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环境下的数字劳动探究
2019-03-20秦亚丽
秦亚丽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引领了传媒业的欣欣向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互联网网民的参与。网民的参与动机是满足自身的需求,却在不觉中成为推动互联网发展的数字劳动大军。从达拉斯·斯迈兹《传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盲点》中的“受众商品”理论到蒂齐亚纳·泰拉诺瓦《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中的“数字劳动”的提出,数字经济新常态下的互联网产业成为互联网用户商品化与劳动化的生产平台。数字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用户被称为数字劳动者,其生产盈千累万的内容,也消费数不胜数的信息。这种“产消合一”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可观的。深刻理解数字劳动,有助于广大互联网用户理智地使用数字媒介,认清角色转变,正确发挥能动性和主观性,促进自我的全面发展,而不是被媒介异化,成为媒介的奴隶。
一、数字劳动
国内外学者对数字劳动的批判研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依旧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学者们普遍认为,这种劳动的发生场所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尤其是对等协作P2P和社交网站),劳动主体是互联网用户,劳动对象是主体的情感、认知、经历等,劳动产品是主体在互联网上生产的内容,相较于传统的工业劳动,其主要特征是:无酬的、不被察觉的、生产性与消费性是统一的。”[1]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的活动迄今都是劳动”“数字劳动作为马克思价值论继承和创新的理论成果,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具有内在统一性,是数据时代社会生产劳动的具体特征和特有体现。”[2]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曾提出“场域”理论,媒介环境下的数字劳动场域之间同样具有相对独立性、关系性和竞争性。数字劳动大军千千万万,他们分别服务求职隶属于不同的数字劳动场域,这些数字劳动场域彼此独立,又相互协作,同时也相互竞争。劳动场域发生重大变革,数字劳动场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工厂,开辟了新的劳动空间,劳动空间具有现实性和虚拟性;数字劳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固定上下班时间,成为任何时间都能进行的劳动,劳动时间自由化;数字劳动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手工作坊或机器,是依托互联网和数据技术对数据进行分享、挖掘、分析和整合的智力劳动,劳动工具数字化;数字劳动不再局限于身份的独特性,但凡社会成员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数字劳动状态,数字劳动力常态化。
二、数字劳动主体
数字劳动主体是指以数据信息、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中介的互联网用户,它囊括了工业、农业、政治、经济、知识、信息等众多领域,数不胜数。“由于学者对数字劳动属性、定义的界定不同,其适用范围、具体表现形式也相应不同”[3]。从互联网产业的生产、消费和流通领域来区分,我们将数字劳动主体即互联网用户分为:互联网行业的专业劳动者和数字媒体中的网民(参与者)两类。互联网行业的专业劳动者通常是指拥有一定技术知识的人员,如程序编程员、应用软件开发商,以及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的非技术人员,如后台管理员、网站客服等。这类劳动主体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数字媒介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付出,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网民“参与”既是数字劳动,也是数字传播,数字劳动与数字传播形成互动。网民在“抖音”“微博”等平台上发布内容,在“淘宝”上“逛街”,在“爱奇艺”上看视频等行为,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于一身。网民作为数字劳动主体,在满足自身对于“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的同时,无形中为数字媒介公司生产了丰厚的利润却得不到报酬。
数字劳动场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数字劳动主体的各种基本需求:浏览信息、与人沟通、创造财富。数字劳动者可以帮助用户获得相应的酬金,满足日常生活物质需求,大众利用数字媒体跨区域沟通,可以浏览无穷的知识信息。对于用户来说,注册各种APP客户端已经是数字劳动,也会逐渐建成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交群体。大多社交媒介为了吸引、留住用户以产生经济效益,会设置多种简单有效的选项。2018年腾讯推出坦白说,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用户的偷窥欲。使用坦白说时,只能根据系统提示的词语形容自己账号中的部分好友。用户在形容别人的同时,也会收到别人对自我的形容。一轮结束后,邀请好友可以跳过等待时间继续。数字劳动者即用户不用根据不同的评价提示评价好友,好友趋于窥探心理,届时回应。这种教条式操作,满足了数字劳动者的心理需求,但是这种数字化劳动的终端受益却不是用户。近年来抖音、西瓜相关的短视频APP客户端,作为一种立体的信息载体,内容多样化,互动性强,满足了网民碎片化的娱乐需求和草根群众自我表达的愿望,吸引用户持续使用。如果抖音视频只有自己一个用户,看不到各种各样的娱乐视频,那注册抖音用户将会毫无意义。抖音客户端吸引的众多用户纷纷在平台上引领娱乐潮流方式,调动用户积极学习模仿上传视频,就是在创造数字劳动产品。数字劳动主体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也成为一种商品供人关注和欣赏。
三、数字劳动对象
传统意义上,劳动对象是指人类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这种物质资料分为两类:一类是没有加工的自然环境中的物质,如矿藏、森林;另一类是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如钢铁、粮食等。在数字引领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用户的劳动对象外延得以进一步发展,也可以分为两类:物质劳动对象和非物质劳动对象。物质劳动对象主要是指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生产相互融合,具有机械化和计算机化的设施设备等硬件材料。这些硬件材料既有终端设备,也有传输介质,同时和网络连接。在网络化设备上输入、输出数字以此来操作设备工作,代替人工。例如:在工业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下,数字累积的大数据系统使得智能制造快速发展,智能化设备成为大型工厂高效运作的基础。纪录片《辉煌中国》第二集创新活力介绍了中国快递业最大的智能分拣工厂,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无数“小黄人”在快速地分拣包裹。传统时代,分拣包裹的主体应当是人,而现在却是数字操控下的智能设备“小黄人”。“小黄人”是一种网络化物质设备,也就是俗称的“机器人设备”。现在这些“机器人设备”成了我们的劳动对象,我们不需要直接接触应当加工的物质资料,我们只需要操控好“小黄人”。这与传统劳动对象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些劳动对象可以接通网络,具有计算处理能力。非物质劳动对象是对个体指大脑或思认知和情感的加工,其生产平台从工厂的物质领域转向了思维的符号维度表现形式多样,如汉字、图片、视频、头像等种种符号。劳动主体是能动性、主观性很强的群体,数字媒介公司通过为劳动主体提供新潮且功能多样的设备资源和媒介平台,以“帮助”劳动主体孜孜不倦地发挥其主体性,挖掘其潜在的思维、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情感。
对数字化设备的创造和生产,近些年来在智能化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这是部分专业劳动者的创新成果;而对认知和情感的加工却是众多的互联网网民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智力成果。但是,众多的网民将自身的认知和情感以符号的形式呈现在电子屏幕上,媒介平台成为认知和传播情感的载体。这个载体的普及使得人际关系发生微妙变化,使得信息过载,使得时间片段化,使得内容碎片化,使得围观多样化,最后连自己也成为了“商品”。
四、数字劳动产品
劳动产品是指人类劳动创造出来的社会产品,在这里,劳动产品是主体在互联网上生成的内容。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意味着人人都可以是信息生产者。“媒介平台不再生产新闻信息,而只是担任信息载体提供者的角色。”[4]当然现阶段新闻信息的生产依然是专业媒体,很多客户端成为新闻内容的搬运工。马克思说:“人的特性恰好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5]人们通过互联网将自己的情感、认知、经历、看法等思想以各种各样的符号形式呈现出来,就是所谓的数字劳动产品。正所谓“数字劳动作为表达思想图式的一个术语,它集中于探索和理解认知与文化劳动的较高层面,这些劳动将取代日益自动化的工业部门的岗位,它植根于高技术的全球生产体系和知识体系。”[6]这只是最易察觉的数字劳动产品,还有一种隐形的劳动产品为数字媒介公司所有,那就是用户在上网时后台记录的行为数据。这些行为数据也是有价值的商品,行为数据的堆积是“算法”的基础,“算法”是对用户需求机制的变革,当然,“算法”也使得数字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进一步提升。
数字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双重属性。数字平台是精通互联网的专业数字劳动者创造出来的产品,它们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也将用户的信息和使用行为产生的数据等劳动产品转换为数据商品,实现数据商品的再次销售。用户使用媒介即为数字劳动,会产生使用价值和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商品。由于用户的整个数字劳动都处于平台的监控之下,其使用时间就是生产性劳动时间。
《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报告》统计,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02亿人,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7.7小时。人们在平台上消耗的时间越长,产生的数据商品就越多、越有价值,平台终端获利就越高,广告主也会花费巨额资金借助平台推送广告,进而给平台终端带来更多利润。
五、结语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得人们在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马不停蹄地穿梭。人类的生活、工作、休闲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这张巨大的网牢牢地将用户的注意力锁在了电子屏幕上。当用户意识到这种糟糕的状况时,并没有做出反抗,因为数字劳动已成为众多人眼中理所应当的行为。因为只有在媒介终端上的数字劳动才能满足自己获取信息、分享情感的需求,这是时代的潮流趋势,而对数字劳动毫不留情地剥夺了人们的时间表示沉默。当然,人们也是心甘情愿将时间拱手让出的。正所谓,“驱动工人进行生产的更多地是一种内部‘自愿性服从'而非外部力量的压制。”[7]“媒介终端对时间的殖民化使得用户可以生产更多潜在的有价值的内容。在此过程中,网民被商业技术异化为无偿的内容生产者与商业广告的传播者,理性交往的解放力量在此过程中消失殆尽,网民所实践的、所学会的更多的是非理性的、去语境化的情感表达与宣泄。”[8]用户应当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中深思媒介环境异化的现实启示出发,辩证对待数字环境下的数字劳动,增强主体性意识,注重回归现实社会,合理使用其平台文化资源,不被媒介环境完全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