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中高职德育课程体系有效衔接尝试与思考
2019-03-15温圣强
丁 改 温圣强
(合肥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 安徽合肥 230013)
引言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是《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做出的发展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部署[1],对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教体系中,特殊教育学校的中高职教育不容忽视。育人先育德,德育工作是教育的首要工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要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2]。特殊教育学校中高职的衔接,不仅仅取决于专业课程的衔接,而且在德育课程体系下也需要做到有效衔接,这样特殊教育中高职的培养目标才能统一无偏差,教育资源才能得到更加合理高效的运用。本文以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与安徽城市管理学院为例,探索两校在中高职德育课程体系衔接中的一些尝试和思考。
一、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衔接工作现状
以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为例,目前学校有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护、工艺美术、服装设计工艺四个专业与安徽城市管理学院对应专业开展3+2合作办学。学校德育课程一直沿用普通中职学校必修的基础课程,即“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四门课程,还有“校企合作融合中对企业文化的认识”。通过教学实践可以发现,部分课程对于文化基础薄弱的残疾学生来说难度太大,且不同残疾类别的学生认知能力不同。如对于听障学生,直观感知往往比理论说明更有教学效果;对于视障学生,着重培养其对听到的信息加以整合、甄别、提取和分析的能力。
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考试,顺利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残疾学生来说,高职阶段的德育课程体系,与普通高职院校德育课程体系一样,包括思想政治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等课程,高职阶段丰富的社团活动可以让学生在各种社团和活动实践中提高个人素质和职业素养。但通过实际调研可以发现,残疾人年龄、身心特点和心理因素的不同,导致中高职两个阶段的德育教育方式和内容及培养目标脱节,在残疾人中高职德育衔接方面,没有适合残疾人的一整套理论体系及实践标准。因此,如何有效衔接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课程,实现残疾学生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同步提升,培育出符合企业要求的会学习、会做人、会做事的残疾人技能人才,是目前需要重点探索的课题。
二、以培养职业素养为导向,构建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衔接工作体系
就业是残疾人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途径,残疾学生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完整的实践技能操作,具备了一定的技能。但是残疾人由于身心条件限制,在社会竞争中大多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社会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岗位的限定,校企合作企业热度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就业。因此,需要构建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衔接工作体系,清除特殊教育中高职衔接障碍。
1.以活动为主要载体,建立行之有效的课程体系
目前,省特教中专学校与安徽城市管理学院主要课程设置如下。
(1)中职阶段,以国家要求必修的四门德育课程为主要教学内容,以生活案例、学生互动和翻转课堂为主要教学形式,以案例法、体验法为主要教学方法,实现理论“够用”、案例“够活”、成果“够做”的教学目标。高职阶段,提倡校本教材开发,比如《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等与中职课程有交叉或者重叠的,进一步优化教材,在教材基础上提炼改造,推行德育类校本教材的在校使用。
(2)以职业指导课程为辅,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背景下,以优秀残疾人创业典型案例开展专题讲座,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产生正面影响和推动。同时,以校内主题班会、文明礼仪表演、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残疾人节日等一系列活动为学习载体,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从调研来看,大部分残疾学生来自农村,留守儿童比较多,造成家庭教育有所缺失,学生的行为规范需要加强引导。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为主要目的,注重在生活小事中培养道德情感。在课程方面开设第二课堂,以生活、生命、生存“三生”教育为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建立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工作日常交流机制
除了双方和课程设置体系之外,特殊教育中高职院校之间,特殊教育中职与普通高职院校之间的相互交流尤为重要,在交流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加强衔接,相互学习和提高,真正做到教学不盲目,政策制定有依据。目前,省特教中专和城管学院在德育工作交流方面建立了互派辅导员机制、两校团委互动机制等交流体制,下一步将在校企合作及残疾人招聘就业指导进高校等活动上开展更为广泛的日常交流。
3.跨校之间建立教师教学团队
教学相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在德育课程的指导学习过程中,让不同院校的同一专业老师走到一起,对教学水平的提高是非常有帮助的:一方面,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提高了教师的业务能力,开拓了教师的视野。在省特教中考与城管学院的合作办学过程中,特教中专的老师已先后10人次受聘为城管学院专业辅导员,双方共同在德育工作方面指导残疾学生;同时,先后有10人次受聘为特教学校专业辅导员,大学的德育工作管理经验带给特殊教育中职学生不一样的体验,使他们树立了美好的职业愿景。
三、目前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课程体系建设的不足与思考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课程的有效衔接,也是当代职业教育体系下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3]。在省特教中专与安徽城市管理学院3+2合作办学基础下,也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引起双方共同思考。
1.特殊职业教育中高职德育规划或教学大纲尚未建立体系
从两所职业院校合作基础上来看,目前两校德育课程的合作仅停留在双方合作开设适合残疾人身心及心理特点的德育课程,尚未在人才培养方案、德育总体规划及教学大纲层面形成纲领性指导思想。顶层设计滞后,德育目标定位不准。应从顶层科学地规划设计,使得本来相对独立的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两大体系相互打通,互相衔接。在德育课程的设计上,还存在依据学生主体,随意性较大的弊端。目前部分特殊教育中职学校仍然把“升格高职”“创办省、国家级示范”作为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规模上过分强调专业建设,专业设置,功利化明显,忽视对德育课程衔接体系的理论探究。
2.德育课程衔接流于表面,德育教育培养目标界定模糊
目前,国家大力提倡创新创业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杰出人才培养。在特殊教育衔接层面,主要强调招生方式的衔接,德育课程的由“浅”到“深”,在德育工作对特殊教育中高职衔接中对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构建等具体作用并没有深入探讨,德育工作“可有可无”,德育课“可开可不开”,德育活动“能搞则搞”,培养目标没有清晰界定。
3.学生残疾类别各有不同,德育教学无差异化
特殊教育中职阶段学生,总体文化基础较为薄弱,认知能力也较低。在德育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以一概全,千篇一律抓德育的现象。学生通过入学考试进入高职阶段的学习后,又存在残疾生与健全生之间认知能力的差异、认知水平的不同,但是高职阶段的德育要求却是一样的,并未制定差异化方案,德育教学难免效果不尽如人意。
4.特殊教育德育工作保障制度建设滞后,德育教育支撑力度不够
“德为业之先”,德育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本和基础[4]。目前的职业教育大部分还停留在学校层面,没有上升到行业、地区乃至国家等更高的层面。国家对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工作还没有出台非常健全的政策法规。国家层面的德育教学,要求资源库建设必须由学校、企业共同参与,但是大部分企业参与的是形式上的专业课程,对于德育课程在企业的渗透与推广并未过多涉及;企业没有将技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德育纳入企业管理范畴之列,在特殊教育层面上的德育关联就少之又少。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衔接支撑力量不足,急需出台相关政策,落实企业与学校在德育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夯实政策基础。
结语
总之,随着特殊人群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残疾人学习需求的不断变化,特殊教育中高职衔接将会越来越紧密。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课程的衔接,是完善素质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教书育人,德育先行”,加强特殊教育中高职德育课程的探索与研究,扎根于残疾学生生活实际,融入残疾学生生活全过程,并在生活中教给他们解决问题的智慧与技能,帮助残疾学生获得肯定和完成自我超越,是一件任重道远,永远在路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