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19-03-19
全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国务院专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管的直属机构,肩负着重要责任。
近一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有了哪些最直接的变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此做出了哪些努力?未来将采取哪些更加有力的措施,为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财经界》记者日前就此专访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指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强改革顶层设计,推动出台重要文件,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改革实施。
其中,在最受关注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方面,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公司注册用时3-5天、刻制印章0.5-1天、申领发票1-2天;除企业自身因素外,各大中心城市开办企业所需时间基本在5-8个工作日内。”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会同相关部门反复研究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起草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各地大力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北京、上海、杭州、厦门、青岛、济南、贵阳等城市开通了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推进系统整合,强化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大力压减办事环节。天津、江苏、湖北等地积极探索实践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北京将刻制印章纳入网上办理,成为全球两个“零成本”开办企业城市之一。税务部门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大力推行网上服务,全国普遍实现了企业首次申领发票“一日领票”。截至2018年年底,已实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降至8.5个工作日以内,率先完成了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的任务部署。
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在前期试点和评估基础上,报请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用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同时积极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各项准备工作,聚焦办理营业执照前后与行业“准营”密切相关的资格资质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初步梳理形成全覆盖事项清单,拟定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方案,为“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拓展打好基础。
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国“多证合一”改革统一规范工作,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推动形成全国层面的涉企事项统一整合目录,实行“二十四证合一”, 切实解决各地目前存在的整合数量不一、信息共享不充分、执照应用不畅等问题。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各省已全部实现在登记时办理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同时,大力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进一步提升了外资企业准入便利化水平。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为经济稳中向好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18年,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亿户,其中企业超过3400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从改革前2013年的3.1万户增加到2018年的5.9万户,日均新设企业从改革前的0.69万户提高到2018年的1.8万户。2018年前三季度企业活跃度和新设小微企业周年开业率均保持在75%左右。我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列46位,较上年度上升了32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较上年大幅上升65位,排名28位,五年来累计上升了130个位次,我国成为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市场主体的繁荣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改善,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推进登记注册全流程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018年以来,登记注册全流程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持续释放。”该负责人介绍。
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创业就业和民生改善
拓展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无纸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地方进一步深化、拓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试点。目前已有29个省开通了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其中25个省实现全区域覆盖,20个省实现全环节覆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在全程电子化中得到广泛应用,有力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据统计,全国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記业务比例从2017年的30%提升到2018年的40%左右,部分地方达到70%以上。
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印发《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无介质”、“不收费”原则推进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手机应用系统和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统一电子营业执照库,企业可以随时通过手机下载存储并使用,做到了“一次生成、一库管理、随时下载、移动应用”。
推进注销便利化,方便企业退出市场。针对企业退出市场门槛大幅降低后,企业可能利用改革举措逃避纳税和债务等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就协同做好办理提醒服务等方面作出部署。支持各地试点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探索试点拓展改革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鼓励各地探索构建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会同税务、人社等部门,在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基础上,研究提出理顺机制、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编制企业注销操作指南,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着力破解“注销难”问题。
全力服务新行业、新业态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为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登记难问题,梳理形成涉及9大产业、125个大类、217个小类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版)》,指导各地结合目录做好企业登记服務工作。研发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形成更接近企业需求的1万多条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用语,并在部分地方试点应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多措并举服务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做实小微企业查询和扶持政策集中公示两个功能,实现与中国政府网的数据对接和功能同步查询,完成创业大学生数据比对。与18家银行合作开展“银商对接”,在小微企业名录中新增“小微信贷服务导航”功能,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丰富小微企业获取融资信息的渠道,增进银企业互信,促进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修订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判定标准和数据规范,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数据结构,为各部门及公众提供更加丰富、完整、有效的数据服务。
深化改革、持续发力,推动登记注册工作再上新台阶
营商环境优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持续发力,推动登记注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该负责人表示,2019年全国登记注册工作将在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围绕“全面、深化、提高、落实”的总要求,做深、做实、做细各项改革举措,着力解决改革中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等问题,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要推动改革“全面”拓展,积极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不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激发发展动力。
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改革“深化”,持续推进登记注册服务便利化,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推动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化,推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及退出规则,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投资和发展信心。
要强化改革举措的衔接配套,推动相关领域的互动协同,“提高”改革的整体效能,带头研究制定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积极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要围绕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狠抓“落实”、真抓实干,盯住难点、抓住重点、解决堵点、干出亮点,在改革的共建共享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