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视角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三个维度
——基于内蒙古E旗Y社会组织的观察
2019-03-13魏成,王丽
魏 成,王 丽
(南京大学 社会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问题提出
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简称《意见》),《意见》着重强调要“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意见》中明确指出了社区治理的三个参与主体“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2018年,民政部出台的《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提出“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这又再次强调了“社会组织”[注]社会组织是指依法建立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和党委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自愿参与、自我组织、自主管理为基础,具有使命愿景与战略规划、治理领导结构、行政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以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和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的一类组织。参见马庆钰,《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2011年。在社区治理中的关键核心作用。社会组织要想有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和激活创新社区基层治理的模式,单一讨论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是不够的,必须将其放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进行探讨。因此,社会组织如何建构社区空间、如何强化自身资本、如何参与制度条件创建成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亟须探讨的问题。
2013年E旗Y社会组织成立,成为E旗打造多元主体治理社区的先行社会组织,E旗通过对全国社区治理先行地区的经验总结,开展试点模仿,在经过五年快速发展期后以Y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发展面临一系列困境,在此期间E旗先后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三社联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努力解决社区中主体间存在的困境,希望在不断地改变中寻求未来可行之路。本文将E旗Y社会组织作为个案分析对象,运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中的场域、资本与惯习进行分析探讨。从Y社会组织出发,以其与基层政府、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切入点,探寻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可能性路径。
二、文献回顾及概念呈现
探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需要将社会组织放置在特定的空间中进行分析。空间中相对位置是激发社会组织自身能力资本最大化效用的逻辑基础,也是形成空间中不同主体互动规则的前提条件。通过对社会组织能力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现阶段我国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主导的协同治理以及自身功能作用塑造两个方面。
(一)文献回顾:协同与分离的功能塑造
政府治理现代化,即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多主体的共同治理,形成‘一元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治理、交互作用’的基本格局和体系结构,提升主体的治理能力”。[1]本文主要聚焦社会组织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治理能力提升。因此我们要将“社会组织”作为协同治理的主体引入,来梳理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现实位置以及功能建构。
在社会转型期,“共建共治共享”中由于缺乏社会组织作为缓冲器,使得原本普通性矛盾上升为官民之间的矛盾。[2]因此,创新社会治理要立足国情,通过制度创新,以适当形式逐步赋予公众权力,增强对民众需求的回应性。[3]这就需要关注跨部门合作,解决以往在公共服务传递方式中可能出现的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慈善失灵的状况,强调信任与合作,并且在“国家的正式界限以外,保留一片组织化的私人行动空间”。[4][5]
基层政府在与社会组织互动中,政府采取了以“放权”为权力维持下的问题解决方式,一方面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又警惕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后的非预期风险。[6]这显示出社会组织在获得参与机会的同时,也受到自主性侵蚀、承接力不足、公信力下降的困扰。[7]为此政府提高了跨部门管理的能力,管理网络和伙伴关系。[8]使得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生成了一种“工具主义”模式,强调支配、服从和秩序具有价值优先性,社会组织相对于政府来说缺乏自由而平等的主体地位。[9]当两者没有平等主体地位时,争夺资源话语权的竞技场也就无法建构,这就会导致社会组织缺乏与政府对话的专业能力,只能够对于现实环境进行妥协,导致发展困境。[6]换言之,当前社会治理进程中地方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策略更注重吸纳性,[10]而非共谋发展的体制嵌入。[5]
在职能边界中政府掌握大部分治理资源,社会组织表现孱弱,公民参与能力不足,基层治理权责关系失衡。[11]为了改变社区治理中主体之间关系,国内学者借助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AGIL模式阐述了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他们认为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中具有环境适应、目标获取、整合与模式维护这四种功能系统。为此,需要通过加强政府顶层制度设计、创新基层管理体制与促进社区基金会的发展等三条路径实现对社区草根自组织的赋权增能、嵌入性吸纳与持续性保障,以更好地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系统。[12]冯元将行业组织放在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的分析框架下,阐述了行业组织充分发挥“适应”“目标实现”“整合”“模式维护”的功能角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以此维护整个社会系统的稳定与和谐,维持自身系统的动态均衡与发展。[13]林闽钢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分析了社会资本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着重论述了非营利组织合作能力、筹资能力和公信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探讨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发展方向。[14]然而,这样一种功能的整合在实践智慧上显得有些理想。
从以上文献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从政府主导的协同治理到分离的现实表现,再到社会组织功能塑造,我们能够看出,学者对于这些问题从宏观架构到微观实践层面都有了一定的研究。上述的研究内容中我们看到政府将“协同”作为主体间宏观架构的发展模式,但在微观能力塑造上,学者们仅仅是停留在理论上,而没有将主体间的互构性纳入能力塑造之中,因此,本文在布迪厄社会实践理论的视野下,将社会组织置于特定场域中,通过自身资本挖掘,形成主体间运行惯习,在这三个维度下,探讨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
(二)概念呈现:场域、资本与惯习
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中强调了社会实践的三个维度“场域、资本与惯习”。三者的内在逻辑关系,体现在场域是行动主体之间确定的关系网络位置,这其中暗含的是行为主体间权力的博弈,进行自身资本(或权力)对于环境把控程度的较量,而对于场域的掌控程度将会在行动主体的行动过程中形成一定的惯习,这种惯习将形成互动路径。因此,本文尝试借助社会实践理论探寻社会组织在与基层政府、社区居民建构新型互动关系中提升自身能力的可能性。
布迪厄在界定“场域”(Field)概念时所描述的是主体间以关系主义思维方式体现出来的互动,同时强调社会生活的冲突性,场域作为一个包含着潜在和活跃的力量空间,也是一个充满着旨在维护或者改变场域中力量格局的斗争场所,是一个争夺资源话语权的竞技场。[15]这一竞技场中主要包含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协同合作空间以及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的信任互动空间,社会组织作为枢纽在社区空间中通过博弈寻求自身所处的位置、建立对话机制、探寻合作协商模式,将实际与可能并存的社区空间中的主体背后角色所具有的生命力激发出来。
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所扮演的是管理者、运营者和参与者角色。作为本研究中的核心主体,社会组织运营者要具备自身资本足以能够连接基层政府管理者与社区居民参与者,在现实困境中三个主体的互动过程将会形成协商、包容、共享的态势。要想达成此目标就需要布迪厄声称的“资本即为能量”,[16]这种资本我们可以把它解释为主体所具有的自身优势。在布迪厄的理论中包含了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组织运营者所强调的文化资本是“身体化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以及象征性资本。当社会组织运营者有效分析自身,并将资本在当下社区治理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内运行时,可能形成与基层政府领导者、社区居民参与者对话、互动的平衡筹码。也就是说,社会组织运营者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回应参与中以资本确立其符合协同发展的社区空间位置,从而获得话语权。
布迪厄对于“惯习”的阐述就是要建立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倾向系统,这一系统是一些有结构的结构,倾向于作为促结构化的机构发挥作用,是一种集体地协调一致。[17]这一系统包括内在和外在两个层面,内在是行为人自身优势所在以及内部资源运用的灵活性与创造性;外在是行为人作为协同治理的伙伴主体,既能生活于制度之中,又能促使联动主体使制度保持活力、生机和效利,形成有效的社会实践。行为主体要想达到内外在的改变,必须要通过自身的后天优势与努力才能达到既定目标,这也是布迪厄在1977年的文章中强调的,惯习是一种通过后天努力习得的具有动态性的体系,他能够根据特定的环境进行有目的调节,而且使这些惯习产生了与那些环境而非其他环境相一致的所有思想、所有观念及素有行为。[17]社会组织运营者作为行动主体之一,他可以尝试以灵活的“促结构化的结构[注]促结构化的结构是指惯习作为一种结构化的机制,是实践的生产者,为实践的生成提供原则。参见高宣扬,《布迪厄的社会理论》,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调节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
三、问题显现:社会组织的困境分析
在社区治理创新开展的背景下,地区创新举措推陈出新,社会组织也在发展的浪潮中大跨步发展。在实践先行,制度在后的发展中塑造了多样态的地方模式。2013年E旗Y社会组织成立,成为E旗打造多元主体治理社区的先行社会组织,在经过五年快速发展期后,以Y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发展面临主体间在社区空间的博弈、自身资本权力的缺失以及机制僵化与失衡等现实困境。
(一)空间博弈受限
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的今天,社区空间博弈的主体为居民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和社会组织。居委会作为街道办事处(镇)基层延伸的主体,对所在空间的治理呈现出的是行政主体角色,为此居委会必须在所执行政策的领域中控制好、维护好空间结构的稳定性。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服务的多元参与主体,需要在社区空间中探寻多样化、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以发动居民的广泛参与协商作为服务起点,因此社会组织在为自身的发展寻求安身立命的落脚点之时,居委会与社会组织产生了空间的博弈(见图1)。
居委会、社会组织作为社区服务提供的主体。居委会在社区中的功能定位既保持了居民自治性,但更多兼有的是承接街道办事处(镇)基层政府治理社区的行政化职能,在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中基层政府通过平台搭建形成了“精街道、强社区”的改革实践,有效地将居委会嵌入到行政化角色之中,从而以引入社会组织来引导居民参与形成聚合效应。为此,居委会成了政府不同对口部门共同管理基层社区的主要平台,居民调解、公共卫生、治安保卫、公共文化(党建创意执行、服务多元呈现、亲民爱民相助、重点难点倾斜)、未成年人保护等一系列行政化与服务化的工作附着了浓厚的管理气息,这也失去了公共服务的初衷。为此居委会必须要在所执行政策的领域中控制好、维护好空间结构的稳定性。
图1 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空间联动—博弈图
社区中我们作为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居委会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落实街道(镇)中所布置的工作是重点。我们社区作为街道社区创新改革的试点社区,是典型移民中的农村社区转向城镇社区。面临着居民新生活适应融入、低保对象帮扶、儿童教育等问题。旗里在孵化社会组织上成果显著,我们引进了社会组织作为开展创新服务的补充,让社会组织按照我们全年的计划设计相应的活动,我们为其提供空间和居民,完成街道(镇)所部署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在我看来是一种资源和成果共享。(2017-11-2EY007居委会主任)
当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开展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时,Y社会组织运营者强调,居委会往往以行政主体角色出现,严格管理、审核社会组织在社区层面开展的各项活动与政府政策的吻合度,并为社会组织设定社区季度、年度活动计划,以此满足居委会所要完成的上级街道办事处或民政局下发的工作要求,当社会组织发出质疑时,排斥便随之而来。排斥主要是居委会自身想要的创新形式与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理念的活动形式之间的冲突。这就导致了居委会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前期的严格沟通审核,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重复性修正,在实践层面上表现出的就是主体间利益层面的博弈与工作层面的联动。核心的聚焦点就在于服务空间的不足,无法发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势,社会组织必然漂浮于既有的社会体制系统以外,存在排斥与不相容,这种排斥与不相容是一种事先预设,而非事后演化。[18]这主要是在现行的基层管理体制中,并没有为社会组织作为治理性功能要素留有制度空间与位置,而悬浮于现有的基层治理网络之外。[11]因此,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无法形成自主空间中自身资本有的放矢。
(二)挖掘不足导致的资本缺失
在社会治理创新的进程中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发展主要聚焦在专业技术的嵌入性发展上,政府在探索改革中对社会组织的专业化特质抱有了治理手段的创新性和有效性的期待,但在社会组织嵌入社区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未看到专业化实践的预期效果,质疑社会组织专业化活动的有效性随即产生。
我们机构从建立之初,招聘了5名专业社会工作学生,这是我们机构专业化的核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发展资金,我们在社区中从项目的设计到项目的执行以及最后的评估都是按照社会工作专业要求来执行的,我们注重的是内化的专业理念性凸显。在活动的形式上主要是以文娱游戏活动呈现,因此社区和街道(镇)对于我们的活动形式提出过质疑甚至是批评,主要说我们的专业性没能体现出来,只是一些游戏。我们强调专业性是集中在居民的改变和文本的呈现上,现在社区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自身的力量显得有些薄弱,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政府不满意,居民也对我们没什么好感。(2017-11-3EY005社会组织工作者)
Y社会组织强调,在其进入社区后,发现基层政府与居委会通过一年来与社会组织的磨合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社会组织运行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后,就开始自己培育社会组织,新培育的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中过分强调专业化服务手段,而真正提供服务的人员却是专业化、技术化程度不高的非专业人士。因此,居民对于专业夸大的社会组织服务参与日益不满,并产生排斥化。这导致社会组织不能以其在治理中的创新价值来回应政府与居民对其功能的预期。其核心就在于社会组织对于自身优势挖掘不足导致了资本能量的缺失。
社会组织在自身定位、专业化服务与管理中着重聚焦在“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和有效的惩罚、权威关系以及有目的性的组织”等五个方面,而这五方面的制约主体又是源于政府,他们忽视了自身本应呈现的文化品牌、资源网络、经济链接资本等主要内容,这也是其陷入发展困境的重要原因。
Y社会组织运营者强调,在2016年以前自身资源优势没办法呈现,现阶段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来发展自己,虽然现在我们引进了基金会,但基金会归属于政府教育部门,这在资金申请和使用上面临了很大的困难。我们在前期开展服务时主要依托居委会宣传信息,就是自上而下的通知,这也使得我们被居民看作是政府的传话筒,参与度和积极性都不高。我们自身拥有的创意性项目都没机会呈现出来,主要原因是机构工作人员缺乏经验,没能将政策与专业策划结合起来,在做项目时屈从结项要求,只能配合运行,以此确保项目顺利结项,并再次获得政府支持。(2017-11-3EY001社会组织运营者)
可以看出,当前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运行中没有明确的自我期望,盲从的将回应政府需求当成义务履行,使得自身在自主性上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非对等性。信息传递中主要以单线条形式呈现,没能形成有效的回路;而对于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时,基层社区治理模式正处在传统公共行政管理时期向新管理主义时期过度,社会组织没能在制度建立中发挥参与、倡导的主体角色,仅仅是在政府单方制定的奖惩制度的现有规则之中盲目运行;在权威关系中,社会组织的运行是自身探索式运行和标杆模仿式运行,因此在处理主体自主式运行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政府主导下的强关系。而社区居民在整个社会组织项目运行中,虽被看作主体的核心参与者,但自主选择性的缺失成为被参与;由于社会组织在整个社区治理发展中均处于起步阶段,自身缺乏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社会组织发展的核心利益点在于政府给予的资金帮扶与公民的参与规模,而获得政府本身用于公民服务提升的资金红利维持基本运行,反而成了组织的既有目的。由于社会组织挖掘不足而导致的资本缺失,实则是社会组织关注点的错位。
(三)互动机制僵化
在社区治理改革过程中,政府通过建立竞争性购买机制,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空间的主体性服务推手作用。但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层面,政府对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进行项目限制、人群限制以及制度筛选,基层政府权力随即渗透进社会组织服务的空间场域。[20]在运行的评估层面,政府设定服务目标的量化指标,受益对象接受服务的效度标准,服务实施周期的影响力指数,使基层政府强化了在专业服务中的权力把控,也可以称之为对社会组织的监控与监督。
机构在获得项目时政府的发包有单一发包,也有竞争性谈判,形式是多样的。项目评审主要是政府人员,竞争性条件是政府制定,没有第三方机构承接。承接机构的类型,在2016年以前非社区培育的社会组织较多,近一年社区培育的社会组织相对较多。机构的结项材料中,评估材料的2/3是受益对象确认书,主要强调受益对象人数,而非项目执行后的效度评估,人数的多少成了评估中的重要考核指标,也成了社会组织向政府交差的具体形式。(2017-11-3EY002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
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只强调自身的存活发展,没能将自身专业优势,专业化建议传递给给政府,因此,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在推进社会治理中表现出了角色边界的模糊,在竞争性谈判中表现出“模糊发包”转移服务职能的“政社不分”“以政干社”“专业失真”的景象。政府与社会组织所建立的权力关系呈现出了垂直管理的“下属单位”,形成依附寄生关系。
政府在社会服务外包中掌握了市场准入权,社会组织作为项目竞标者、服务提供者就必须经过政府的许可,才能进入公共性服务市场。竞争性谈判机制的建立,本想凸显政府公平、公正、公开获取协同治理主体的机制,创造行政亮点、服务社区居民。但一些基层政府通过自身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凸显“行政亮点”将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给自己下设或培育的社会组织,他们以庞大的规模化体系参与政府购买,也就压缩了更多社会组织的参与竞争空间,这样政府就掌握了组织配置权,政府通过设置组织资质审核、竞标权限管理、行政审批管理、合同内容协商,将项目发包给既定的社会组织。
Y社会组织认为,现在社区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者,自己建立社会组织,他们强调的是社会组织多元化,或者他们建立小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区平台上打造社会组织群化服务效果,他们的社会组织在资源优势上、政府配合度上有特定的倾向性,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者的角色具有双重性。(2017-11-3EY005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
因此,社会组织在初创期、爬坡期为了拿项目而与政府妥协,政府的标准就是服务的标准,政府的目标就是组织的目标,政府的需求大过居民的需求,竞争中社会组织趋向政府意愿,社会组织原本以社区居民真实需求创意出的服务项目,必然在竞争中失真、失色。政府便成了项目服务竞标、运行、评估中的核心。这影响了公益市场竞争机制,冲击了不同主体互动的规则,降低了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和效率,最终导致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壮大出现瓶颈。政府与社会组织在自身责权力上形成模糊边界,看似在结构框架中前行,实则是无法寻找到公共性发展中的自身定位与服务路径。
四、社会实践视角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三个维度
社会组织如何在创新社区治理中有为?能为?首先,要在政府目标导向和民生导向转型中建构客观现实的互动空间,即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搭建市场协商竞争平台;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搭建社区联动参与平台;社会组织自身搭建自组织资源联动平台。空间的搭建是发挥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互动“有为”的平台。其次,要让社会组织在主体间互动中明确自己所具有的资本,也意味着对所在空间场域的特殊利润“能为”的控制。再次,基于主体间有效的、灵活的自身行动动向建立互动机制,以此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间形成有为、能为的能力提升(见图2)。
图2 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可能性互动探析图
(一)中心驱动平台的场域搭建
社区空间的功能最大化效用在于不同主体在空间中的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以及角色所赋予的职责实施。基层政府、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三者在社区空间位置中的网络关系与构型,就决定了社会组织要在既有的基层政府、社区居民两个主体之间,以自身所拥有的资本进行互动,实则就是在社会现实的行动与结构之间建构自主空间平台,使社会组织实施职责。因此,建立以“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市场协商竞争平台,以“社会组织”自身为平台的微型自组织资源互动平台、以“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 为主体的社区联动参与平台。就是从“关系性”的角度来理解主体的空间位置。[17]三个主体在三个空间位置中必然试图维持其自主性,自主性也恰恰是结构中不言自明的规则,这种制度将会在主体互动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制度化约束。
首先,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作为空间中的行动者构建起市场协商竞争平台。在政府主导下,政府作为区域顶层设计的规划者,通过新社会阶层平台,以开放的姿态邀请和吸纳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参与政策的协商制定。基层政府以政策的宏观责任树立角色,确保建立公平、公正、有序的协商竞争机制,有效的配给自己手中的资源。社会组织作为市场协商竞争平台的另一个主体,社会组织要以自身专业化技能以及科学方法转化再生产的能力,透过政府宏观把控,通过新社会阶层的协商平台积极发挥倡导作用,拓展表达性空间,同时社会组织可以将服务社区居民需求的供给方案作为表达载体,自主与政府所掌握的经济资本进行参与对接,从而在市场协商竞争平台上,秉承主体平等、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对话。达到双方各自掌握自身优势资本,遵守不言自明的规则,形成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市场协商竞争平台中的互动实践。政府以此树立机制完善者、机制推动者的角色,最大化地将社会条件——制度,作为市场协商竞争平台公平、公正、有序推进的主导角色。
其次,社会组织搭建以自身为平台的微型自组织资源互动空间。社会组织要立足社区空间,通过对社区空间周边的资源进行有效链接形成以自身为平台的微型社区资源枢纽。有效处理居委会与社会组织间的分工协作,在自身枢纽功能上着力挖掘社区空间中的自组织,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微型社区资源供给平台,达到自组织间资源共享的良性发展模式。社会组织以此完善空间平台的搭建,扮演好社会需求调研员和居民服务倡导员、服务员角色。
再次,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作为空间中的行动者构建起社区联动参与平台。社区居民作为社区主体之一,区域需求服务的受益者,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需求分析、项目设计、项目执行,达到自我需求满足,在自身人力资本的优势上反馈社会组织为其提供需求满足时的契合化效应。社会组织作为社区的另一个主体,要以需求为导向进行服务设计,创立品牌吸纳社区居民参与,通过以社会组织微型社区枢纽平台上特有的资源与专业技能联动居委会,形成社区中社区居民与社会组织间的互动实践。
市场协商竞争平台、社会组织微型资源互动平台以及社区联动参与平台的建构必然是在政府既有的机制中,最大化的发挥自由裁量权。通过这种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网络和构型,将处在不同位置的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三个行动主体以各自拥有的资本进行博弈,达到高效服务。
(二)社会组织自身资本的挖掘
社会组织要想在搭建好的社区空间中,有效的发挥自身作用,联动好基层政府,服务好社区居民,其核心在于自身能量的大小,这种能量包含了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以及象征性资本。
经济资本方面,基层政府管理者与社会组织运营者均占有经济资本,政府经济资本是自身所固有的,也是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关键资本能量。社会组织的经济资本是自身的弱资本能量,经济资本主要源于自身在平台中所寻求到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他者资源,因此两者在经济资本的占有量上存在差异。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与服务社区居民时必然要提升自身经济资本的拥有量,这样才能保障自身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而非寄生于政府,因此最为关键的就是社会组织要有效地链接社区基金会所带来的经济资本,减少依赖,形成自身发展中的经济资源整合治理模式。最终达到社会组织将其提供服务执行效果评价的合理化空间与基层政府在提供购买服务资金两者中的合理化估算,达到经济资源的共享与再造。
文化资本方面: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组织运营者自身所具有的“身体化文化资本”,这种具体的资本是转换个人有机组成的外来财富,这一资本与社会组织运营者关系密切,强调文化创造能力,社会组织运营者自身要将专业化文化技能放在贴切创新型社区服务项目的设计开发、运行效果质量与政策资本投入的数量吻合度上。这样社会组织的项目化服务方案才能转化为专业、独特、有的放矢的社会需求菜单,以此回应承接后所形成的行政亮点,聚拢社区居民参与的热情。因此,社会组织就会形成客观需求形式下自身文化资本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间的回应、参与能力。
社会资本方面:社会组织在其生存发展中,与生俱来的社会关系网建立方面把控着部分资源与财富,社会资源是组织运营者经过有意识的资源连接以及长期与不同主体交往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而非天然生产的赋予物。[15]因此,社会组织运营者作为行动者要提升合作能力,要在自组织平台中链接资源、整合资源、共享资源上扩充自身资源占有容量与其实际上可动员起来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成员的各种资本总容量相协调,构建起资源运作理想社区居民的制度框架,随后通过交换活动而实现自身枢纽位置。[21]
象征性资本方面:是通过无形和看不见的方式,达到比有形和看得见的方式更有效的正当化目标的一种“魔术般”手段和奇特的竞争力量。[15]象征性是在社会组织运营者与社区居民参与者之间互动参与中形成的,社会组织运营者要塑造声望、名誉、信誉资本,以品牌效应和务实服务提升居民参与热情,形成对社会组织提供社会资本的一种反馈,也作为社区居民被象征性资本吸引参与服务的一种渠道。社会组织自身以此形成经济、文化、社会、象征性资本,有机构置于社区空间场域之中。
(三)社会组织“促结构化的结构”惯习生成
社会组织运营者作为行动者之一,作为资本的拥有者,自然决定了社会组织在社区空间维度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因此也就要求社会组织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两个群体间,随着空间的变换,资本效用的不断转换,社会组织必须要具有灵活的战略性。因为现实社区空间处境中的复杂与多变,要求社会组织要在社区空间位置上进行主观调试,既要在原有的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主体间保持政府已制定的结构性机制,即“结构化了的结构[注]结构化了的结构是指惯习源于行动者早期的社会化经历,是结构的产物,为行动者的活动设置了结构性的限制。参见高宣扬,《布迪厄的社会理论》,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年。”,又要在实践逻辑中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将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回应参与放在未被预见和变动不拘的情境下。社会组织运营者才能在社区空间中运用灵活性策略巩固自己、发展自己、克服各种困难,发挥自身承上启下的资本力量。
灵活性所强调的正是社会组织既要生活在制度之中,又要保持制度的活力、生机和效利,以自身所拥有的较难进行交换的文化资本形态,作为社会组织在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之间以灵活的“促结构化的结构”调节基层政府和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也就像Houston所指的那样,他说“惯习意味着‘我们不是机器人或盲目的车辆,而是在发生新情况时根据一种非常松散的指导方针制定战略、适应、即兴创作或创新’。”这样的“灵活性”也正是有效地将布迪厄惯习中的“促结构化的结构”运用在了社区治理主体互动之中。[22]
五、结语
社会组织作为主体间互动的中心环节,基层政府要想高效服务社区居民,解决社会问题,必须要在政策主导性上将自身的经济资本优势,充分回应到社会组织所代表的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上;社会组织通过在社区居民中打造服务品牌化效用的象征性资本优势,利用自身文化资本中的身体化资本设计开发具有聚焦性的服务项目,联动社会组织所搭建的微型自组织资源平台发挥社会资本的公信力与合作力,激发出基于不同平台上的优势力量。平台的搭建所显现出来的是主体间博弈的场域,是主体间权力均等化下的空间博弈。
在社会组织回应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上,通过自身社会资本中网络与资源的优势以及与基层政府经济资本形成合力,为居民提供以自身文化资本所具有的不可交换性特质而设计的服务项目,给予社区居民需求的回应;社区居民通过考评判断社会组织及自身所具有的品牌化象征性资本,进行双向互动选择,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再生产回路。再生产回路的建设核心在于社会组织自身资本的挖掘与有效运用,资本的载体是社会组织运营者,良性资本的运作是资本附于行为人身上的场域互动。
我们可以看到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的框架中,居委会与社会组织放置在社区服务中心,二者被看作一中心两平台的互构模式,这是因为在今天社区治理中居委会承接了大量行政化的工作,因此需要社会组织所搭建的社区微型枢纽搭建作为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互动的中间环节,通过社会组织社区治理能力、结构的不断优化,使居委会的功能回归本真,在居委会与基层政府、居委会与社区居民间发挥亲缘关系。将居委会与社会组织构建于一体,成为承接转移政府职能,开展服务治理的主体力量,成为服务居民,解决居民之需的主体力量,三主体在社会组织为纽带的治理路径中形成内化、灵活适应社会发展的互动机制,以不变的主体,多变的互动形式促进社会治理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