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汉学家宋贤德《聊斋志异》全英译本序言系列译文二
2019-03-13任增强
任增强
摘要:美国汉学家宋贤德教授在其《聊斋志异》全英译本的第二篇序言中,着重探讨了狐仙题材故事,认为狐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其中蕴含了蒲松龄的道德教化与社会批判。宋贤德的这一观点为我们全面把握西方汉学界关于《聊斋志异》的评论与界认,提供了重要的认知维度。
关键词:聊斋志异;宋贤德;狐仙;道德教化;社会批判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獻标识码:A
宋贤德教授在本卷共迻译出83篇聊斋故事,其中与狐仙题材有关的,共计29篇,包括《九山王》《红玉》《遵化署狐》《酒友》《灵官》《汾州狐》《焦螟》《贾儿》《董生》《侠女》《娇娜》《巧娘》《狐联》等。据此,宋贤德发现,蒲松龄往往将狐仙活动的背景设置于两个特殊的地点——官员的衙署与书生的书斋,藉狐仙与官员和书生间的互动,以检验后两者的道德品行。由此,在《聊斋志异》的故事中,狐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通过与凡人之间的交往,为现实“建立秩序”,蒲松龄也以此抵抗世俗对鬼怪故事的偏见。蒲松龄笔下的狐仙做出诸种或正或邪的举动,以刺激凡人的反应,虽然作者并未做出明确的评论,但是这些狐仙题材故事中隐含着复杂的道德、哲学和情感方面的内涵。
由宋贤德教授的上述论断,我们也可以说西方汉学界并非仅仅关注聊斋故事的香艳内容或奇异性书写,其中蕴含的道德教化与社会批判,也是汉学家目力之所及的内容。由此,宋贤德的观点对所谓在西方汉学界《聊斋志异》“从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讽世大作,沦为传达扭曲的中国形象的《来自中国书斋的奇异故事》”这样的界认,既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也让我们再次意识到《聊斋志异》在海外的传播与接受并非“铁板一块”,出于不同的文化语境、时代诉求、价值判断、个体差异等诸多因素,情况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这需要学界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各种不同的情况,避免做出全称判断,审慎地给出某些带有全局性意味的结论。故而,当前的重要任务,依然是加强对《聊斋志异》多语种传播与接受的个案研究。
本译序由燕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范若茵 ① 同学译出初稿,后我又反复修订润色,而成此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英美聊斋学研究”(13YJC751046)的成果,同时受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8TB038)。
蒲松龄笔下的狐仙传统:道德寓言与社会批判
译者:范若茵
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志怪叙事书写传统,诸如:某人与他界幽灵的遭遇、精神大师的法术展示、对奇草异兽的描述、气象与地理异象的叙述等等。而所有这些无不出现在蒲松龄的小说中,此外尚有中国传统精神领域常见的神祇,比如阎王,其为面色铁青的地狱之王;观音,其为大慈大悲的菩萨,如同基督教传统里的圣母玛利亚,是救苦救难的形象。《聊斋志异》虽属中国志怪大传统中的一部分,但其中的妖魔鬼怪,对于谙熟西方古怪小说(weird fiction)的读者而言,似乎并不感到陌生。就《聊斋志异》中所塑造的光彩夺目的狐仙形象而言,欧洲民间传说中的列那狐、以及作为狡猾人物的狐狸形象,均为西方读者提供了熟稔的语境。
步《聊斋志异》之后尘,在1789至1791年(18世纪志怪小说风靡一时,由1766年《聊斋志异》首次刊刻可见一斑)这一期间,出现了由纪昀所创作的一部志怪故事集《阅微草堂笔记》。其中狐仙被描述为与道士和仙人一样,追求长生不老。狐仙的修道,类似于书生寒窗苦读以求取功名。而有的狐仙则魅惑采补,吸取男子阳精(sexual essence),此虽为修炼升仙之捷径,但在纪昀看来,因伤人害命,有悖天界纲纪,终是功亏一篑。故而,狐仙的行为也要受到包括阎王在内的冥界判官的问讯。另外,狐仙在与凡人的交往中,恪守着某些特定的规范:“狐狸为凡间男子延续血脉,但不能诞下狐种”;“狐狸的淫亵是可宽恕的”;“道行浅的狐狸终究只是林间野物,而得道的狐仙,则可幻化为人形”。于是,这些魅人而善变的狐狸,为修炼得道,或欺凌掠夺,或乐善好施,为凡人带来灾害或福祉。
本卷所收录的篇目中,29则故事是与狐仙有关的恶作剧,这些故事对蒲松龄而言有一种修辞性的功能(figurative function)。如若我们意识到,蒲松龄为狐仙的活动所设置的孤独的“书斋”(the lonely studies?蛐studio of scholars)与官员的“衙署”(the office of government officials)这两个场景,这一功能则会显而易见——书生正是以科举考试为跳板,而得以金榜题名与平步青云。虽然蒲松龄屡困科场,仕途无望,但却穷其大半生寒窗苦读,志在功名。1680-1711年间,蒲松龄在淄川西铺毕际有家坐馆三十年。这一身份,赋予了其敏锐的观察力,形成了描写书生人生际遇的独特视角,而在蒲松龄坐馆的早些年中,《聊斋志异》的绝大部分故事便以创作完成。这些狐仙的故事不仅用以描述人世与仙界的交接,而且还寓言式地传达了蒲松龄对官场贪污腐败和搜刮民脂民膏现象的无奈,而这些无疑是与一心求取科举功名而相关的。故此,蒲松龄的志怪故事似乎特别具有针对性,这一方面体现为批判了德不配位的官员(结果证明,这些官员易于受到狐仙的攻击,抑或是做出了涉及狐仙的不当决定),另一方面也批判了迫使年轻人“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社会环境,书生们为科考倾注了毕生的时间和心血,因为在当时的文化中,这是其获得社会地位提升的唯一重要机会。
为了让笔下的故事潜移默化地发挥教化作用,蒲松龄借助狐仙的角色以施道德教喻,这显然遵循了公元前四世纪哲学家墨子所创立的原则。墨子为鬼神的存在加以辩护,举例论证说,凡杀不辜者、诸不敬慎祭祀者、请品先不以其请者,鬼神都会来至人间将其诛杀掉。十世纪的高僧永明延寿大师则认为,妖通者,狐狸多变,木石精化,附傍人神,聪慧奇异,“若非法眼精明,难可辩了。是以俗间多信邪伪”(《宗镜录·卷十五》)。蒲松龄将不称职而忝列其位的人置于特定情境中,以迫使其与狐狸互动交流,以此暴露其道德方面的瑕疵,而这往往是由扭曲的个人权益意识所导致的。这些情况确实为当政者展现外交手腕、个人智谋以及实行仁政提供了良机;然而,无法施展这些才华,又成为对赋予其权力的这一制度的某种集体控诉。
《九山王》中,有位李生,家中素饶。狐叟以百金租赁其舍后荒园,全族搬入。李生不由分说,竟“阴怀杀心”,暗布硝硫,放火烧死了整个狐族。幸存的狐叟意识到李生刚愎自用,于是化身南山翁游说其为真命天子,劝其集结山中群盗自立为王。后遭朝廷围剿,山破被擒,李生终遭灭门之祸。蒲松龄在篇后的“异史氏曰”中为狐叟的复仇加以辩护,宣称狐叟不过是巧借李生内心早已存在的“盗根”而已:“彼其杀狐之残,方寸已有盗根,故狐得长其萌而施之报。”还有另外一则与此相类似的、缘起于狐仙的復仇故事,即《红玉》篇(尽管针对的是人对人、而非人对于狐狸所犯下的罪行),最终残暴的宋御史为侠客所杀。
狐仙对这些贪官污吏的惩罚并非总是致命性的,通常不过是以彼之道,还之彼身,抑或当众羞辱而已。在蒲松龄的故事中有一个经常出现的母题,即衙署往往招致寻衅滋事的狐狸,衙署被视为最易滋生腐败之地。① 如在《遵化署狐》篇中,官署中多狐,常祟人,但蒲松龄在故事末尾的“异史氏曰”中却揭橥了其中的道义问题:“狐之祟人,可诛甚矣。然服而舍之亦以全吾仁。”邱公莅任,狐畏公刚烈,允诺三日之内必定搬离。但邱公不容议和,举炮并发,将狐狸所居之楼摧为平地,一举歼灭祟人之狐,但有一只狐狸却侥幸脱逃。后邱公私自克扣军粮,贿赂朝中权贵以求升迁,却被人告发,于是意识到此乃逃狐之报复。而在《潍水狐》中,有一县令因前身为驴,粗俗不堪。其曾阿谀奉承,意欲结交狐仙。最终,蒲松龄谴责其为官暴而无恩,“乃饮?而亦醉者也”,希望读者以故事中的驴为戒,而求齿于狐。
目睹无德才之人竟加官进爵,而居高位者多是碌碌之辈,蒲松龄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此外,书生们数载寒窗苦读,遍览儒家经典和其他思想家的著述,只为汲取智慧做出一篇得意的八股文,面对读书人为科考功名而走的这条独木桥,自身有着赶考和坐馆经历的蒲松龄也不禁心生怜悯。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只有与世家大族联姻或是由朝中大臣举荐,方可有望金榜题名。而没有这些“门路”的穷苦书生只能寄希望于科考,而这也可能意味着无缘结识女性或无钱迎娶。在蒲松龄之前数百年来的志怪小说传统中,狐仙是一个重要的元素,它们经常化身为绝色女子来魅惑男性,而蒲松龄视此为考验书生勇气的机会,设想一位真正有德之人,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艳遇时会如何应对。① 蒲松龄也借此有所暗示,似乎道德品行才应是决定官员任免最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康笑菲(Kang Xiaofei)曾经指出,在中国的民间故事和志怪小说中,狐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从个人、家庭、社会、文化等多重层面划分出象征性对立面(symbolic oppositions)之间的界限。自八至九世纪的唐代以降,人们便援用与狐仙有关的故事来“为其所栖居的世界建立秩序”。在蒲松龄所写的故事中,人与狐之间的交往也恰好是为了“建立秩序”,蒲松龄笔下的狐仙做出诸种或正或邪的举动,以刺激人的反应。虽然蒲松龄并未做出明确的评论,但是这些狐仙题材故事中隐含着道德、哲学和精神方面的启迪。
“仁”的观念,或者说“仁者爱人”是《论语》的核心思想,也是君子必备的行为规范。在蒲松龄的故事中,人对于对方(不论是人抑或狐)的第一反应,是出于“仁”的友好姿态,这样的人便值得信任与敬重,不管其是人抑或是狐。在《酒友》中,车生家中贫寒却喜饮酒,一夜醒来,见有狐狸醉卧榻上。车生将其视为同类,但与之欢饮,而无利用其法术以谋私利的任何想法。后狐仙(其确实也证明自己与人同类,变身为儒冠之俊人)为报答车生的慷慨,为其出谋划策,最后车生富甲一方。这种自发的、惺惺相惜的友谊也同样在《灵官》中也有所体现。道士同狐仙交好,后狐仙提醒其此地将有大劫,道士依言别徙,终幸免于难。那些展现出“仁”之品格的故事人物,最终能够经得住、幸免于恶毒的或不怀好意的狐狸精之魅惑。在《汾州狐》篇中,汾州判朱公所居官署多狐,但其对狐女萌生爱意,待之以礼,二人“如夫妻之好”,之间的关系也展示出“仁”的一面;甚至在太夫人过世后,朱公也携狐女一同归乡奔丧。
蒲松龄在故事中并未单方面地谴责沉溺于狐仙魅惑中的书生或其他个人,因为真正的问题似乎在于,究竟是淫欲还是孤独在驱使着他们的欲求。若是出于孤独,有时书生或其他男子会意识到作为情人的狐仙其自身的价值,而非仅仅耽溺于其性方面的诱惑。《莲香》篇中,书生桑晓与化身为娼妓的莲香、自称为良家女子的李女产生了三角恋情,但桑生仅仅是为了性方面的满足,结果身染沉疴,性命难保。当然其情感最终也升华为真正的爱情,后莲香和李女摒弃两人之间的相互妒忌,各自做出牺牲,合力医好桑晓。而在《婴宁》篇中,秀才王子服的娘子婴宁,是个爱笑的女子,西邻之子隔墙窥视婴宁的美貌,竟然产生了非分之想。婴宁跟好色的西人子玩了一场恶作剧:西人子误将枯木认作婴宁,迫不及待地欲行不轨,却不曾想被藏匿于此的蝎子所蛰,毒发身亡。
在《聊斋志异》中,有的故事原本只是关注狐仙邪恶的一面,读者可以看到其各种恶行,如《焦螟》中董默庵家为狐所扰;《贾儿》中的妇人因狐狸缠身而疯癫;《董生》篇中书生因狐惑而死。然而故事中的这些“反面形象”(negative portraits)总是能对读者起到警示的作用。在《侠女》中,顾生虽博学多才,却因家贫而不能婚,以卖字画为生,与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邻家女子常来家中侍奉顾生的母亲,顾生对其颇有好感,但女子却冷若冰霜。顾生的娈童是个姿容颇美的少年,但后来发现实际上是邪恶的狐仙,而邻女则是一位侠女。少年因无礼于侠女,而被后者所斩杀;侠女则为顾生诞下一子,延续血脉。后顾生卒,此子高中进士,奉祖母以终老。这则故事的含义是:顾生因耽于狐仙所变娈童的姿色,其尽孝道侍奉老母的初衷被完全颠覆了 ① 。
聊斋故事具有复杂的道德指向,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复杂的情感倾向,故事具有明显的悲剧抑或喜剧指归,对于狐仙本身、遭遇狐仙的凡人做出的反应,或则赞美或则谴责。② 狐仙与凡人相识相爱,但其中往往隐含着淡淡的忧伤,最终的结局往往是狐女辞别所钟情之人,了却尘念以修道成仙。如韩瑞亚(Rania Huntington)所指出的,狐仙“在妇德方面,超越了凡间一切女子,但却依然无法成为人”,这一点在志怪小说中普遍存在,特别是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表现得更为明显,由此制造了一种充满悲剧色彩的浪漫爱情:尽管终极的精神诉求在于修道升仙,但为人妻妾的狐仙却竭力证明自己是“人”。在《娇娜》篇中,书生孔雪笠的狐仙娘子松娘,有表妹名作娇娜。孔生的胸间肿痛,娇娜以修炼数年的“红丸”(immortality pill)医好孔生。后鬼物来袭,孔生为救娇娜和狐族一门而殒命,娇娜见孔生为己而死,心急如焚,又以红丸将孔生医活。与此同时,娇娜又得知其丈夫吴郎家亦遭“利喙长爪”的鬼物所害,一门俱没。虽然娇娜和狐族搬去与孔生同住,但娇娜所失去的,却是无法弥补的。也正因如此,激起了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娇娜的牺牲无疑是崇高的,但她却无法因为精神的崇高而走出心灵苦痛的阴影。正如蒲松龄所暗示的,任何人均无法做到这一点。
蒲松龄并非总是义正辞严地传达故事中所蕴含的道德说教,为增加读者阅读的趣味,其在故事中设置了幽默和荒谬的情境。例如在《巧娘》篇中,搢绅之子傅廉虽天资聪慧,但却是天阉,十七岁阴才如蚕,故而无法婚娶得享闺中之乐。他远烦为三娘寄书于华姑,作为回报,华姑让其服下神药,从而变为真正的伟男,最终与女鬼巧娘和狐仙三娘喜结连理,一夫而享二美。蒲松龄有时借故事中狐仙戏谑的语言以抵抗现世的偏见,如《狐联》中,焦生严拒了两位狐女的魅惑,赢得了道德上的胜利;狐联的确涉及淫秽,但是充满了机智的双关语,这又不得不令人对两位狐女甘冒大不韪的精神深表钦佩。蒲松龄有时甚至会以戏谑的口吻出现在故事的叙述中,或为狐仙一辩,以抵制俗世对鬼怪故事的偏见。《聊斋志异》如此形式的教化不需专门注解(exegesis),而且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蒲松龄是最受喜爱的一位关于自然与超自然故事(natural and supernatural tales)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