旧址[6]。如果此类活动能够持续跟进,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这将会进一步推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最终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带动效应。

(三)加快整体捆绑申遗进程,提升国际影响力

唐双宁先生曾经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长征路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长征精神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议案》,他认为“应申报长征路线为世界文化遗产、长征精神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7]。这表明长征文化申遗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广大民众热切希望推动长征文化走向世界。当前,各地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数量、分布等相关情况已基本查清,社会大众对长征文化的价值认同日趋形成。这些有利条件为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申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也面临不少困难:一是相关文物主管部门还没有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缺少领衔者组织实施,导致该项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申遗与世界文化遗产评选标准吻合度不高,说服力有限,很难一次性通过考察组评判与审核。对此,可以借鉴贵州、湖南等省联合申报土司世界文化遗产的先进经验。总之,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申遗道路上,要注重整体作战、协同创新。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红色遗址遗迹整体保护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增强广大民众保护各类红色文化资源的意识。通过对当地群众进行开发保护方面的知识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人们对保护长征线路遗址遗迹重要性的认识。可以通过发布公告、树立碑牌、新闻媒体、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加强宣传推广,形成因拥有长征线路遗址遗迹而自豪、因传播长征精神而崇高的区域文化氛围。

(五)探索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多重价值实现的路径

贵州省在传承红色基因的基础上,将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开发利用充分融入全省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计划当中,使长征线路遗址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得到有效提升。目前,贵州省正在积极打造以乡村休闲度假游为基础、山地旅游为特色的全域旅游新模式,与之相关的《贵州省山地旅游发展规划》也在起草制定中,山地旅游项目开发应融入红色文化元素,促进旅游产业内涵式发展,积极打造以“红+绿”为主题的旅游休闲区、以红色文化体验为主题的长征文化体验游、乡村观光休闲度假游等新项目,将红色传承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2016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9条“重走长征路”国家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有两条分布在贵州省:一条是出奇之旅,从贵州遵义到云南禄劝;另一条是转折之旅,从广西兴安到贵州遵义。贵州省应当以此为契机,充分挖掘本省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促进长征红色文化品牌价值的实现,将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做细做实,使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旅游贯通历史事实演进过程,从而带动长征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六)推进长征红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

红色文化开发不能唱独角戏,各地要在协同开发长征红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统筹好旅游、文化、教育、出版、网络、媒体、影视、会展、餐饮服务等行业,从不同领域挖掘长征文化的社会价值,打造长征文化精品,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此外,要将创意思维融入长征红色文化产业开发,所谓创意就是要突出文化形态创新和宣传方式创新。例如,通过旅行社、客运公司、宾馆、餐馆、购物商场等相关企业协作,为人们提供一条龙式的优质红色旅游服务,通过旅游业吸引更多外来人员到本地投资创业,促进各项产业发展。此外,应打造“互联网+红色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扶持红色影视、红色数字出版、红色数字传媒、红色动漫、红色网络游戏等文化产业,大力挖掘本地红色文化资源,将生动的素材以现代技术手段展示出来,运用计算机数字技术改造和提升现有相关红色文化产业,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提高精神产品的转化能力和社会效益,让长征红色文化红利惠及老百姓。

(七)加强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和开发的法律保障

尽管我国在2011年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缺乏综合性、全国性、权威性、系统性的专门立法。因此,急需制定一部《长征线路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目前贵州省各地对长征线路遗址遗迹的法律保护也很薄弱,保护的法律依据都散见于各类全国性法律,如《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有针对性地保护贵州长征文化资源的地方法规还未出现,2016年贵阳市制定的《贵阳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及黔西南州出台的《关于加强黔西南州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就提到了“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分级列入保护”“革命遗址所有权或使用权人不明确的,由当地党委、政府指定保护管理责任人”等做法。长征线路遗址遗迹是一个整体,作为巨型、线型文化遗产,具有地域跨度大、线路长、范围广的特性,在开发、利用和保护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复杂因素。因此,制定一部全省性的保护法规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再配合各地方法规共同实施,则会进一步提升长征线路遗址遗迹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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