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双重理论基础
2019-03-16赵威
赵 威
(安徽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2012年11月,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它标志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正式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2017年2月10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中,这标志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思想已经渐渐被各民族、各国家所理解和认同,它正逐渐从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转变成世界共识和全球实践活动。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是物质实践活动决定了意识和概念的产生和改变。概念的产生常常是活生生的物质实践活动和文化背景共同作用的结果。实践出真知,任何一个概念都有产生它的实践合理性和理论合理性,有产生它的潜在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也有着产生它的历史的和实践的时代背景,有着一定的文化土壤和理论发展逻辑。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关系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历史唯物主义现实观和实践观的体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实践活动决定着意识和概念的产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有着深刻的世界实践内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经济发展、政治、国家安全等问题出现全球化特征的时候,基于解决全球范围内出现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提出的概念。从现实性上来看,各个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国际现实状态,是产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现实基础。
基于经济、生产力的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物质需要,各民族各国必须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统一的平台上加强合作,在共同体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危机的共同解决。这是产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基础和现实要求。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借鉴和发扬
当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进行到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就会产生与它相匹配的思想意识或者概念。创造一个概念来表达一个特定的历史现象时,我们不可避免的会回到自身的文化背景中,去寻找理论支持和灵感。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中的“天下”、“天下为公”“和合思想”等文化基因与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和安全问题全球化等全球化问题所需要的合作要求有内在的一致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是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内容的继承和借鉴,创造性的提出的概念。
(三)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结合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的可能性与合理性
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用整体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事物和历史现象。中国传统文化精髓中“天下为公”,“四海之内皆兄弟”,“民胞物与”等思想,均体现出了看待问题的整体性和联系性视野。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都体现出了整体和联系的理论视野,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共同作用,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可能性与合理性。换句话说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共同具备的整体性和联系性就是产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基础。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基础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重视物质生产和生产的组成方式思想
马克思认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163现代社会是分工和合作并存的时代,分工与合作的程度和速度都在不断的提高,可以说,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广泛的分工和合作的意识,就会被时代所淘汰。现代化的大生产,就像一部汽车,发动机可能是德国的,方向盘可能是美国的,要求在精细分工的基础上寻求最广泛的合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不是抽象的意识形态和伦理学概念,也不是建立在强权基础上的政治口号,而是从经济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相互依存、荣辱与共的客观事实出发,从各国各民族共同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出发,提出具有时代精神和历史合理性的人类生存发展理念,具有鲜明历史唯物主义特征。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世界史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出了民族和国家的界限,视域是世界的整体,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 ‘自我意识’、世界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幽灵的某种纯粹的抽象行动,而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1]169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特性要求我们以整体的人类状况和生存状态为基础,站在人类总体性的高度思考问题,寻求人类历史社会发展的途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理论特性,它站在全人类的理论视角上,以最大的人文关怀和包容性,去观照人类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超出了国家意识形态的范畴,超越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具体差异,走向世界的整体和人类共同的命运。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实践
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共产党宣言》里有所体现,他论述到“代替那个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共同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自然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个体依附于共同体,缺乏私人自由。二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虚假的共同体”,表面消除了共同体对个人的束缚,实际上却在更深层次上陷入异化而失去自由。最后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只有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才能实现“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个人、国家、国际三个层面上进行统一,在统一的基础上解决人的自由问题,在实践的基础上,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指向真正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建立利害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等具体的实践形态,把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差异性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层面上统一起来,在共同体的构建和发展中优化国际关系,构建以人类共同的命运为目标的国际新秩序。尽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意义上的真正的共同体,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致力于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致力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断向马克思共同体靠拢,是在认识论领域和实践领域对真正共同体的伟大实践和趋近。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和方法论的继承和实践。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性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是纯粹的抽象概念,它有着现实的物质载体和实践活动。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印度尼西亚国会演讲中指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中国和东盟国家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享誉世界的辉煌文明。这里是充满多样性的区域,各种文明在相互影响中融合演进,为中国和东盟国家人民相互影响、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提供了重要文化基础。”[2]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出表率,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在国际层面统一协调各国的利益和冲突,还通过“一带一路”等物质载体,率先践行和实现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 2014 年 8 月在蒙古国演讲时说:“中国愿意为包括蒙古国在内的周边国家提供共同发展的机遇和空间,欢迎大家搭乘中国发展的列车,搭快车也好,搭便车也好,我们都欢迎,正所谓‘独行快,众行远’。”这个讲话真诚地表达了中国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的胸襟和期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了国界,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3]260。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层面上,不再刻意强调意识形态上的冲突和对抗,而是坚持“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3]265,“摒弃一切形式的冷战思维”,“化干戈为玉帛”,“共同营造人人免于匮乏、获得发展、享有尊严的光明前景”,“要尊重各种文明,平等相待,互学互鉴,兼收并蓄,推动人类文明实现创造性发展”[3]265,“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3]276。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中指出的:“中国人始终认为,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理论来源及发展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资源,也是中华民族面对外界各种生存和发展问题时可以利用的智慧武库,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更是一个民族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标志性特征。在生产、消费、交往等各个方面都出现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传统文化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改变了,有些观念就显得具有历史局限性,需要对这些改变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和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是基于新的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的改变,借鉴中国传统文化资源提出的新理念,并且在理论内涵、实践性和交往关系等诸多方面都体现出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关系。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天下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关于世界秩序和人类文明的独特思考和整体构想,也是在中国文化基因中如何处理国家关系的政治哲学追求和政治伦理学诉求,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天下观念表现出了疆域、文化意义的广阔性。在《尚书·大禹谟》记尧:“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尚书·益稷》中载:“光天之下,至于海隅苍生,万邦黎献。”《论语·泰伯篇》中有“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等句。周天子“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构成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天下理念的广阔性。
2.天下观念表现出的等级和文化意义上的区域差别。如《周礼·职方氏》有记载说“职方氏”掌管“天下之图”,这个“天下之图”不仅包含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具有中心意义上的“中国”,还包括“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等所谓的“四海”,从“夷、蛮、闽、貉、戎、狄”等称谓上又可以看出等级区分和自我优越来。这时的天下,是建立在中国文化、政治、经济优势基础上,对周边国家保持宗主国地位的天下,是有着“华夷之分”和万国来朝的天下。在明清两代,更是以“天朝上国”自居,闭关锁国,盲目自大。总之,在封建社会的天下观念里,还是能够看出“天朝上国”等级性和“华夷之分”的差异性的。
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天下”观念的继承和超越。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观念,主张“以天下为一家”和“四海之内皆兄弟”,没有明显的边界意识,诚如龚自珍所说:“圣无外,天亦无外者也。”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了传统文化中天下观念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融合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和不同利益诉求,为不同文明的交流和对话提供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物质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3]267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提供了道路信心和经验借鉴,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提供了外在的驱动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尊重各国家的发展现状,不以国家的大小、强弱、贫富而区别对待,强调在平等的逻辑起点上,联合发展,协同发展,合作共赢,这是对传统文化国家交往关系理论的历史性超越。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前提下,各文明呈现多样性和统一性共存的状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一带一路”是我国实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一带一路’是开放的,是连接亚欧非的广阔‘朋友圈’,所有感兴趣的国家都可以添加进入‘朋友圈’”[3]265。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讲话,他谈到:“要跟上时代前进步伐,就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过去。”中国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目标,采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方式,加强同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向着更加普惠的方向前进。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礼记·礼运》中最早提出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思想。“天下为公”的思想,强调了以公义战胜私欲,推崇人们去私尚公,献身于国家事业[4]。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继承和发展了“天下为公”思想,推崇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美美与公,天下大同”。近代以来,为了揭露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端,一代代开明思想家力倡“公天下”,反对“家天下”,积极弘扬和传播“天下非一家之私”的政治哲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和发展了“天下为公”的国际观,认为世界各国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利益相关、荣辱与共。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不同国家利益的实现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和实现的基础,那就是要打造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个新秩序要求各国放弃狭隘的自我利益中心主义,要有公正无私、合作共赢的世界情怀和视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是要建立一种各民族和国家平等相待的友好关系。在经济上普惠共赢,在政治上正义公平,在文化上平等共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统一目标和实践途径上,实现国家发展和人类整体发展的协同统一。
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国情怀和人文关怀,他还在《奏上时务疏》中提出:“以德服人,天下欣载;以力服人,天下怨望”、“勿为苛酷,示天下之慈也”、“不兴土木,示天下之俭”、“捨一心之私,从万人之望,示天下之公”。表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特质,就是自觉的忧国忧民情怀和以天下为己任的政治抱负[5]。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文关怀,从全人类的视角来考虑人类的自身处境,并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行为,为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和自由贡献力量。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传统文化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文化的基因就是反对弱肉强食、丛林法则、零和博弈和各种霸权主义的。正如《孟子·公孙丑》所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诚服也。”否则,最终会造成《荀子·议兵》所说的“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的结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倡各国之间地位平等,拒绝丛林法则和零和思维,在合作中寻求共同问题的解决和共同利益的达成,跨越西方文明中出现的“修昔底德陷阱”,追求本国利益和他国利益的协同,达到“协和万邦”“亲仁善邻”的国际关系新境界。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和而不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充分尊重各民族、各国家、各文明之间差异的前提下,协同发展,共同参与和解决人类共同的问题。正如《礼记·中庸》所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国语·郑语》上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特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充分肯定了和而不同的伦理意义和现实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对“和而不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仅是停留在政治学意义和伦理学意义上的呼吁,更是基于时代发展要求所提出的具有实践意义的中国方案[6]。“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等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就是在实践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表现。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普惠原则”、“打造平衡普惠的发展模式”也是依据当今世界发展的经验事实,对涉及到各国、各民族利害相关问题提出的可行性方案。相比起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天下为公”、“和合”等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维度和历史感,因此更有可行性和号召力。
四、结语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首要特征,在于它是基于时代特征和人类经济政治的发展趋势,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当今发展的时代课题和人类境遇做出的理论回应和应对策略[7]。当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出现了全球化的特征,各国家、各民族的生存发展问题已经联系在一起了。当前的时代背景和生产、生活实践,要求我们只有在解决全球的整体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实现各自的生存、发展问题。在此基础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无论是在理论的构建上,还是在实践的可行性上,都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提供了非常有益的中国智慧,而这种中国智慧无疑是具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和理论支撑的。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结合时代发展的实际,超越了“种族中心主义”和“华夷之分”的世界观。它对“天下为公”、“四海之内皆兄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传统观念进行了创造性继承,在视野的宽广性和包容性上均有了实质性突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实践的载体和对各种文明的尊重上,都体现了具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超越[8]。在此基础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就比儒家“大同思想”、“天下为公”等思想多了实践的维度和可行性。
总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理论来源,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超越,具有多维度的理论视野和实践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