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和涂尔干对康德道德思想批判性阐释的范式差异
2019-03-14吴辉
吴 辉
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作为我们熟知的经典社会哲学三大家,虽理论范式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奠定了经典社会哲学传统的学理基础。在思想史视域中展开此理论传统内部的交锋和对话关涉对理论本身的理解及对现代社会的理论观察,其中涉及的很多问题本身也都值得做进一步挖掘,诸如展开马克思和涂尔干的思想比较时,就会涉及道德问题。而以往学界在进行马克思与涂尔干的比较时,存在对康德因素重视不足的情况。事实上,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涂尔干,他们在进行道德理论建构时,都是以康德为重要的思想资源。尽管如此,二人的建构仍显示出阐释范式上的根本差别。从思想史角度考察马克思和涂尔干在汲取康德思想上的路径区别,是出于马克思主义史和社会哲学互动的视角,是马克思哲学当代性阐释的拓展性课题。正如邹诗鹏教授所说:“尽管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哲学存在着原则区别,但两者之间在思想与学术上却有着密切的关联。马克思主义传统已经转化为社会哲学的资源,成为经典社会哲学最重要的部分,并对现代社会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社会哲学也深深地影响着马克思主义传统。当下,在马克思主义史研究中引入社会哲学视角,是再现、丰富和反思马克思主义史的应有视域。”[注]邹诗鹏:《马克思主义史研究的社会哲学视角》,《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同时也如王南湜教授所强调的:“近些年来,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关系的关注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但这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围内进行的……当今中国最迫切需要的是能够直面并把握和揭示出精神文化中深刻对立的康德精神的追随者,而不是动辄构造体系的黑格尔的肤浅的模仿者。”[注]王南湜:《重提一桩学术公案:“要康德,还是要黑格尔?”》,《社会科学辑刊》2018年第5期。故而,马克思和涂尔干在接受康德道德思想上的路径区别,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不仅能推进马克思和涂尔干的思想研究,而且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当代中国道德建构也能提供理论借鉴,即通过激活经典社会哲学的道德维度张力,能为中国道德现状及理论建构提供指引和参照。
一、康德:马克思和涂尔干道德思想的坐标
道德及道德建构,这在经典社会哲学传统中构成重要问题。马克思和涂尔干都十分重视康德道德思想,可以说,他们的理论和康德思想之间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并且他们对康德思想的消化和批判对他们自身理论的建构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之所以认为,康德是马克思和涂尔干各自道德思想的坐标,主要是基于如下两个层面的理解,一是就重视程度而言,一是就学理的内在消化和超越而言。马克思和涂尔干虽然分别开创出批判社会哲学范式和实证社会哲学范式,并各自展开对道德的社会哲学的批判性阐释,然而,没有对康德道德思想遗产的倚仗,马克思和涂尔干各自的道德理论很难得到真正建构。分析康德与马克思、涂尔干之间的关联,有助于理解马克思和涂尔干的道德思想,也有利于以此为基础展开两人思想建构路径的比较。
就学术谱系而言,马克思思想的来源,学界一般认为有德国古典哲学、英国政治经济学和英法的空想社会主义。而在德国古典哲学的这一思想来源中,人们往往认为马克思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关系紧密,和康德距离很远,甚至没什么关联。诚然,黑格尔主义作为近代形而上学的完成,代表着启蒙哲学传统建构的系统化和最高峰。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对黑格尔主义的批判性分析的确较多。很多研究也都指认马克思直接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而随着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的出版,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的承继关系得到进一步强调。但是,如果仅仅把马克思的思想来源,尤其是其对道德问题及其本体论基础的探讨归到黑格尔那里,甚至简单地归到费尔巴哈那里,都会导致对这一来源认知不足的问题。事实上,正如恩格斯提示的那样,康德思想对马克思影响很大。“德国资产阶级的学究们已经把关于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及其创立的辩证法的记忆淹没在一种无聊的折中主义的泥沼里,这甚至使我们不得不援引现代自然科学来证明辩证法在现实中已得到证实,而我们德国社会主义者却以我们不仅继承了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而且继承了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感到骄傲。”[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47页。不仅如此,恩格斯还指出:“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5页。对此我们要重视康德和马克思之间的继承关系。同时根据恩格斯的思路,我们要思考的是,马克思哲学是如何从德国古典哲学那里走出来的,这里面的关系逻辑在文本中又是如何呈现出来的。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马克思的黑格尔思想资源,也要重视康德对马克思的影响以及两人之间的思想关联。只有在此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康德对马克思的真正影响才能得到较为准确的溯源性分析。
关于马克思和康德的学术关联,在学术史上有很多讨论。就马克思的道德思想而言,其的确深受康德哲学的影响。马克思认为,道德不是独立的,道德一定有其存在论基础。在马克思那里,这一基础是感性实践,而这一作为支撑的实践概念就是对康德思想的批判性继承。这种思路在马克思对德国唯心论的批判中得到说明。马克思说道:“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33页。马克思在这里虽然点出了包括康德哲学在内的德国唯心论忽视感性实践活动的问题,但同时也指出唯心主义所给予的主体能动性的积极意义,这种积极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能动的实践观。这一层面容易被忽视。事实上,“实践”一词并非马克思的原创,在德国唯心论者康德那里就有对这一概念的明确表述:“凡是通过自由而可能的东西,都是实践的东西。”[注]《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11页。康德勾勒了主体性及其活动的三个方面,即理性为自由立法,知性为自然立法,判断力为审美立法。康德通过这几个方面来强调主体性实践的内涵。这种内涵展示了实践的重要方面,如赵敦华教授所强调的:“康德实践观具有四种内涵,首先是实践的存在意义,其次是实践的主观意义,第三个层次是实践的历史意义,第四个层次是实践的经验应用。”[注]赵敦华:《马克思哲学要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220~221页。对这四种实践的分析,在康德那里,虽然是依据其先天原则来说明,但是的确呈现了主体的认识能动性及实践的各个维度。这些方面马克思是领会并认同的,这在马克思给予德国唯心论的中肯评价中可以得到直接说明。无论是在唯物史观原理阐释时还是在后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都能看到马克思对实践内涵所展开的经验观察和批判性分析。这都说明了康德对马克思的影响的确很深。同时,正如俞吾金教授所说:“尽管马克思哲学在其方法论上更多地受益于黑格尔,但从本体论上看,马克思哲学中的核心概念,如实践、自由、社会生产关系等,却更多地受惠于康德。康德才是通向马克思的桥梁。”[注]俞吾金:《被遮蔽的马克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7页。在他看来,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直接源自对康德“实践理性”概念的批判和改造。社会学家科塞也指出在马克思和康德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而马克思深受这两种学说的影响。他既是法国启蒙运动也是德国启蒙运动的继承者。不过,德国传统的影响也许更深刻一些,正如在他的异化概念中所表明的那样。”[注]科塞:《社会思想名家》,石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63页。科塞认为,康德的社会冲突论对马克思有着直接影响,这一观点对于我们分析马克思道德概念的内涵极有价值。日本学者柄谷行人认为,马克思和康德思想之间有着很大关联度,“对于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乃是康德的绝对命令即实践(道德)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他终生没有改变”[注]柄谷行人:《跨越性批判——康德与马克思》,赵京华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第7页。。同样,对于这种关联,赵敦华教授也认为:“马克思的政治洞察力在于发现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不只是纯粹理性的思辨和推论,而是回应政治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实践、经验的、实用的理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阐发了康德的启蒙观。”[注]赵敦华:《马克思哲学要义》,第24~25页。可见,我们在阐释马克思道德思想时,不能置康德于不顾,因为上述种种,都提示这种关联的重要性。
对于涂尔干和康德道德思想的关联,理论界一直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涂尔干对道德的理解保留了浓厚的康德思想的痕迹。从其思想来源上说,涂尔干受新康德主义者勒努维耶影响很大。需要强调的是,在法国知识界,康德思想中首先被接受的是道德理论。正是勒努维耶在法国学术界对康德思想做了很多翻译介绍的工作。“康德学说首先引起处于法国革命时期的法国人的注意是源于把康德作为道德哲学家。”[注]Warren Schmaus, Rethinking Durkheim and His Tra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57.可见,涂尔干的确受到康德主义学术传统的影响。可以说,涂尔干正是通过对康德道德学说的回应来建构他的实证道德范式的,其意图恰是想通过改造康德的道德原则来使这一原则服务于社会转型中的道德建构,以此为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提供道德理论支撑。没有对康德道德学说的吸收,涂尔干的实证道德建构方案是很难成立的。对康德道德思想的分析是我们走进涂尔干道德思想的前提,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理解涂尔干的实证道德与康德道德学说的关系,也能更好地阐释涂尔干的道德建构路径。
以上指出马克思、涂尔干和康德之间的关联性是必要的,这不仅有利于剖析马克思和涂尔干各自的道德思想,也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两人康德道德思想批判的比较。在下文的研究中,我们就将在本体论和社会认知方法论两个层面上比较马克思与涂尔干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批判性继承与阐发的范式差异。因为,在社会哲学的视野中,对任何一个问题的探讨都势必会涉及本体论的维度,这一维度是一种前提性的维度,我们在此首先辨明这一前提及其相应的方法论特征,对其他问题的展开及探讨,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虚假性道德意识和道德事实:马克思和涂尔干道德阐释的本体论差异
马克思和涂尔干道德阐释的差异,尤其是其中所体现的本体论的差异,是通过对康德思想的批判性阐释来完成的。在这种批判中,马克思和涂尔干不仅指出了康德道德思想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还基于不同的理论侧重点来发展各自的道德理论。马克思重在强调道德意识的虚假性以及道德的感性而非理性的本体论基础。而涂尔干是立足于道德事实概念来建构其实证道德社会理论,这里的事实是被理性建构出来的事实。可以说,从马克思和涂尔干道德阐释的本体论基础来看,他们对康德思想的批判性消化,的确呈现出本质的差别。
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论述道德思想,甚至他也无意建构自己的道德哲学,但是,马克思对康德道德思想的分析、继承和批判,是存在于他的思想建构进程中的。事实上,正是借助对康德道德思想的分析这一重要环节,马克思才为道德找到真正的存在论基础,也正是借助这一新唯物主义本体论视野,马克思才进一步推进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现象及其背后机制的观察、剖析和批判。我们认为,马克思对道德的批判及对其背后的资本主义语境的挖掘所呈现出来的见解是卓越的。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康德的实践概念,赋予了实践感性活动的真正内涵。在对康德道德思想的批判中,马克思有这么一段话:“当时,政治上已经获得解放的英国资产阶级实现了工业革命并在政治上控制了印度,在商业上控制了世界各地;而软弱无力的德国市民只产生了‘善良意志’。康德以单纯的‘善良意志’自慰,哪怕这种善良意志毫无效果也心安理得,他把这种善良意志的实现、它与个人的需要和欲望之间的协调都推到彼岸。”[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11~112页。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他认为康德道德思想所依托的实践理性有所不足。康德没有看到实践理性的物质生产及其感性活动的本源。因为在康德那里,道德是建立在“人这种自由的存在者的概念之上的,人这种存在者又正因为自由而通过自己的理性使自己受无条件的法则制约……借助纯粹的实践理性,道德是自给自足的”[注]《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页。。按照马克思的思路,问题就在这里,因为实践理性是摆脱了经验要素的先验理性法则,这样的法则在经验实践上是软弱无力的,理由就在于实践理性自身的局限,“实践原理作为法则,独立于规定任性的一切经验性条件……道德概念和道德发展的起源就在于这种纯粹意志”[注]《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28页。。
按照上述康德的思路,人一方面是自由的,另一方面又是服从必然性的。那么,如果仅仅服从纯粹的必然性,人则是不能自由行动的。也就是说,经验现实的人和作为仅仅服从必然性的人就一定会发生根本的冲突。在康德那里,道德行为仅仅被绝对命令所支配,这样的道德行为的可行性并不是充分的。事实上,这种先验式的理解,是存在问题的。在马克思看来,道德理解及道德建构,都需要从本体的感性的物质生产活动中得到根本性解答。康德忽视了这一基础,“由于康德的小资产者,包括其代表人物康德在内,害怕法国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实践方式,因而他们竭力把法国资产阶级的血淋淋的革命‘实践’转化为德国小资产阶级的软弱无力的‘实践理性’”[注]俞吾金:《被遮蔽的马克思》,第58页。。这里,马克思指认出康德的问题。而马克思对康德的分析的进一步推进,使得他自己的批判走向深处,形成在新实践唯物主义视角下的一种批判性阐释路向。这种路向凸显了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道德的本体论基础在于感性物质生产关系及其活动。道德在马克思那里是作为社会意识呈现出来,这种社会意识不仅关涉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而且还关涉一系列实体化、制度化的道德组织和道德规范制度。马克思认为,道德有其本体论基础,这一基础在于物质生产关系及其活动,在于社会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页。社会存在决定道德生活,这一活动的特质是感性对象性关系。此感性不同于费尔巴哈的直观的被动的感性,不是生理学意义上的肉体感性,也不同于黑格尔的纯粹思辨能力和精神客体。马克思所认为的道德基础在于感性的、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这活动是感性的、经验的、对象性的活动,不是非理性意义上的人的活动。这种活动兼有社会性和历史性,故而道德系统也具有社会性和历史性。马克思对康德道德概念的批判,理由也就奠基在道德的感性起源这一关节上。马克思认为,康德先验道德的实践效果在现实中会大打折扣。只有在新的存在论基础上,才能言明道德的感性基础这一特质,才能言明道德实践展开的各种表征都只是在具体时空中现实的个人的感性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此“感性活动深刻表达了感性和历史的一致性,而这也正是马克思的新本体论思想的基本原理”[注]王德峰:《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意义》,《学习与探索》2004年第1期。。在马克思这里,道德并非源于先验法则,而只是源于感性实践,且这种实践是本体论维度上的,“马克思始终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谈论实践的。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中,本体论维度是根本的,认识论维度则是植根于本体论维度的”[注]俞吾金:《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实践概念——兼答杨学功先生》,《哲学研究》2002年第11期。。我们对道德的追问,在马克思这里,需要从本体的实践维度进行,也只有在此维度中,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道德批判的本体论高度及其视野。
第二,道德异化和市民社会的生成具有密切关联。在马克思的理解中,道德现象有着经验实证的支撑,道德来自现实生活。道德现象必须置于社会现实的结构和语境中加以观察、描述和分析。马克思对道德现象的分析和对异化的描述是一致的。马克思对西方社会异化现象的描述,指向的是人的异化,也指向的是人的道德生命的异化。马克思的结论是,道德生活中道德异化已经成为经验现实。而搞清楚道德异化问题则需要研究市民社会,这样的思路,在马克思那里标示着一种转变,即从哲学批判到市民社会的发现和批判。可以说,马克思对道德所做的批判和马克思展开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具有一致性。实际上,在马克思思想的形成过程中,他对异化问题的思考一直没有中断,即使在马克思中晚期写作《资本论》及其手稿时,他也对道德异化进行了更深入的阐释,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这种关系在这里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而这种说明之透彻和精辟,只有一个德国人才能做得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0页。。在马克思这里,道德异化服从资本的逻辑,理解资本和劳动的冲突对理解人的生命的冲突和社会阶级的冲突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引导着道德异化问题的克服和解决。同时,在马克思看来,需要从市民社会本身的分裂中去寻找对道德异化的克服。马克思对道德异化的语境分析是有明确指认的,从马克思的视角来看,道德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征为享乐主义,即资本家在理论上对自己严格要求,但实质上在社会生活中却采取了穷奢极侈的方式。马克思对道德异化的讨论,揭示了道德异化和资本逻辑的关系,表明道德异化和市民社会及其社会结构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道德问题的解决,也能从马克思的理路中找到线索。在马克思那里,道德异化的解决需要从超越资本对感性劳动及感性生命的强制中找到现实的道路,这样的道路也只能从一种基于现实的普遍交往和交换关系中去理解,也只有从人与人之间感性经验的展开过程本身去阐发才是一条合理的路径。需要指明的是,马克思对道德的分析和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联系在一起的。
第三,资本主义道德现象的背后机制是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辩证运动。在马克思那里,道德的本体论基础在于感性实践及其物质生活, 在特定的语境中,道德系统具有虚假性,其虽具有独立性外观,但是,因为道德所处的是变量位置,所以对道德系统的分析,需要追根溯源去寻找社会结构中的动力因。对马克思而言,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批判,需要从道德现象背后的社会辩证运动机制,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着手。以此为基础,再从这种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中去评价道德的真正意义。在马克思那里,道德标准不是作为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对历史变迁的分析需要从社会基本矛盾处开始。扬弃虚假性道德的路径在于共产主义的实践和理论自觉。也就是说,马克思所理解的道德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而虚假性道德的消亡也要诉诸一个现实的经验的实践过程。这一理路在马克思那里仍是要借助对社会存在的理解来阐释,社会存在对社会结构的建构及对其矛盾的阐释是在本体论维度上展开的。在马克思这里,社会存在是指向物质生活生产领域的,换句话说,它是直接面对感性生活实践的,这一点和海德格尔哲学中对生活的强调有类似之处。“存在只有从生活出发,才能保证其‘非理论’的特征;而生活只有根据其存在特征加以考察,才能成为本真的生活。”[注]王宏健:《在“实际生活”与“存在意义”之间——论海德格尔早期弗莱堡讲课中的两条内在线索》,《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因此,道德的异化一定不能离开资本主义的“存在”来谈。扬弃资本主宰下的道德,就需要通过共产主义革命实现对私有制的颠覆。而这样的展开过程是需要一系列条件的,共产主义正是这一过程在历史的经验的展开中得到实现的条件。不过这是“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27页。。即共产主义社会对资本主义道德及以往异化道德的超越和扬弃,需要从现实的经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生成和发展中得到现实的支撑。
比对之下,涂尔干对康德思想的批判性继承更为直接。涂尔干对康德的批判与马克思有类似的地方。涂尔干看到康德道德概念的先验特性,他认为,这种道德的先验特征有其合理性,也有问题。而涂尔干所处的正是社会学学科为自己正名的时代,涂尔干试图通过对康德道德遗产的吸取和批判性推进,来推动社会学的现代化和系统化,同时也通过道德建构为法兰西共和国提供道德理论支撑。
涂尔干首先做的是批判社会学研究路向上的观念论特征。在他看来,以往的道德学说,“实际上,可以说没有一个体系不是把道德看作是内含道德的一切能力的初始观念的简单发展的”。这样,涂尔干的判断是,“通常伦理学所提出的问题,就不是与物有关,而是与观念有关了……但他们倾心思考的依然是基本观念”[注]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43~44页。。而且他还指出这种路向的根本不足:“如果我们不明白我们有史以来所实践的道德是靠某种理论观念来维持的,那么我们就感觉不到痛苦”[注]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366~367页。。涂尔干认为,要想为道德提供真正的基础,一定要批判并超越以往的理解路径,并且既要吸取以往道德遗产的合理因素,又要对其加以重新建构才行。而且这也是当时涂尔干所生活的时代亟须解决的问题,即“压倒一切的紧迫任务,就是拯救我们的道德遗产;一旦道德遗产保住了,我们就会看到它终将繁荣昌盛起来”[注]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汲喆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14页。。因此,确立新的道德就需要对旧有的道德遗产加以重估。
涂尔干认同康德道德思想,并将其视为进行社会道德整合的思想资源。涂尔干还看到,“没有人会比康德更为强调道德和法的超个人性质”[注]涂尔干:《乱伦禁忌及其起源》,第204页。,他认为,正是康德强调道德的超个人性质,这恰恰保证了道德可以作为一种外部的强制力,类似于康德的绝对命令,在一定程度上对当下经验生活中的个体施加约束力。“道德规范被赋予了特殊的权威,正因为这些规范令行禁止,所以人们必须服从它们。”[注]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渠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8页。在涂尔干看来,康德的思路能够破除功利主义和个人主义对道德的阐释。但是,涂尔干也指出,康德学说因为这种先验性带来的实践效果上的无力导致其沦为一种绝对的抽象理论。于是问题进一步收拢为,先验的普遍的原则如何能切入实践经验性生活?这是康德理论的薄弱处。涂尔干认为,康德的绝对道德律令是不太可能的,“康德认为‘因为它是道德律令所以我们必须尊敬道德律令’,这样的观点是无用的,仅仅有这个理由是不够的,而如果人们想避免违背道德律令,人们就必须在紧要关头对道德律令存有兴趣。像康德一样行为就是让我们没有理性地去行为,因此,绝对的道德命令是不可能的”[注]Emile Durkheim, Dukheim’s Philosophy Lectures, ed. and trans. by Neil Gros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 241.。先验原则如何能够保证经验的个体遵守道德法则并向善,这是康德的问题,也是涂尔干试图解决的问题。
在批判康德的基础上,涂尔干提出了道德的“可求性”及道德事实概念。“道德是箴言和行为规范的集合体。”道德由不同的两个层面构成,一是具有外在约束性的客观道德,一是道德的主观形式,二者合为道德。涂尔干认为,如果道德如康德所说,仅仅从属于先验形式,那道德落实在社会群体上就会出现实践困境。涂尔干批判地延续了康德的思路,强调道德义务以保留道德的先验性,同时提出道德“可求性”概念。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我们不会只因为命令所至,就去执行一个在任何方面对我们毫无意义的行为……所以,道德不仅必须是强制性的,也必须是可求的和被求的,可求性便是所有道德行为的第二特征。”并且他还指出:“在道德的可求性中,我们可以发现义务的某些性质。即使这种行动内容确实引起我们的兴趣,倘若我们不尽力而为,不自我约束,这种性质也不会得到实现。”通过这一概念,涂尔干试图打通道德原则和经验生活的真正关联。他力争通过可求性分析来让先验法则和经验原则共同构建道德:“我们应该强调可求性和义务这两个特征,但这并不等于说必须否认其他特征的存在。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想说明所有道德行为都具有这两种特征,尽管两者会以不同的比例结合起来。”[注]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第45页、48页、38页、39页。也就是说,道德行为总是和发展个体的个性的目标结合在一起的,这样的道德建构才具有强烈的实践可能。
更进一步,涂尔干提出道德乃是一种社会事实,道德理想要通过社会的整合和社会的发展来树立和实现。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作为整体具有个体不具有的特征,正是社会成就人,“对个人来说,社会怎样成为可求的,倘若没有社会,也就不会有个人,如果个人否认了社会,也就等于否认了自身”。道德不仅是一种社会事实,也是具有功能的机制作用。“社会也构成了道德权威,这种权威通过在某些对它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律条中呈现自身,为它们赋予了强制性的特征。”社会的强制性会传导到道德的强制性层面,因为道德事实本质上是社会事实,社会是道德事实的土壤。涂尔干在这里强调社会和道德的关系,主要是为了指出道德理想只有在社会维度里才有可能实现,在这个意义上,涂尔干弱化了道德的先验维度,认为对道德事实及道德理想的分析都需要从社会事实出发。所以涂尔干才说:“理想本质上是动态的,因为它们背后的是强有力的集体力。”这种集体力就集中体现在社会中。故而涂尔干指出,“社会是一切道德活动的目的……社会决不只是一种物质力,它也是一种道德力。社会在身体上、物质上和道德上都凌驾于我们”[注]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第40页、101页、58页。。个人的自由和道德诉求是通过社会来达成的。可以说,涂尔干的道德“可求性”分析和道德事实概念,是对康德先验道德批判的推进。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康德的思想是马克思和涂尔干道德思想的重要理论来源。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涂尔干都指出康德道德概念的先验性问题,并指出道德的真正基础不能依据先验原则来设定。只是马克思和涂尔干对康德的分析和批判基于的是两人各自的理论范式,因而他们给出的阐释角度是有范式差异的,这种差异首先体现在本体论层面。对马克思而言,道德意识不具有独立性外观,处于资本主义境遇下的道德异化现象是让人担忧的,但马克思并没有因为道德异化乃至人的生命本身的严重异化就停止对道德的历史性的观察,这种对历史性的强调,构成马克思道德批判的重要特点。马克思不仅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现状,也指出这种道德异化对于人类发展史的意义,并从一种历史辩证法的角度去发现扬弃道德异化的现实性和可能性。而且马克思对道德意识的虚假性本质揭示得十分清晰,他更多的是从一种社会结构及社会基本动力机制的层面去分析的,这种分析是深刻的。而涂尔干更多的是从他的社会学认知方法论的角度来展开对道德问题的分析。从本体论的维度看,这样的分析是通过将道德视为“社会事实”来展开的,而对涂尔干而言,“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力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注]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34页。。在涂尔干的整个思想中,社会理论的建构就是要从这一“社会事实”出发,这是他早年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为自己的社会理论研究奠定的根本法则。
马克思和涂尔干在道德问题上所展现出来的本体论视野是有差异的。在马克思那里,道德指向作为上层意识的道德观念及其支撑系统,其本体论基础在于感性实践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本身。对涂尔干而言,道德是作为社会认识起点的社会道德事实,这种事实是作为外在的对个人有强制性的行为方式来呈现的。马克思的道德本体是感性活动,是超越理性主义的,而涂尔干的道德本体是命题建构出来的道德事实,是理性主义的。如涂尔干自己所说:“道德科学就像我所理解的那样,是理性针对同样的目的更为有条不紊的运用。”[注]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第70页。如此可见,两人在本体论维度上的确显示着不同的主张和理论特点。
三、道德建构路径的差异:道德批判性建构和实证道德建构的区分
如果说,以上的比较更多的是从哲学本体论的视角展开的话,那么从社会哲学的方法论层面,我们也能看到马克思和涂尔干的范式差异。事实上,马克思的道德批判及其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虚假性的揭示深入人心。马克思的道德建构更多的是借助他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的批判来呈现的,这种批判不仅凸显了道德的本体来源,而且还立足资本主义社会语境,表明了道德扬弃的现实路径及其条件。但是仍有一些学者质疑马克思,认为马克思如此批判道德,故而是反对道德的,如有人认为:“马克思是一位道德批判者或反对者,他不仅批判或反对虚假的道德信念,而且批判和反对全部道德”[注]转引自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道德、意识形态与历史唯物主义》,李义天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03页。。加上事实上马克思没有对道德有过集中的论述,那么到底马克思对道德的批判是在什么意义上来谈的?本文在此阐释马克思道德批判理论和涂尔干道德理论之间的差别,就有必要对这一疑问做出回应。由而问题集中到:马克思是否需要一种道德理论?如果马克思有建构自己的道德主张,又当如何阐释这一主张?
马克思的道德批判,是萌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中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道德及其社会生活的批判和谴责,是基于道德和意识形态的一致性来展开的。马克思明确指出此种道德遮蔽着真实的社会权力关系与群众的诉求,其本质是虚假的。马克思所展开的道德批判也就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这样的批判是以人类的解放为根本目标。虽然马克思的道德批判更多的是从道德作为虚假的意识形态角度来着手,但是,马克思并不是反对一切道德。
理由在于:其一,马克思批判道德,但是马克思没有颠覆一切道德。即使道德的基础在感性活动中,但是从功能上来说,对社会人群起到规范引导和制约作用的道德机制并没有被消除。马克思也没有排斥道德机制所具有的社会效应。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文明,在肯定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时,也连带着肯定了资本主义道德的历史意义。马克思对道德有一个客观态度,他肯定道德的功能和作用。至于道德的批判,我们需要对此进行现象学的褫夺,只有看到真正的道德基础在于感性活动,才能穿透道德的独立性外观,才能对资本主义情景中的道德异化和道德现象做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读,才能看到马克思真正开启的哲学革命,在这一革命中,马克思的道德批判才能显出他应有的理论视野来。其二,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道德批判和社会革命内在相连,要想政治革命和人类革命保持一致,那么,作为革命主体的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就需要受到关注。而在无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发动革命的过程中,工人的道德认同和道德团结不仅是理论需要,更是实践需要。道德批判,要求理论既能穿透资本主义社会道德的本质,又能在一种超越的意义上重建道德,在这个层面上,工人之间的道德团结和道德教育是实践内在的需要。而马克思又直接参与工人运动的指导工作,对道德团结的价值持有肯定。其三,在未来社会中道德也应该继续发挥作用。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论述集中体现在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论述上。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统治消失,国家消失,但是,矛盾和冲突依然会存在,道德作为处理冲突的基本方式,会持续存在下去。基于以上分析,马克思并不是道德上的虚无主义者。历史唯物主义也没有瓦解道德。事实上,马克思对道德的批判和阐释,更多的是在宏观社会结构这一层面来讲的,这一主题后来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探讨。
涂尔干和马克思的路径有很大的不同,涂尔干的道德理论新建构是在实证道德路径上的推进,实证道德理想要想在社会中生成,必须借助具体的举措才能实现,这样的路径在涂尔干那里被表达为建构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路径。因为,在他看来,道德事实指向社会生活本身,道德理想就在社会中。“社会是由能够通过个人得到实现的各种观念、信仰和情感组成的组合体。这些观念中的首要观念就是道德理想,这也是其最主要的存在理由。”[注]涂尔干:《社会学与哲学》,第63页。涂尔干认为,道德科学是理性的运用。要想建构实证道德并进行有效的道德整合,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建构与普及势在必行。在涂尔干看来,这两项是确立世俗道德秩序规范性的基本途径,基于这样的路径才有机会建构具有规范性意义的、系统化的道德体系。他认为道德是人们创造的,而且道德可以通过通俗教育得到合理的传授,进而道德作为一系列行为规范和实践规范就可以被理解和遵守。在他那里,道德是理性法则和行为规范的统一,是“强制性”和“可求性”的统一。这样的统一其实意味着传统道德的世俗化要求。道德不能仅仅停留于“星空”,道德要成为人们行为的法则并实现社会整合的目的。在他看来,职业群体及具有行为规范意义的职业道德伦理是保证组织社会稳定存在的关键要素。“只有在每个器官功能事先已经具备了发达的规范系统的情况下,组织社会才能得以存在。在劳动分工的同时,应该制定好许多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注]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260页。作为社会共同精神,职业伦理道德来源于社会。而涂尔干认为,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只存在着非常初级的职业伦理,甚至并没有真正的职业伦理。工业社会的危机部分源于没有明确的道德规定,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器官其他部分的功能受到经济功能的压制而逐步衰败。生活已经被压缩到几乎只剩下单一的经济维度,大量的个体生活都已经被纳入工业和商业领域,而整个社会的道德功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会导致整个社会道德堕落,这是危险的。涂尔干认为,必须保持有一种让我们时刻感受到道德的社会环境,这样的环境不能是抽象的,一定是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能够担负此功能的一定是职业群体及职业道德,因为职业群体及职业伦理能够通过责任感和义务感把人们拉到道德生活中来。涂尔干认为经济生活必须受到规定,其界限需要被明确,因此法人团体的建构及职业道德伦理的强调都是亟须的。
涂尔干还进一步认为要建构基于公平契约关系的公民道德。这种公民道德是以公平契约为基础,公平契约是一种新型契约形式。在他看来,人的权利不是先天的,而源于物的神圣性,而物之所以具有神圣性,是因为物是社会集体的象征体现。社会集体作为一种道德整体,充满着神圣性,人被给予这种神圣性,就体现在财产等众多形式的“物”上。在涂尔干看来,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契约,都从作为集体表征的物的神圣性那里得到理解,“凡是契约存在的地方,都必须服从一种支配力量,这种力量只属于社会,绝不属于个人”[注]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169页。。物是社会中的物,其之所以具有神圣性,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社会的崇拜,也就是对社会集体表征的崇拜,这种崇拜落实到制度方面,就产生了物权契约,而物权契约只是物的让渡,对个体的约束力不大,故而物权契约要经过合意契约发展为公平契约。“合意契约(通过交互的合意达成的契约)可以说是物权契约和仪式性的口头契约在发展过程中的聚集点和顶点。”同时,涂尔干指出,“一种新的契约形式也开始从合意契约中产生了。这就是公民契约,既是客观的,也是公平的”[注]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6页、166页。。在涂尔干看来,公平契约更应该凸显的是道德的、诚信的、善的约束力以让个体接受。涂尔干试图去建立一种基于公平契约关系的道德,故而其强调公民道德建设,而公民道德建设一定是和国家社会改革以及公平契约的实现情况直接相关。只有建立公平契约关系,社会生活上的冲突以及社会矛盾才能被消除,个体对国家社会的纽带关系才是健康的、和谐的,而非冲突的、松散的。“我们的最高理想则在于建立一种更加平等的社会关系,保证所有具有社会效用的力量得到自由发展。”[注]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345页。在涂尔干的整体视野中,实证道德的建构,要依托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建设来完成,这两个方式被涂尔干认为是道德理性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径。并且,他还十分重视道德教育的世俗化方法。因为在他看来,道德一定要落实到经验生活中,而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可以通过具体的可执行的步骤和举措来完成,这也即是理性原则的经验化过程。同时,他认为,道德教育的三个层面十分重要,“道德的首要要素:纪律精神……道德的次要要素:对群体的依恋……道德前两个要素的结论,第三个要求:自主或自决”。这些道德教育的精神内涵,需要通过学校的施教,让学生们领会并自觉践行。这样的方式,在涂尔干看来,就是理解并整合时代精神的重要步骤。“在儿童身上形成一种使自己依恋于群体的潜力,依然是不够的。我们必须通过有效的训练去激发这种活力;因为只有这样,它才能得以形成,才能逐渐得到强化。总之,要逐步拓宽儿童意识的范围,把儿童属于和将要属于的社会群体的观念融入其中。”[注]涂尔干:《道德教育》,陈光金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页、168页。涂尔干非常强调社会教育对儿童社会人格塑造的意义,尤其是对儿童理智发展的积极意义。这一点,涂尔干和卢梭有类似之处。“在卢梭看来,理性不是上帝的礼物,理性思考需要漫长的培养过程,并且,理性源自直接的经验感觉而非先天公理。基于此,卢梭将‘教育’视为获得理性的法门,认为应当教育公民独立而理性地思考自身乃至国家之幸福和自由。”[注]李志龙:《自然人如何成为社会公民?——以卢梭自然教育思想中的“感受力”问题为中心》,《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对卢梭而言,自然教育不能取代社会教育及公共教育,对涂尔干而言,更是如此。涂尔干认为,包括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在内的道德教育会为道德整合及民族精神的塑造奠定基础。
总体来看,无论是道德事实还是职业道德的提出,涂尔干的思想原则仍是启蒙理性原则,如其所强调的那样:“认真说来,无论是唯物主义者还是唯心主义者,用在我头上都不准确,我唯一能接受的称号是理性主义者。实际上,我的主要目的在于把科学的理性主义扩展到人们的行为中去。”[注]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第3页。虽然涂尔干提倡的实证理性是对启蒙理性的一种反思和调整,但是就本质来说,其仍是从属于理性主义范式。涂尔干的理论试图为法国社会乃至欧洲社会提供理解社会秩序和重建社会道德的现实路径,而实证主义式的职业道德观则为这样的重建提供方案。这种理性重建的道路,和马克思所提倡的通过暴力革命来实现的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诉求,无论在依据的原则上还是现实的路径上,区分都是十分明显的。
四、结 语
马克思和涂尔干对康德道德思想的批判性分析,在一定程度上都推进了道德问题的研究。从所呈现的研究范式来看,两人的思想都是对启蒙的一种反思和批判,只是采取的路径不同,一个是批判理论范式,一个是建构意义上的实证范式。此外,更大的不同还在于,马克思对康德道德思想的批判经过先验理性主义范式到感性实践生成性活动及其关系的一种本体论转向,实现对康德道德理论及其背后的启蒙原则的超越;而涂尔干批判康德先验主义原则,进行实证道德推演,其所用的原则仍是理性原则,虽有时代语境作为阐释背景,但是,其思想本质却是从属于理性主义范式的。故而,从本体论的层面来看,马克思立足于实践唯物主义,其创立的唯物史观及其学说,超越了传统的理性主义原则,也内在地超越了涂尔干的研究范式。
马克思和涂尔干在道德问题上的阐释和分析有一定的学术史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对马克思和涂尔干的比较,能撑开经典社会哲学内部的张力,为社会哲学内部的对话,甚至为社会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对话提供学理路径,因为在经典社会哲学中,涂尔干对马克思的道德思想是有回应的,这种回应首先是把马克思思想理解为经济决定论,一种废除国家,并重组社会结构的愿望,“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重组社会结构的愿望”[注]涂尔干:《孟德斯鸠与卢梭》,李鲁宁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54页。,而道德建构则被认为从属于社会结构中的经济基础。不可否认的是,两人真实地展开过交锋。从涂尔干对马克思思想的拒斥来看,涂尔干只不过用一种强化实证主义的方式来回应马克思的激进政治革命思想。“涂尔干在社会哲学传统中复兴了实证主义,甚至于基于实证主义建构起了‘道德生活科学’——既是对斯密、边沁从个人主义及功利主义展开的道德学说的回应,也是对唯物史观把道德问题观念上层建筑化的批判。”[注]邹诗鹏:《马克思主义史研究的社会哲学视角》,《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马克思和涂尔干在道德问题上的交锋是经典社会哲学内部展开比较研究需要正视的问题。而本文则希望通过本体论及方法论层面的比较,能廓清马克思和涂尔干在批判继承康德道德思想及建构自身道德理论上的根本不同,推进学术史相关问题的理解和清理,以便为马克思、涂尔干之后的现代社会哲学的道德探讨提供一些可能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