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经常性文书也需要规范
2019-03-18☉匡吉
☉匡 吉
某单位围绕基层经常性文书,专门统一制作模板,对格式、要素等进行了规范。这一做法,基层和机关都给予了好评。有的基层主官说:这样的规范,让我们很方便、很高效。有的机关干部讲:基层文书规范了,我们也省心、省力。
一般来说,文书主要适用于团以上机关。机关文书如何拟制、怎样办理,《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作出明确、具体的规范。但基层营以下单位的文书却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的要求。那么,基层是不是就不需要文书了呢?有的认为,基层不同于机关,主要是干具体工作、抓末端落实,文书既不重要也不需要。其实不然,基层文书并非可有可无,而是免不了、少不了。
事实上,基层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形成和使用一些应用性文体,主要包括请示、报告、通知、基层党委(支部)决议、工作计划和教案等,这些都是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的载体和工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很多事项办理都是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基层先上报意见、机关再予以办理,是必经程序。现实中,诸如党委(支委)改选、士兵退役、晋职(衔)、发展党员、表彰奖励、官兵结婚、民主评议党员、官兵请休假等事项,都要由基层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关,并加盖基层党委(支部)印章。如果不通过书面而是通过口头上报,既不够严肃和正规,也缺乏依据和效力。
基层经常性文书反映着基层经常性工作,由于其范围广、种类多,更有规范的必要。需要指出的是,对基层文书进行规范,绝不是搞形式主义。规范,不只是追求格式的统一、样式的美观,更主要是为了达到表述准确、要素齐全的目的。
过去,基层经常性文书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加上承办人员办文能力和工作态度的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往往是五花八门。尤其是基层在给机关上报请示报告时,常常由于表述不清楚、要素不齐全,以致机关再通过电话进行询问了解,甚至有时要求基层返工重报。这样一来,无论是基层还是机关,都增加了工作负担,浪费了时间精力。如果机关再粗心一些、偷懒一点,没能严格细致予以把关纠正,那么相关事项办理就可能会出现差错,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可见,对基层经常性文书进行规范,既有利于基层和机关减少工作忙乱、提高工作质效,还能确保各种事项办理严谨无误。同时,有了规范的文书,待基层上报、机关办理后,审批过的文书还能反馈回基层,这样就便于存档、随时备查。
对基层经常性文书进行规范,并非只是基层的事情。除了基层所在师旅团单位主动作为外,还有必要从顶层设计入手,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规范基层文书,应考虑基层的特点。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事务性、例行性工作多,意味着文书种类、数量也多,对应的机关部门也多。因此,文书规范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通过模板化、表格化来统一格式、固化要素,这样基层干部“一看就能懂、照着就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