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是完善数字内容产业链的最关键技术
2019-03-20杨新涯
杨新涯,王 莹
0 引言
2011年6月我国成立比特币交易平台,作为一个技术前沿探索还不被社会认知,毕竟类似的新技术和炒作已经足够多了。但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媒体上,关于“挖矿”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故事逐渐多起来,于是笔者在2012年开始对其进行研究。
去中心化的理念在互联网行业并不陌生。Internet的基础TCP/IP协议本身就是去中心理念,尽管最终受制于在美国的根域名服务器,但几乎不影响互联网的运行。曾经风靡一时的BT下载也是去中心化的,这个名称源自Bit Torrent多点共享协议——由美国加州程序员Bram Cohen开发,解决了互联网初期视频、大文件共享难题,BT会载入互联网发展大事记。Bit Torrent将源文件切割并形成种子进行发布,下载者在下载时,已经下载的切割部分同时成为下载源提供服务,因此下载的人越多,种子就越多,下载速度就越快,有效缓解了单一下载服务器的负荷,当然增加了网络负荷,因此当时一些网络管理员会限制BT协议。
区块链有时也称为BT,因为正好是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 Technology)的首字母。尽管这是巧合,但区块链的发明者应受到Bit Torrent对数据切割和分布式存放思想的影响。区块链同样是对一个数据账本进行切割并在互联网分布式存储,但新增加密认证、全网共识和时间戳等机制,保证了数据账本的所有交易记录、交易时间、历史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若要人为修改某个历史区块上的交易,就需要重新计算和改写该区块之后的互联网上分布式存储的所有区块,这在计算能力和运行机制上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就确保了区块链的高可信,因此这项技术最早应用于货币。
基于这样的认知和理解,当时笔者认为区块链并不适合图书馆行业,因为图书馆没有需要高度可信任的交易应用,单馆的借阅记录和共建共享系统的文献传递甚至需要进行隐私保护。这几年关于区块链在图书馆的应用研究偏少,其原因不仅仅是技术实现难度的问题,关键在于可能大多数学者和笔者一样,持有上述观点。
当时笔者还尝试进行比特币交易,每个比特币大约20美元,但在注册的那天中午,最终发现没有带支持外币的信用卡,后来也没有继续尝试。不久后的2013年4月,塞浦路斯的债务危机让储户不得不自保,开始把比特币作为去中心化、超越政府和主权的货币进行追捧,几天之内比特币从30多美元猛涨到200多美元,全球公众视线这才真正注意到比特币及其价值,并上演了后面的神话。或许笔者失去了一个实现财务自由的机会,不过,想到财务自由对自己的学术研究追求几乎无益,因此也从来没有过悔意。
1 对当前数字文献权益的质疑
2018年2月,重庆大学图书馆开始完善新一代图书馆系统平台,其中一个重要的模块是电子资源管理系统ERMS(Electronic Resource Management System)。在软件需求讨论中,项目组在数字文献资源的资产属性分类上碰到困难,因为图书馆的数据库种类繁多,各个资源提供商对图书馆的授权也是五花八门,主要有一次性买断所有权、一旦停购则不能使用的使用权、一旦停购还可以使用曾经购买期限资源的使用权、永久使用权四种。对这四种数字资源授权是否开展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各个图书馆的处置方式不尽相同。重庆大学图书馆的处置方式是都建立固定资产账目,但特别设置了失效时间,数字资源的失效相当于实体资产的报废。在讨论中,笔者对普遍认为很妥善的一次性买断所有权和永久使用权这两种授权的资产建账提出质疑。
第一,假定重庆大学和某某大学合并,双方都曾经支付上亿元购买的数字文献资源就会合并为一个授权,这算不算资产流失?同理,如果重庆大学进行拆分,这些所谓的具有所有权和永久使用权的数字文献资源如何进行分配?其实这样的场景在历史长河中时常发生。图书馆数字文献资源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授权和描述都是缺失和含糊的,长久来看,就算是永久使用权,也不能保障图书馆的利益。
第二,重庆大学可否将某些一次性买断所有权的数字资源转赠给其他机构?对实体馆藏而言,这是容易而且经常发生的行为;但除了以光盘为载体的数字文献资源,这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三,数字资产能否增值?对各个图书馆自建的特色数字资源、独有特色资源,能否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可以像实体资产一样实现增值?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交易和保障机制。
终上所述,数字文献资源作为资产的属性不够完备。这不仅仅是图书馆行业的问题,数字资源供应商、出版社和期刊社、著作都面临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在数字内容产业链上,除了重点关注的著作权、版权等问题,还有资产所有权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整个行业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彻底解决,能够依赖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因为目前区块链已经进入了以智能合约为标志的区块链2.0时代,区块链2.0解决了单一账本和计算能力的问题,可以在区块链上传和执行应用程序,并且程序的有效执行能得到保证,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数字资产和智能合约的功能。以太坊(Ethereum)是第一个也是目前全球最活跃的区块链2.0公有链,市值已经超过10亿美元。可以说,以太坊的出现将区块链带入了智能合约时代,能够让毫无关系的节点互相信任,达成共识,而不需要任何权威机构作为中介进行背书,通过智能合约处理各种事务,减少了人为干预的风险。它可以应用于多种行业和领域,比如资产交易、数字公证、版权保护和互助保险。
资产权利的确认、可信的智能合约不正是当前数字内容的产生、编辑出版、销售和中转、资源组织、长期保存等整个产业链的最根本问题么?为此,笔者采用数据分析方法,结合实践应用,就数字资源建设和发展,对区块链的核心价值进行研究。
2 区块链研究状况
笔者利用Elsevier公司的Scopus文摘数据库和Scival分析平台,以及同方知网平台,对国内外区块链研究文献进行统计分析。
2.1 关于区块链研究的全球整体趋势
Scopus数据显示,在全球范围内,区块链领域的研究处于高速增长期。截至2018年,总共产生文献2828篇,总被引频次6567次。最早有关区块链的研究文献发表于2013年,随着时间推移,区块链领域的文献数量由2013年的2篇增至2018年的1848篇,呈现急速上升趋势。而在同方知网平台上,区块链领域的中文文献,2015年9篇,2016年431篇,2017年809篇,2018年达到1951篇,也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
图1 2013-2018年全球区块链领域研究文献产出与被引情况
2.2 国际上关于区块链应用于数字资产与智能合约的研究
由于区块链早期主要应用于虚拟货币,因此关于数字资产与智能合约的研究很少,除了几篇综述和文献计量分析论文,有三项数字内容应用研究值得关注。
(1)HAYAR.HASAN等进行了使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交付数字资产的证明[1],认为非常需要数字媒体和内容的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特别是需要付费的数字内容。他们提出一种分布式解决方案运用于数字资产的PoD:利用区块链和以太坊智能合约的关键功能,提供不可变和防篡改的日志,实现问责制和可追溯性。该智能合约的完整代码已在Github(面向开源及私有软件项目的托管平台)上公开发布。
(2)O.A.Ruzakova等研究了区块链技术在系统化知识产权结构中的应用[2]。针对学者的知识产权注册登记十分困难,特别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授权,在互联网上的权利保障更是难题,构建了利用区块链技术登记知识产权创新结果的模型,考虑了各种创造性工作成果的注册机制,并使用区块链技术使这种登记流程化和系统化。
(3)SHANGPING WANG等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了分布式存储系统中细粒度访问控制的数据共享框架[3],解决数字内容的安全存储难题,因为分散存储方法可以解决传统云存储系统中单点故障的问题,并且比集中存储具有许多优势,如低价格、高吞吐量。他们研究了分散存储系统的数据存储和共享方案,采用以太坊区块链的技术框架,数据所有者能够通过指定访问策略为数据用户分发密钥并加密共享数据,该研究还实现了对数据的细粒度访问控制。
2.3 国内的相关研究
国内图书馆学、情报学领域关于区块链的整体研究较少,只有20多篇论文,多数都是介绍区块链的基本理念、技术实现以及一些应用场景。区块链适用于多方交易、信任机制难以控制的环境,因此一些研究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图书馆的一些场景实际上并不适合,主要包括机构库建设、特色馆藏建设、馆藏资源安全、科学数据共享、构建新型全民阅读平台等,这些场景要么是点对点的单边交易,要么已有版权保护技术能够有效解决,要么并不需要高可控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但是,有四个研究契合图书馆应用区块链的需求。
(1)黄敏聪研究了区块链技术及其对图书馆发展的变革性影响[4],这是一个较为全面的综述性研究,采用了美国图书馆界以及学术界的一些实践与研究成果,总结了区块链技术对图书馆的影响,建议我国图书馆界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区块链技术公司以及相关产业上下游的联系,积极应用区块链技术,开展标准的制定、相关软件应用以及实践活动,积极拥抱区块链技术变革。
(2)余其凤等做了一个很好的关于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数字资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5],抓住了区块链应用关键。作者认识到目前数字资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图书馆数字资产管理中的运用,提出基于区块链技术解决图书馆数字资产管理中版权问题的技术方案和架构,以此提升图书馆数字资产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过,该文侧重于单馆的数字资产管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3)魏大威等研究了利用区块链技术驱动国家数字图书馆的创新升级[6],符合在多租户场景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区块链与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一起视为信息基础设施,从资源、管理、服务等多维度促进数字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升级,重点从区块链应用的顶层规划、标准规范建设、应用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4)房永壮等研究了基于大数据共享环境下图书馆区块链技术应用[7],认为区块链解决了图书馆信息收集多样性、存储的安全性和传播的广泛性问题,会给图书馆服务带来变革,重点是共享环境中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以解决传统共享体系中无法解决的难题。
在全球区块链研究高速增长时期,图书馆行业的研究不够多,研究也不够充分,更缺乏实践案例。相信随着认识的深入,国内的相关研究和实践会日益普遍。
3 区块链在数字内容产业链中的应用优势
不管是区块链1.0,还是2.0和3.0,均适用于多方交易、信任机制难以控制的环境,并非单单考虑图书馆的问题就能解决。在数字图书馆发展过程中,图书馆作为数字内容的机构购买者、组织者、服务者,还受到上游数据库商、出版社和期刊社的影响,也会受到更上游内容产生者的一定影响,下游读者的需求更需要图书馆去重点考虑和满足。只有解决数字内容产业链的关键问题,才能顺畅、快速地推动每个环节的发展。
3.1 数字内容产业链的主要问题
3.1.1 产业链条的割裂
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需要各方各司其职,图2是数字内容产业的主要四方参与者。著者和编者是内容产生者,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内容产生者;内容加工者的角色不可替代,在知识泛滥时代,知识质量的甄别和编校变得更加重要;销售与服务者必不可少,致力于知识的营销、平台的构建、服务与支持等多种任务,期待“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是无法保障质量和维护权益的;图书馆或个人作为知识使用者,不仅仅进行内容的整序和长期保存,也提供面向个人的知识服务,当然个人也能直接获取知识,由此促使新内容的产生。在这样一个螺旋式发展的产业链中,每个环节难免只关心自己上下游的事情,也没有能力从全行业的角度行事,于是造成每一方的需求都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
图2 完整的数字内容产业链
3.1.2 利益的不平衡和不透明
在数字内容产业链中,知识使用者更看重社会效益和知识价值,而知识加工者和销售者被经济利益所驱使。不管何种利益,目前事实上是不平衡的,经济利益多数被知识加工者、销售与服务者所有,知识加工者担心利益受损,也并没有放开手脚进行数字内容的服务拓展。典型的案例是中文电子图书领域,由于多方参与,互不信任状况十分明显,行业发展十分缓慢;而在电子期刊领域,期刊数量众多,难以形成统一的声音,反而受制于知识销售者。不破解利益不平衡和不透明问题,就难以激发参与者的热情。
3.1.3 数字资产属性未能充分体现
目前数字内容的资产属性,在法律和技术上都难以得到保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更多地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义务和保护。网络虚拟财产首次在2017年修订的《民法总则》中出现,这适应了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不过,虽然纳入民事权利保护范围,但并未就权利性质作进一步的定位。
3.1.4 个人数字内容保护没有得到充分重视
目前数字内容主要由出版社、期刊社和数据库商主导,这些内容基本实现了规范化。但是,除此之外,还有海量的、散乱的个人数字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它们缺乏有效编辑、组织和推介,但其中不乏重要的研究成果和内容第一时间在互联网上出现。在计算和存储能力都不是主要问题的时候,应对个人数字内容给予充分的重视,促进其价值的实现。
3.2 区块链应用于数字内容产业链的优势
3.2.1 互信机制
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加之加密技术和不可逆的账本记录机制,使其成为当前互联网最具可信度的技术,数字内容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交易方,都可以依赖新的机制,对上下游的交易进行跟踪和监督。
3.2.2 资产确权
2015年7月21日,中关村数海数据资产评估中心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开展数据资产登记确权赋值的机构,对知识产权、虚拟财产权(资本利得权)和财产权(物权)进行登记和确权,并对数据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推动数据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8]。但这样的确权范围小,可信度和方便度远远不如采用分布式的一致性表达数字事件(行为和资产)的区块链,资产确权将成为区块链未来发展的重要实践方向。
3.2.3 智能合约
Szabo认为智能合约[9]就是执行合约条款的可计算交易协议。以太坊的智能合约是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资产控制程序。狭义讲,智能合约是涉及相关商业逻辑和算法的程序代码,把人、法律协议和网络之间的复杂关系程序化了;广义讲,智能合约是一种计算机协议,一旦部署就能实现自我执行和自我验证,其运用不局限于金融领域,在分布式计算、物联网等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4 区块链应用于数字内容产业链的构想
4.1 确保数字内容产业链每一环节的利益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笔者曾用项目经费出版了一本专著,出版协议明确了印数,出版后笔者如数收到图书,后来发现这本书在网上销售,仔细看了协议,发现明确了给笔者的印数,而出版社卖了多少和笔者无关。后来笔者在另一个出版社出版一本专著,发现其出现在自己的京东电子书阅读平台中,笔者没有再看协议,想来在协议中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已经授权给了出版社,出版社再授权给了京东。重庆大学每年购买中文电子期刊的费用接近100万元,期刊社多多少少拿到了授权费,但授权费与作者无关。这样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发生,看似合理实际上却不合理。保障数字内容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利益才是可持续性发展的根本。区块链的公开透明和互信机制的特点,能让内容产生者清楚后面每一个环节的具体交易,而机构和个人购买者也能够确保资产的长期有效和私有。
4.2 基于ISBN和DOI构建区块链交易体系
图书和期刊都是传统产业,重视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构建了若干标准体系,其中电子图书的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国际标准书号)和数字资源的DOI(Digital Object Unique Identifier,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完全可以应用于区块链交易体系的资产登记。可以采用区块链的标准架构来进行设计,分为三个层次:协议层、扩展层和应用层,其中协议层又可以分为存储层和网络层,相互独立,又不可分割。每一层的说明和应用见图3。
图3 基于ISBN和DOI的数字内容区块链交易体系
对数字内容的产生和编辑,同以前是一致的,但在发行领域则需要实现区块链的登记和交易合约,机构和个人购买后在区块链中进行数字资产登记,确保权益的永久使用。笔者还设想了两种发行方式,一是根据用户的需求无限扩大授权数;二是出版社或期刊社的限量发行,比如每次只有1000个授权,类似传统纸质图书的限量发行,发行之后不会再继续增加授权数,随着时间推移,限量发行的数字内容可以增值,再次从收藏角度刺激用户的采购行为。
4.3 去中心的运营与管理机制
顾烨青等在《高校馆配中文电子书的现状与问题分析》[10]中指出,出版社以纸质图书出版为主,多数作者享受不到电子书的利益,电子书发展模式五花八门,馆配商进入电子书市场却拿不到电子授权,亚马逊和京东等电商进入这个市场探索运营模式,图书馆买不到新的电子图书……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受到广大利益相关者的痛斥。
2018年上半年,笔者就上述区块链应用的思想和构想与京东集团文娱事业部负责人进行沟通,大家一致认为这是打通数字内容产业链的关键,这也是笔者撰写本文的动因之一。京东承诺在广泛调研出版社、图书馆、著者的基础上,推进数字内容区块链的研发和推广。笔者也关注到,京东已经成立区块链研发部门,一些区块链应用逐渐落地。比如,区块链商品溯源,第一个项目是牛肉的溯源,实现了从生产到最终的销售整个流程所有的数据都上区块链,所有数据都有参与的主体,当消费者买到一份牛肉的时候,一扫码发现整个信息透明可见,实现了商品的可信性[11]。改变产业生态链的数字内容区块链意义更为重大,尽管运营和管理机制是去中心,但需要最初的研发和推广,数字内容的加工者、销售和服务者都会在时代潮流和技术进步的吸引下,积极参与和推动这项事业。
5 结语
John Burg等在2018年9月的学术会议上展示了对几十个区块链实际应用的评估和展望,认为区块链的真正价值或许并不是技术本身的应用,而是一种促使人们去质疑的动力,去质疑我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如何才能做得更好?[12]笔者十分赞成这个观点。是的,数字内容产业链出现的种种问题是每个从业者都认识到的,使用区块链技术去实现和解决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最有效的方案,认识到问题并逐渐去解决问题才是行业发展的真正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