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车辆保险问题
2019-03-18黄河
黄 河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2)
1 农业车辆保险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1.1 农业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大
我国交通管理体系发展至今,普通机动车辆无论是在交通法规、保险策略还是驾驶人准入制度方面的构建已经较为完善。原先机动车非法无牌无证上路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极为有效的遏制,道路运营状况趋于稳定状态。农业车辆是指为了开展农业生产的便利性,在农田和其他农业生产场地为主要使用场景的车辆。这部分农业车辆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农业车辆大多活动于我国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农村地区的大部分农用车辆都属于无牌无证状态,农业车辆自生产者购置以后没有经过有关机关的登记上牌工作,农业车辆的驾驶人员也大多没有获得驾驶相应农业车辆的资质。这种无牌无证运营的状况会加剧农业车辆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的情况,超载、违规驾驶、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事故层出不穷,也给正常的道路交通运转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农业车辆的主要工作环境为田间地头,在这种环境下长期工作和运转,由于路面状况较差,会导致农业车辆极易发生机械故障,机械故障给操作者和附近的生产者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造成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增加。最后,在我国农村地区,往往对农业车辆的相关策略以及安全保障工作宣传力度不足,导致农业车辆操作者没有形成一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意识淡薄也成为了农业车辆事故率增加的一大诱因。根据我国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村地区农业车辆的事故率由连年增加的趋势,而且事故造成的伤亡率都较高,经济损失较为巨大。统计报告显示,在我国农业车辆发生事故的原因中,居于主要地位的是操作失误而引发的事故。除此之外,农业车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度安全检查也成为了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1.2 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秩序
推动农业车辆参保,是稳定农业生产活动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是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风险。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者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农业生产者普遍而言收入较低,如果在发生农用车辆事故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农业生产者往往会陷入极为被动的境地,甚至一次农业车辆引发的事故就可以使以一个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者使用全部积蓄投入治疗或赔偿中。如果农业车辆操作者投保了农业车辆相关运营保险,就可以充分抵御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车辆的保险制度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者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此进一步稳定农业生产。另一方面,通过施行保险制度,可以推动农业车辆合法依规登记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农业车辆依法登记的氛围,维护交通道路运输以及相关经营秩序。
2 我国农业车辆参保现状
2.1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体系不完善
在目前我国的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体制中,针对农业车辆的经营保险种类不多,相关保险产品体系尚不健全。因此,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国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已经进行了试点工作。在试点城市建立健全了农业车辆保险相关保险产品服务。该模式中,根据农业车辆的运营特性以及机械特性推出了相关保险产品服务。我国几个试点地区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体系虽然已经相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观,但是就全国农业车辆保险的发展情况而言,除试点地区外的其他城市中,还有一部分城市的商业保险公司没有针对农业车辆的专门保险。因此,就我国总体情况而言,农业车辆保险相关产品服务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完善和优化空间。
2.2 农业车辆参保数量不足
在试点地区,已经通过诸如费用补贴等方式对农业车辆参加保险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鼓励和支持,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试点地区农用车辆参加保险实际情况而言,仍然不太理想。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的对于积极参加农业车辆保险的行为在保费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补贴后额优惠,这种优惠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农业生产者投保其所有的农业车辆,在其他试点地区也大多开展了类似的保费补贴活动。因此,在试点地区农村车辆的投保率明显增加。但是就全国范围内的总体情况来看,没有开展保费补贴以及其他优惠条件的地区,在农业车辆的投保方面仍然没有取得明显进展。
3 农业车辆参保的推进及优化路径
3.1 增强商业保险产品服务的规范化与完善化
我国普通机动车参保状况的完善是伴随着商业保险产品服务的完善与优化同步进行的。因此,商业保险产品服务完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机动车辆参保状况。因此,我国应当针对农业车辆参加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推出专门性质的保险服务,在保险产品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量农业车辆使用和运营的实际情况,既要保障农业车辆事故损失可以有效得到保险保障,又要注重不为农业生产者增添过重的经济成本和负担。
3.2 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业车辆保险竞争
在普通机动车保险实践的过程中,我国各地商业保险公司都已经建立起了完备的服务体系,可以以这类保险公司为建设依托,逐渐引入农业车辆的保险业务。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可以推出更加优惠的费用条件,因此在农业车辆保险推广的初期阶段,可以在目前各大商业保险公司中引入相关业务,助力农业车辆参保普及率的提升。
3.3 增设保险公司网点机构
无论是专门性保险公司还是商业保险公司,都要在农村地区增设网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可以增加保险的宣传力度。一般农业生产经营者只有了解到相关保险业务的具体规则时才会考虑是否参保的问题。因此,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增加保险网点,通过业务员推广、张贴广告等形式培养农业生产者的保险意识,增加农业车辆保险普及率。另一方面,通过增加保险网点的形式还可以为农村地区农民保险业务的办理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方便业务开展。除此之外,在农村地区增设保险公司网点还有利于在农村地区营造为农业车辆投保的氛围,产生良性循环,最终达到农业车辆投保率提升、农业生产更加持续稳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