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出台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办法
2019-03-18赵喜梅
赵喜梅
一、出台背景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放开,各地对历史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家庭父母的奖励扶助力度不断加大。为更好地解决广大独生子女及特殊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完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及《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中国计生协[2017130号)中关于对“年龄在49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父母给予每天100元一15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的规定,许昌市制定出台了《许昌市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办法(试行)》。
二、该扶助制度的保障范围、扶助方式和标准
(一)该制度通过政府为许昌市60周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女方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上的特殊家庭父母购买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购买由市级统筹。当扶助对象因病住院时,由商业保险机构根据实际住院天数为扶助对象支付一定的住院护理扶助资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0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夭;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5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天。
(三)跨年度单次住院且符合住院护理扶助规定的,可分年度计算,属于上年度的按照上年度政策执行,属于当年度的按照当年度政策执行。
三、住院护理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
(一)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扶助对象具有许昌市辖各县(市、区)城乡居民户籍。
2.扶助对象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
3.扶助对象自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现存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级别三级以上的。
(二)住院护理扶助制度实行按病种分类扶助,扶助病种主要包括13类1059个病种。扶助病种由许昌市卫计委另行发布,并根据实施效果适时调整。对于其他特殊病种,则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初审、市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后,再将其纳入扶助病种范围。
(三)在市内就医的,扶助对象需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住院。指定医疗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申心、许昌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各县(市、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扶助对象因病情需市外就医的,必须按照规定经许昌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住院手续;扶助对象因随子女或父母在外地长期居住生活,需在外地直接就医的,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扶助对象住院当日必须发生诊疗、药品费用,才能纳入住院护理扶助范围。
四、住院护理扶助资金的申请流程
(一)扶助对象出院后向所在县(市、区)商业保险机构提出扶助申请,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若委托办理,需同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也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或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费用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异地就医转诊手续、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原件或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二)商业保险机构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经审核符合扶助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将扶助资金发放至扶助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金融监管部門负责监管保险机构落实住院护理扶助政策的情况。
(五)符合住院护理扶助制度规定且未申请上年度住院护理扶助资金的扶助对象,必须在本年度第一季度末之前向商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过期将不再受理。
五、住院护理扶助对象的退出、审核和责任追究
(一)许昌市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对象的年审和退出需根据扶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参照许昌市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许昌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和许昌市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开展扶助对象的年审和退出。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加大对住院护理扶助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医疗机构开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对于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扶助资金的,依法追回扶助资金,同时5年内不得享受本扶助政策。
六、住院护理扶助制度的资金保障
(一)住院护理扶助保险所需资金由许昌市、县(市、区)两级按照1:1比例分担,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参保人数据实拨付。
(二)住院护理扶助制度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投保标准和扶助标准。
(三)为加快推动住院护理扶助工作开展,住院护理扶助保险由许昌市卫计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七、实施时间
该制度自2018年5月7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后语:
好消息不断许昌市出台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办法以后,河南省独生子女护理假又有了新政策。
2018年7月27日,《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1月l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从家庭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以立法方式重新做了规定,保证河南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保、老有所乐。其中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改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将获得一份“福利” ——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通过对比可以看到,护理假从“不超过”修改为了“不少于”,短短3个字,彰显了河南省对独生子女家庭权益保障的力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