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积极回应
2019-03-11魏文琦韦英哲
魏文琦 韦英哲
2015年,教育部把北京、青岛、成都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做法印发各地借鉴学习。2017年初,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目前,部分大中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问题成了我省各地广大家长和舆论界关于基础教育阶段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鉴于此,廣东省教育厅于2018年3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行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广州等地也陆续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帮助家长解决课后托管需求,缓解中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学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无论是午餐、午休,抑或课后托管、兴趣班,都着实解决了家长因孩子“无处可托”的焦虑烦恼。来自肇庆市端州区的一名学生家长说:“我很高兴学校有托管了,同时也希望休息条件和安保力度能够跟上,我最信任的始终是学校。”这句话道出了许多家长共同的心声。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记者观察,目前实行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合法合规引入第三方机构,整合政府、学校管理力量,创新使用信息手段,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让学生吃得好、睡得香、放学后有处可去。第二类是挖掘区域、校内课程资源及社团文化,结合兴趣班课程或项目,打造个性化课程,丰富学生经历,使之学有所值、学有所得。第三类是充分利用校内外现有资源,积极探索课后服务的多种展开形式,促进校际间、区域间交流联动,以此推动整体发展水平。
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担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改革,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借此契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是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愿景的积极回应。
(除署名外,本栏图片由受访学校提供)
本栏责任编辑 韦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