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卜辞中的“言体”面貌及其文体学意义
2019-03-14王书才李佳丽
王书才 李佳丽
摘 要:殷商卜辞中的言体是口语化的文体形式,在此特以甲骨卜辞中的“祝”“告”“令”“呼”等词语为文献依据,论述言体模式在殷商时代体现出的中国古代传统文体理念,以及这种言体模式是如何负载殷商时代的社会文化精神的。
关键词:殷商时代;甲骨卜辞;“言体”;面貌;文体学意义
中图分类号:H0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9)01-0115-04
扬雄《法言·问神》云:“言,心声也;书,心画也。”[1]扬雄所谓的“书”就是文字,将文字串连起来,就是古代文学家所谓的“缀文”“属文”,从而形成各种文体样式的文学作品。中国古代文体逐渐定型是在汉魏六朝时期,而文体又是在“言体”的基础上形成的。所谓“文体”,根据童庆炳先生的定义,“是指一定的话语秩序所形成的文本体式,它折射出作家、批评家独特的精神结构、体验方式、思维方式和其他社会历史、文化精神。……从表层看,文体是作品的语言秩序、语言体式;从里层看,文体负载着社会的文化精神和作家、批评家的个体的人格内涵。”[2]本文所谓的“言体”,与童庆炳所讲的“文体”没有什么大的差异,只是“文体”是就书面语而言,“言体”是就口语而言。殷商卜辞也是对当时言论的记录,其中已经有了“言体”的概念,即“一定的话语秩序所形成的文本体式”,它们鲜明地折射出殷商时代的各种不同地位的言说者不同的话语方式、社会历史背景和当时的文化精神,其文献根据还是非常确凿切实的。
甲骨文是由当时的史官在占卜前后刻写的,其中对话语的记述已经不是所有的言语主体和言语客体都用“言”“曰”等词语,而是不同的言语主体发言时,视言语客体的不同使用数个不同的词语来表示,如“祝”“告”“令”“呼”等。“祝”是指人跪在神灵之前进行祷告,如郭沫若所言:“祝像跪而有所祷告。”[3]“告”皆是指地位较低者向地位在上者言说,如殷王向天帝报告某事,或是臣僚向殷王报告某事。“令”皆是指地位在上者命令地位在下者,有的是上帝命令其下的群神去做某事,有的是殷王命令臣下去完成某事。“呼”在甲骨文里全写作“乎”,是“呼召”之义,表示殷王向臣下发布命令或者派人前去通知某臣下做某事。
接下来将分别论述“祝”“告”“令”“呼”在甲骨卜辞中的语言秩序和语言体式。
一、祝
“祝”是人和神灵之间的单向语言交流,属于“上行”语词。“祝”字在《甲骨文合集》(以下所引甲骨文,均依胡厚宣《甲骨文合集》(中华书局1999年版)与彭邦炯等《甲骨文合集补编》(语文出版社1999年版,简称作《补》)。为避冗赘,以下引此二书,只注甲骨文序号)和《甲骨文合集补编》(以下简称《补》)中共出现83次,其义分为两类:一是向先祖先王祈祷赐福或赐予丰年,如:“贞翌丁亥惟上甲祝用。”(08093)[4]24“壬寅令祝丁。”(22004)“癸亥卜,贞旬甲子方又祝在邑南。”(20962)“己巳卜,宾,贞惟年祝用。”(10148)另一类是向神灵或先王为现任的殷王自己一人祈福,如:“辛巳卜,囗,贞祖辛岁惟王祝。”(22984)“惟兹祝王受祐。”(30634)
二、告
“告”字,《甲骨文合集》和《甲骨文合集补编》中共出现4 611次,其语词指向皆是在上者,可谓也是纯粹的“上行”语词。
许慎《说文解字》对“告”字本义的解释,是“牛触人,角著横木,所以告人也”[5]689。历代论者对此多有驳议。于省吾云:“甲骨文告字均不从牛。”并引奚世干《说文校案》所谓“窃谓告字亦从舌加一于其上,殆即箸告人之象乎?”[5]688
卜辞中的“告”字,大致有两种词义:一是地名,同“郜”;二是动词,指下对上的报告。这种报告,根据对象的不同,又可细分作两类用法。第一类是人对人的报告;第二类是人对神的报告。
第一类,作为人对人的报告,即臣属对殷王的报告,内容多是有关邻邦敌人的入侵、田猎之情报。殷商王朝领土的西北一直遭受邛方、土方、鬼方等敌人的骚扰侵略,所以下属前来报告此类事件者在卜辞里甚为常见,如:“癸巳卜,嗀,贞旬无咎。王占曰:有祟,其有来艰。迄至五日丁酉,允有来艰自西。沚眐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邛方亦侵我西鄙田。”(06057)“壬辰亦有来自西,臿乎告曰:邛方征我奠,四邑。”(00584)“沚眐”“ 臿乎”都是殷王武丁时期的重要将领,他们还负责侦察敌人的动静,如:“乙巳卜,宾,贞臿乎告邛方出。允其[出]。”(06079)
殷朝有专门负责观察野兽活动的官员,其身份相当于周朝的“虞人”,他们提供野兽出没的踪迹,殷王然后前去狩猎:“戊辰卜,在囗,犬中告麋,王其射,亡灾。擒。”(27902)“乙未卜,在孟,犬告有鹿。”(27919)当时常有野兽毁坏农田,打猎也属农业活动之一:“其田遘麋,王其射,亡灾。”(28360)可见“凡称‘告曰者,均为臣属之报告,无例外”[6]157—158,是很确切的。
第二类,作为人对神的报告,学界称其为一种祭名,即“祰”。饶宗颐对此义诠释得甚为透彻:“告即祰,《说文》:‘祰,告祭也。《周礼》六祈二曰造。杜子春云:‘造祭于祖也。《玉篇》:‘祰,祷也。告即祷告。”[6]968又云:“按《通典》礼十五有‘告礼一项。周制:天子将出,类于上帝,造乎祢,太祝告,王用牲币。《大戴礼·迁庙》:‘凡以币告,皆执币而告。告毕,乃奠币于几东,小牢升,取币埋两阶间。盖巡狩、迁庙、征伐诸大事,皆告于宗庙及百神也。”[7]告祭的对象是天帝、神灵和先祖。除了巡狩、迁庙、征伐这些事外,需要汇报给天帝神灵和先祖先宗的事情不胜枚举,诸如常规性的祭祀、农业获得丰收、邻邦敌人入侵和退走、殷王自身患病等。如:“贞勿告于亦尹。八月。”(03459)亦尹,即商初重臣伊尹,在殷人心目中其去世后已上天成神陪伴天帝。此则是占问是否将某事上报给伊尹。麦子丰收、秋季丰收也要祭告神灵:“贞翌丁巳用侯告岁,羌三,卯牢。”(00401)此是向神灵汇报丰收,屠杀羌奴三人、牛养猪各一。“甲午卜,宾,贞……告麦。乙未卜……告麦。”(09620)“甲申卜,宾,贞告秋于河。”(09627)对于敌人入侵这一关系王朝存亡的大事,也要占卜问询是否举行祭告:“乙酉卜,嗀,貞邛方还,王其勿告于祖乙。”(06344)此贞问邛方入侵者退走了,需要不需要将此事祭告给祖丁?祭告祖丁是为了受到先祖先王在天神灵的保佑:“囗囗卜,嗀,贞邛方还,率伐否,王告于祖丁,其征匄祐。”(06347)敌人已经退了,殷王占问是否继续讨伐敌人,求告祖丁,在征伐敌人时,保佑殷军得胜。
三、令
通观卜辞全文,“令”在《甲骨文合集》和《甲骨文合集补编》里共出现2 155次,皆是动词,义为发布命令。与“告”是纯粹的“上行”语词不同,“令”是纯粹的“下行”语词。发布“令”的都是拥有绝对权威的人,天上是天帝,地上是殷王。还有就是那些神灵们,如河神,他们也是能够操纵下雨与否的。天帝可以命令打雷、下雨、刮风、下雪、霜冻、虫灾、丰年、歉收,如“贞帝其及今十三月令雷?帝其于生一月令雷?”(14127)“王占曰:帝惟今二月令雷?其惟丙不令雪?”(14129)“丙寅卜,争,贞今十一月,帝令雨?贞今十一月帝不其令雨?”(05658)“贞帝令雨弗其足年?帝令雨足年?”(10139)“丁未卜,争,贞生八月帝令多雨?贞生八月帝不其令多雨?”(10976)“贞帝弗令惟螟?”(14161)“贞翌癸卯,帝令风?”(《补》,第100页)
占卜河神会不会命令下雨的,如:“贞翌甲戌河其令雨?贞翌甲戌河其不令雨?王占曰:河其令雨。”(14638)
天帝也可能给殷王带来灾难祸患,如“贞不惟帝令作我咎?”(06746)“贞不惟帝令作我咎。”(《补》,第1938页)所以,地上的殷王有大的行动都需要征求天帝的意见,听从天帝的命令。如“戊戌卜,争,贞气(乞)令我伐邛方受祐?”(06291)“壬戌卜,嗀贞,贞气(乞)令我使步伐邛方受祐。”(《补》,第1804页)
对于地上的臣民来讲,殷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他是唯一能够发号施令的人物。而接受命令的人是身份各异的臣属,有王族之人,如“子楙”“子奠”“子印”“子儿”;有朝廷重臣,如“象”“沚眐”“眐”“师般”“大史夹”;有从事农业的“众”“圃”“众人”;有从事防御和征战的武装人员,如“射倗”“多射”“禽氏”“望乘”等。殷王所令的事情包罗万象,农耕狩猎、战争祭祀、处理俘虏、征收粮草等,可谓一应俱全。
关于耕种的,如:“王大令众人曰:協田,其受年。十一月。”(00001)“贞惟小臣令众黍。一月。”(00012)关于祭祀的,如;“癸卯卜,宾,贞令郭兹在京奠。”(00006)“己卯卜,贞令沚眐步(酺)。”关于大臣出使与往来的,如:“贞令儿来。”(03400)“贞令沚眐归。”(03948)“乙亥卜,永,贞令戉来归。”(04268)关于处理战俘的,如:“壬午卜,宾,贞令薶(埋)执羌。”(00023)关于军队调遣的,如:“令乘归。”(04001)“丁巳卜,嗀,贞令乘先归。九月。”(04002)
关于战前征集军民的。殷商时期,除小规模的负责保卫商王的常备军外,大规模战争所需军队均需临时征发,故而妇好等战前就需要聚集人众,而这也需得到殷王的命令:“贞令在北工共人。”(07294)“贞翌癸巳令共人。”(07296)“令共东土人。”(07308)“贞勿令共众。”(39479)
关于战争的,如“争,贞令三族从沚眐伐土方受祐。”(06438)“甲午卜,宾,贞王惟妇好令征人。”(06459)“贞王惟妇好令从沚眐伐巴方,受祐。”(06478)有的是命令臣下“协王事”。如:“贞惟多子族令从廪菂协王事。”“贞令犬侯協王事。”(32966)古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8]。所谓“协王事”就是协助殷王办理祭祀或战争之类的事体。下条非常明确显示“协王事”就是为殷王作战:“贞令多子族及犬侯寇周,協王事。”(06813)并由此可以明白后来与西周一直为敌的犬戎,原来属于殷商的属邦或同盟。
有的是命令臣属田猎的,如“贞翌己卯王勿令狩”,(10594)“丁巳卜,令圃狩。丁丑启(天气放晴)。”(20749)有的是命令臣下修筑城墙的,如:“贞令雀郭亘。”(06958)有的是命令臣子前去检查粮仓,如:“惟并令省廪。惟壴令省廪。”(33237)还有的是命令下属(可能是巫人)为殷王诅咒病魔,祝祷疾病痊愈的,如:“贞惟弇令咒(祝)疾。勿惟弇令。”(10976)
综上所述,可见“令”字最能体现天帝等神灵与殷王的权威。
“令”和“命”本为一字,罗振玉就认为:“古文‘令从亼人,集众人而命令之,故古令与命为一字一谊。”[5]366于省吾认可罗振玉说,并补充道:“‘令孳乳从‘口为‘命,古本同源。西周以后,始出现从口之‘命字。”[9]225—226西周初年整理的《尚书·盘庚》中就有多个“命”字,这些“命”字分作三类意义:一是指上天的命令,即“天命”,如“先王有服,恪谨天命,……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9]228盘庚反复称述天命,对于上天的命令,先王均谨慎遵守;而今迁都也是上天的命令。第二个含义是殷王的“命令”。天帝的意旨是“命”,是“大命”;殷王自己的意旨也是“命”,而且也具有决人生死的威力,所以盘庚要求大臣到自己的宫廷来,是“王命众悉至于庭”[9]235。又云:“明听朕言,无荒失朕命。”[9]226语气专断之极。第三个含义是人的生命。殷王之所以出言斩钉截铁,原因就在于他口含天宪、手掌大权,可以杀死包括王室贵族在内的任何臣民以及他们的家族,于是就有了下列语句:“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矧予制乃短长之命!”[4]48
四、呼(乎)
在甲骨文中,最常用的表示言语动作的词语,不是“召”“令”“祝”,而是“乎”(以下引甲骨文此字全写作“呼”)字。据统计,《甲骨文合集》和《甲骨文合集补编》里共出现了2271次。
“呼”,《说文》云:“言乎,召也,从言,乎声。”[4]25又云:“呼,外息也。”[5]3414传世文献中“召唤”“呼吸”二义只用“呼”而不见用“言乎”字,实际上二字原本是一字。甲骨文“召唤”之义均作“乎”,“乎”乃“呼”“謼”“虖”和“言乎”诸字的初字,“喊”“唤”“嚣”“哮”,上古音里屬匣母,都是“呼”字的后出同源字。于省吾云:“卜辞及青铜器铭文均以乎为呼召之意。”进入周代以后,“呼”字在书面语中变得很为少见,而且只表达“大喊”与叹息之声(即与“呜”字连用而成叹词“呜呼”),其“召唤”之义基本上由“命”“令”“召”等字替代。
而在卜辞中,“呼”的意义非常广泛,包括“通知”“命令”“晓谕”“告知”等等。其用法与“告”“令”等有交叉,又有差异。
“呼”作为通知和命令义项,传达的事项多繁杂复冗。
有通知参与打猎的,如:“庚申卜,嗀,贞呼逐廌。”(01772)“贞呼众人出麋,克。”(00015)“贞呼多射弋隹,获。”(05740)此皆通知贵族和护卫部队参与打猎。
有通知参与祭祀的,如:“今五月呼众人步。”(00037)步是一种祭名,即“酺”。此通知贵族参与祭祀礼仪活动。“乙卯卜,宾,贞呼妇好侑报于妣癸。”(00094)此则是殷王武丁通知和命令夫人妇好参与“报”祭先祖妣癸的活动。“甲午卜,嗀,贞呼禽先御(治也)爎于河。”(00177)此则是通知和命令禽先前去祭祀河神。“癸未卜,争,贞翌癸酉呼雀爎于岳。”(04112)此则是通知大臣雀前去祭祀高山。“王其呼戍舞雩又(有)雨。吉。”(28180)这是通知要举办求雨的歌舞娱神活动。通知举行舞蹈娱神活动以祈雨的卜辞也有富含诗意的:“呼舞亡雨。呼舞有雨。呼舞亡雨。呼舞有雨。”(40429)
有通知取物的,如:“戌午卜,宾,贞呼取牛百,氏。”(00093)此通知臣下送来一百头牛以备用。“庚申卜,呼取剢刍。勿呼取剢刍。”(00117)此通知臣下送来一些阉割过的食草家畜。刍,后世写作“畜”。也有通知和宣布举办舞蹈祈求去除害虫或者参与农业事务的,如:“贞呼舞于﨡。”(01140)“嗀,贞呼妇静黍。”(02736)
有的是殷王通知自己的夫人去看望王族的其他妇女,如:“贞呼妇好见多妇。”(02658)有的是通知大臣来拜见殷王自己,如:“贞呼犬登见。”(04645)“贞壴呼来。”(04841)这是“贞惟壴呼来”的简刻,所以相应地有“勿呼壴来”(04842)之句。有的就是简单地召见,所以有:“贞勿呼逆。贞呼逆。”(04919)逆,人名。
与“令”都是由天帝、神灵和殷王发出不同,“呼”还可以由臣子作中介代为转达,如:“庚戌卜,宾,贞惟呼沚眐。”(04762)“呼”和“令”还可以连用,更能够透露出二字的区别,如:“呼令行。”行是人名,如:“争,贞呼行从戠前。”(04899)“呼妇好令。”(05532)则是召见妇好有所任命或指示。
“令”是殷王命令别人做事,而“呼”的内容有可能殷王自己也参与,比如藉田:“己卯卜,嗀,贞呼畴藉在名享。”(09505)还有“省田”:“丙辰卜,永,贞省我田。”(09611)“戊子卜,呼省于蚕。”(23780)“呼”具有的“宣布”“通告”等义是“令”所没有的。
从以上所举例子还可以看出,被“呼”的对象,大多是殷王的近臣甚至夫人;“呼”的内容,也大多没有“令”的内容那样重大严肃,语气也没有“令”那样威势凛凛,颇接近于后世口语里的“喊”。“呼”这种通俗性的“言体”用词,在后世记述帝王言论文献中是难得一见的。
与“祝”属于上行用语、“令”和“告”属于下行用语不同,“呼”的对象的等级区分也不是很明显。既可用于下行,即殷王用“呼”通知下属;还可用于上行,即以“呼”来告知天帝某些事情,如:“……翌辛亥……其帝乎……”(19157);还可用“呼”告知先祖,如:“贞呼子汰兄(祭名)一牛,呼父甲。”(《补》,第100页)“呼”还可以表示高声祈祷,祈祷的内容涉及天气变化和粮食收成,如“甲寅卜,田,囗田,呼启,雨。”(20740)殷王想去打猎,祈祷天晴,可是天却下起雨来。“壬午卜,爎土(社),囗巫帝呼。”(21075)这可能是久雨不晴,所以要求在“社”旁燃起大火,并使巫人高声祈祷天帝改变气候。
至于一些在后世文献里和言语、文体相关的文字,在甲骨文中却与言体、文体关系不大,如“史”或作“事”字用,或作人名;“冊”是一种祭名;“召”是地名,后写作“邵”;“启”是“雨后放晴”和“为王前驱”之义;“奏”是进奉之义,均可不论。
从以上对卜辞里几个表示言语体式的词语的考察,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天人之分、人神观念的强化和君臣上下等级现实地位的巨大鸿沟,已使当时书面文献中出现了“上行”语体如“祝”“告”和“下行”语体如“令”的显著差异,而这种地位尊卑的显著差异则正是构成中国传统文体系统和文体学理论的最关键的社会政治、文化和心态方面的坚实基础。在传统社会里,天子是天帝在人间的唯一代表,其人格至高无上,集上通天庭、作威作福、口含天宪、生杀予夺的大权于己身,出言就是“命”“令”“制”等神圣的言体和文体。臣民则毕恭毕敬,对天子言语,只能够称作“启”“奏”“上书”等。这种言语模式在最早的文字文献——甲骨文中已经基本定型,虽然所用的具体词语与汉魏南北朝时期略有不同,但言体的“上行”“下行”的界限已经很清晰,所以完全可以说殷商卜辞已经呈现了中国古代传统文体构成理念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