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固定技术在小儿骨折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
2019-03-12
402660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小儿骨折(Pediatric fracture)的生理因素不同于成人骨折,主要是由于小儿的骨骼正处于发育阶段,其生物力学性能、生理功能正处在不断变化的阶段,且骨骼结合不易,因为小儿骨骼的骨折间隙较大,且骨膜较为肥大[1-3]。如果小儿骨折部位处于关节处,尤其是损伤到生长板时,则需要进行手术复位接合。为了研究外固定技术在小儿骨折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及对骨愈合时间影响,我院选择72例小儿骨折患儿进行调查研究。
资料与方法
2016年3月-2018年4月收治小儿骨折患儿72例,通过奇偶法将其平均分为观察组(n=36)与对照组(n=36)。纳入标准:两组患儿均经过影像学及临床诊断确诊为单纯的骨折;患儿家属签有知情同意书。对照组患儿中男19例,女17例;年龄3~5岁,平均(3.03±1.12)岁;患病时间3 h~5 d,平均(10.53±1.05)h;骨折类型:肱骨干骨折5例,尺桡骨双骨折15例,胫腓骨骨折14例,股骨骨折2例。观察组患儿中男18例,女18例;年龄3~6岁,平均(3.39±0.98)岁;患病时间2 h~5 d,平均(10.23±2.25)h;骨折类型:肱骨干骨折7例,尺桡骨双骨折13例,胫腓骨骨折13例,股骨骨折3例。两组患儿资料进行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资料有可比性。
一般方法:予以对照组患儿常规切开复位弹性髓内钉内固定治疗,要求患儿行仰卧位,对患儿采用上肢臂丛复合静吸或静脉复合麻醉,下肢持续硬膜外复合静吸或静脉复合麻醉,根据患儿的骨折情况进行对应的手术方案。予以观察组患儿外固定治疗,对于肱骨干骨折,因为肱骨干骨折常见过生长,故不强求端端对位,重叠1~1.5 cm可接受,各方向成角不超过15°~20°,但不应有旋转移位,仅需要肩外展支具外固定[4];对于尺桡骨双骨折,手法复位后石膏托前臂中立位固定。对于胫腓骨骨折,手法复位后,需采用长腿管型膝关节屈曲30°~40°固定。对于股骨骨折,初始短缩<2 cm的稳定或不稳定的股骨干骨折,即刻或早期石膏裤固定,对于初始短缩>2 cm或成角畸形>30°的骨折,可先行皮肤牵引7~14 d,待有骨痂生长后,予以石膏裤固定。
评价标准:比较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以及并发症情况,治疗效果的评定标准采用Install关节功能评定量表调查护理前后患儿的关节功能与肢体功能恢复情况。采用视觉模拟评分(VAS)对患儿的疼痛感评分。患儿的并发症主要观察针尾部位感染发生率。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19.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形式,使用t检验;计量数据以n(%)表示,使用χ2检验。两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以P<0.05表示。
结 果
比较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观察组患儿的关节活动度、关节功能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患儿,且观察组患儿的疼痛评分优于对照组患儿,两组比较,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比较两组患儿的并发症情况:观察组患儿的并发症发生率为0.00%,低于对照组患儿的11.11%,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讨 论
小儿骨折的主要原因有3点:直接暴力(常见肱骨骨折、尺桡骨骨折、胫腓骨骨干骨折、股骨骨折等)、间接暴力(常见压缩性骨折)、积累性劳损(常见骨干骨折)[5]。主要临床症状为局部疼痛以及功能障碍,如果不及时治疗,对患儿的生命安全以及健康成长造成极大的威胁[6]。小儿骨折主要的治疗方式为手术治疗、支持性治疗以及康复治疗。手术治疗中的常规切开内复位的方式,术后需要较长的时间恢复。外固定技术治疗,对骨折血供的破坏小,与生物学固定原则相符合,固定技术稳定可靠,能够满足骨折矫治的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损伤对患儿生长机制的影响,可以降低患儿的恢复时间和并发症发生率,预后情况良好。穿钉部位感染是外固定技术常见的并发症,这是因为局部软组织层薄,血运差,弹性髓内钉本身也是一个金属异物,无抗感染能力,一旦有感染存在,切口及穿钉部位很容易引起感染。根据本文的调查显示,采用外固定技术治疗的观察组患儿,其关节活动度评分和关节功能评分均优于手术治疗的对照组患儿,说明采用外固定技术治疗可以促进患儿快速康复,提升患儿的生活质量,有利于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
综上所述,外固定技术在小儿骨折治疗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显著,促进患儿快速康复,可降低骨折并发症,减轻患儿痛苦。
表1 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比较±s)
表1 两组患儿的治疗效果比较±s)
组别 例数 关节活动度 关节功能评分(分) VAS评分(分)对照组 36 87.98°±5.69° 68.45±5.79 3.33±1.05观察组 36 108.42°±5.77° 88.94±3.73 5.89±1.78 t 15.133 9 17.849 8 7.432 4 P 0.000 0 0.000 0 0.000 0
表2 两组患儿的并发症情况比较(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