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
2019-03-20汤伟清
汤伟清
(1.广西聚焦文化经济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22;2.南宁市聚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
一、由政府到社会——扶贫政策与时代共同进步
中国的扶贫事业可谓由来已久,作为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为人民服务的关键举措之一,我国的扶贫事业一直是党与政府最为关注的问题,我国的扶贫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顺应时代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优化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的。换句话说,我国的扶贫政策是不断随着时代而进步的。
长期以来,中国的扶贫事业从未间断,目前,我国的扶贫事业已经成功度过了“粗放式扶贫”的阶段,进入了“精准式扶贫”阶段。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变正是中国共产党尊重中国扶贫事业客观规律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深刻意识到扶贫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按规律地实施,由此推进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这是我国扶贫政策第一次重要的发展变革。
除了由最初的“粗放式扶贫”发展到如今的“精准扶贫”之外,近几年我国对精准扶贫的具体手段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创新,这些探索与创新无一不是从当今的时代发展变化为出发点与落脚点的,而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允许社会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在过去,我国的扶贫政策一直是由政府包办的,也就是扶贫政策的内容直接是“政府—贫困群众”两点式的形式。不可否认,这种扶贫的形式能够有效提升政府扶贫政策的效果,使得扶贫政策能够由政府引领发挥作用,也使得两点式的扶贫方式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曾经发挥过很好的作用。但是这种两点式的扶贫方式却有一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十分占用政府的公共资源,政府不得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进行直接扶贫。除此之外,这种由政府包办式的扶贫方式忽略了时代的变革与发展——那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成熟。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势必会成为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一极,精准扶贫单靠政府发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社会组织地参与。只有这样,形成政府、社会、贫困群体三位一体、三点一线的精准扶贫战线,才可以最大限度提升扶贫的效率与质量,这也是我国精准扶贫政策与时代共同进步的鲜明体现。
二、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中国特色的扶贫之路
(一)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时代的召唤
为什么说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时代的召唤呢?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它们逐步成为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整个社会发展的作用不容小觑,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正是政府充分意识到了社会组织的重大影响力而实施的一项正确决策。其次,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更是彰显了我国政府的服务性质。我国政府实施任何政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服务人民群众,怎么做可以更优更高效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们的政府就怎么做。我国政府在精准扶贫这一政策的实施时看到了社会组织的强大作用,也意识到了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可以有效提升精准扶贫政策的效果,因此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政府服务人民的体现。最后,当前社会,许多公益性社会组织一直想服务社会、贡献社会,但是长期无法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途径,导致其公益行为的收效甚微,而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恰好可以充分释放其活力,让其更加有效地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动中来,这对于社会组织和贫困群众而言都是不二之选。
综上所述,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时代的选择,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让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是十分明智的选择。
(二)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多赢之选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在政策上可谓是多赢之选。那么多赢的“赢”都包括哪些主体呢?而且为什么是“多赢”而不是“双赢”或“单赢”呢?其实这些问题并不难回答。
首先,第一“赢”是政府。社会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的工作负担,以往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所有事务都由政府一方承担,这使得政府的内部公共资源十分紧张,甚至导致政府的办事效率降低,扶贫质量下降。但是社会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后,将会分担政府的许多负担,使政府的内部运作压力减轻,从而投入更多精力来完善政策,因此,政府可以说是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中的重要“赢家”之一。
其次,第二“赢”是社会组织。长期以来,许多社会组织尤其是一些社会公益组织一直想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无的放矢,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就给了社会组织一展身手的机会。众多社会组织可以以一种合法高效的形式参与到对社会的贡献之中,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因此,社会组织也是“赢家”之一。
最后,最重要的“赢”是贫困群众。毫无疑问,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最终目的就是更好更快地让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而这样一来贫困群众自然而然就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社会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能够为贫困群众提供一些工作岗位、致富思路、脱贫方法,这无疑将会直接使贫困群众从中受益,最终实现脱贫,因此,“三赢”中最大的受益群体就是贫困群众。
政府、社会组织、贫困群众的三点一线、三位一体的精准扶贫方式使得政府、社会组织与贫困群众共同受益,做到了真正的多赢。
(三)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明智之举
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是中国政府更是中国共产党近几年来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明智之举。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执政中始终重视扶贫事业,并且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甚至可以说中国已经基本摆脱了贫困。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现在中国仍然存在贫困现象,这种贫困现象是个别的,但也是最难以消除的现象,可谓是脱贫攻坚战中的“硬骨头”。这块“硬骨头”必须啃,这种贫困现象也必须消除,而想要彻底消除贫困,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并且允许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必然的选择。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可以促进社会组织更加精准、更加具有针对性地对贫困群众进行扶持,而且在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时,还可以促进社会组织继续发展。但是无论如何,使贫困群众摆脱贫困正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因此,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明智之举。
三、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我们要注意什么
(一)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扶贫空间
虽然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逐步允许社会组织其参与到精准扶贫中来,但是目前为止对于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政府的限制仍然有许多应当改进的地方,也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而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限制仍然过多,仍有许多条条框框过分限制着社会组织的行为,这会导致社会组织无法在精准扶贫中最大效率地发挥作用。诚然,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必须有政府的约束,但是这种约束不应过当,应当给予社会组织更多自由,这样一来社会组织也有更大的空间参与扶贫行动。因此,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规则来规范社会组织的精准扶贫行为,但是这种规则必须留给社会组织充足的施展空间,也只有这样社会组织在进行精准扶贫时才不至于畏手畏脚、举步不前。
(二)努力做到三位一体立体助力精准扶贫
虽然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可以有效提升精准扶贫的效率与质量,但是政府与贫困群众绝对不应该置身事外,政府与社会组织、贫困群众应当上下联动,三者相互联合,努力做到三位一体共同助力精准扶贫。因为精准扶贫仅仅通过社会组织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必须具有方向性的引导能力,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操作上的落实能力,而贫困群众也必须有思想上的上进能力,只有这样,精准扶贫才可以真正地得以落实发展,贫困群众的生活也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三位一体,三管齐下,这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关键之举,只有做好这一点,才可以发挥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最大效力,我国的精准扶贫事业才可以不断向前发展。
(三)重视对社会组织精准扶贫方向上的引导
政府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中应扮演好一个引导者的角色。在社会组织进行精准扶贫尝试时,政府不应对其加以过多干涉,避免政府的工作错位,过多地干预社会组织,而是要留给社会组织更大的操作空间。政府绝对不应对社会组织的精准扶贫行为不管不顾,而是要做好一个引导者,把握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的正确方向,使其始终按照一定的轨道进行,避免其出现原则性错误,并且在社会组织遇到问题时,要给予其适当帮助和政策支持,只有适度引导与支持,才可以最大限度发挥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事业中的作用,让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事业中发光发热,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总结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是我国扶贫政策在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基础上的明智之举,它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活力,更是为精准扶贫注入了崭新的新动力。我们在今后的精准扶贫事业中,必须给予社会组织更大的扶贫空间,努力做到三位一体立体助力精准扶贫并重视对社会组织精准扶贫方向的引导,只有这样,我国的社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才可以与日俱增并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