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化教学模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19-03-10浦甲军李国旺
浦甲军 李国旺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课程改革的逐渐推进,小学数学成为新课改的重要阵地.想要从根本上提高小学生的数学水平,將生活化教学应用其中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进行生活化的教学,才能真正提高学生对数学的兴趣,进而实现数学教学的真正意义.所谓生活化教学,主要指的就是教师在进行数学教学的过程中,要将数学知识联系生活,使得学生在生活中就能够获得数学知识.通过将生活化教学方式应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不仅能让学生学习到真正的知识,而且还能够将所学数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进而解决生活中的难题.因此,本文分析了生活化模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义,并阐释了如何将生活化教学模式应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
【关键词】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应用研究
小学数学作为众多学科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将生活化教学应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不仅要求数学课程紧密联系生活,而且还要在其生活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数学的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地来保证教学效果.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学数学课还是存在着学生兴趣不高、教学方式陈旧等问题.面临这种状况,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要加以重视,进而为实现生活化教学模式做出更多的贡献.
一、生活化模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意义
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上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对学生数学方面的要求.所以,将生活化教学模式应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是十分有意义的.通过将生活化教学模式应用在小学教学中,一方面,提高学生对学术知识的掌握程度;另一方面,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能力.但是必须承认,生活化教学模式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还是存在着一定问题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看.第一,对数学没有兴趣.其实很多学生都存在着对数学没有兴趣的情况,对数学失去兴趣,不仅使得学生难以投入热情与精力进行学习,而且在教师授课过程中,也不愿加入讨论当中.第二,本末倒置.所谓的本末倒置主要指的就是教师在进行生活化教学时,忽视了数学教学的本真含义,而是将大量的生活实例放在数学教学中,很明显教师没能够正确地应用生活化教学.还有一些数学教师,基础知识薄弱,专业水平低下,缺少进步意识,这样不仅会对学生学习产生不良影响,更难以将生活化教学方式贯彻到课程当中.
二、如何将生活化教学模式应用在小学数学教学中
(一)积极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对学校来说,想要真正地实现生活化教学,积极组织课外实践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真正深入到生活中,才能够起到生活化教学的作用.例如,在讲授“加减法”时,学校就可以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实践活动,可以让学生去户外.在进行户外活动时也就是将生活化教学融入数学教学中时,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围坐在一起,然后在做活动的同时将加减法贯彻其中.或者教师也可以带学生去超市,并对学生进行出题,教师可以让小红去拿5个苹果,让小明去拿6个橘子,然后让小兰算出小红与小明一共拿了多少水果.此外,也可以让其他的学生计算在超市一共花了多少钱.其实,生活中教学的方式有很多,只要肯用心发现,一定可以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数学学习环境.
(二)转变教学方式
所谓的转变教学方式,主要指的就是教师要选择一些学生更为接受的教学模式,然后将生活化理念贯彻其中.第一,情境教学模式.情境教学法作为教学中十分重要的教学方法,广泛应用在各门学科中,数学也不会例外.例如,教师在教授“平均数”时,可以进行情境创建:现在在一个超市中,有三名同学要买苹果,第一名同学买了四个,第二名同学买了一个,第三名同学买了七个,但是他们想进行分享,并且希望每一名同学得到一样多的苹果,那么每一名同学应该分到几个苹果?通过教师创建情境,学生可以更好地对平均数的概念进行理解.第二,思维导图法.想要将生活化教学融入小学数学教学中,建立思维导图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思维导图可以使得数学知识点串联在一起,有利于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解决问题.数学的公式是数学学习的核心,那么将数学公式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呈现出来是非常有必要的.学生在背诵数学公式时,采用最多的就是死记硬背的方法,而这种死记硬背的方法只能将对数学公式的记忆停留在表面,并不能够真正地认识知识点的含义,而且很难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而思维导图的出现将会从根本上解决数学公式的记忆问题.
三、结 论
综上所述,我国在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兴趣不高、教学方式死板等问题,不得不承认以上问题都阻碍了生活化教学的发展.为了转变教学方式,一定要将生活化教学理念应用其中,可以积极组织课外实践活动、转变教学方式,进而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进而不断地促进生活化教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洪梅.小学数学生活化教学的途径和策略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3(11):41-42.
[2]罗海明.小学数学教学生活化趋势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3(12):249.