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2019-03-14刘毅炜
刘毅炜
(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支队克拉玛依区大队,新疆 克拉玛依 834000)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地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给施工企业、施工人员以及周边建筑物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下午2时15分许,上海市静安区一栋28层教师公寓突发火灾,起火原因是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的4名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引燃脚手架及周边易燃物。最终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房产损失近5亿元人民币。2015年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北主干道一个建筑工地内,一栋两层彩钢板房的12间房被大火烧毁,疑似电线打火烧毁彩钢板房。因此,研究和探讨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对消防安全监管部门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1 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分析
(1)建筑工地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建筑工地由于建筑需要,其周边往往堆放不少可燃易燃物品,诸如油漆、油毡、木材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有些建筑工地采用易燃材料的安全防护物和木质可燃性的脚手架;再加上由于管道井、垃圾通道、排气通道以及楼梯间和电梯井等尚未完工,一旦发生火灾,火借风力迅速蔓延,势必会造成大面积猛烈燃烧,火灾危害极大,烟囱效应尤为突出[1]。
(2)建筑工地用电用火安全管理不规范,“三合一”现象较为严重。
建筑工地因施工需要,临时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施工人员临时宿舍和食堂,由于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线往往被随意拖拽,极易导致绝缘层表面破损和芯线裸露,从而为电线短路引发火灾而埋下火灾隐患;施工过程中随处可见一些火灾隐患,诸如用自制的木箱充当配电箱、电插座无盖、电插头电闸刀破损等,而且在施工作业期间,由于电焊、气焊等临时用火设施多,加之存在违规违章电气焊操作现象等问题,稍有管理疏忽,极易引起火灾;大多数建筑工地均存在“三合一”现象,即施工人员临时住宿、食堂及建筑材料堆放集中在一起,没有明显的分隔,加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这将会直接导致火灾的发生[2]。
(3)建筑工地缺乏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建筑工地缺乏统一管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企业缺乏统一管理。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下属还存在诸多分承包施工单位以及一些项目工程承包施工单位,这些施工单位大多分布分散,作业面点多面广,特别是在一些综合性建设工程、成片性开发的住宅小区以及一些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和高层建筑中尤为突出。二是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缺乏统一管理。由于施工单位较多,导致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来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一些建筑施工单位领导出于对施工进度等方面的考虑,往往忽视对施工工人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下属分承包施工单位较多,有些层层承包,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出现瑕疵和漏洞。各施工单位各自为政,只对自身的安全负责,严重缺乏全局整体的消防安全观。二是建筑工地本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可燃材料增多,这时项目工程承包单位如果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规定的要求施工,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三是各级施工单位的领导在主观上存在麻痹思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向处于边缘化状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消防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致使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虽然上墙,但是真正落实起来还是被忽视[3]。
(4)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消防部门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大部分施工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知识素质较差,甚至有些施工负责人认为,一切都是建设单位的事,根本与自己无关。建设单位主观上缺乏消防安全管理观念:存在多层承包工程现象,一些承包工程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一些特种工种的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违章违规电气焊,这些均会导致建筑工地发生火灾;建设单位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上舍不得资金投入,严重缺乏必备的消防器材。
此外,由于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大多都是临时组建的农民工,他们流动性较大,很少长期服务于一个施工企业,也很少接受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会报警、不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等,严重缺乏应知应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给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2 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施工单位及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总原则,严格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本次施工项目负消防责任,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应不定期召集施工各级负责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会议及培训,同时消防部门还应不定期的到各施工现场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给予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以便提升和增强施工单位及全体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2)合理规划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
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比较大的区域布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建筑工地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三要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每处宽度不小于4m。四是员工宿舍应严禁将窗口封死,要保证应急人员的出入畅通,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报警装置[4]。
(3)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工地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规定:一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三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情况、危险品的储存情况、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5]。
(4)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部门要不定期地举办建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以便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全面构建“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四个能力”为契机,抓好对建设行政部门的质监、安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发挥他们经常深入建筑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的优势,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抓好对工程项目经理、工地安全员、监理单位人员的上岗培训;对重点工种如电焊工、气焊工等应坚持先培训,后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消防安全培训要进建筑工地,应大力提高农民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素质。此外,消防部门还应针对重点建筑工地,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展开演练。
3 结论
建筑工地频发的火灾是可以预防和有效避免的,只要时刻绷紧消防安全管理这根弦,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施工单位及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工地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等方面入手,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过程中去,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筑工地火灾的发生率和影响损失将会大大降低。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建议做好以下几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落实专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修,对消防水泵安排专人管理,建筑工地内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建立吸烟休息室。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手续,做到不清理场地不烧,不经审批不烧,无人看护不烧。安全用电,禁止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禁止烧电炉、电饭煲、煤气灶。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与各作业班组、分包单位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把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地分解到每个班组、个人,牢固树立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4)规范木工车间、钢筋车间、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食堂等场所的搭设,落实防火责任人。
总之,在施工单位和消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始终牢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总原则,就一定能够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治工作,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火墙,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